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唐朝 | B.北宋 | C.明朝 | D.清朝 |
材料一 汉初,没有对诸侯国的监察制度,惠帝、文帝时,对中央直辖的郡由丞相直接派员“分刺州,不常置”。汉武帝时将全国分成13个监察区域,每个区域各派刺史1员,监察郡级官员(郡守、国相),并有权监督诸侯王,正式创立了刺史制度。刺史巡行监察,无固定治所。汉元帝之后,刺史有了固定治所和佐吏掾属。西汉末年,新莽政权以州牧取代刺史,赋予州牧统兵作战之权,并参与地方政务,州牧开始向地方官转变。
东汉初年,尽管光武帝复置刺史,但刺史已经变成固定的地方官,行政权也进一步扩大。东汉末年,再改刺史为州牧,以便集中所辖州内各郡军事、民力和财力镇压起义,州牧正式演变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在镇压起义的过程中,州牧(个别仍称刺史)乘机专兵揽权,扩充实力,中央政府逐渐失去了对地方州牧的控制,“汉之殄灭,祸源乎此”。
——-朱华《西汉至隋刺史制度的演变》
材料二 任何一制度,决不会绝对有利而无弊,也不会绝对有弊而无利。所谓得失,即根据其实际利弊而判定。而所谓利弊,则指其在当时所发生的实际影响而觉出。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结合汉朝刺史制度发展的史实,对材料二的观点作出解释。
A.限制监察官员的权力 | B.保障监察效果 |
C.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 | D.杜绝官场腐败 |
时期 | 制度 | 相关法律/规定 | 考核标准/内容 | 考核机构 |
秦汉、魏晋 | 上计 | 汉《上计律》、 西晋《五条课郡县法》 | 土地人口、财政收入、社会治安 | 御史、尚书台 |
隋唐、宋代 | 考课、磨勘 | 《唐六典》、 宋《守令四善四最》等 | 官吏品质、道德修养 | 吏部、考课院 |
明清 | 外察与京察(大计)考察、考满 | 《明会典》《大清律例》等 | 能力、操守、政绩和贪腐情况 | 内阁、吏部、都察院 |
A.中央集权的不断强化 | B.从注重政绩变为注重德行 |
C.制度化考察不断完善 | D.从地方考核变为中央考核 |
A.机构设置随意性较突出 | B.根本上损害了权贵阶层利益 |
C.一定范围内冲击了皇权 | D.一定程度上维护了专制统治 |
A.体现监察权的相对独立 | B.有效提高了行政的效能 |
C.提升了台谏的实际权力 | D.规避了文官集团的斗争 |
A.解决了军阀割据问题 | B.加强了对官员的监督 |
C.提高了官员文化素质 | D.巩固了基层民主制度 |
A.发挥监察机构的制约作用 | B.贯彻蒙古贵族的政治传统 |
C.削弱宰相为首的政治势力 | D.确保监察机构的权力至上 |
A.使谏官履行监督中央决策的职能 | B.在专制制度下能够强力制衡皇权 |
C.有效避免决策失误维护国家稳定 | D.积极弘扬儒家士大夫责任和精神 |
A.官僚主义势力的急剧膨胀 | B.以小督大、以卑临尊的制度设置 |
C.监察机关的反向制约特征 | D.监察官拥有监察权而没有处置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