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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57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重视监察机构的设置,将之置于与行政机构并列的位置。在历史演进中,监察机构的体系越来越严密,相对于行政机构的独立性也越来越强。历代政府重视监察法规建设,坚持依法监察,监察法规逐步完善。监察机构职权涉及察德、察政、察能。同时,为防止地方分离,整肃吏治,历代统治者都重视中央对地方的监察。监察以常驻为主要形式,并辅以不定期的或定期的巡按制。此外,监察御史作为风纪之官,品秩虽低,权势却十分显赫,甚至享有“便宜从事”和“风闻奏事”的特权。但是,监察机关的独立是相对的,其监察功能的发挥受到皇权的极大制约。

——摘编自林志强、张旭日《中国古代行政监察制度特征研究》

材料二   监察官是罗马共和国时期比较特殊的官职,其产生、职权伴随着平民和贵族的长期斗争。随着共和国历史的发展,监察官基于实践的需要,其权力不断扩大,从最初的人口和财产调查权,到后来的公民道德监督权,再发展到元老遴选权,监察官的地位日益神圣和显赫。由此看出,监察官的权力扩张恰好对其他官员起着很大的制衡作用,从而推动着古罗马共和宪政的平衡与发展。

——摘编自连佳《浅议古罗马共和宪政下监察官制度及其启示》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的不同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古代中国与古罗马监察制度特点形成的原因。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夏朝,设有监察之官“啬夫”。战国时期,李悝的《法经·杂律》为惩治滥用职权等职官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自魏晋始,御史台脱离少府而成为完全独立的监察机构。唐代,尚书省左右仆射兼掌对御吏的监察。我国古代监察官员的选拔与任用,其标准大致包括品德、学识和经验三方面。如宋朝规定:“非曾经两任县令,不得除(授予)监察御史。”明朝谏官的职能由六科给事中取代,监察六部官员。清雍正年间,清廷取消了六科给事中执掌的封驳权,“以六科内升外转,始隶都察院”,都察院的监察职能进一步加强。清政府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台规》。至此,我国古代监察系统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和严密。

——摘编自张国安《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及其现代借鉴》

材料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监察院是颇具特色的独立监察机关,它直接源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在近代中国的政制实验田里,基于中国传统的独立监察制度和源自西方的议会监察制度互相竞争。经过民国初年的探索与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监察院的实践,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将美国式的参议院制度与中国传统监察制瘦融于一炉,使得监察院无议会之名却有议会之实。这样中西合璧的制度探索受到很多批评,但无论如何,监察院制度的弊端并不构成废除独立监察制度的理由,源自中国传统的独立监察制度至今仍有重大价值。

——摘编自聂鑫《中西之间的民国监察院》

材料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反腐败斗争形势的不断高涨,我国监察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由试点到全国推行,提高了监察机关的地位和独立性,实现了监察的无死角、全覆盖,整合了监察资源,形成了强大的反腐败合力,这是我国反腐败领域的一次重大创新,是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一次重大变革。

——摘编自李凌云《新中国监察制度七十年的嬗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主要特征及其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南京国民政府监察制度形成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时代我国加强监察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2023-04-01更新 | 355次组卷 | 4卷引用:江西省九江市2023届高三二模文综历史试题
3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体制是一项系统性的制度设计。中国古代地方监察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相分离,直接从属于中央监察机关。中国古代监察范围宽泛,如汉初的《监御史九条》中,监察有讼者、盗贼者、伪铸钱者、非所当服者等。弹奏对象既可纠弹“官非其人”,也可议奏言“政非其理”。据统计,清代科道官共上奏疏687篇,其中弹劾之疏约占30%,言事之疏约占70%,许多事项实际上都是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一般事务。中国古代的监察不仅“劾”,还有“举(荐)”,其功能是罚赏俱有。此外,古代监察在违法犯罪发生之前就介入“事前监察”。在帝国政体下,监察的独立只能是外在的、相对的,而依附皇权是内在的、绝对的。

——摘编自艾永明《中国古代监察体制》

材料二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之民权主义的核心是五权宪法,其中监察权独立的思想,是他继承了中国古代监察权独立和吸收了欧美议会监察权制衡思想溶合而成的。其主要思想是“权能分治”、“五权独立”从而将监察院独立于立法机关之外,避免立法权过大,影响监察权的功能和行政权的运转。同时,监察院仅对国民大会负责,总统无权干预监察院行使职权,而监察院有权对总统行使弹劾权。这样,“权能分治”的理论为监察权对总统行使提供了理论依据。

——《民国时期的监察制度评析》

材料三   新时代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对反腐败体制机制的完善与发展。中国的监察体制改革正逐渐步入深水区,面临着一系列需要探索实践的困境。从斯大林开始,苏联监察体制逐渐失去效力,导致苏联出现了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中国的改革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发展理念,从监察职能延伸、监察主体的合理构建、纪法与法法的衔接以及权力监督格局上进行路径创新,进一步提升国家腐败治理能力。

——摘编自聂应德、付扬《试论我国监察体制的创新发展》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监察体制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孙中山提出监察权独立的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新时期重视监察体制建设的意义。
2023-02-21更新 | 72次组卷 | 1卷引用:重庆市长寿区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礼记》记载了最早的“谏议”传统,上古有虞氏部落设立“尊老”制度。年长者通过智慧与影响力内化百姓,外谋发展左右舆论,教化法礼已具备现代智库的基本特点。春秋战国时期,诸侯和士大夫们普遍建立“养士”制度被普遍认为中国最早的决策咨询机构雏形“稷下学宫”,汇集天下英才,使齐国一度成为当时最强盛的诸侯国。

秦汉时期正式设置谏议制度委以谏议大夫等官职向皇帝直言,包括奏议和封驳等。秦朝还设置了“博士”官制,让当时的知识渊博者担任政策咨询与决策顾问的角色。六朝时期进谏与封驳的功能分到了门下省,成为中央建制的定规。经过数百年的演变,谏议制度已相当正式化与行政权力分工明晰。唐代决策咨询机制得以强化,谏议制度更为兴盛。不仅设立翰林院,致力于文化学术事业传承还有草拟机密诏书的职能,更建立了成熟的谏官系统。宋代沿承了翰林院制度,翰林学士在改制后成为正三品的正式官员,是皇帝名符其实的“专职高级顾问”。

——摘编自王文《古代中国智库的理念制度与实践》

材料二   明代设置殿阁大学士为辅政官员,担任皇帝顾问。此外还有诸如掌院学士、侍讲侍读,庶吉士等不同分工与级别的官职,机构越来越庞大智库作用越来越明显。清代的决策咨询制度与机制则更为庞杂。殿阁大学士得以沿袭并设四殿二阁。随着清朝不断卷入近现代的全球化进程中,地方摆脱中央自行招募僚佐以帮助治理地方事务,成为清代政治最为突出的特征之一。最典型的幕府事例,莫过于曾国藩幕府,其培养出来的李鸿章、左宗棠等多位晚清大臣。

——摘编自王文《古代中国智库的理念、制度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古代智库发展呈现出的基本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时期智库制度得到强化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智库的作用。
2023-02-12更新 | 25次组卷 | 1卷引用:贵州省遵义市2022-2023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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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天子每过五年都要率领百官和侍从们去巡狩四方,考察地方官员的政绩和公德。夏、商、周三代除天子巡狩外,还没有“方伯”并“受命于王”,对称臣纳贡的异姓诸侯和分封的同姓诸侯进行监察。秦汉时期巡视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分层与分部巡视相结合,职权分明,各司其职,形成了多维的行政巡视体系,即刺史巡视制度,用该制度监督地方要员。隋唐仍沿袭御史台制度,监察御史代表皇帝出巡地方,监察郡县,保证了中央集权的统一性。唐朝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御史台”,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唐朝巡视制度形式多元,分工明确,制度完备,为以后朝代所效仿。明朝的巡视制度在封建专制史上是最完备的。明成祖朱棣正式确立御史巡按制度,改御史台为都察院,设六科给事中,成立六个独立的监察机关,负责监察全国官吏,评论政务,规谏皇帝。清朝沿袭明朝,由监察御史和提刑按察使共同负责对地方进行巡视。

材料二   1809年,瑞典议会认为由司法总监对行政官员的监察并没有充分保障公民的权利,需要建立一项独立于政府的、监察行政官员的制度。1918年,芬兰建立议会监察专员制度及司法监督制度。芬兰司法总监和议会督察员是芬兰政府机关中的最高监察官,他们根据宪法监督各机关及官员是否遵守法律、履行职责。这两种监察官一般由著名法学家担任,每年都要到全国各地巡视,倾听公民意见,接受和审理普通公民对官员和公务员的举报。

——摘编自王明高《国内外巡视监察制度之借鉴》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作用。
(2)综合以上两段材料,比较西方近现代巡视制度和中国古代巡视制度的不同点。
6 . 选官用人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古代选官用官制度蕴含了许多政治智慧。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武帝元光元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举后直接授官,充分适应了君子贤人任官以“轨德立化”的思想。自东汉光武帝始,察举实施中“授试以职”,举主对秀才、孝廉先委以一定职务,以此检验其是否“便习官事”,合格者方举至中央。顺帝阳嘉元年考试经术笺奏,从而出现了一个新环节,构成了察举制向科举制演进的初阶。

——摘编自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材料二   唐代科举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允许自由报考,当时的取土原则兼顾着士子的平日才学和科场表现,若仅就规则而言,尚不周严。为杜绝舞弊,自宋真宗朝始,各级考试的试卷一律“封弥”、“善录”,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也实行初考、复考、详定三级评定制度。在宋代,科举入仕者逐渐增多,成为文职官僚队伍中的核心力量。赵宋统治者鼓励敞开言路,士大夫们在处理各类国家事务之际亦敢于负责而直抒己见。

——摘编自袁行霈《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   唐代朝廷经常派遣监察官员或特使巡行各地,在视察地方政治的同时,监督校核官员课绩。宋代地方监司既管监察,又掌考课。宋代中央监察部门以整肃吏治为己任,也时常过问官员的善恶、能否。宋廷考察地方官吏时并不专一倚重地方监司,而经常是通过监司、御史台各自系统独立检举、相互核查。

——摘编自邓小南《课绩资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侧谈》


(1)据材料一,概括西汉察举制的选官原则及东汉察举制的发展表现。
(2)据材料二,归纳唐宋时期科举制的发展趋势,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科举制的积极意义。
(3)据材料三,概括唐宋时期官员考察制度的特点。
7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我国古代自秦以来,多数朝代的监察机关职责就是监察百官。自中央至地方垂直领导, 具有相对独立性,监察官员摆脱了行政、司法桎梏,被誉为“天子的耳目”。历代对监察官员的选拔均十分严格,而对监察官员的考核,比一般官员更加严苛,奖优罚劣力度极大。 汉武帝时期的《刺史六条》、唐代的《监察六法》、明代的《宪纲条例》等都是以法律的形式严格规制监察权行使。为使监察机构既发挥应有效能,又要防止监察机构形成社会和地方独立政治势力,皇帝一方面赋予监察官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同时又不得不压低他们的官职品级。

——摘编自巩建萍《我国古代监察制度评析及其现代镜鉴》

材料二     孙中山、章太炎等人主张建立民主立宪政体,坚决反对沿用封建监察模式,认为监察官员是对民选的国民大会负责,而不是对君主负责,并主张监察官员应从考试、选举、任 命等较为民主的方式中产生。要求监察机构作为政体的一个独立部分,加强对所有政府官员的监察,充分保证监察机制能够持续有效地发挥它的效能。同时,他们吸取了中国古代监察思想的合理成分,反对只依赖议会对政府进行监察,认定建立独立的,有较大权力的监察机制是必要的。

——摘编自马克敏《略论民国时期的监察思想》


(1)据材料一说明统治者为实现监察效能最大化所做的制度设计,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监察制在汉、唐、明三代发挥“天子耳目”作用的具体史实。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民国时期监察思想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主要由两大系统构成,一是御史监察系统,二是谏官言谏系统。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伴随封建专制主义集权的建立而诞生,又随着封建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而发展完备。在夏、商、周三代的国家事务中已有监察的活动。御史府的建立和地方监察官员的设置,标志着监察制度的建立,但秦朝的监察制度尚处于初创阶段,相当粗糙,监察构及其职能并未专门化。汉武帝元狩五年初置谏大夫,东汉时更名为谏议大夫。谏议为言官,有权驳议御诏中的失误,可面见君王并对许多失法大节提出面谏。魏晋至隋唐时期,监察制度逐渐定型,唐朝官修的《唐律疏议》对监察机构的设置、职掌以及监察官的活动等作了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宋元明清时期,伴随着皇权的加强,封建社会的监察体制发展到完备的程度。

——摘编自张国安《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及其现代借鉴》

材料二   新中国成立初期,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到监督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工作中。在各级政府内广泛聘请人民监察通讯员调查政府机关、企业部门及其公务人员的违法失职、作风不良等情况。但由于当时监察机关实际职权较小,群众监督工作缺少制度保障,其监督作用并未得到充分发挥。20世纪80年代初,为了应对经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违法乱纪等现象,我国开始着手恢复设立监察机关。1986年监察机关被定位为“专司监察职能”的机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之后,进一步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提高监察人员的履职能力。改革开放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了监察机关监督、调查、处置三项权力,同时围绕三项权力赋予监察机关谈话、留置等十二项权力。

——摘编自刘晓峰《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监察制度发展历程》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古代监察制度发展的特点及实施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新中国监察机构的变化和意义。
2022-08-01更新 | 69次组卷 | 1卷引用:河南省商开大联考2021-2022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9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汉初立,高帝废弃了秦的监御史制度。汉武帝中后期,中央统辖的郡县数量较汉初大增。为了避免形成新的分权势力,加强对郡县的控制,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把全国除三辅、三河和弘农郡以外的地区分为十三州部,每个州部为一个监察区,设置刺史一人。刺史每年八月自京师去地方巡视所部郡国,检查吏治和地方治安。

——摘编自岳庆平主编《中国大通史》

材料二 地方监察是否保持独立和有效的功能,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具有制约作用。秦汉至明清的地方监察官可分为两个类型:一是在地方行政官府内置监察官。如秦郡监御史、两宋州通判。二是在地方行政官府以外另设较大的监察区和专职监察官。两汉以后的多数地方监察官均属后一类。如西汉十三州部刺史,唐前期十道采访使、观察使,元行御史台和二十二道肃政廉访使司,明清十三道监察御史。此外,监察区划分范围大小,也会影响朝廷对地方官的监察效能。一般地说,监察区划较大,数量较少,便于朝廷指挥控驭。但相应地,区划较大,监察官难以尽巡辖区,也会造成监察漏洞。

——摘编自李治安《论古代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化和若干制约因素》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汉武帝设置刺史制度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地方监察保持独立和有效的合理做法。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秦汉时期的御史台受九卿之一的少府节制,御史中丞的实际地位也略低于尚书丞郎魏晋时期的御史台脱离少府而成为独立的监察机关,并改变了两汉以来中央监察机构三大系统(御史台、丞相司直和司隶校尉)并存的状况,监察职权渐次(统)归于御史台。御史职权范围扩大,地位有所提高,这成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由秦汉初创阶段向隋唐完备阶段过渡的重要时期。但因御史监察制度植根于门阀制度的土壤上,受到士族特权的阻碍,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难以正常发挥作用。

——摘编自薛箐、林恒青《魏晋南北朝御史监察制度的基本特征》

材料二   明朝监察机构独立于中央各部和地方政府,直接对皇帝负责。御史有较为独立的弹劾权,监察范围上至朝廷各部及地方政府(三司),下至平民百姓,包括行政、司法、军政、教育及一切朝令和祭祀的典礼等,其任免、升黜及定罪量刑皆由皇帝亲自定夺。监察机构与官员在行使职权时,受到上级、同级(平级)之间和其他机构的监督,从而形成了严谨的监察体制。明代监察制度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加强了对中央与地方各级机构的全面监督。

——摘编自李丽《试论明代的监察制度》


(1)根据材料一,概括魏晋时期监察制度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与魏晋时期相比,明朝监察制度的不同之处,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朝监察制度实施的意义。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