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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中华民国之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参议院会议时,每参议有一表决权”。 |
1914年 | 《中华民国约法》 | “中华民国之领土,依从前帝国所有之疆域";“中华民国人民,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法律上均为平等";“满、蒙、回、藏各族待遇条件,永不变更其效力”. |
A.形成了依法治国的法律体系 | B.人民民主专政的真正实现 |
C.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 | D.对多民族现代国家的构建 |
2 . 分权限权思想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人类的政治智慧。阅读材料,回答下面问题。
材料一凡雅典公民都可以通过民主选举成为城邦的公职者,如执政官、议员、陪审员等,参与城邦事务的管理,但公职不是终身制,而是年年选举更替,因而公民都有轮流担任公职的机会。公职人员必须依法行事,一旦触犯法律,便要受到惩处,每位公民被授予公民权或公职者就职的时候,都要宣誓“保护法律,忠于法律”。雅典权力制约机制自梭伦改革始,赋予公民大会以立法权,陪审法庭以司法权,五百人会议以行政权,即使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公民大会也要受到一定的权力制约,如其决议有的尚需经陪审法庭审议并最后批准。
——摘编自蒋云芳《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及对西方民主的影响》
材料二英国通过“光荣革命”克服了专制王权,议会成为最高权威。在君主立宪制的政治框架内,英国又用和平、渐进方式实现政治权力的转移,从而完成了政治民主化历程。
材料三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本约法施行后,限十个月内由临时大总统召集国会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雅典民主政治的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光荣革命”后至19世纪中期前,英国是怎样用和平、渐进方式实现政治权力转移,推动政治民主化进程的?
(3)材料三“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该时期建立的共和国对中国政治有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