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革命果实落入袁世凯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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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时期案件内容结果具体出处
唐太宗卫孝友复仇帝免死赐田住宅《旧唐书.烈女传》
唐高宗赵师举复父仇帝原之《新唐书.孝友传》
唐高宗同蹄智寿智爽复仇帝敕死《旧唐书.孝友传》
唐高宗贾孝女教弟复仇帝免之徒乡《新唐书.烈女传》
武后杜并复父仇论死累迁其父杜审言《大唐新语·孝行第十》
宪宗梁悦复父仇流循州《新唐书.孝友传》
穆宗康买得救父难减死《新唐书.孝友传》
宪宗余常安复父、叔仇卒抵死《新唐书·孝友传》

——摘编自张志勇《论唐代血亲复仇与礼法之争》

材料二   《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政府由人民组织,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国民;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院、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即采用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制和责任内阁制: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选举等自由;人民负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临时约法》以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宪法的形式,废除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体和政体。它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提出了主权在民的思想,一度被人们视为民国的象征,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反对专制的法律武器。

——摘编自朱汉国主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此类案件的处理反映出唐代司法活动的特征。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一中的案件若发生在1913年,处理会有何不同?并说明理由。

2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在古代中国人眼里,法即是刑,是镇压手段,是用以维护封建国家的工具,而忽略对个体权利的追求。君主始终掌握最高立法权,皇帝诏敕往往直接成为法律,皇帝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形成了以维护皇权为核心的统一适用的法律体系,这在西方封建时代是不曾有过的。在西方,以古希腊、罗马法为代表,在起源时就被看作社会关系的调节者,是一种确立权利义务的准则和保障权利义务的手段。尤其在古罗马法中已包括了大量的私法规定和私法学说,而古雅典法律,则根据民主原则,规定凡是多数公民要求做的,政府必须去做,多数公民反对的,政府就不能去做。

——摘编自杨明霞《古代中国与西欧法起源的法律价值观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   吾国(《临时约法》)所以舍总统制而行内阁制者,则以数千年来专制之政治阴驱潜率,蒂固根深,已种毒于人心而莫由拔,今一旦覆专制,立共和,毅然决然采用内阁制,盖所以防专制之复生,立法命意至为深远。法人初行民政,亦群相顺手曰:专制之恶魔去矣,世人可食自由之福也!无何拿破仑一世出,而共和颠覆;无何拿破仑三世出,而帝政再兴。则以当时总统之权过大,故由共和而变帝政,再由帝政而变王政,全国縻乱……。今吾国之政制师效法人,盖以吾国专制之流毒已数千年,实与法国国情大相吻合。

——摘编自《论内阁制二),《民立报》(1913年1月10日)

注:《民立报》为当时国民党机关报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导致中华法系与古希腊、罗马法产生差异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舍总统制而行内阁制”的原因并简要评述近代前期中国的宪政实践。

3 . 去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不少学者注重从世界历史的宏观角度来研究中国史上的这一重大事件。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1688年11月,威廉率1万多军队在英国登陆。詹姆斯二世召集大批军队,但当威廉的军队登陆后却未去指挥。众叛亲离之际,他在12月10日逃往法国。
——摘编自吴于廑等《世界史•近代史编》
材料二   (1688年革命)真正“光荣”的地方:它是不流血的,它无须乎内战、屠杀、放逐或报复……往日国王及国会间靡费精神的竞争今改为两者之合作,而国会则占着上风。
——屈勒味林《英国史》
材料三

——据《辞海》等整理
(1)中华民国建立时,除西班牙、葡萄牙殖民地外,世界上的共和国制国家寥寥无几。写出当时西方两个共和制大国国名的全称并简要评价其宪法。
(2)辛亥革命中没有流太多的血,这令人想起世界近代史上的“光荣革命”。请根据材料一、二,并综合所学知识,概述“光荣革命”的历史事实,并思考该事件为何被称为“光荣革命”。
(3)充分利用本题提供的所有线索,结合所学知识,论述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
2016-12-13更新 | 104次组卷 | 1卷引用:2016年湖南益阳箴言中学高三第二次模拟考试历史试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