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罗马法的评价
更多: | 只看新题 精选材料新、考法新、题型新的试题
解析
| 共计 32 道试题
1 . 人类的政治文明是复杂多样的。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以中书、门下较汉代之宰相,以尚书六部较汉代之九卿,在政制上,不可谓非一种绝大之进步。……尚书置左、右仆射,分判六部,各治三官,可免上述之弊。而尚书惟在政务之推行,至于出命覆夺,尚有中书、门下。故曰三省之于宰相,六部之于九卿,不得不说是政制上之一进步。”

——钱穆《国史大纲》

材料二 它(指雅典民主政治)既是伟大文明的催化剂,也是社会奴役与不公的一种突出体现。这种局限性使得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军事形势越来越不利,雅典人也逐渐对民主政治失去了信心,城邦危机日益加深,民主政治越来越成为一副躯壳,失去了往日的辉煌。虽然雅典民主制不得不以马其顿亚历山大征服而告结束,但其民主思想经众多古代学者的著作遗赠给了后世,对西方乃至近现代东方社会政治思想理论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摘编自沈芝《浅析欧洲民主的渊源》

材料三 当工业和商业进一步发展了私有制的时候,详细拟定的罗马私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后来资产阶级强大起来,国王开始保护它的利益。以便依靠它的帮助来摧毁封建贵族,这时候法便在一切国家里开始真正地发展起来,除了英国以外,这种发展到处都是以罗马法典为基础。但是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

——摘编自《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1)材料一反映了隋唐时期的哪一政治制度?有学者认为这一制度具有“民主色彩”,请结合材料一与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理解。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举例说明雅典民主政治中的哪些运作方式“遗赠给了后世”。其体现“社会奴役与不公”的表现有哪些?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分析罗马法的核心是什么?对后世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在最早的时期,中西法律都是以氏族或扩大了的氏族(部族、部落联盟等)为本位,但在古代世界的转换过程中,却走了两条日益分离的道路。中国法律日益集团化,走上了一条为氏族/部族→宗族/家族→国家/社会的集团本位道路。西方法律则走上了氏族→个人→上帝/神→个人的个人本位道路。西方法律文化源于具有自由开放精神的希腊法和具有个人主义特色的罗马法,形成了保护个人权利自由的历史传统,最终确立了个人本位的传统。

——摘编自《浅谈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材料二:中西方的法律观念都认同法律不可侵犯的尊严,但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人们看重法律威严,是基于对权力的敬畏和服从,传统的中国人认为,法律有执政者行使权柄的巨大威势,因此必须重视法律义务的严格遵守,人们畏惧法律而遵守法律,但并非尊重法律。而在西方的法律观念中,人们对法律的信赖和敬重,是基于普遍认识上的法律的功能。西方法律形成初期,国家公布成文法的目的是确定社会各阶层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有助于西方人在文明之初形成对法律的信任,并继而发展为对法律的信仰。

——摘编自《从法的形成看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古代中西方法律的差异。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代中西方法律对各自历史产生的影响及共同历史价值。
3 . 阅读下列材料法治社会逐步取代人治社会,是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

材料三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材料四   有人评价说:“罗马人在法律方面的建树之所以彪炳世界,是与他们在三个不同阶段的法制探索分不开的。”


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中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思想的特点是什么?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
(3)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历史性的跨越。从1949年到1954年间,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两项主要成就?
(4)请结合教材知识说出罗马人先后形成了哪三项重要法律成果及罗马法的实质。
2019-09-09更新 | 7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吉林市2018-2019高二下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4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西周时期家族与国家政权组织合而为一,形成宗法等级制国家。古罗马的家族组织被打碎,建立了纯粹的地域国家。这影响了东西方治国模式的不同。

西周崇尚礼制,礼涵括了典章制度、礼节仪式、道德规范三个方面,以制度层面为主,成为治理国家的重要规范。西周的礼制具有强大的感召力,使人们开始突破狭小的部族组织的局限,通过共同的语言文字、道德伦理和风俗习惯,使一个来源多样、由不同族群组成的王朝具有了心理上与文化上的认同感与归属感。

罗马法的发展反映了罗马人依法治国的观念和罗马人崇尚法治的意识。罗马法在治理国家和协调社会关系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摘编自王和《历史的轨迹:基于夏商周三代的考察》等


(1)依据材料一归纳西周和古代罗马的治国模式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出现这种不同的原因。

材料二 公元前500年左右的时期内和公元前800年至200年的精神过程中,我们今天所了解的“人”开始出现,我们将其简称为“轴心时代”。这一时期,世界上所有三个地区(中国、印度、希腊——编者注)的人类全都开始意识到整体的存在、自身和自身的限度。意识再次意识到自身,思想成为它自己的对象。这个时代产生了直至今天仍是我们思考范围的基本范畴。

——摘编自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和目标》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舜的父亲——编者注)杀人,则如之何?”孟子曰:“执之而已矣。”“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踪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欣然,乐而忘天下。”

——《孟子.尽心上》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孟子和苏格拉底法制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并指出二者共同的历史价值。
2019-07-26更新 | 50次组卷 | 1卷引用: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第一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5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材料一 《唐律疏议》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法典,是唐律的典型代表。在德刑关系上,《唐律疏议》认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法为政教之用”。因此,《唐律疏议》中死刑条文只有11条,比隋律减少了92条,还废除了腰斩、枭首、夷三族等传统酷刑。在礼法关系上,《唐律疏议》主张“失礼之禁,著在刑书”。这里,“刑”的作用在于禁止失礼行为,为人臣不忠不敬,为人子不孝,无论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违反,都是失礼,都是犯罪,都将受到严惩。

——摘编自李忠建《<唐律疏议>立法伦理思想探究》等

材料二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进一步发挥了古希腊自然法思想的“理性”观念,认为“真正的法律乃是与自然相符的人的正当理性”。古罗马时期,自然法观念仍然体现在现实法律中,并相较于古希腊时适用范围更广了,当时的罗马法大全,万民法则是自然法的集中体现,如“权利主体”、“行为能力”、“债权”、“继承权”、“契约”、“借贷”、“租赁”等法律术语在古罗马社会经常使用,注重协调经济和社会生活。

——摘编自庞萌苗《论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对罗马法的贡献》等


(1)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分别概括唐律、罗马法的立法思想。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唐律和罗马法产生的背景。
6 . 西方的法律传统扎根于古代的罗马文明。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罗马法上下千余年,期间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变化很大,法律也由产生、发展逐步趋于完善,它经历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帝政前期、帝政后期四个阶段。罗马法主要分为人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法、诉讼法等方面。人法包括自由权、市民权、家族权、名誉、婚姻、夫妻财产、儿童监护等;物权法包括动产、不动产等;继承法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赠予等;诉讼法包括法定诉讼、程式诉讼、诉讼程序、诉讼非常程序等。

——摘编自周相《罗马法原论》

材料二 西方文明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它的法制文明。它是自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以来西方社会得以稳定和发展的坚实基础。而西方法制文明的渊源和基石便是由古代罗马人所创造的法律制度。罗马还开创了一个先例和原则:政治或政府的内部权力必须受到制衡。罗马首创的这一权力制衡原则成为日后西方政治的发展的普遍原则,其意义和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在当今的西方政治体制中,无论是采取哪种政体的国家,权力制衡原则均是其政治发展的首义和灵魂。

——摘编自兰奇光《罗马文明历史地位的重新评价》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概括罗马法的主要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它对罗马帝国的积极影响。
(2)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权力制衡机制下的近代英美政体模式。归纳影响近代欧美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规范的罗马法的原则。
(3)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罗马法的发展演变过程对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

7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雅典有几百万常驻外来移民,主要从事工商业和金融业,为雅典人提供税收(公民不纳税),但却没有政治权利,也没有占有土地的经济权利。……雅典还一度盘剥附属国居民……甚至对退盟国公民进行大屠杀。

材料二   罗马法律对待外来民族的人较为开明。它“准许半岛约四分之一的居民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其余的人享有拉丁公民权,即一种大而不充实的特权。所有的人都享有人身自由,由此造成的唯一不足仅在于不能控制外交事务,不能强制人们服兵役”。

——以上均摘自邵龙宝《超越政治权威的罗马法》

材料三   “在罗马人那里,私有制和私法的发展没有在工业和贸易方面引起进一步的后果,因为他们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但当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社会内部逐渐发展起来时,“详细拟定的罗马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

“因为在罗马法中,凡是中世纪后期的市民阶级还在不自觉地追求的东西,都已经有了现成的了。”

“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是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请完成:

(1)材料一中,雅典民主制存在的不足是什么?造成的主要消极影响是什么?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较,罗马法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3)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古希腊与古罗马的民主制的共同点是什么?其本质是什么?

(4)根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说明罗马法的历史作用。

8 . 某历史兴趣小组以“法律的历史和文明的发展”为课题开展研究性学习,在学习过程中使用了以下材料,得出了相关结论。

甲:《秦律》规定偷窃别人桑叶,价值不到一钱,要罚三十天劳役……。刑罚主要分三类,一是死刑,通常有弃市、枭首、腰斩、车裂、磔。二是肉刑,有黥、劓、刖,、宫和笞。三是徒刑,一年至五年。另外,有野蛮的连坐法和族刑。

—摘自陈光中<我国古代刑法的演变》

乙:在共和国时期,为了缓和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保证对外战争的胜利,古罗马制定汀扣系列保护平民权益的法律,如公元前445年,古罗马废除贵族与平民不能通婚的旧法……

—岳麓版历史教材必修I《政治文明历程》

丙:他们还一并整理了近代中西两部不同时期的法律文献,如下:

结论:①法律的制定能够调解社会关系,影响社会发展。

②法律作为一种文明,具有传递性。

(1)据材料甲、乙及所学知识,说明结论①。

(2)据材料丙的已有内容和结论②,补充完善材料丙。

(3)你从本兴趣小组课题研究的过程中学到了哪些史学方法?

2018-09-08更新 | 67次组卷 | 1卷引用:黑龙江省绥滨县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9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中国在秦汉时期开始从封建制向官僚制过渡,但这也仅指行使统治的组织机构的形式即官制而言的,至于具有行政管理技能的官员和理性的法律这两点,在秦汉以后的社会发展中都一直尚付阙如,致使中国早期的官僚制萌芽一直未能发展为现代的官僚制。

——马克斯·韦伯

材料二由中央统一管理的文官制度在更大范围内构成了我们时代的特征,而中国科举制在建立现代文官制度方面扮演过重要角色。可以明确地说,这是中国对世界最大的贡献。

——顾立雅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耶林格

(1)据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为什么韦伯认为中国古代官僚体制无法发展为现代官僚体制。

(2)材料二中学者认为科举制和罗马法是古代东西方文明对后世的巨大贡献,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理由。

2018-03-09更新 | 98次组卷 | 1卷引用:湖北省长阳县第一高级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18-19高三上·全国·期末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汉文帝废除了刻面、割鼻、斩左右趾等刑罚,景帝时规定八十岁以上、八岁以下和孕妇等人处被审讯关押的,都不得加械具。平帝时规定,对“从坐”妇女免于拘捕和监禁,男子八十以上、七岁以下除非重罪,均可免刑或减刑。刑法中增加了一些新罪名,如“阿党”(诸侯有罪,傅相不举奏)与“附益”(中央朝臣外附诸侯),均为重罪。武帝时还制订了《时金律》《左官律》,来制裁诸侯在祭祀宗庙时贡金不合标准、舍弃朝廷而奉事诸侯等行为。在司法判决中,盛行以《春秋》的精神作为解释法律和作出判断的基本原则。许多经学大师纷纷以经解律,东汉时许慎、马融,郑玄等人各立门户,歧见增多,以至于朝廷出面规定了郑玄注经解律的正统地位。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

材料二 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公民,内容上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方面。从共和国后期到帝国前期,罗马由一个城邦国家变成了地跨三洲的大帝国,新的地区不断被并入它的贸易和交通体系中。罗马法也由公民法发展到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公民与外邦人以及外邦人与外邦人之间关系,基本内容主要是关于所有权和债权方面的规范,注重调节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罗马法虽然允许使用酷刑,但只是作为审判过程中的补充性和最后的措施,实施的前提包括:只针对死刑犯罪;没有其他手段发现真实;对犯罪的指控充分和适当。20岁以下与60岁以上者、孕妇和育儿母亲免予酷刑。

——摘编自于贵信《古代罗马史》


(1)根据上述材料,概括中国汉代和古罗马各自的法制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国法制特点产生的社会背景及其一致的进步之处。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