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英国人几乎是摸着石头过河进入民主化之路的,他们发动资产阶级革命,并颁布《权利法案》,确立了一种全新的政治体制,用宪法的权威给国王套上了羁勒。
——摘编自纪之景《英国政治制度:特点及其文化内涵》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后,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以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颁布为标志,创造性地形成了一系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奠定了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摘编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1)“全新的政治体制”是指什么?根据材料一,指出这一政治体制确立的途径。
(2)材料二所列条文出自中国近代哪一部重要法律文献?指出其确立的政治体制及历史地位。
(3)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是什么?结合材料三和所学知识,列出两项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的民主政治制度。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A.标志新中国的成立 | B.顺利产生了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 |
C.顺利完成三大改造 | D.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第一条 | 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 |
第二条 |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
第三条 | 中华民国领土为二十二行省、内外蒙古、西藏、青海 |
第四条 |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
①体现了主权在民原则 ②体现了维护国家领土完整的意志
③规定了行使中华民国统治权的机构和官员 ④规定了人民享有各项自由平等权利
A.①③④ | B.②③④ | C.①②④ | D.①②③ |
材料一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四条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十九条 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可决弹劾之。
……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三 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
(1)根据材料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规定的政治体制体现了什么原则?简要指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指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体现的原则。结合所学知识,简要指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时代背景。
(3)材料三主要阐述了什么思想观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材料一 新中国制宪权的正当性,集中表现在作为制宪权主体的人民获得国家政权的事实。新中国的民主内涵首先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进而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等各方面事务。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制定者们承继了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文件,延续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观。一些重大的制度设计还参考了1936年苏联宪法、1953年罗马尼亚宪法等国外经验,并根据本国实际作出慎重选择。
——摘编自韩大元《“五四宪法”的历史地位与时代精神》
材料二 中国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进行取决于对法典观念的合理定位,即需要服务于实践的考虑,不宜为了追求体系建构而破坏已经形成的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以服务于司法实务为主要考虑因素,注重提供具体规范;应遵循汇编式、重述式的法典观念。中国的民事立法需要通过法典编纂来实现民事立法的科学化,补充制度缺漏。民法典编纂清晰界定了立法与司法之间的界限,有助于建构合理的中国民法的法源体系。
——摘编自薛军《中国民法典编纂:观念、愿景与思路》
(1)结合材料一,归纳“五四宪法”颁布的历史条件。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概述中国民法典的编纂理念及其历史意义。
材料一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辅佐临时统,负其责任”,“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据人民版《历史·必修一》等整理
材料二 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立了起来。
——摘自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材料三 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邓小平同志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八十年代初,政治体制改革也本着“发扬民主,加强法制”的精神迈出新的步伐。
——摘自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主要意义。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该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3)结合所学知识,列举改革开放后体现材料三中“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两件大事。
A.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 | B.建立了新中国的法律体系 |
C.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 | D.为“三大改造”奠定了基础 |
时间 | 主张 | 文献 |
1927年3月 | 一切权力归农会 |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
1931年11月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 |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
1940年1月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障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 | 《新民主主义论》 |
1954年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A.制度构建与各时期的革命任务相适应 |
B.制度构建是民主革命走向胜利的保证 |
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
D.人民民主的贯彻有效推动了社会主义建设 |
材料一 资产阶级统治在巩固和完善的过程中,形成了许多民主管理制度,如普选制度、代议制度、政党制度、监督制度、公务员制度、人权保障制度等,它们有的是出于反对封建专制主义而制定的,有的是按照“主权在民”的原则制定的,还有的反映了公开、公正、竞争等原则。此外,西方民主政治,按照程序运作,形成了一套十分复杂而又精致的运行机制,包括参与机制、竞争机制、制衡机制、监督机制、法治机制等。虽然民众无法对国家权力实现真正控制,但它在训练公民参政议政素质、形成社会政治生活的规范和秩序、提高国家管理的效率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摘编自陈松林《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借鉴与超越》
材料二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在抗日敌后根据地实行过较为广泛的民主政治。在农村,村长是由选民直接选举的。晋察冀抗日根据地选民参与率各村平均超过百分之八十,妇女在选举中的表现也十分踊跃。在整个根据地,不只在政治生活中,在其他方面,在经济、教育、文化生活中也充满着民主精神。来自德国的王安娜女士回忆:根据地政府由共产党人、国民党人和无党派爱国人士组成。在选举中,为了让目不识丁的贫苦农民行使民主权利,根据地还发明了一种特殊的选举办法——豆选。美国驻华使馆外交官谢伟思评论:共产党在根据地“以良好的政制来改进农民的经济状况。农民有了民主的自治、政治意识和权利观念。农民们得以从封建束缚中解放出来,有了自尊、自信和强烈的团体合作兴趣。普通人民知道了他们是为了这些而战斗。”
——摘编自王建民《根据地的宪政建设》
材料三 新中国的建立,使中国实现了从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政治、近代以来照搬西方民主政治模式的失败尝试向新型人民民主政治的伟大跨越。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方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背景,概括其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二及所学知识,概括敌后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治建设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建设“新型人民民主政治”的成就。
A.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 |
B.中国人民开始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 |
C.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
D.人民有了行使政治权利的唯一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