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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0 道试题
1 . 下表所示为不同史籍对汉代刺史的记载(部分)。据此可认定为史实的是(     
内容出处
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 《汉旧仪》
(西汉)初置部刺史十三人,掌奉诏条察诸州,秋、冬人奏,居无常所。后汉(东汉)则皆有定所。中平五年(公元188年)改刺史为置牧,叫牧之任自此生矣《唐六典》
A.西汉时期刺史权力较大B.东汉时刺史职权发生变化
C.刺史制度逐渐走向成熟D.刺史不是法定的监察官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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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公元前211年,有人在东郡的一块石头上刻下“始皇死而地分”的诅咒皇帝字句,始皇大怒,“遣御史逐问,莫服,尽取石旁居人诛之,因燔销其石”。据此可知,当时秦朝
A.运用法律协调社会关系B.皇帝绝对权威开始确立
C.监察官具有司法参与权D.地方分裂势力逐步萌芽
3 . 《朱子文集》中记载,南宋朝廷明确下令“监司(监察官)明谕州郡,州郡明谕属邑,不必留心民事,惟务催督财赋,此民力之所以重困之本”。该诏令
A.导致阶级矛盾空前激化B.表明监司职能有所调整
C.加强了中央对地方控制D.调整了地方的行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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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据《汉书》记载,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秩(俸禄)六百石,员十三人”“郡守不得面奏事,而刺史得面奏事”。这表明
A.汉代开始重视对地方的监察B.汉代的监察体制防止了腐败
C.汉最高统治者重视监察机构D.汉代的刺史掌握了地方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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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明史》记载:“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该制度
A.提高了地方的行政效率
B.完善了地方监察制度
C.杜绝了地方的吏治腐败
D.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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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明末清初史学家张承泽的《春明梦余录·都察院》记载,“凡监察御史有缺,令都察院堂上及各道官保举。务要开具实行闻奏,吏部审察不谬,然后奏除。其后有犯赃滥及不称职,举者同罪”。这一规定
A.有利于维护监察制度的严肃性B.旨在遏制吏治败坏的局面
C.防止了监察制度成为党争工具D.说明了监察制度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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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在元人叶子奇《草木子》一书中记载,元世祖忽必烈有一个说法:管行政的中书省是我的左手,管军事的枢密院是我的右手,管监察的御史官是我用来医治这两手的。这说明监察制度的实质是
A.君主专制强化的工具
B.监察百官
C.中央集权加强的产物
D.代天子巡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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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通典》记载:“(汉)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史出刺并督监察御史”。《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左右丞“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金史》记载:“己卯,制纠弹之官知有犯法而不举者,减犯人罪一等科之,关亲者许回避”。上述材料说明
A.弹劾是中国古代监察的一项重要权力
B.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重视监察官员的素质
C.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逐步走向完善与成熟
D.中国古代监察机构的权力来自皇权
2019-07-11更新 | 147次组卷 | 30卷引用:2016-2017学年河南省新野县第一高级中学高二下学期第一次周考历史试卷
9 . 据记载,西汉的刺史不仅要熟知国家各种法令,还要穿着特定服饰、坐着专用马车,每年定期到自己的监察区出巡,并“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由此可知,西汉刺史
A.负责监察辖区外的官员B.可以随意处罚违纪官员
C.具有职责明确的专职性D.拥有位高权重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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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史料记载,汉初御史、丞相负责监察,察无专区、责任不明;汉武帝时期创立刺史制度,将全国分为十三个州部,每刺史察一州监察对象除“强宗豪右”外,还有地方郡国的二千石官员。这一变化体现出
A.汉武帝有效地加强了君主的权力
B.王国割据问题依然存在
C.地方官员完全受制于刺史
D.汉代监察体系逐渐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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