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真正的法律乃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是不变而永恒的。罗马的法律和雅典的法律并不会不同,今天的法律和明天的法律也不会不同。法是一种自然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和非正义的标准。
——西塞罗
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圣人积思虑,习伪故,以生礼义而起法度。故顺情性则兄弟争矣,化礼义则让乎国人矣。
——荀子
材料二 中国法典的缘起与(罗马)查士丁尼法典的组成方式有相同之处……限制《中国法典》之外的出版物的发行(政府除外),罗马亦是如此:两国都各以公告、律令和诏书等形式立法,还有诸如过继、家庭财产共同占有关系等都有相同之处。
——田涛《西方人眼中的中国法律接触与碰撞》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荀子和西塞罗关于法律的认识有什么不同?
(2)根据材料二,归纳古代中国与罗马在法治方面有哪些相似点?
①人生而平等 ②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
③人人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④以法律科学和各种具体法为指导原则
A.①④ | B.②③ | C.①②③ | D.①③④ |
A.法律体系逐渐趋于完备 | B.重视自然法在程序法中的运用 |
C.法律应用范围不断拓展 | D.司法实践渗透了公民法的理念 |
材料一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它是唯一的法律……对所有的人是共同的、如同教师和统帅的神”“由法律确定的权利是平等的。”“一个理想的国家,是要通过不同因素之间的协调而获得和谐。”
——(古罗马)西塞罗
(1)概括材料一中西塞罗的思想主张。以启蒙运动为例,说明这些主张在近代民主思想中的体现。
材料二 罗马人在思想意识方面也许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是,他们的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习俗。随着商业和帝国的发展,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法律不能再满足需要。……因而他们制定了一部新的法律。——《万国法》,即国际法。
——摘自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2)关于万民法,史学界有不同的看法。①万民法的国际法精神体现在当时的各个领域。②万民法有利于罗马帝国的长治久安与繁荣进步。侧重分析①,结合古罗马的思想和文化遗产进行说明。侧重分析②,阅读材料二,结合万民法的积极影响进行阐述。
材料三 有人认为,由于罗斯福新政中的劳工立法,使得劳工有了通过自己选择的工会进行劳资谈判的权利,劳工地位空前提高。最低工资、失业补助、养老补贴等等,成为有效保护人们权益的工具,政府有限度的干预正是为了让工业更自由、健康地竞争。也有人将高失业率延长归咎于旨在保持高工资和加强工会组织的新政劳工政策,不断增设的新法规和税收已经阻碍了私人投资,而这抑制了复苏。
——摘编自沃尔顿、罗考夫著《美国经济史》等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罗斯福新政时期劳工立法的特点。结合所学对罗斯福的这项政策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