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材料二 (某文件规定)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行为。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材料三 “民国”之取代自秦始皇以来两千多年“帝国”……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变化。它打破了历代王朝的更迭机制,因而也触动了传统社会的各条神经,是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社会思想的一大跃进。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1)根据材料一,归纳古代罗马法的发展趋势,并分析其主要原因。
(2)指出材料二文件颁布的直接背景,从政治转型角度分析其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华民国的成立“是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社会思想方面的一大跃进”的理解。
A.体现了以民主为核心的法治观 |
B.维护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原则 |
C.蕴含了人人平等的近代民主观 |
D.协调了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 |
材料一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自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1)根据材料一,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材料二 罗马法具有资本主义发展初期所需要的现成法律形式,是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先声。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罗马法的复兴密不可分。自19世纪以来,欧洲大多数国家皆以罗马法为法制基础,制定本国的法律制度,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等。现在许多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和某些诉讼原则均直接源于罗马法。
——引自《历史必修Ⅰ·政治文明历程》(岳麓版)
(2)根据材料二,归纳罗马法与世界资本主义法制的关系。
材料三 近现代世界各国立国法律
时间 | 国家 | 法律文件 | 政体 |
1689年 | 英国 | ① | 君主立宪制 |
1787年 | ② | 《联邦宪法》 | ③ |
1912年 | 中华民国 | ④ | 民主共和制 |
195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⑤ |
(3)据所学知识,请填写表格中的相应空格。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第三表对债务的“执行”做了详细规定,大概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对于自己承认或经判决的债务,有30天的法定宽限期。第二,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第三,此时如债务人仍不清偿,又无人为其担保,则债权人得将其押至家中拘留,拴以皮带或脚镣,但重量最多为15磅,愿减轻的听便。
——摘编自周桐《罗马法原论》
(1)依据材料,概括《十二铜表法》在债务“执行”方面是如何调节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关系的?
序号 | 重大历史事件 |
1 | 1689年英国议会通过《权利法案》 |
2 | 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通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
3 | 1871年德意志帝国颁布《德意志帝国宪法》 |
4 | 1875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2)围绕政治制度建设,从上表中任选两件大事,写出序号,提炼一个主题,结合所学对主题进行说明。
第一小组收集的是中国秦朝《秦律》的部分条文,并作了相关整理:
“盗陟封,赎耐。”即私自移动田界,要判处耐罪,可赎。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盗”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者,也要判处30天劳役。“夫盗千钱,妻所匿三百,可以论妻?妻智夫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不智,为收。”大意是:如果丈夫偷钱一千元,妻子藏匿三百元,妻子应该怎样定罪?如果妻子知道丈夫偷钱而藏匿,当以偷钱三百元论处,如果不知道,不追究。
在《田律》《徭律》《仓律》《公律》《金布律》《关布律》等法律中,对劳动人民缴纳田税、赋税、服徭役以及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违反者处以严厉的刑罚。
秦法对“宦大夫”等地主阶级,“隶臣妾”等被压迫阶级的身份、地位以及户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第二小组查找到是古代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的部分条文。其中这样描述:
“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如果手和棒子打断自由人的骨头,则应缴纳罚金三百阿司,如为奴隶,则为一百五十阿司。”
第三小组收集的是查士丁尼汇编的《民法大全》,他们从中看到了这样的一些条文: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拷问不应该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的原则。
第四小组收集《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律,全书30卷460条,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等七律。他们收集到的法律条文是这样的内容:《大明律》把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定为十恶”,凡犯十恶”之条者皆从重治罪,并且遇赦不赦。
各组利用收集的资料进行相关探讨,请你参与回答相关问题:
(1)根据第一小组、第二小组搜集的信息,请你说明《秦律》与《十二铜表法》内容上有哪些相同特点?
(2)你认为第三小组收集的《民法大全》的法律条文与《十二铜表法》相比,增添了哪些合理的内容(不得照抄原材料)?
(3)根据第四小组收集的材料,概括《大明律》部分条文反映出的的主要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
(4)假如你参与了材料的收集,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收集来的历史资料?
6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在德刑关系上,《唐律疏议》认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法为政教之用”。因此,《唐律疏议》中死刑条文只有11条,比隋律减少了92条,还废除了腰斩、枭首、夷三族等传统酷刑。在礼法关系上,《唐律疏议》主张“失礼之禁,著在刑书”。这里,“刑”的作用在于禁止失礼行为,为人臣不忠不敬,为人子不孝,无论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违反,都是失礼,都是犯罪,都将受到严惩。
——摘编自李忠建《<唐律疏议>立法伦理思想探究》等
材料二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进一步发挥了古希腊自然法思想的“理性”观念,认为“真正的法律乃是与自然相符的人的正当理性”。古罗马时期,自然法观念仍然体现在现实法律中,并相较于古希腊时适用范围更广了,当时的罗马法大全,万民法则是自然法的集中体现,如“权利主体”、“行为能力”、“债权”、“继承权”、“契约”、“借贷”、“租赁”等法律术语在古罗马社会经常使用,注重协调经济和社会生活。
——摘编自庞萌苗《论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的贡献》等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分别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唐律和罗马法产生的背景。
7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汲取古今中外法制建设历史上的经验与教训,有助于这一重大任务的实现。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农民向国家)假铁器,(因使用过多)销敝不胜而毁者,为用书(以文书上报),受勿责……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壅)堤水。不夏月,毋敢夜草为灰,取生荔麇卵谷,毋毒鱼鳖,置井罔,到七月而纵之……府中公金钱私贷用之,与盗同法。
——摘自《云梦秦简》
材料二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摘自(东罗马帝国)《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材料三这部《宪法》诞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形成的。因而,它在指导思想和具体规定上都存在许多缺陷。……因修改宪法的指导思想是“继续开展阶级斗争”,使国家的工作着重点不可能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对国家机构的规定极不完备,并规定不再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职位。这部宪法不仅缩小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而且取消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
——摘自《百度百科·七五宪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秦律中有哪些值得今天借鉴与提倡的内容?结合所学知识,列举秦代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的相关史实。
(2)材料二反映的“无罪推定”原则,体现了怎样的法律观念?《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它对后世的重要影响。
(3)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说明针对“七五宪法”的严重缺陷,1982年宪法进行了哪些具体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