材料一 在中国古代各个历史时期,伴随着国家治理的实际需要而不断加强,最终形成在中国本土法文化的土壤中诞生的中国古代监察法制。
秦统一以后,建立了御史府,御史大夫参议国之大政,主要职掌察举包括丞相在内的百官行为,纠举和弹劾违法犯罪……汉武帝时把全国分为十三个州作为监察区,每州设一名监察官刺史负责监察。刺史级别不高,官秩不过六百石,但巡察代表中央,可以监察二千石地方长吏和豪强势力。
唐朝在御史台下分设台院、殿院、察院,统辖诸御史。御史大夫“掌邦国刑宪典章之政令,以肃正朝列”,“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朝以“道”为监察区……临时派出监察御史,其有奉敕特使的性质,或者定期巡视。
为了巩固皇权,明朝洪武年间,废御史台三院制为都察院一院制,使监察权力更加集中……全国十三道监察区每道设置监察御史,在组织系统上监察御史虽然隶属于都察院,但却可以“大事奏裁,小事立断”,不经都察院,只对皇帝负责。
清袭明制,都察院仍为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清朝的封疆大吏总督和巡抚办构成地方监察机构,这些封疆大吏不仅总揽一省或数省的军事行政司法大权,同时兼有监察地方之权。
——摘编自李青《中国古代监察机构的演变及其改革的经验教训》
材料二 到19世纪,在中小资产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压力下,英国议会又历经三次议会改革,健全议会监察职能。议会监察,是西方现代监察体制的核心,最具权威性与代表性,议会监察,是“民意代表机关”对政府施政、财政,人事等其他法定项的监督检查,包括:同意、纠正、纠举、弹劾、审计,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须的质询、视察和调查、投不信任票等事前防止、事中纠正和中止、事后惩戒和救济等监控规程。……在此基础上,英国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又相继成立了各种不同的监督机构,构成了一个多行业、多地区、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网络,以教育、防范、惩处为手段,以保护和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政治权力为目标的反腐败机制。
——摘编自张恒《英国监察制度:在漫长曲折的道路上逐步形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并简析其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与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比较,英国近代监察制度有何不同之处,并分析其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对今天中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启示。
材料一 宋代和明代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比较表
宋代 | 明代 | |
地方行政 | 每略设四监司,分掌财政、军政、刑法及仓谷;各州加设通判,知州发出的政令须由通判副署;通判可直接向中央报告地方吏治的得失 | 各省设三司,分掌行政、军事及司法,互不统属,直隶中央;分封子孙为王,以镇守地方,屏藩皇室 |
监察制度 | 设独立的谏院和御史台,监察百官,以监督宰相为要务 | 中央设都察院,监察百官;置十三道监察御史,巡视地方 |
材料二 清朝前期,政府征集名儒编纂巨籍三十多种,一以整理文化遗产,消磨学者精力;一以销毁禁书,统制思想。康煕时敕修、雍正初完成的《古今图书集成》,凡一万卷;乾隆时的《四库全书》,凡三千四百五十七部,七万九千七十卷,更是巨籍,对学术的贡献亦甚大。
——以上材料据江增庆《中国通史纲要》整理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宋、明两代地方行政和监察制度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说明清朝统治者大修典籍的动机及影响。
材料 明代的巡视监察是整个监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度渊源,可远溯于西汉刺史察郡之制。这一制度盖因其“传车周流,匪有定镇”,被顾炎武称为“百代不易之良法”。明以前对地方的监察主要有两种方式,由长驻一地的监察官员(专官),或临时派遣的监察官员(特遣者)执行之。元朝统治者在省一级区划设提刑按察司(肃政廉访司),作为长驻地方的监察机构,同时又定期派遣监察御史前往巡按,把两种监察方式组合起来,做的是简单的加法。长驻一地的监察官员(专官)容易与监察对象形成这样或那样的利害关系,站在同一个立场,使监督失去实效,或者说弊大于利。明朝统治者的做法,不是简单地把按察司(肃政廉访司)官员和监察御史两种监察方式加在一起,而是进行了改革。明代全国有十三个布政司(习惯上仍称省),对地方的巡按,由地方的提刑按察使司和中央派遣十三道监察御史共同执行。统治者在设计十三道监察御史职责时,并非像传统做法那样按照行政区域规划——明十三道的名称前都冠以各省的省名,然而各道监察御史行使职权并不限于该省。除在各省履职外,各道监察御史还“各协管两京、直隶衙门”(包括两京、直隶所属府州卫所),而京畿重地及其衙门是封建王朝的中枢所在,曾是监督中的难点。与元代相比较,明代地方监察体制看似零乱,实则较好地体现了有效监督的准则。
——摘编自修晓波:《明代巡视监察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1)根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明朝监察制度改革的历史背景。
(2)结合材料与所学知识,概括明朝较之于元朝在地方监察制度上的变动,并分析其作用。
4 . 材料一: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萌芽于先秦,形成于秦汉,至隋唐而稳固,宋元明清日臻完备。秦朝即设立听命于皇帝的御史大夫作为纠察百官的最高监察官员。……唐代监察制度更为完备,中央监察机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御史台系统,负责监察百官之违法与失职行为;另一部分是言谏系统,负责直接告发官员的违法、失职或者腐败行为。……明清两朝最终实现中央监察机构与地方监察机构的统一。在中国古代封建君主专制统治时期,由于国家幅员辽阔,在专制权力下,各级官吏滥用权力、贪污腐化的空间较大。为了维护皇权,历朝君主都非常重视专门监察机构的设置和运作,试图通过监察官员的纠察和弹劾,防止并打击官吏的贪腐和不法行为。
——摘编自朱福惠《国家监察体制之宪法史观察》
材料二:1883年美国国会通过的《彭德尔顿法》确立了一套以功绩制为核心的文官选拔和奖惩制度,重挫了官员进行分赃交易的嚣张气焰。此后,为保证政府廉洁、防止金钱对选举的渗透和腐蚀,国会相继通过了一系列与抑制腐败密切相关的法律,比如禁止公司向联邦公职候选人捐款的法律(1907年)竞选经费公开法联邦反腐败行为法(1925年)和禁止联邦文官参与政党活动的哈奇法(1939年)等。此后,近80﹪的公共腐败案件是由联邦检查机构依据反腐败行为法提出诉讼的。与此同时,以消除政府腐败、改善政府管理、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为宗旨的进步主义运动掀起了公共部门的改革浪潮,地方事务由选民公决决定等制度的确立对于降低公共部门的腐败程度发挥了重要作用。
——摘编自张宇燕、富景筠《美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行政监察机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说明近代美国反腐败举措与古代中国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反腐败举措的重要影响。
材料一 中国从西周就开始了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秦汉时期已有大量相关法规,如关于官吏任用与铨选的《置吏律》、关于官吏调任与监察的《效律》和考核官吏为政情况的《上计律》等。唐朝时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典——《唐六典》,首次以法典的形式为行政监督提供了完备的法律根据。在此基础上,宋朝不仅大量充实各项监察法规,诸多行政制度也体现了权力监督理念,如在人事任用上通过了“避亲法”、“避嫌法”等回避制度约束官员权力。明清两朝也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典和比较完善的监察法,对监察考课机关的职掌权限、官员的条件及责任义务等做出详细的规定。(据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 宋英宗欲擢王畴为枢密副使,封驳官钱公辅认为王畴“素望浅”,不宜擢升。英宗不仅不采纳其意见,反而贬钱公辅为滁州团练使。(据贾玉英《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突出特点。根据材料一、二分析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作用与局限。
材料三 英国政治制度史大事记(部分)
英国政治制度史大事记(部分) 1215年 《大宪章》限制王权,保障贵族特权,保护部分骑士与市民的利益 1265年 孟福尔议会召开。英国议会产生的标志 1628年 《权利请愿书》 1689年 《权利法案》 1701年 《王位继承法》 1721年 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开创了多数党领袖组阁的先例 1747年 君主不再行使立法否决权 | 1832年 《议会改革法案》 19世纪50年代 责任内阁制趋于完备 19世纪中叶 两党制度形成 1867年 第二次议会改革 19世纪晚期 内阁权力膨胀,人称议会“第三院” 1884年 第三次议会改革 1911年 《阿斯奎斯法案》,上院权力进一步削弱 1948年 议会通过《人民代表法案》,确立“一人一票”制度 |
(3)英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呈现出鲜明的渐进性、灵活性等特点,任选其一结合史实予以说明。
材料一 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因素或监察的活动。春秋战国时期的御史已兼有监察的使命。但这个时期尚未产生专职的监察机构。秦创建御史大夫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同时,地方设刺史。魏晋南北朝,中央御史台直接受命于皇帝,监察权扩大,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隋设御史台、司隶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分十道监察区,形成严密的监察网。宋代,中央沿袭唐制,地方设监司和通判,直属皇帝。元朝,地方设立御史台,还制定了一套监察法规。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清朝,地方监察沿用明制。
——《明史·职官制》
材料二 “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清皇太极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
——《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时期强化监察制度的原因并分析其影响。
材料一:獬豸是传说中的上古神兽,能辨曲直,能识善恶忠奸、遇奸邪则触之,令犯法者不寒而栗。早期獬豸是“独角羊”形象,羊与善、善与法是紧密相连的,其温顺善良的外形,实则承载着华夏民族公平、正义的诉求。秦汉以来,獬豸造型逐渐脱离早期温顺的形象,与狮、虎及豹等凶猛动物最凶狠的一面结合,形成更加严酷、凶悍的新獬豸形象。经过秦汉时期的加工改造,獬豸在古代法文化中的地位趋于稳固,并在历代司法领域均有表现。从秦初到清末,獬豸一直是法官、监察官的重要标志。秦代“侍御史冠獬豸冠”。唐时期,御史台官员“或戴豸以触邪,或竖鹖以表武”。明清都察院左都御史至监察御史等司法官一律戴獬豸冠。这种法文化形态一直影响到现代检察官、法官、律师等的服装,成为世界法制史上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
——摘编自霍志军《獬豸形象的文化意蕴》
材料二:维新变法期间,康有为上书:“非易其衣服不能易人心,成风俗,新政亦不能行”,把变衣冠作为学习西方文明和推行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从日本、德国引进大陆法系的黑袍式法服。民国建立后,政府引进的法袍用玄色绸布制作,在白色的缂带后面衬以略宽的乌黑的章绒。这象征法官要明辨是非、分清皂白。法袍无领,领口处呈圆形,寓司法独立、法力通天之意。从正面看,整件法袍没有任何皱褶和赘物,给人简洁明快的感觉,体现了中华法统的尊严。
——摘编自尚鑫《法官服饰的法理透析》
(1)据材料一,指出我国古代獬豸形象内涵变化,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变化原因。
(2)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括近代中国司法服饰的特点,并指出这种变化影响。
材料一 “刺史”即是刺举不法之人。(汉)武帝时称部刺史,全国划分为十三个部(州),每部(州)包括若干个郡。每年秋八月,刺史分部周行督察,年终返京奏报,其没有常设的办事机构,走到哪里便临时设“治所”或“所止理事处”,作为中央政府派遣的监察特使其具体职责从一开始就有明文规定,即“六条问事”。对于郡国诸侯王的行为一经查出有违法之处,便可奏报皇帝,其不察小吏,专察大吏,不光举劾奏报,还可以贬退大吏,刺史受中央御史中丞直接管辖,地位并不高,属下大夫,待遇也不丰厚,每年秩六百石,但刺史所监察的对象却远远高出自身的地位,可以监察二千石的官吏(地位相当于郡守,即地方最高职位)。
——摘编自窦重山《浅论刺史制度的产生及其演变过程》
材料二 在效忠和效率这对困扰所有国家官僚机构的矛盾中,中国传统国家一向着意点就是前者;作为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度,生活节奏相当缓慢,不在军情紧急情况下,行政效率一般不是大问题,而效忠与否往往关系着王朝的生死存亡,任何官员个体或者群体对皇权不忠,都是皇帝无法容忍的。一个庞大的全能式的行政体系,本身存在无限扩张权力的可能性,如果没有另外一种机制制衡,后果将难以设想。这将会导致皇权无法有效地控制局面,中国古代监察系统即是这种制衡机制的表现之一。传统中国的制衡机制,跟其他古代国家相比,应该说是比较好的。当然,其缺陷也是很明显的。
——摘编自张鸣《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1)据材料一,指出汉武帝时部刺史的特点及其工作机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立部刺史的主要目的及其意义。
(2)据材料二,概述中国古代监察系统的功能。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中国古代监察系统中“效忠”和“效率”的关系。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权力监督,在中国古已有之。西周就有过所谓做诗、诵诗的舆论监督,当时还创造了“三监”制度,并成为以后秦汉时的监察御史和刺史制度的渊源。此后中国各朝代都建有权力监督制度,西汉中期开始建立多重监察制度。如御史的监察、丞相司直的监察、司隶校尉的监察等。西汉还发明了中国最早的举报箱。唐、宋、元、明、清的监督制度都有不同程度发展。忽必烈曾说:“中书省是我的左手,枢密院是我的右手,御史台是我用来医治左右手的。”这些制度虽有一时一地之效,但并不能对贪官保持持久的威慑力。
——蒋德海《为什么说权力制衡比权力监督更重要》
材料二 (美国)宪法的核心问题是要在限制政府权力和利用政府的权能两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宪法不仅要完成对民族国家横向权力的划分,而且要完成对民族国家纵向权力的划分。中央与地方同时分权与制衡,防止国家权力集中到任何一个群体,有利于防止专断独裁。通过……授权有限政府之职能,宪法起草者们确信减少了政府脱离人民控制的机会。
——《美国宪法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之浅析》
材料三 从逻辑上说,权力监督中的权力,是一种外在的权力,从功能上说,它最多只能起到事后的作用。同时,由于监督权本身也是一种权力,它也必须受到监督。于是就会产生一种监督权由谁来监督的问题。而权力制衡中的权力则不同,它是一种内在的权力。在权力制衡中,每一个权力行使者都具有权力的行使者和权力的制约者的双重身份。权力的行使者不仅受到其他权力的约束,而且也同时约束着其他权力。
——蒋德海《为什么说权力制衡比权力监督更重要》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概括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特点和近代美国是如何实践材料中的宪法理念的?
(2)根据以上三则材料分析指出中国古代权力监督与近代美国权力制衡在实际效果上的不同的原因。
10 .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 中国从西周就开始了权力监督的制度建设。秦汉时期已有大量相关法规,如关于官吏任用与铨选的《置吏律》、关于官吏调任与监察的《效律》和考核官吏为政情况的《上计律》等。唐朝时出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典——《唐六典》,首次以法典的形式为行政监督提供了完备的法律根据。在此基础上,宋朝不仅大量充实各项监察法规,诸多行政制度也体现了权力监督理念,如在人事任用上通过“避亲法”、“避嫌法”等回避制度约束官员权力。明清两朝也制定了专门的行政法典和比较完善的监察法,对监察考课机关的职掌权限、官员的条件及责任义务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据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请回答: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突出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古代中国权力监督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