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革命果实落入袁世凯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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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1787年9月各州代表完成制宪工作,开始寻求各州代表会议的最后批准,费城制宪会议后的一年,各州就是否批准新宪法展开了激烈的全国性的公共大论辩,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大辩论中,看到了美国植根于文化基因中的民主精神,制宪会议拟就的宪法草案以及此后的公共辩论,直至新宪法的最终通过,都是双方博弈的结果,在反联邦党人看来,赋予合众国总统如此大的权力,实在是危险之举。联邦党人则指出了邦联和州政府因无能而造成的缺陷,美国需要一个独立的、有执行力的总统去实施联邦法律,执行对外政策。……美国1787年宪法能够体现各方的利益和要求,制定之后各方都能认真遵守,虽200多年依然如此。

——摘编自肖龙《美国总统制的历史起源―基于1787年宪法的辩论》

材料二:《临时约法》采取责任内阁制的原因并不难解释,清末预备立宪期间,责任内阁制曾经是议论的大题目,朝野上下,无论对于立宪持何种态度,对于立宪体制下要实行责任内阁制是没有疑议的,辛亥革命和清末立宪在时间顺序上虽然前后有分,但清末立宪的影响并没有因为辛亥革命的发生就消失得一干二净。在清末立宪期间,立宪派所广泛宣传的君主立宪制度下实行责任内阁 制,君主不负责任,内阁首相负政治责任,对于当时所有政治开化的人们来说,记忆犹新。……民初立宪的失败并不表明责任内阁制在中国绝对不可行,而是表明在中国当时的政治背景下强行实行 这种政体存在着极大的风险。1914年被袁氏《中华民国约法》取代,《临时约法》的存续期仅两年。

——摘编自刘笃才《<临时约法>“因人立法”说辩正》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美国国内对1787年宪法辩论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括1787年宪法采用总统制和《临时约法》采取责任内阁制的原因。
(3)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部宪法的不同结果和启示。
2022-12-11更新 | 114次组卷 | 1卷引用: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新蕾中学2021-2022学年高一上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2 . 法制走向法治,印证了人类政治文明前进的轨迹。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根据材料一,归纳古代罗马法的发展趋势,并分析其主要原因。

材料二   (某文件规定)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行为。

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2)指出材料二文件颁布的直接背景,从政治转型角度分析其影响。

材料三   “民国”之取代自秦始皇以来两千多年“帝国”……是一种前无古人的变化。它打破了历代王朝的更迭机制,因而也触动了传统社会的各条神经,是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社会思想的一大跃进。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华民国的成立“是政治制度、法律体系和社会思想方面的一大跃进”的理解。

材料四   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我们要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

——2012124日,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4)概括材料四的核心思想。请用80年代以来我国法制建设的史实来印证这一思想。
2021-11-02更新 | 130次组卷 | 1卷引用:天津市杨村一中、宝坻一中等八校2021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联考历史试题
3 . “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核心理念之一。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建立普遍的、法的统治,树立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威,是古希腊法治论的基本追求。苏格拉底誓死捍卫法律尊严的思想和行动,表达了他坚定的法律信仰。柏拉图晚年从人性的贪婪与自私、选避痛苦、追求快乐的角度出发,提出以法律对统治者加以约束。他说:“我现在要以法律的仆人这一术语来称呼那些通常被称为统治者的人。”……他把法治的有无提升到国家存亡兴衰的高度来认识,在西方政治思想的源头,权力已经被套上了法律的枷锁。

——孙季平《民主共和法治——古希腊罗马权力制约三大要义》

材料二   经过 1911 年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1912 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13 年的又称“天坛宪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4 年的又称“袁记约法”的《中华民国约法)》、1917 年的又称“民六宪草”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9 年的又称“安福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23 年的又称“贿选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1925 年的又称“段记宪法”的《中华民国宪法案》。中华民国不仅没有奠定和巩固五族共和、南北统一、民主宪政的政制框架,反而被国民党一党训政的党国体制所取而代之。

——张耀杰《民国初年的宪政挫折》

材料三   由于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从历史上考察是缺乏法治文化传统和法律制度背景的。因此可以说在 1949 年新中国成立的时候法治建设的基础是非常薄弱的,法治建设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然而, 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政府和人民不畏艰辛,60 年来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只要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走中国特色的法治之路,就能克服法治建设的阻碍,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

——郭庆珠《新中国法治建设历程》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说明古代希腊罗马为人类社会提供的法治精神。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概括中华民国宪法实践的命运并分析其原因。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新中国成立前后、改革开放新时期在法律建设方面取得的主要成就。
(4)依据上述材料,概括我国法制不断发展完善的条件。
2020-05-09更新 | 40次组卷 | 1卷引用: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南菁高级中学2018-2019学年高二下学期期中考试历史试题
4 . 从专制走向民主,从人治走向法治,从臣民社会走向公民社会,是人类政治文明史的基本演进历程。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以君主权力独占基础上的分权辅政为基本特征。君主集权于上、行政体制分权于下的权力制衡体制,或是实行集体宰相制度,或是在正式行政体制之外另设机构,以达到分权的目的。

——摘编自赵沛主编《中国古代行政制度》


(1)请结合有关史实分别说明君主专制背景下分权辅政的两种模式。

材料二   (雅典政体的根本缺陷)在于它把权力交给所有的公民,不需要国家管理者具有专长,不要求他们具有真知灼见。一个国家应当由既有专业知识又有道德的人去管理,统治者不再是有王笏的人,不是偶然选中的人,不是攫取财富的人,不是使用强术骗术的人,而是有统治知识的人。

——苏格拉底


(2)依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雅典民主政治的局限性和意义。

材料三 作为立法机构的英国议会发端于十三世纪,在中世纪是听命于国王的御用工具。1688年光荣革命建立起立宪君主制政体以后,议会虽然被宣布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但由于土地贵族势力强大,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很难涉足。1832年议会改革打破了贵族们长期垄断的政治权力,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参政权和选举权。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议会先后颁布了《秘密投票法》《取缔选举舞弊法》,十九世纪末基本实现了成年男子的普选权,二十世纪初妇女也获得了选举权。

——摘编自CCTV大型纪录片《世界历史》解说词


(3)依据材料三,指出英国议会地位和议会权力的分配分别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依据所学知识分析产生变化的原因。

材料四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自由……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实行责任内阁制;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4)根据材料四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的内容,根据所学知识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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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从某种意义上讲,宪法就是规制政治市场的一部反垄断法,它反对任何个人或集团垄断对真理的解释权、对人民的代表权、对公共事务的决定权……1901年,梁启超发表《立宪法议》,认为世上有君主专制、君主立宪和民主立宪三种政体,……中间那种最良善。当时,袁世凯、张之洞等人也主张宪政。1905年张謇致函袁世凯:“立宪之首要,公但执牛耳一呼。”在联名奏请下,清廷宣布《仿行宪政上谕》:“派员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1906年……宪政制度第一次获得了最高统治者的认可,中国政治现代化开始在体制内部进行。

——摘编自郭文涛《清末民国宪政之路中的三条规律》

材料二   1913年,北洋政府推动制定正式宪法,引发了一场大讨论。国民党主张进一步加强议会权,以便通过多数党组阁制同掌行政立法两权;而立宪派与北洋集团强调,在当时情况下需增强行政权。国民党主导的国会推出…………《天坛宪法草案》。袁世凯反对,……11月,袁世凯解散国民党,剥夺国民党籍议员资格438人。……在宋教仁被刺案尚处于司法阶段时,南方国民党人匆忙起兵反袁,遭全面镇压。法理上,未穷尽法律救济手段即诉诸暴力,难免被界定为“叛乱”;舆论上,政权过渡刚完成,人心思定,多数人不愿支持国民党。……为何争议无法在法律范围内解决?有人归结为袁世凯个人弄权,有人指责国民党法制观念单薄。在我看来,关键是民初宪政体制结构的脆弱性。当年南北和议时,双方根本没有就未来达成共识,革命派交出了政权,并单方面为北洋集团定做了一套紧身衣;而袁世凯的关注点始终在实现中央集权。在没有整合各种政治力量之前,行政上的中央集权恰恰给许多人带来剥夺感,从而将他们推到了对立面。

——摘编自章永乐《近代中国宪政建设中的政治吸纳、整合、缺位》


(1)根据材料一,归纳清末立宪行动背后的推动力量。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末立宪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二,指出清末和民国初年的宪政方向的区别。结合两则材料和所学知识,分析清末与民初两次宪政努力最后均告失败的共同原因。

6 . 法律的历史和文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联。

材料一

关于法律,东西方先哲的认识不尽相同。孔子认为法律的推行与统治者关系密切,“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圣人治国依靠礼乐,所谓“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他还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即认可亲人之间包庇犯罪。

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政体在法律推行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如果城邦人的习惯和教育不服从政体的精神,最卓越的法律也没有用。”他还强调执法要公正,认为“法律控制所有的人”。良好的社会秩序基于对法律的遵守。

(1)阅读材料一,指出孔子和亚里士多德在法律认识上的差异。

材料二

《拿破仑法典》部分条款

第134条依法订立的契约,对缔约当事人双方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仅得由当事人双方相互的同意、或根据法律许可的原因,始得取消。
第544条所有权为对物完全按个人意愿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法律及规定所禁止的使用不在此限。
第545条任何人不得被强制出让其所有权,但因公用并在事前受公正的补偿时不在此限。
第1101条契约,为一人或数人对另一人或另数人承担给付某物、作或不作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第1384条任何人不仅对其自己的行为所造成之损害,而且对应由其负责的他人的行为或在其管理下的物件所造成之损害,均应负赔偿之责任。

(2)近代民法的三项基本原则在《拿破仑法典》以上条款中均有体现。阅读材料二,请将序号填写在相应的空白处。结合所学,简述上述原则产生的背景。

原则一:损害赔偿原则:对应条款序号:_______________原则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对应条款序号:_______________原则三:契约自由原则:对应条款序号:_______________

材料三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人民得享有各项之自由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没收官僚资本归人民的国家所有,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保护国家的公共财产和合作社的财产,保护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利益及其私有财产,发展新民主主义的人民经济,稳步地变农业国为工业国。

(3)阅读材料三,任选其中一部法律文件,从时代需要的角度分析其历史作用。

7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辛亥革命后,出现了南北对峙的局面。在到袁世凯拥护共和的承诺后,孙中山辞去临时大总统之职,让位于袁世凯。1912年3月10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第二天,孙中山颁布了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构建政治体制,国务员“辅助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临时约法是伟大的辛亥革命的产物,然而它却命途多舛,1914年被袁世凯废除,袁世凯死后,约法被恢复,但很快又被《中华民国宪法》取代,1925年,段祺瑞以“传统已坏,无可因袭”的理由宣告临时约法无效。

—据林炯如等《中华民国政治制度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指出《临时约法》“命途多舛”的原因。

(2)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美两国宪法所确立的政体有何不同,并概括它们颁布的政治背景。

8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伯利克里执政时期,公民大会拥有全部的最高政权。雅典公民每隔l0天集合一次,决定国家大事。……五百人议事会的议员用抽签方法从公民中选出,五百人分成10个议员团,每年分为十个时段,每个议员团轮流执行五百人议事会的职务。
——《历史研究与资源丛书》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颁布命令须由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材料三   1978年,美国政府颁布了《政府官员行为道德法》,1989年,又修订为《道德改革法》。它规定:总统、副总统、国会议员、联邦法官以及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财产,由新成立的道德署收存,总审计长负责审查。若存在灰色收入,就会被治罪。财产报告向全社会公开,任何人都可以查阅。
——刘植荣《外国公务员如何公示财产》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用史实说明古代希腊是如何防止滥用权力的。
(2)根据材料二指出《临时约法》规定的制度。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民国初期尝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社会背景。
(3)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概括美国财产公示制度能成功推行的原因。
2016-11-27更新 | 195次组卷 | 1卷引用:2014-2015学年湖北武汉市第二中学高二上期期中历史试卷
9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华夏国家是依靠封建制而形成的国家形态。……但是,随着封建制赖以存在的宗法制日渐败坏的时候,再依靠封建制重建国家的企图,就难以实现。……随着世代的交替,亲族间维持忠诚的纽带日益松弛,诸侯与周室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中国必须再一次重新寻找制度建构的理路,重新踏上制度建构的征程,这就是从华夏国家到官僚制国家的嬗变。

——刘建军编著《古代中国政治制度十六讲》


(1)依据材料分析春秋时代政治制度变革的趋势及其原因。
(2)依据战国时代的历史,说明“制度的重新建构”。

材料二   中国古代行政权力的运行机制以君主权力独占基础上的分权辅政为基本特征。君主集权于上、行政体制分权于下的权力制衡体制,①或是实行集体宰相制度,②或是在正式行政体制之外另设机构,以达到分权的目的。

——摘编自赵沛主编《中国古代行政制度》


(3)依据材料,概括君主专制背景下分权辅政的两种模式。
(4)结合史实,说明材料中两种模式

材料三   

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三十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第四十九条法院依法律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第五十一条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第五十二条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惩戒条规以法律定之。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5)依据材料分析中华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
(6)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这一体制与中国古代的权力制衡体制有何不同?
10 . 下图中的内容节选自近代中国1912年2月12日(宣统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某一重要诏书,判断此诏书颁布的背景是(       
A.清末新政的失败B.孙中山三民主义的提出
C.辛亥革命不断发展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
2023-02-25更新 | 23次组卷 | 1卷引用: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2022-2023学年高一上学期期末考试历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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