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法国共和政体和德意志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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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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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德国1871年宪法规定:皇帝以帝国的名义宣战必须征得联邦议会的同意,皇帝的权力受到限制;但又赋予皇帝极大的权力如宣战、烤和、缔约、解散联邦议会、任免宰相等。据此可知,1871年宪法
A.确定分权制衡的宪政原则B.有利于德意志的统一
C.使皇帝成为国家权力中心D.体现了军国主义传统
2 . 阅读有关民国初期政治设计的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第四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结条约之权。

第五条临时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兼任免文武富员,但制定官制、官规,及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专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十八条行政各部设部长一人为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办理各部事务。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结》(1912年1月2日)

(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民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后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取代)

材料二第三十四条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条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埘和及缔结条约。

第四十三条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节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2年3月11日

材料三第一条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五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四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权建立初期,它(《临时约法》首开了因人立法之风。因人立法反映出很大的封建人治主义色彩。因为法随人变,就造成了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

一一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1)比较材料一和材料二有关条款内容的异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变化的原因。
(2)根据材料四和所学知识,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3)有学者认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为主要蓝本而制定。您是否赞同该观点?请说明理由。
2021-09-23更新 | 128次组卷 | 1卷引用: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象山中学2022届高三上学期第一次月考历史试题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871年4月的《德意志帝国宪法》,因其主要倡导人是“铁血宰相”俾斯麦,故俗称“俾斯麦帝国宪法”……它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君主立宪制国家,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帝国中央的普鲁士王国占有特殊地位,由普鲁士掌握帝国最高行政权,宪法赋予帝国皇帝(普鲁士国王)和宰相(普鲁士宰相兼任)以极大权力,宰相由世袭皇帝任命,只对皇帝负责,皇帝和宰相是帝国国家权力中心……在立法上,联邦议会(上议院)拥有一定的权力,议长为帝国宰相,议员由君主任命,它负责法律的审批;而帝国议会(下议院)的权力较小,虽有立法权,但任何法案都必须经过联邦议会和皇帝的批准才能生效,而且帝国议会还无行政监督权。

——摘编自陈敏昭《德国的宪政之路》

材料二 1871年的帝国宪法在第17条中规定了皇帝与首相之间的权限,皇帝的所有命令,无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均应由首相附署,若皇帝与首相意见相左,首相意见更具决定性……威廉一世与腓特烈三世均恪守宪法规定。然而在威廉二世时期,情况却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虽然威廉二世在形式上仍然遵照帝国宪法规定,事无巨细皆征询首相意见,但由于俾斯麦的辞职、后任首相的失职,德意志帝国最终走向了“私人统治”。

——摘编自李忠夏《百年前的德国宪法现实——1908年“每日电报”门事件引发的宪法问题》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德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德国最终走向“私人统治”的原因,并说明其给德国带来的影响。
4 . 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后,普鲁士国王成为帝国皇帝,联邦议会主席由普鲁士国主任命的帝国首相担任,帝国议会的397名议员中普鲁士占236席,且多半是贵族地主出身。这表明当时的德国
A.尚未确立起代议制度B.政治上的保守性消失
C.与英国政体基本相同D.普鲁士占据主导地位
2021-09-15更新 | 152次组卷 | 5卷引用:陕西省商洛市山阳中学2022届高三上学期开学摸底考试历史试题
单选题-单题 | 适中(0.65) |
名校
5 . 1877年1月,德国皇帝威廉一世签署了经议会批准的《法院组织法》,该法规定:设置以帝国法院为最高审级的法院体系,由各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只服从法律,实行法官任职终身制。这反映出德意志帝国
A.君权主导司法体系B.具备近代民主特征
C.专制主义残余浓厚D.三权分立成熟完备
6 . 法国1875年宪法规定: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由普选方式选出;总统由两院联席会议选举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对此理解正确的是法国
A.内阁只对总统负责B.实行君主立宪制
C.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D.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
7 . 西方法律制度

17到19世纪“英美法系(解释:英国和美国所形成的法律)”和“大陆法系(解释德国和法国所形成的法律)”的建设历程表

国家相关事件
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
1701年《王位继承法》
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
1791年宪法
1804年《法国民法典》
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德国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1896年《德国民法典》
美国1776年《独立宣言》
1787年宪法

依据材料和所学,从给出的两个论题中对西方两个法律体系建设的过程进行历史解释。论题一:英、法、美、德民主制度具有多样性。论题二:法律在英、法、美、德民主制度的建立、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要求:请从以上两个论题中自选一个题目进行论述。结合背景,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8 . “参议院得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该材料反映的是
A.英国君主立宪制B.德国君主立宪制C.美国民主共和制D.法国民主共和制
9 . 法国1875年宪法规定,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任期9年,并且规定1/4的参议员由国民议会选出并终身任职。其中,关于议员任期的规定
A.表达了共和派的要求B.体现了人民的意愿
C.体现了明显的保守性D.合乎历史发展潮流
10 . 1887年,法国右翼势力代表人物布朗热,利用国内因发生经济危机而引发的民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发动了一场旨在推翻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独裁政权的政治运动。但是在1889年的众议院大选中,共和派仍获得了366个席位,保守派仅获得168个席位。这场运动最终瓦解。这表明当时法国
A.共和派和君主派的斗争激烈B.经济危机对社会破坏严重
C.封建残余势力依然十分强大D.共和政体得到进一步巩固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