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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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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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唐代宰相是委员制。最高议事机关称政事堂。一切政府法令,须用皇帝诏书名义颁布者,事先由政事堂开会议决,送进皇宫画一“敕”字,然后由政事堂盖印“中书门下”之章发下。没有政事堂盖印,即算不得诏书,在法律上没有合法地位。

——摘编自钱穆《国史新论》

材料二 1912年,孙中山主持制定了《临时约法》,其用意,“一以表示我党国民革命真意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表现了革命派在交出名器之前企图用约法限制袁世凯的努力。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

材料三 1954 年宪法既确认了社会主义原则和人民民主原则,又在原则实现的具体方法和步骤上,不拘泥于某种固定的模式。它记载了我国人民一百多年来英勇奋斗的胜利成果,又总结了建国五年来革命和建设的经验,丰富和发展了《共同纲领》。

——曹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问题研究》


(1)材料一中“委员制”指的是什么制度?并结合所学加以评价。
(2)根据材料二,概括《临时约法》制定的目的,并结合所学说明《临时约法》的进步性。
(3)根据材料三概括“1954年宪法”的特征,并结合所学,简析1954年宪法的意义。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