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元朝君主专制空前强化 | B.设置监察优化国家管理 |
C.地方监察官员权高位重 | D.明朝监察重在政教民情 |
文献 | 文字记录 |
《史记·秦始皇本纪》 | 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御史) |
《汉旧仪》 | 惠帝三年,相国奏遣御史监三辅郡 |
《通典》 | 文帝十三年,以御史不奉法,下失其职,乃遣丞相出刺并督监察御史 |
《汉书·百官公卿表》 | 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 |
A.秦汉时期杜绝了地方官员的腐败行为 | B.秦汉加强了对地方官员的监察管理 |
C.秦朝时开创了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制度 | D.秦汉时期地方的监察官员位高权重 |
时代 | 监察官 | 事迹 |
唐高祖 | 万年县法曹孙伏伽 | 诚直,指陈得失,无所回避,被提拔为侍御史 |
唐太宗 | 侍御史张行成 | “纠劾不避权威”为官员所忌惮 |
唐代宗 | 苏州刺史李栖筠 | 觐见代宗“敷奏祥明,不事权贵”,留任御史大夫 |
A.监察制度已逐渐完善 | B.监察官最受皇帝重视 |
C.监察职能产生了变化 | D.监察有助于社会治理 |
唐 初 | 在朝廷设立专门“谏官”,即门下省的谏议大夫职掌就是规谏皇帝,谏的方式有五种:讽谏、顺谏、规谏、致谏、直谏。 |
唐玄宗时期 | 遣使巡按诸道时,除告诉他们应该巡按的内容外,强调说“必将正其源流,弘彼纲目,不可总此琐碎。扰其吏人,应是州县常务,事非损益者,使人更不干预。” |
唐宪宗时期 | 白居易任“谏官”时期,写了大量奏章,对官员任命、藩镇事务、和籴利害、减免租税、地方官进奉、州县禁囚、罢废兵马等提出意见。 |
A.注重提高地方行政效率 | B.实现了监察制的全覆盖 |
C.中枢决策机构逐渐异化 | D.朝廷内部出现再次分权 |
A.中枢决策机构出现异变 | B.实现了监察制的全覆盖 |
C.朝廷内部出现再次分权 | D.固定为专职的监察机构 |
至元六年 (1269年) | 初设四道提刑按察司 (继承金朝制度) | 分轮巡按,半年一次; 提纲刑狱,监察官吏。 |
至元十九年 (1282年) | 形成二十二道提刑按察司 (陆续增加、调整、拆分) | |
至元二十八年 (1291年) | 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 (提刑按察司改制) | 分道监察,常驻治所; 监察民事、钱谷、官吏。 |
A.政局动荡导致政策波动 | B.中央与地方矛盾不可调和 |
C.地方行政体系日渐混乱 | D.中央加强对地方有效监管 |
A.地方行政机构发生变化 | B.刺史丧失地方监察职能 |
C.汉代社会问题不断暴露 | D.诸侯王国问题彻底解决 |
皇帝 | 州刺史权力内容 |
汉武帝 | “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打击地方高级官员的不法行为” |
汉昭帝、宣帝 | 增加“镇压诸侯谋反、民众反抗” |
汉平帝 | 增加“安置流民、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参与某些中央决策” |
A.汉代社会问题不断暴露 | B.王国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
C.丞相权力受到极大削弱 | D.刺史成为地方行政长官 |
材料一 古代许多政治家、思想家对反腐倡廉都作过积极探索和深刻总结,并逐渐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及行之有效的举措。北宋开国之初,赵匡胤即颁布了《盗窃律》等一系列法律、法令,同时还从整饬吏治着手,连续惩办了一批贪官,连大将军桑进兴也因受贿罪被处死刑。……在官职设置方面,监察权与行政权分离,增强监察机构的专门化和权威性。在监察制度方面,给监察官员以特殊地位与职权,他们秩轻而任重,官卑而位尊……代表皇权监督各级官吏……具有很大权威性。
——摘自王凡《中国古代反腐倡廉的现代启示》
材料二 20世纪70年代,美国出台了多部反腐败法案(见下表),对加强对公务员的制约与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名称 | 主要内容 |
《政府道德法》 | 规定政府官员必须建立个人及亲属财产申报制度,并对其离职后的从业行为作了详细规定 |
《文官制度改革法》 | 规定要公开、平等选拔政府官员及政府雇员,必须奉公守法、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私、不协从舞弊等 |
《监察长法》 | 规定监察长办公室是独立监督机构,未经参议院同意,总统不能随意罢免监察长,其职能主要是督查公务员欺诈、滥用职权等行为 |
《阳光下的政府法》 | 规定除法定免除公开的情形外,一切政府文件必须公开 |
——摘自何家弘《美国反腐败法律制度》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反腐败的主要方式。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概述美国反腐的特点,并指出美国的反腐措施与古代中国反腐举措的共性。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古代许多政治家、思想家对反腐倡廉都作过积极探索和深刻总结,并逐渐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理论及行之有效的举措。北宋开国之初,赵匡胤即颁布了《盗窃律》等一系列法律、法令,同时还从整饬吏治着手,连续惩办了一批贪官,连大将军桑进兴也因受贿罪被处死刑。……在官职设置方面,监察权与行政权分离,增强监察机构的专门化和权威性。在检查制度方面,给监察官员以特殊地位与职权,他们秩轻而任重,官卑而位尊……代表皇权监督各级官吏……具有很大权威性。
——摘自王凡《中国古代反腐倡廉的现代启示》
材料二20世纪70年代,美国出台了多部反腐败法案(见下表),对加强对公务员的制约与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
法律名称 | 主要内容 |
《政府道德法》 | 规定政府官员必须建立个人及亲属财产申报制度,并对其离职后的从业行为作了详细规定 |
《文官制度改革法》 | 规定要公开、平等选拔政府官员及政府雇员,必须奉公守法、不贪赃枉法、不以权谋私、不协从舞弊等 |
《监察长法》 | 规定监察长办公室是独立监督机构,未经参议院同意,总统不能随意罢免监察长,其职能主要是督查公务员欺诈、滥用职权等行为 |
《阳光下的政府法》 | 规定除法定免除公开的情形外,一切政府文件必须公开 |
——摘自何家弘《美国反腐败法律制度》
材料三在古代专制政治下,没有哪一个王朝的廉洁局面能够维持百年。原因就在于专制制度本身是阴暗的、不透明的。现代西方国家吸取了这一教训,通过完善民主制度,提高政治透明度,从而使清正廉洁的局面得以长期维持。
——摘自谢鹏程《国际反腐败的经验措施》
(1)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反腐败的主要方式。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古代中国监察制度的积极作用。
(2)据材料二概述美国反腐的特点,并指出美国的反腐措施与古代中国反腐举措的共性。
(3)据材料二、三指出现代西方国家清正廉洁局面得以长期维持的原因。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材料三中“没有哪一个王朝的廉洁局面能够维持百年”这句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