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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59 道试题
1 . “自然法之父”西塞罗认为上天赋予了每个人平等和理性的潜力,但同时也认为平等并不都能实现。全部权力都在人民手中,即使公正行使权力,结果也会出现不平等。雅典人由于没有确定的等级区别,未能保持它的良好声誉。由此可知,西塞罗
A.肯定等级制度是民主政治的基础
B.认为人人平等是无法实现的幻想
C.批评轮番而治造成雅典权力滥用
D.不赞成在雅典社会实行民主政治
2018-12-01更新 | 127次组卷 | 1卷引用:【全国百强校】山东章丘市第四中学2019届高三上学期第二次质量检测文综历史试题
2 . 查斯丁尼安皇帝钦定出版的《法学阶梯》中说,“受法律和习惯统治的一切国家,部分是受其固有的特定法律支配,部分是受全人类共有的法律支配。一个民族所制定的法律,称为该民族的‘民事法律’,但是,由自然理性指定给全人类的法律,则称为‘国际法’,因为所有的国家都采用它。”材料中的“国际法”所包含的理念主要是
A.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受侵犯
B.是适用于罗马帝国境内各族人民的万民法
C.注重调解贸易以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D.人人生而平等,每个人都有追求生命、自由、财产和幸福的权利
单选题-单题 | 较易(0.85) |
名校
3 . 西塞罗在谈到罗马法时说:“真正的法律是正确的理性,它与自然和谐一致,它撒播至所有的人,亘古不变。人类立法不得企图背离该法,而且不得毁损该法。不可能在罗马有一种法,在雅典有另一种法;无论何时何地,它都是有效的。”西塞罗认为罗马法
A.避免了贵族随意解释法律
B.适用于世界大部分地区
C.体现了自然法的基本原则
D.继承发展了雅典的法律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4 . 《十二铜表法》规定:“假如流经公共土地的溪水涧或道使私人领地遭受损失,则(私人领地的)所有者可根据《十二铜表法》提出赔偿损失的起诉。”据此可知当时的罗马
A.社会矛盾比较尖锐
B.公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C.法律对土地的保护
D.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5 . 罗马法的“法学的论证”方式,在政治领域表现为“依据人们的权利和统治者有依据的权力来推理”。在帝国时代,元首或皇帝总揽帝国大权,法学家们认为“皇帝所决定的都有法律效力,因为人民已把他们的全部权力通过王权法移转给他”。这一思想
A.否定了雅典人的人民主权原则
B.蕴含了启蒙思想中的契约精神
C.强调了法律应重视证据的思想
D.确立了法律是君主意志的体现
2018-08-31更新 | 295次组卷 | 17卷引用:山东省济南市历城第二中学2017-2018学年度下学期开学考试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6 . 《十二铜表法》中规定:“债权人得拘禁债务人六十日。在此期内,债务人仍可谋求和解;如不获和解,则债权人应连续在三个集市日将债务人牵至广场,并高声宣布所判定的金额。第三表中规定:“在第三次牵债务人至广场后,如仍无人代为清偿或保证,债权人得将债务人卖于台伯河外的外国或杀死之。”“如债权人有数人时,得分割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未按债额比例切块,亦不以为罪。”下面对材料理解正确是
①奴隶与平民在借贷关系中不受保护
②保留了习惯法的陋习
③极力保护私有财产
④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⑤保留了债务奴隶制
A.①②③④⑤
B.①③④⑤
C.②③④⑤
D.①②③④
7 . 《十二铜表法》规定:“假如流经公共土地的溪水涧或道使私人领地遭受损失,则(私人领地的)所有者可提出赔偿损失的起诉。”据此可知当时的罗马
A.社会矛盾比较尖锐
B.保护私有财产权利
C.公有财产受到法律保护
D.倡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贱讼”的传统由来已久,在当今中国仍不乏其例。法律只不过是“必要的邪恶”,因而息讼、注重调解便成了中国法律文化的一大特色。古代法律“出于礼则入于刑”“德主而形辅”,浸染了浓厚的儒家文化色彩。儒家的“视法为器”的法律工具主义及“贤人政治”思想,形成了几千年来的人治主义传统。《唐律》十二篇,虽有职制、户婚、厩库等篇,但要找到违者不刑相待的条款是很难的,这里亲属、婚姻、继承、物权之类的民事关系统统被纳入到刑法体系中去了。中国古代法律所及之处,没有纯粹的私人事务,一切都与国家有关。

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提出,“私法是一回事,公法是另一回事。前者是私人契书、协议和要式口约等,后者是指公共法律、元老院决议和盟约。”法学家关于公私法的分类,使罗马统治者能够分别制定了旨在保护以皇帝为首的国家利益的公法和旨在保护自由民个人利益的私法。

——据梁治平《法辨》、张锐智《罗马法学家关于公法私法划分的意义与启示》等整理

材料二   随着清末西方列强的入侵,儒家法律文化的价值体系已经崩塌,接受西方法制便是不可避免的。在中国近百年的“法律西化”过程中,对待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无疑存在过多的矫枉过正的现象,然而对本民族文化的抛弃,并没有给我们带来相应的辉煌,相反却是法律与文化的脱节,给国人带来巨大精神苦闷和导致信仰的虚无。随着中国经济现代化,中国的法律建设也将走向现代化,在这巨大的社会变革时期,如何看待儒家法律文化,则是我们无法逃避的课题。在中国多元法律文化客观存在的情况下,法律的现代化,不能无视本土的儒家法律文化,无视它在民众心理间强大的存在,否则就可能会产生“国家法”和“民间法”之间的文化阻碍。

——摘编自张天舒《儒家法律价值观及其文化背景分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国法律及法律文化与古罗马的差异。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从“社会变迁”的角度,对“中国近现代法制建设”的历史演变进行解读。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9 . 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人类的永恒梦想,古往今来,人类一直为此而努力。古代罗马人努力的方法是。
A.树立皇帝的权威
B.宣扬人文主义思想
C.制定完善的法律
D.传播基督教教义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名校
10 . 公元12世纪时,罗马法又为时人所发掘、整型和研究再现昔日的辉熄,史称“罗马法复兴”。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需要,罗马法重新复兴。导致罗马法复兴的“特殊的历史需要”主要是指
A.维护奴隶主统治阶级利益的需要
B.巩固大一统帝国的政治需求
C.调整商品经济下的纠纷和矛盾
D.适应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的要求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