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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15 道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1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罗马帝国皇帝哈德良(76年1月24日-138年7月10日,五贤帝之一,117年-138年在位),在位期间,邀请法学家对罗马法进行了改革,重组罗马社会的规则即罗马法,以重建帝国安全保障体系。以下是学者们明确指出为哈德良时代制定的法律:

一、……

二、对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以及正当防卫杀人实施区别对待。

三、被判处死刑或流放的人,按照之前的规定,其资产全部充公进入国库。新的罗马法规定,留下其总资产的十二分之一给他的家人。

四、明确遗产继承权。罗马人很早就承认私有财产权,哈德良制定的法律还规定,不得接受不相识之人赠与的遗产,不得接受有子女的熟人赠与的遗产。还有一条法律规定,父亲死后11个月出生的孩子有要求继承遗产的权利。

五、士兵服役期间不得结婚。在其服役期间出生的孩子只能算庶出。但是,这个庶出的孩子也为家庭一员,享有遗产继承权。

六、对于攻击并掠夺因船只遇险游到岸边的落难者的人,之前的法律通常不加以追究。新法规定,对于这种行为,按盗窃行为严加惩处。

七、严禁对孕期女性进行处罚。

八、关于奴隶,新法规定,不管出于什么理由,严禁主人滥杀奴隶或割除其身体的任何部位;禁止主人动用私刑。若有必要应该提起诉讼,交给法庭裁决。

严禁在家设置禁闭奴隶或其他用人的设施。

——摘编自盐野七生《罗马人的故事》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括哈德良时代改革法律的背景。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说明罗马法的法律特点,并分析其历史作用。
2021-09-27更新 | 48次组卷 | 1卷引用:甘肃省兰州市第二十七中学2020-2021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2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任何人不能仅因为思想而受惩罚。判刑时必须始终考虑罪犯的年龄与涉世不深……父亲的罪名或所受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世代相传的习俗应受到尊重和服从,不得轻视,但其有效性不应凌驾于理性或法律之上。

—罗马的《民法大全》

材料二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每州一律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任期两年,按各州人口比例选举产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总司令……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

材料三第十一条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和媾如,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三条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请回答:

(1)材料一体现了古罗马法的哪些思想?

(2)材料二中美国政权的权力中心是什么?有何目的?

(3)根据材料二、三,分别指出近代美国和德国政体的显著特点。造成这种特点差异的原因有哪些?

(4)根据上述材料,分析三则材料之间的联系。

3 . 阅读有关希腊民主政治和罗马法的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在雅典,凡公民都享有充分的民主权利,其权利通过公民直接参与和管理城邦政治活动来实现。

材料二每年6个雅典公民中就有1人可能担任某种公职。雅典的公职如执政官、将军、议员、陪审员等,均由选举或抽签产生,任职期限均为一年。已任公职者,在其它公民尚未任过一次之前,不得连续担任公职。因为公职不是终身制,而是年年选举更替,因而公民都有轮流担任公职的机会。

材料三雅典的主要政治制度是公民大会……所有成年人都可以参加(妇女、奴隶和外邦人除外)。

材料四“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利,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

——(古罗马)西塞罗

材料五现代民主在对它(指古雅典的民主政治)进行表扬时,并不是否认而是继承和发扬了如主权在民、法治、公民意识等精神,这些是民主的重要支柱。

材料六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是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

——《马克思恩格思选集》


回答:
(1)据材料一、二,归纳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
(2)依据材料二、三,指出雅典民主政治存在的局限性。
(3)材料四是指哪一罗马法?根据材料五、材料六,结合所学知识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罗马法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的地位。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4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雅典公民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国家的一切重大事务,容许公民有充分的发言自由500人议事会成员经由抽签选举产生,名额根据每个基层行政单位的公民人数按比例配。30岁以上的公民一生可当选两次,每次任期一年。

材料二   雅典有几百万常驻外来移民,主要从事工商业和金融业,为雅典人提供税收(公民不纳税),但却没有政治权利,也没有占有土地的经济权利。……罗马法律对待外来民族的人较为开明。它“准许半岛约四分之一的公民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其余的人享有拉丁公民权,即一种大而不充分的特权。所有的人都享有人身自由,由此造成的唯一不足仅在于不能控制外交事务,不能强制人们服兵役”。

——摘自邵龙宝《超越政治权威的罗马法》

材料三   “…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

——古罗马《民法大全》

“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

——《十二铜表法》


(1)结合材料一内容,举例说明古希腊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二中关于雅典民主政治的描述与材料一是否矛盾并说明理由。根据材料二,与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相比,罗马法有何进步性?
(3)在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罗马法获得重大发展,请指出其发展的政治和经济原因。谈谈你对古罗马法律制度的评价。
2021-04-29更新 | 77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第一中学2020-2021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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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下列材料法治社会逐步取代人治社会,是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   “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

材料三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材料四   有人评价说:“罗马人在法律方面的建树之所以彪炳世界,是与他们在三个不同阶段的法制探索分不开的。”


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中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思想的特点是什么?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
(3)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历史性的跨越。从1949年到1954年间,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两项主要成就?
(4)请结合教材知识说出罗马人先后形成了哪三项重要法律成果及罗马法的实质。
2019-09-09更新 | 7次组卷 | 1卷引用:吉林省吉林市2018-2019高二下学期期末历史试题

6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1:雅典有几百万常驻外来移民,主要从事工商业和金融业,为雅典人提供税收(公民不纳税),但却没有政治权利,也没有占有土地的经济权利。┅┅雅典还一度盘剥附属国居民┅┅甚至对退盟国公民进行大屠杀

——摘自邵龙宝《超越政治权威的罗马法》

材料2:罗马法律对待外来民族的人较为开明。它“准许半岛约四分之一的居民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其余的人享有拉丁公民权,即一种大而不充分的特权。所有的人都享有人身自由,由此造成的唯一不足仅在于不能控制外交事务,不能强制人们服兵役。”

——摘自邵龙宝《超越政治权威的罗马法》

材料3: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3、8表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半。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1指出,雅典民主存在的不足是什么?与材料1相比较,罗马法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2)《十二铜表法》的出现在当时有何进步作用?你认为这些法律规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为什么?

(3)当罗马法学家积极编撰法典时,中国人编撰了《秦律》,从法律体现的意志看,两者有什么不同?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人际关系主要表现为家族成员及邻里间的关系,而调整这种关系的规范人们多以“礼”称之。有学者认为,全面多样的礼就是中国最早的民事法。《礼记》记载:“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细微处)。使民日徙善而远罪(使天下百姓日益趋向善良远离罪恶)而不自知也。”法国思想家伏尔泰说:“在别的国家,法律用以治罪,而在中国,其作用更大,用以褒奖善行。”

——摘编自马小红《中国古代社会的“民法”智慧》

材料二   罗马帝国时代的法学家认为:“公法关乎罗马国家秩序,私法则涉及个人利益。”从一开始,罗马法就打着鲜明的契约烙印。正是这种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基种隐性契约关系,而非国王对臣民的命令,才是公法私法区分的逻辑起点。公法所调整的行动,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而私法调整的行动,则依照当事人自身的意原进行。它顺着自由的自生自发秩序在合作中扩展,这或许正是辉煌的罗马之秘诀所在。

——摘编自萧瀚《罗马法权力边界观念的起源》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礼作为民事法的特点及其成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与中国古代民事法相比,古代罗马私法具有的不同特征;并分析其影响。
8 . 阅读下列材料法治社会逐步取代人治社会,是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中国法的界定十分模糊,倒是皇帝圣旨、朝廷法令、祖宗遗训更具威力。因为法自君出,皇帝“钦定”法律,皇权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对皇权约束作用微乎其微。法律遇到开明皇帝有些用,一遇昏庸暴君,无法无天,所谓“人亡政息”。……这遗风流传至今即权大于法,有法不依,拟法不严,徇情枉法。
——史仲文《中国人走出死胡同》
材料二“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
材料三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材料四有人评价说:“罗马人在法律方面的建树之所以彪炳世界,是与他们在三个不同阶段的法制探索分不开的。”
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一中反映了中国法律制度思想的特点是什么?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结合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
(3)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历史性的跨越。从1949年到1954年间,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两项主要成就?
(4)请结合教材知识说出罗马人先后形成了哪三项重要法律成果
2016-11-18更新 | 936次组卷 | 1卷引用:2011-2012学年黑龙江省绥棱县第一中学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卷
9 . 罗马法系
材料一 罗马法规定: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与其判处无罪之人,不如容许罪犯逃脱惩罚。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西塞罗
材料二 虽然法律已经颁布,但一般人并不知道法律具体规定,完全由祭司集团确定哪一天是黄道吉日可开会或可开庭。因此罗马史学家李维说:“市民法深藏于祭司团的神龛之中。”公元前254年,第一位平民出身的大祭司科伦卡尼乌斯公开传授法律知识,解答人们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法律从秘密走向公开,广受欢迎。——周楠《罗马法原论》
材料三 公元前367年和公元前242年,罗马相继确立了内务大法官和外务大法官,处理罗马市民相互间、外国人相互间的民事纠纷。……公元212年,卡拉卡拉皇帝颁布《安托尼亚那敕令》,废除市民与臣民的区别,准予居住在罗马帝国境内的居民或臣民一般都可取得市民权。——周楠《罗马法原论》
问题:
(1)从材料一罗马法有关规定,归纳出罗马法的特点。
(2)结合材料二分析在公元前三世纪中期罗马法哪些方面发生了变化?
(3)材料三所反映的四、五百年间罗马法又有什么转变?变化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4)从以上四则材料可以看出古罗马人对法律有怎样的态度?
2016-11-18更新 | 845次组卷 | 1卷引用:2011-2012学年上海松江二中高二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历史加一试卷
材料分析题 | 较难(0.4) |
名校
10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如果说,罗马法……能有所创制,那是因为罗马共和国以及之后的帝国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多种族”的大国的缘故。法规应该设立起来以作为分属于各个种族的个体之间的社会纽带,并使得原先在属于相同种族的各个小城邦的范围之内盛行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也能在帝国范围内得以奉行。体制上各类灵活的机制使新的规章得以形成、受到检验并获得确认,它属于“再试验再犯错”这一漫长的过程,最终选择出了受所有人真正理解的规章,并可有效地避免冲突及改善社会的合作状态。

——菲利普内莫《罗马法与帝国的遗产》

材料二:历史上各个王朝都有一整套典章制度……但人们如果稍稍翻阅一下史书不能不对一种现象感到困惑不解,正史中可以用《舆服志》《礼仪志》等大量篇幅来记载什么身份的人戴什么帽子,穿什么衣服,衣服用什么料子、什么颜色、多大尺寸、用什么装饰,仪仗队有多少人,排什么队伍,手里拿什么东西,每件东西什么尺寸这一类近于无聊的内容,甚至连演滑稽戏一样的“禅让”也要照录那三劝三让的表文和诏书,可是真要查什么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却往往非常简略,或者前后矛盾,语言不详,有的竟毫无踪影可见。其实这倒并不是史官们的疏忽,而是由于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制度基本上都存在着两个系统:由皇帝和官员们制定的正式制度,由官吏们执行着的实际制度。前者是官方的、法定的、成文的,见于记载,却不一定起实际作用;后者是实际通用的、得到法律认可的、不成文的习惯做法,但从来未被正式记载,却真正得到了执行。

——葛剑雄《统一与分裂》


(1)依据材料一,概述古代罗马规章产生的社会背景。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成文规章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3)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成文规章对罗马和中国分别产生了哪些影响。
2021-01-01更新 | 128次组卷 | 18卷引用:山西省朔州市应县第一中学2019-2020学年高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1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