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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8 道试题
1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汉初,废弃了秦代法律的严酷繁杂成分,由萧何制定了崇尚宽简的《九章律》……汉律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儒家经义成为其法理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第二版)》

材料二   罗马法是简单商品经济条件下十分完善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其中有关财产所有权和契约的各项规定,都是由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经典性规范构成。尤其罗马法利用有利的客观地理环境,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思想文化和先进的法律制度……成为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法系之一。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材料三   第8条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第537条除法律规定的限制外,私人得自由处分属于其所有的财产。

第1134条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前项契约,仅得依当事人相互的同意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取消之。

——摘自1804年《法国民法典》

材料四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摘自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概括汉律的特点。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
(3)材料三体现了哪些立法原则?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国民法典》得以颁布的社会背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对世界政治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据材料四指出这种发展的具体表现。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近代以来中国和西方在追求民主法制过程中的共同点。
单选题-单题 | 较难(0.4) |
2 . 在处理相邻关系方面,罗马法有“相邻一方不得将污染的水排放到邻人土地中”、“要进行建筑的人应当在自己的房子与邻居的房子之间留出12步距离"等规定。《查士丁尼法学阶梯》对此归纳为:“使任何人不滥用自己的物乃系公共利益之所在。”这说明
A.罗马法以维护贵族利益为宗旨B.罗马法公平正义的法理原则
C.罗马法强调集体利益D.罗马法一定程度维护平民利益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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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礼”在中国固有法系的观点上,除去其为道德的规律及当代社会意识的结晶以外,就是最早的政事法和民事法。就“民事法”部分,礼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形式多样。就内容而言,礼不仅有“定分止争”的作用,而且还肩负“导人向善”的使命。梁启超言:“‘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子以为礼的作用可以养成人类自动自治的良习惯,实属改良社会的根本办法,他主张礼治的主要精神在此。”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也对中国的法律作了这样的评价:“在别的国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国,其作用更大,用以褒奖善行。”

——摘编自马小红《中国古代社会的“民法”智慧》

材料二   罗马帝国时代的法学家认为“公法关乎罗马国家秩序,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罗马史》指出:“对罗马人来说,法律首先不是如同我们所理解的那样,并非国王对于所有成员发布的命令,而首先是构成国家的各权力代表以说明和反驳的方式所缔结的契约。”从一开始,罗马法就打着鲜明的契约烙印,正是这种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某种隐性契约关系,而非国王对臣民的命令,才是公法私法区分的逻辑起点。公法所调整的行动,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而私法调整的行动,则依照当事人自身的意愿进行,它顺着自由的自生自发秩序在合作中扩展,这或许正是辉煌的罗马之秘诀所在。

——摘编自萧瀚《罗马法一权力边界观念的起源》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民事法”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古代民事法相比,古代罗马“私法”所具有的不同特征,并分析其影响。
4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关于明代总督制度《春明梦余录》记载"正统而后,或变生于腹里,或蜂起于边睡,而诸边诸省一时抚臣多不能振联属之策,兴讨师之罪,保境以自全",故"列圣振长策而议联属,边防腹里多设总督,以联属而节制之。明代总督辖区大于巡抚的原则也是相当清楚的,如两广总督、湖广总督,三边总督、宣大总督、蓟辽总督等等。《明史·职官志》虽然把督抚列入中央监察系统,但对于督抚总领一方,凌驾三司的事实也直言不讳,"凡有大兴革及诸政务,会都、按议,经画定而请于抚、按若总督,"

——摘编自史云贵《承袭与变异∶明清督抚制度述论》

材料二   公元前227年始,罗马首次启用"行省总督制",建立起比较规范的行省制度。统治初期,行省总督主要负责征收什一税,同时,他们不断往来于各地的巡回法庭,忙于处理案件。派赴行省的总督基本上是才能出众的"精英",但实际上他们作为军事统帅,长期供职于军队。行省法令的颁布,基本上遵循了一些城市原有的法律制度,并为一些矛盾激化的城市起草和制定新的城市法。罗马还设立了专门审理行省居民控诉行省总督案件的特殊法庭。但在尊奉"祖先惯例"的传统下,不得过度干预行政官员的职权,致使在共和国后期,行省官员飞扬跋扈的现象屡禁不止。

——摘编自宫秀华、王允《罗马国家统治制度的创新》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代初期总督制度的特点及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罗马行省总督制实施的特点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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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如果说,罗马法……能有所创制,那是因为罗马共和国以及之后的帝国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多种族”的大国的缘故。法规应该设立起来以作为分属于各个种族的个体之间的社会纽带,并使得原先在属于相同种族的各个小城邦的范围之内盛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能在帝国范围内得以奉行。体制上各类灵活的机制使新的规章得以形成、受到检验并获得确认,它属于“再试验再犯错”这一漫长的过程,最终选择出了受所有人真正理解的规章,并可有效地避免冲突及改善社会的合作状态。

——菲利普内莫《罗马法与帝国的遗产》

材料二:历史上各个王朝都有一整套典章制度……但人们如果稍稍翻阅一下史书不能不对一种现象感到困惑不解,正史中可以用《舆服志》《礼仪志》等大量篇幅来记载什么身份的人戴什么帽子,穿什么衣服,衣服用什么料子、什么颜色、多大尺寸、用什么装饰,仪仗队有多少人,排什么队伍,手里拿什么东西,每件东西什么尺寸这一类近于无聊的内容,甚至连演滑稽戏一样的“禅让”也要照录那三劝三让的表文和诏书,可是真要查什么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却往往非常简略,或者前后矛盾,语言不详,有的竟毫无踪影可见。其实这倒并不是史官们的疏忽,而是由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基本上都存在着两个系统:由皇帝和官员们制定的正式制度,由官吏们执行着的实际制度。前者是官方的、法定的、成文的,见于记载,却不一定起实际作用;后者是实际通用的、得到法律认可的、不成文的习惯做法,但从来未被正式记载,却真正得到了执行。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


(1)依据材料一,概述古代罗马规章产生的社会背景。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成文规章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3)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成文规章对罗马和中国分别产生了哪些影响。
2021-01-01更新 | 128次组卷 | 18卷引用:2014届河南省郑州市高三第三次质测文综历史试卷
6 . 人们使用大量的比喻来概括罗马法的影响,抛开那些“鬼魂故事”的观念不谈,还有“第一生命说”……“人们在它的躯体已经死去后,首次看到了它的光芒”。“第二生命说”反映出罗马法
A.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B.超越时空影响近代欧洲立法
C.在近代欧洲得到复兴D.为近代欧洲确立了行为规范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

——《商君书·赏刑》

材料二:《唐律疏议》提出以“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为指导思想,而罗马日耳曼法系下的《法学总论》把基督教中衡平的理念引入法定权利和义务。《法学总论》中存在着大量的强行性规范,其规定只是单纯地否定或强行要求某一行为,很少阐述若违反该法律应负的法律责任,而《唐律疏议》在相应规则后都附有不同程度的处罚性规则。《法学总论》时物法进行了详细阐述,它将物权分为了所有权、地役权、用益权、使用权等,并对每一项物权进行了以篇为框架的阐述,而《唐律疏议》缺乏“所有权”这一重要概念,在债的制度上,唐律则体现出朴素、简洁的特点,其广度仅涉及契约、侵损等领域。

——摘编自陆涵缘《浅析<法学总论>与<唐律疏议>的差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商鞅的立法理念,并简析其价值。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律疏议》与《法学总论》的不同规,并分析其原因。
8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雅典城邦的任何公职人员,无论地位多高,皆不能离开公民大会而擅自决定任何政务大事。他们都处于公民大会和五百人议事会的经常监督下,若公民大会认为他有失职守,则无论其功勋威信多高,皆依法惩处,从罢官放逐直至处死。实际上所有公元前5世纪的著名政治家都受过公民大会的责罚,米利斯托克利和伯里克利亦不例外。

——摘编自吴于廑、齐世荣等《世界古代史》

材料二   在罗马法方面,不仅有举世公认的罗马私法,也有与私法相比毫不逊色的罗马公法制度。例如现代宪政制度中分权与制衡原则就是以罗马宪法为滥觞,在罗马共和宪法中,不仅存在同僚之间的分权(双执政官制),也存在执政官和其他行使积极权力的长官与行使消极权力的保民官之间的分权和制衡,最后还有五大宪制机关:人民大会、元老院、长官、保民官、祭司团彼此之间的分权与制衡,罗马的这些制衡机关也在后世逐渐发展成为议会、参议院、监察机关等政权机构。

——摘编自蒋安杰《正确认识希腊法与罗马法的历史贡献》


(1)根据材料一,概括雅典政治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雅典城邦政治形成的条件。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的历史意义,并结合上述材料及所学知识谈谈你对古希腊罗马政治文明的认识。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