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中国古代“公民间关系”或“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主要表现为家族成员及邻里间的关系,而调整这种关系的规范人们多以“礼”称之。有学者从法的视角这样论述了“礼”:“礼”在中国固有法系的观点上,除去其为道德的规律及当代社会意识的结晶以外,就是最早的政事法和民事法。就“民事法”部分,礼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形式多样。就内容而言,礼不仅有“定分止争”的作用,而且还肩负“导人向善”的使命。梁启超言:“‘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以为礼的作用可以养成人类自动自治的良习惯,实属改良社会的根本办法,他主张礼治的主要精神在此。”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也对中国的法律作了这样的评价:“在别的国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国,其作用更大,用以褒奖善行。”
——摘编自马小红《中国古代社会的“民法”智慧》
材料二 罗马法在其最早的十二铜表法时代,就已经有了“公法”与“私法”即“民事法”的区分。罗马帝国时代的法学家认为“公法关乎罗马国家秩序,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罗马史》指出:“对罗马人来说,法律首先不是如同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并非国王对于所有民社成员发布的命令,而首先是构成国家的各权力代表以说明和反驳的方式所缔结的契约。”从一开始,罗马法就打着鲜明的契约烙印,正是这种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某种隐性契约关系,而非国王对臣民的命令,才是公法私法区分的逻辑起点。公法所调整的行动,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而私法调整的行动,则依照当事人自身的意愿进行,它顺着自由的自生自发秩序在合作中扩展,这或许正是辉煌的罗马之秘诀所在。
——摘编自萧瀚《罗马法一权力边界观念的起源》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民事法”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古代民事法相比,古代罗马“私法”所具有的不同特征,并分析其影响。
材料一 “罗马公民权”的扩展
时间 | 公民权扩展 |
公元前509—公元前367 | 罗马平民获得一定权力 |
公元前367 | 罗马平民获得公民最基本权力(土地等) |
公元前367—公元前287 | 罗马平民获得充分的公民权(担任执政官等) |
公元前338 | 拉丁人开始逐步获得罗马公民权 |
公元前3世纪末 | 西西里、西班牙部分获得罗马公民权 |
公元1世纪中叶 | 罗马海外行省的自由民获得多数公民权 |
公元212年 | 罗马境内所有自由民拥有完整罗马公民权 |
——根据张国辉《试论罗马公民权》整理
材料二 人文主义者对古典文化情有独钟,正是因为古典文化是人类创造的文明,……古罗马法曾经是西欧古典时期“人道的法”,但是中世纪一统天下的基督教神学却遮蔽了罗马法的人性光芒。在“以人为世界中心”的思想引导下,法学家开始对中世纪末以来人类精神的自由化以及社会活动的世俗化作出回应。
——朱晓喆《从中世纪罗马法到近代民法的思想转型》
(1)根据材料一概括享有“罗马公民权”的社会群体的变化。请用一句话概括罗马法对罗马帝国的积极作用。
(2)有学者认为罗马法的征服是最持久的征服,根据材料二简要分析“人文主义者”研究罗马法的原因。
A.历史发展总是惊人的相似 | B.历史评判不能脱离具体时代 |
C.历史价值跨越巨大的时空 | D.历史观念不受阶级性的束缚 |
材料一:如果说,罗马法……能有所创制,那是因为罗马共和国以及之后的帝国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多种族”的大国的缘故。法规应该设立起来以作为分属于各个种族的个体之间的社会纽带,并使得原先在属于相同种族的各个小城邦的范围之内盛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能在帝国范围内得以奉行。体制上各类灵活的机制使新的规章得以形成、受到检验并获得确认,它属于“再试验再犯错”这一漫长的过程,最终选择出了受所有人真正理解的规章,并可有效地避免冲突及改善社会的合作状态。
——菲利普•内莫《罗马法与帝国的遗产》
材料二:历史上各个王朝都有一整套典章制度……但人们如果稍稍翻阅一下史书不能不对一种现象感到困惑不解,正史中可以用《舆服志》《礼仪志》等大量篇幅来记载什么身份的人戴什么帽子,穿什么衣服,衣服用什么料子、什么颜色、多大尺寸、用什么装饰,仪仗队有多少人,排什么队伍,手里拿什么东西,每件东西什么尺寸这一类近于无聊的内容,甚至连演滑稽戏一样的“禅让”也要照录那三劝三让的表文和诏书,可是真要查什么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却往往非常简略,或者前后矛盾,语言不详,有的竟毫无踪影可见。其实这倒并不是史官们的疏忽,而是由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基本上都存在着两个系统:由皇帝和官员们制定的正式制度,由官吏们执行着的实际制度。前者是官方的、法定的、成文的,见于记载,却不一定起实际作用;后者是实际通用的、得到法律认可的、不成文的习惯做法,但从来未被正式记载,却真正得到了执行。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
(1)依据材料一,概述古代罗马规章产生的社会背景。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成文规章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3)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成文规章对罗马和中国分别产生了哪些影响。
材料一 罗马法历史的重要年代
共和国时期 | |
451—450年 | 颁布《十二铜表法》 |
367年 | 设立城市裁判官职位 |
242年 | 设立外事裁判官职位 |
125年 | 颁布《爱布兹法(LexAebutia)》,对民事诉讼程序进行改革 |
元首制时期 | |
27年 | 奥古斯都将自己的权力合法化 |
公元后 | |
14年 | 奥古斯都去世 |
117—138年 | 哈德良统治时期 |
——【英】巴里尼古拉斯《罗马法概论》第二版
材料二 希腊古典文明衰落以后,西方古典文明的另一发源地——罗马迅速崛起,成为西方古典文明发展的最高峰。然而,罗马文明并不是罗马民族单独创造的文化。它是在外来的伊达拉利亚文化,希腊文化的影响下,罗马国家各民族共同智慧的结晶。在充分吸收伊达拉利亚和希腊先进文明的基础上,罗马文明迅速发展起来,成为希腊古典文明的直接继承者。因此,古罗马文化的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罗马旧传统和希腊的影响两种因素并存。
——《世界文化遗产荟萃》教师教学用书
(1)阅读材料一,结合所学,概括罗马法的发展历程,简述罗马法在世界近现代法制史上地位。
(2)阅读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概括古罗马建筑特色中的“罗马旧传统”和“希腊的影响”分别所指,并指出哈德良皇帝统治时期建造的具有这一风格特征的建筑及其用途。
材料一:从公元前 1 世纪建立,到公元 4 世纪末分裂,罗马帝国地跨欧、亚、非三大洲,设置行省管理意大利半岛之外的地区。罗马民族在政治上处于主导地位,意大利以外的人(希腊人除外)被称为“蛮族”。什么是罗马民族呢,那就是罗马人和意大利人,他们在语言、经济和文化上关系密切,也是共同打下帝国天下的核心力量。
——摘编自刘家和、王敦书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上卷)
材料二:汉武帝初年,起用儒学之士数百人,在各级部门担任职务。汉武帝向这些儒者咨询治国的方略,让他们阐述“大道之要,至论之极”。
——人民版《高中历史教材》必修三
且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之子;其恶足以贼 害民者,天夺之。
——董仲舒
材料三:古代希腊和古代中国分别是这两种方式的最有代表性的发源地。希腊文明和华夏文明都是在走出了原始氏族社会的质朴道德和风俗习惯之后形成了国家形态的,但两者的“走出”方式截然不同。希腊人伴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而彻底告别氏族社会,开启了法治的传统;华夏民族则在农业环境下延续、升华了血缘伦理关系,奠定了道德立国的基础。由此,两者分别衍化出“法治”与“德治”的政治—文化传统。
——徐圻、金鑫 著《“法治”与“德治”的文化渊源探析》
(1)根据材料一,概括罗马帝国在国家治理上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在推进罗马帝国的长治久安和繁荣进步中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董仲舒的基本观点。结合所学,指出董仲舒向汉武帝建议的其它治国方略。
(3)阅读材料一、二、三,结合所学,有两点认识可供选择讨论:①伦理治国、独尊儒术, 的确成功地维护了专制王朝两千多年,但我们民族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试结合明清时期政治、 思想文化领域相关史实,简述我们民族付出的代价。②古希腊文明是今天整个西方文化的摇篮,不管是科学、哲学、艺术,还是历史、政治、法律,都来源于古希腊的城邦国家( 除了宗教———基督教不是从希腊产生的)。试以奥林匹亚遗址为例证,从一个侧面管窥古希腊文明的“摇 篮”地位。
材料一 在罗马法司法体系中.万民法是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部分。它是继公民法之后,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罗马司法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万民法的发展给契约法律制度带来的影响就是,为了使外邦人的常识和社会实践能够接受契约双方当事人合意成为判断契约效力是否合法的唯一标准,原有的烦琐形式上的要求被逐步放弃。万民法契约法律制度最终发展为以契约当事人的合意为归宿,并对其他地域的习惯和法律兼容并包。
——摘编自赵融《西方契约法理论研究》
材料二 公元125年,爱建筑、狂热地尊崇希腊文明的哈德良皇帝亲自设计并重建了万神殿。从外面看,万神殿显得非常朴素,而且像堡垒一样笨重,甚至可以说有些俗气。但是,当你穿过那精美的三角门,走进内部时就会立刻被它宏伟壮观的气势和精美的装饰而深深折服。
——金文《极简罗马史》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万民法相较于公民法的优点,并结合所学分析万民法的形成对罗马社会的积极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万神殿所体现的古希腊文化,说明万神殿内部能展现“宏伟壮观的气势”的主要建筑结构。
材料一 任何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都与其所在的历史经济生产力水平密切相关,罗马所处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其商品经济的高度发达,由此,罗马法主要涉及的法律关系也在人、物、诉讼等私法方面,其公法的发达程度较其私法逊色。同时,由于对外武力和海外贸易的发展,为了对其征服地的管理和对外的贸易,相应产生了万国法,这也就是后来国际法的雏形。
——《罗马法制史渊源》
材料二 秦律规定:“盗陟封,赎耐。”即私自移动田界,要判处耐罪,可赎。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盗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者,也要判处30天劳役。在《田律》《徭律》《仓律》《公律》《金布律》《关布律》等律中,对劳动人民缴纳田税、赋税、服徭役以及手工业生产和商贸活动都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违反者处以严厉的刑罚。秦法对“宦大夫”等地主阶级,“隶臣妾”等被压迫阶级的身份、地位以及户籍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不得任意变更。
——《中国法制史》
材料三 为约束袁世凯,孙中山仓促制定《临时约法》,宋教仁主张,趁临时参议院1月28日成立,同盟会员占参议员的多数(43名参议员,同盟会员33人)的有利时机,先行修订,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联络愿与同盟会合作的党派,组建一个大党,争取在国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位,然后组成以本党干部为主的内阁,约束、削弱袁的总统权力,寻机利用大选、国会弹劾等手段,迫袁下台。……“通过《临时约法》,‘民国’之取代自秦始皇以来两千多年的‘帝国’……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变化。可以说《临时约法》对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彻底的否定”。
——《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
(1)根据材料一概括罗马法发展的原因。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罗马法对后世产生了哪些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秦律的主要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些特点产生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三指出同盟会约束袁世凯的主要措施。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临时约法》在中国近代史上的历史地位,列举《临时约法》中否定封建专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4)综合上述材料,请你提炼主题并进行论证
材料一 尽管罗马奴隶制,社会的商品生产关系不可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关系相提并论,但他已经蕴含了现代商品经济的主要元素,可谓之为简单的市场经济。正如拉德布鲁赫在其著述《法学导论》中所言:“贸易的需要,产生了个人主义私法,……它曾对罗马法产生过关键性影响,使之以古典形式,从为罗马商人与外国商人贸易而设立的万民法中产生。”
——吴斌《略论马克思恩格斯的罗马法思想》
材料二 拿破仑没有充分估计到英国资本主义的牢固基础,也不了解它的现代化结构。苦心孤诣经营了十多年的拿破仑也无法阻挡这股强大的现代化潮流。尔后的历史也屡屡证明,在现代工业生产条件下任何壁垒、垄断不仅伤害他者利益,同时也是一种自我摧毁,几乎没有任何国家的经过封锁和垄断强大起来的。
——施京吾《杀死英国:为什么拿砍仑的大陆封锁政策会失败》
材料三 戈尔巴乔夫在上台之初将注意力集中在经济领域的改革上,制定了发展苏联社会经济的“加速发展战略”。以加速科技进步作为工作中心,集中从企业改革入手,企业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取消对企业的指令性计划。主要目标是从1986—2000年15年国民收入年均增长速度达4.7%,国民收入翻一番。
随着改革政策的失误,经济危机的加深,1990年春,戈尔巴乔夫提出更大范围的经济改革,在所有制形式方面,国家、集体、个人不分主次,缩小国家所有制比重,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形式,计划从目前85%降到30%左右,生产性设施、航天工业、军事设施、国家银行归国家所有。……戈尔巴乔夫改革逐步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最终导致苏联解体的严重恶果。
——摘编自人民版必修二教师用书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概括罗马万民法的特点。结合所学,分析罗马法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价值。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指出拿破仑“大陆封锁令”的内容,并分析其带来的结果。结合所学,概括在现代工业生产条件下拿破仑三世时期法国的对外经济政策。
(3)依据材料三概括苏联推行“加速发展战略”的措施。并指出戈尔巴乔夫改革“逐步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在经济上的体现。
A.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 | B.超越时空影响近代欧洲立法 |
C.在近代欧洲得到复兴 | D.为近代欧洲确立了行为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