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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64 道试题

1 . 民主与法制是人类不断追求的两大主题,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材料二:“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材料三:英国革命的最大成果,也是它在现代民主政治创制试验方面的最大成就,就是创造了一种全新的政体。英国是现代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发源地早已为世人所公认,即使在当今社会主义国家的某些机构或制度上,也隐隐约约地打着英国影响的印记。因此,要了解当代西方政治制度乃至现代人类政治文明的来龙去脉,首先必须了解英国政治制度及其历史。

——虞崇胜《论政治文明的内在灵魂》

材料四:美国宪法修正案摘录

名称内容摘录通过时间
第一条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宗教活动自由;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申冤的权利。1791年12月
第十五条修正案合众国公民的投票权,不得因种族、肤色……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1870年2月
第十九条修正案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1920年8月
第二十六条修正案年满18岁或18岁以上的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为年龄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剥夺或限制。1971年7月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梭伦改革前后雅典国家政权组织发生的最明显变化,简要分析其影响。

(2)材料二中反映了罗马法的哪些精神和思想。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创造的“全新政体”是什么,其标志是什么?这种政体有何特点?

(4)据材料四,概括美国民主的发展趋势,并加以说明。

2018-02-08更新 | 78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西省九江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春秋决狱”是指在审理案件时不适用已有的法律条文,而是用儒家经义(即儒家所宣扬的伦理道德),特别是孔子修订的《春秋》一书中的“微言大义”,附会汉朝法律,作为审判的依据。董仲舒在判处232件案件后,总结自己的主张和经验,编成了一部《春秋决事比》(决事比是汉代的法律术语,指具有权威性的、在裁判中可以援引的判例),并提出“《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此后,“春秋决狱”盛极一时,此风一直沿袭到魏晋。

——摘编自蒋来用著《法学的故事——推开法律之门》

材料二在西方社会,“法”这个东西是个很庄严神圣的东西,甚至经常会与上帝制定的某些神圣的法则密切相关。这种法则对人的约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西方法律制度下,不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传统上都是注重审判轻视调解,这和他们“追求精确、不怕对抗”的思维习惯是一致的。凡是有纠纷就一定要弄出个准准确确的“对”和“错”来!只是到了最近30年,诉前调解也开始逐渐增多。

西方文明作为微观文明,首先把人从自然界分离出来,建立了一套独立于自然界,完全约束人类的规则,这就是法律。另一方面,西方文明注重精确,因此设计了大量的精细的法律条文,并且作为自己行为的依据,这就形成所谓的“契约精神”,可以说,西方人是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非常精确地生活在世界上的。

而中华文明作为宏观文明,始终没有把人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认为人类要遵从的规则也是自然界规则的一部分。在中国人的思维中,最大的概念叫做“天”,人是属于天的一部分,要遵中“天”的运行规律(天条)。这种“天人合一”的思维模式导致中国的法律体系强调人类要遵守自然界的整体规律。因此,中华文明不是个精确的文明,宏观思维模式导致了模糊,不注重精确,而注意“实用”。

——摘编自《文明的差异之道德与法律》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春秋决狱”的突出特点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影响。

(2)结合材料一、二分析,与中国古代法律相比,西方法律有何显著差异,导致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 . 在历史进程中,法制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据《唐律疏议》卷一“十恶”条一曰谋反(谓谋危社穰);二曰谋大逆(谓谋毁宗庙、 山陵及宫阙);二曰谋叛(谓谋背国从伪) …… “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
──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1)概括材料一的主要内容, (2分〉
材料二       (明初)市场管理立法初具规模,包括对商品价格的估定、度量衡的规范、牙商(中 间人)的管理、不正当经商行为的处置都有专门的法律条文。 洪武三十年(1397年)中禁人民无得撞出海与外国互市。
──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2)材料二反映了明初法律的哪些内容? 这些法律对当时的社会经济有何影响?
材料三 民(国)初颁布了《商人通例》《公司条例》《证券交易所法》等法规,涉及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和政府管理等领域。在全国工商会议上,工商界代表对公司注册章程、 商标法、商会法等提出了许多建议和要求,工(农)商部在制订相关法规,时均有所采纳, 并在参考西方有关法规的基础上,较多地注意了本国状况。
──摘编自《民国初期的经济法制建设》
(3)归纳材料三所反映的民国初期经济立法的特点 指出其历史作用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 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 ...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氏、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4)材料四主要阐述了什么思想观点?是在吸取什么历史教训情况下提出的?概述在这一思想指导下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主要表现。(5分〉
(5)综上,谈谈法制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2016-11-21更新 | 806次组卷 | 1卷引用:2013届辽宁省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高三第二次阶段考试历史试卷
4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十二铜表法》各篇目

十一十二


求偿(债务赔偿)家长权继承及监护所有权及占有房屋及土地私犯(侵犯他人)
宗教法前五表之补充后五表之补充

——依据杨红林《历史上的人法典》编制

材料二   中国封建社会的每个朝代都有自己的立法。……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君主既是最高的立法者,又是最高的司法官和行政官。第二,礼与法合一,自汉代以来贯彻于历代法其中,礼以道德为依归,而法则以礼为中心。第三,立法和统治的基础是“家”和“家族”,对个人的地位和权利未给予应有的规定。第四,重视刑事立法,其残酷性十分突出。中华法系的这些特点取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独特性。

——曹海品《中外立法制度比较》

材料三   能否不通过武力,而通过谈判,通过立法,把革命和战争时团结拢来、胜利后却分道扬镳、各自愈益伸张主权和独立的13个邦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国家,建立一个全国最高政府?……如果能联合,能否把这个政府设计得尽量合理,让组成政府的人们,各以自己的野心去制约他人的野心,达到一种接近平衡的状态,把政府难以避免的恶,抑止在一定限度内,至少,是个共和国,永远埋葬君主制?

——【美】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

材料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修改历程(节选)



(1)材料一反映《十二铜表法》的内容侧重于哪一方面?该法在罗马法历史上有何突出地位?
(2)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形成材料二中中华法系主要特点的“独特性”原因。
(3)写出材料三“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依据材料概括指出该会议召开的主要目的。
(4)结合材料四和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宪法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地位。完成图中A、B两处的填写,并分析其中1993年宪法修正案第一个要点提出的直接原因。
2020-08-12更新 | 33次组卷 | 1卷引用:天津市八校2017届高三12月联考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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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学习古代东西方政治制度的时候,按照老师的要求分组进行有关古代东西方法律条文的收集。

第一小组收集的是中国秦朝《秦律》的部分条文,并作了相关整理:

“盗陟封,赎耐。”即私自移动田界,要判处耐罪,可赎。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盗”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者,也要判处30天劳役。“夫盗千钱,妻所匿三百,可以论妻?妻智夫而匿之,当以三百论为;不智,为收。”大意是:如果丈夫偷钱一千元,妻子藏匿三百元,妻子应该怎样定罪?如果妻子知道丈夫偷钱而藏匿,当以偷钱三百元论处,如果不知道,不追究。

在《田律》《徭律》《仓律》《公律》《金布律》《关布律》等法律中,对劳动人民缴纳田税、赋税、服徭役以及手工业生产和商业活动也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违反者处以严厉的刑罚。

秦法对“宦大夫”等地主阶级,“隶臣妾”等被压迫阶级的身份、地位以及户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第二小组查找到是古代罗马的《十二铜表法》的部分条文。其中这样描述:

“期满,债务人不还债的,债权人得拘捕之,押其到长官前,申请执行”;“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如果手和棒子打断自由人的骨头,则应缴纳罚金三百阿司,如为奴隶,则为一百五十阿司。”

第三小组收集的是查士丁尼汇编的《民法大全》,他们从中看到了这样的一些条文:

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

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拷问不得施加于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拷问不应该完全听从原告的要求,而应本着合理与节制的原则。

第四小组收集《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律,全书30卷460条,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等七律。他们收集到的法律条文是这样的内容:《大明律》把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定为十恶”,凡犯十恶”之条者皆从重治罪,并且遇赦不赦。

各组利用收集的资料进行相关探讨,请你参与回答相关问题:


(1)根据第一小组、第二小组搜集的信息,请你说明《秦律》与《十二铜表法》内容上有哪些相同特点?
(2)你认为第三小组收集的《民法大全》的法律条文与《十二铜表法》相比,增添了哪些合理的内容(不得照抄原材料)?
(3)根据第四小组收集的材料,概括《大明律》部分条文反映出的的主要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
(4)假如你参与了材料的收集,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收集来的历史资料?
2019-08-10更新 | 62次组卷 | 3卷引用:福建省三明一中2016-2017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复习历史试题
6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民大会最重要的程序是就某项议案展开辩论。雅典人认为,繁琐的辩论虽然延长了决策时间,却可避免鲁莽行事带来的灾难……(五百人)议事会成员经抽签选举产生,名额根据每个基层行政单位的公民人数按比例分配,这是最早的比例代表制。30岁以上的公民一生可当选两次,每次任期一年……各法庭审理的案件是通过抽签选定的,各庭的房间、法庭主持人、监督人、监票人的产生,也由抽签决定,其责任是一次性的,下次开庭需再次抽签。

——以上材料摘自岳麓版《历史必修Ⅰ》

材料二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在他所著的《罗马法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指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古代罗马人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保证“正直生活,不害他人,各得其所”;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法是最高的理性……法是一种最高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正义和非正义的人的标准。

材料三   下表是某学校高一学生对于英国和美国代议制形成问题所进行的研究性学习成果:

组别
材料
结论
英国组1689年以后的英国离民主制还远得很,英国的新政治体制无非是寡头政治.(《欧洲文化史》)
《权利法案》的规定……并不意味着英国已成为一个民主国家。(《全球通史》)
17世纪后期—19世纪上半期,英国民主化的趋势不断发展。
美国组一场伟大的革命已经发生—这一革命的发生不是由于任何现存国家中的力量的变化,而是由于在世界的一个新地区出现了一个新的种类的国家。它已在所有的力量关系、力量均势和力量趋势方面引起一个巨大变化,就像一个新行星的出现会在太阳系中引起一个巨大变化一样。(h.科特《欧洲的美国精神》)美国通过革命建立起的民主政体,是世界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进程中最具有进步意义的制度之一。

阅读后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反映了雅典民主政治的什么特点?
(2)材料二中的罗马法体现了哪些原则?
(3)《权利法案》的颁布有何实质意义?你认为材料三中英国组要得出最后的结论,还要补充哪些史实?(至少举两例)
(4)材料三美国组材料中关于“一个新的种类的国家”是指什么样的国家?
2020-12-02更新 | 50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南省湘潭市第一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较易(0.85) |
名校

7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秦始皇在位时,大施肉刑,因施劓刑而致“断劓盈车”,因施宫刑而致“所割男子之势积如山”。秦简《法律答问》载:“或盗采桑叶,赃不盈一钱,何论?赀三旬。”偷采别人的桑叶,虽不满一钱,却被罚服三旬的瑶役,足见秦律对盗窃罪惩罚之重。按秦律规定服劳役一日折合八钱推算,罚瑶三旬即罚款为盗窃所得的二百四十倍以上。从秦简《法律答问》中可以看出,秦帝国的确“事事皆有法式”,即如穿鞋这样的事情,法律中居然也有规定,所谓“毋敢履锦履”就是证明。

——摘编自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材料二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被雅典陪审法庭以亵渎神明和蛊惑青年的罪名判处死刑。他与他的弟子们都认为判决不公。当弟子们安排苏格拉底逃走时,他却认为,虽然逃走是一种正义,但审判过程符合雅典法律程序,遵守合法的判决也是正义的要求,而且是更大的正义,因为如果他不服从判决,就等于践踏法律,倘若人人都以自己认为的正义为借口而任意践踏法律,社会秩序将混乱不堪,城邦将无法存在。最终他选择在弟子面前饮下毒药,从容赴死。

——摘编自(古希腊)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等

材料三   罗马法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

——西塞罗

材料四   虽然法律已经颁布,但一般人并不知道法律具体规定,完全由祭司集团确定哪一天是黄道吉日可开会或可开庭。因此罗马史学家李维说:“市民法深藏于祭司团的神龛之中。”公元前254年,第一位平民出身的大祭司科伦卡尼乌斯公开传授法律知识,解答人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法律从秘密走向公开,广受欢迎。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律的特点。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苏格拉底的法制观念。

(3)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罗马法体现的原则。据材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在公元前三世纪中期罗马法哪些方面发生了变化?

2018-11-22更新 | 59次组卷 | 1卷引用:【全国百强校】重庆市外国语学校(四川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18-2019学年高一上学期半期考试历史试题

8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不得轻视,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罗马的《民法大全》

材料二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一律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任期两年,按各州人口比例选举产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

材料三第十一条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和媾如,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三条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请回答:

(1)材料一体现了古罗马法的哪些思想?

(2)材料二中美国政权的权力中心是什么?有何目的?

(3)根据材料二、三,分别指出近代美国和德国政体的显著特点。造成这种特点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4)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三则材料之间的联系。

2019-11-21更新 | 54次组卷
9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雅典)最初为君主政体,不久让位于由九个执政官主持的寡头政治。他们全是贵族。急速发展的贸易创造出一个强有力的中产阶级,他们同失去产业的农民联合,要求政治自由化。

——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雅典有几百万常驻外来移民,主要从事工商业和金融业,为雅典人提供税收(公民不纳税),但却没有政治权利,也没有占有土地的经济权利。……雅典还一度盘剥附属国居民……甚至对退盟国公民进行大屠杀。

材料三:罗马法律对待外来民族的人较为开明。它“准许半岛约四分之一的居民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其余的人享有拉丁公民权,即一种大而不充分的特权。所有的人都享有人身自由,由此造成的唯一不足仅在于不能控制外交事务,不能强制人们服兵役。”

——以上材料均摘自邵龙宝《超越政治权威的罗马法》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政治自由化”指什么?雅典民众要求“政治自由化”的经济基础是什么?这种“政治自由化”确立的标志事件是什么?
(2)材料二中雅典民主存在的不足是什么?造成了怎样的消极影响?
(3)根据材料三回答,与材料二相比较,罗马法最突出的特点是什么?
(4)据材料二、三,古希腊与古罗马的民主制本质上有何共同点?
2019-11-06更新 | 44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长春市第151中学2019-2020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历史试题
10 . 法律文献是人类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第3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如果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与和解者,则他本身亦应遭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1)材料一所述内容出自哪一法律文献?它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

材料二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权利法案》

材料三   美国的国家职权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个部门,分别由国会、最高法院和总统执掌,总统和议员由人民选举产生。……

——美国1787年宪法


(2)根据材料二、三,指出英、美分别确立了怎样的政治体制?并说明其特点。

材料四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别。

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指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谍叛行为时,可决弹劾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实行哪种政体形式?《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哪些原则

材料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1954年宪法确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有哪些?
(5)某中学历史学习兴趣小组就法律问题进行研讨探究,除了上面材料中提到的法律文献外,你还能为他们提供哪些与法律有关的文献?试举两例说明。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