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历代封建统治者十分重视法典的编纂,这些法典虽涉及民事关系,如:户、婚、钱、债、赔偿等,但均以刑为主,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本质上仍属刑法规范。中国古代的民法远没有刑法那样发达,民法中的平等、自由、权利等观念一直没有形成,没有成文的民法典。
——摘编自房绍坤《中国民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
材料二 清代民法直接来源于明代民法,继承了唐宋以来民事法律规范与民事诉讼中的若干制度,其内容散见于《大清律例》《户部则例》及其它法规。在地方法规《省例》《告示》中也含有民事法律规范的内容。清代民法中,雇工、佃户、手工业者、商人都具有较完整的民事权利,即使改变身份的贱民也作为主体参加民事活动,这是清朝以前所不曾有的。清代民法一方面沿袭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另一方面又注意维护封建的家族主义,作为族内法的家法族规,成为国法的重要补充。
——摘编自张晋藩《清代民法综论》
材料三 改革开放后,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1986年我国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为与世界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国古代没有形成“独立的民法典”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民法的特点及影响。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就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起草并制定民法典的历程,谈谈你的认识。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制在法的规范中也体现礼教价值观,“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违法而合礼救或不违法而违背礼教的行为,即“法外之情”和“法外之非”。“八议”制度是中国古代法制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八议”,是指亲(皇亲国戚),故(皇帝的故旧)功(功劳卓著的人)等八种人的犯罪,司法机关不自行处理,要先交大臣“议罪”,再奏请皇帝最终裁决,古代的诉讼虽然也收集使用物证人证,但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在通常情况下,没有认罪的口供是不能定案的,这就导致刑讯逼供。在中央,秦汉的廷尉、唐宋明清的刑部,一般都要受制于丞相、内阁等中央行政中枢;在地方,秦以后由郡守、县令等各级地方行政机关掌握司法审判。
——摘编自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 第2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休。
第4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第5条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20世纪50年代,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和200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切实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阶段。
——摘编自普通高中教科书《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中国古代司法审判制度的特点。
(2)据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哪些民主原则?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我国法治建设发展进程。谈谈你对中国自古以来法律发展的认识
材料一 现在,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了,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的任务已经变为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因此,斗争的方法也必须跟着改变,完备的法制就是完全必要的了。……我们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
——摘编自《刘少奇选集》下卷
材料二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摘编自《江泽民文选》第2卷
材料三 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摘编自中共十八大报告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我国“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的背景和成果。
(2)根据材料二,指出新时期我国依法治国的内涵。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认识。
材料一 法治是由若干要件组成的集合概念。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法家学者们对法治进行了初步探讨,取得巨大成就。中国古代法家学者提出了系统的法治观。亚里士多德明确指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罗马人则以实践者的姿态走进法治,视平等为法治要件之一.把道德作为良法的必备条件,后又加入神的旨意、自然规律等。西方法学家使法治理论很好地转化为实践。韩非子提出“法不阿贵,绳不绕曲”的理念,并强调法律当简明通俗,以便于君主治理天下。儒者主张用道德原则支配法律。由于皇权至上,古代中国法活在与人治的博弈中一直处于绝对劣势。
——摘编自李天吴(西方法治观与中国古代法治观的核理与比较》
材料二 13世纪初,贵族集团发起了反对英王约翰的武装起义,并迫使国王于1215年签署(大宪章》。该法共63条,按照教会权利、财政,私法、行政、王室森林的顺序排列,主要部分是限制国王权力,保障国王臣属的基本权利。《大宪章》虽被后代国王多次删改,地住与作用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但它所蕴含的契约约来精神(权利持有人与权利受让人之间的契约)不仅逐步把英国引到民主宪政的道路上来,也成为后世多国宪政制度的坚实基石。
——摘编自居正《论英国(大宪章)的发展历程及影响》
材料三 改革开放40年里,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了从恢复重建到持续发展,进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的发展阶段。法治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之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有机统一的整体。
——摘编自阮洁《现代化进程中的新中国法治建设》
(1)根据材料,指出古代中国法治观与西方法治观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概括英国《大宪章》的基本特点。
(3)根据材料一,二、三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认识。
材料一 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摘编自《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材料二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材料三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材料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五号主席令》
(1)依据材料一概括《大清民律草案》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的国内背景。
(2)依据材料二概括两次民法典起草工作中断的原因。
(3)依据材料三、四,归纳改革开放以来编纂民法典的基本历程。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材料一 19 世纪 70 年代,德国统一后,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工业生产中的伤亡事故频繁,工人生活与健康状况不断恶化。与此同时,工人阶级的力量迅速壮大,工人运动日益高涨。俾斯麦政府通过立法为工人提供社会保障。自 1883 年起,俾斯麦政府相继颁布了《疾病保险法》《事故保险法》《老年人与伤残者保险法》,为工人及其家属、工伤者提供医疗保障,同时也为老年人及伤残者提供养老金和津贴。
———摘编自孙炳辉、郑寅达《德国史纲》
材料二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等几部重要法律。 1982 年宪法颁布后,通过了《涉外经济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此后,全国人大先后将“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写入宪法。
———摘编自许安标《新中国 70 年立法的成就与经验》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俾斯麦政府进行社会立法的背景并做出简要评价。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加强立法的主要原因,并说明这一时期中国加强立法的积极意义。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对中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启示。
材料一 20世纪20—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所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典》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民法典。它是中国近代社会二十余年政治激荡、经济生活的需求以及思想文化的影响在制度领域的回应。
——摘编自:谢冬慧《民国民法典编纂及其当下镜鉴》
材料二 民国时期民法法典化代表了我国近代民法法典化的最高成就,不仅借鉴了西方民法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也充分考虑到了我国的传统和当时的国情,不仅立法内容趋于完善,立法技术也较前一时期有了很大改进,它揭开了我国民法法典化新的篇章……由于历史因素的限制,最终导致这样一个法典化的进程更多地停留于形式上,而未能很好的与现实相结合、未能真正解决很多现实的问题,从这一点来说,它是失败的。
——摘编自:赵虎《民国时期民法法典化研究》
材料三 新中国成立以来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
20世纪五六十年代 |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 |
20世纪七八十年代 |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
20世纪九十年代 |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 |
21世纪 | 随着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民国民法典》制定的背景?
(2)根据材料三,归纳指出新中国成立后编纂民法典基本历程的特点?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我国推动形成统一民法典的有利因素。
材料一 “论中国政治制度,秦汉是一个大变动。唐之于汉,也是一大变动”,“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载,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
——摘自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秦汉和唐朝政治制度“大变动”在中央的具体表现分别是什么?以明清史实为例,说明“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的观点。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2)根据材料二,指出文件体现了什么原则?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性质与意义。
材料三 20世纪50年代,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和200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切实贯彻依法治国方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阶段。
——摘编自普通高中教科书《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我国法治建设发展进程。
(4)综上,谈谈从古至今,你对我国政治建设的认识。
材料一 英国责任内阁大事记(部分)
1714年乔治一世即位。1718年因言语障碍,乔治一世不再出席内阁会议。
1721年乔治一世任命财政大臣、议会多数党辉格党领袖沃波尔主持政府工作,成为英国历史上第一位首相。
1742年因受下院多次反对,沃波尔被迫辞职。
1782年英国在北美失败,首相诺斯率内阁成员集体辞职。标志着责任内阁制的发展。
1783年乔治三世任命小皮特为首相并组阁。
1784年面对议会的反对,小皮特别出心裁地解散议会,宣布提前大选,并最终在大选中获胜。
——根据历史必修一教材等整理
材料二 我们不能不说,辛亥革命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上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以后彻底的革命,就是从那次不彻底的革命发展下来的。形式上、称谓上的改变,孕育着后来实质上的改变。
——郑超麟《郑超麟回忆录》
材料三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现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在总结了以往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也踏上了继续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并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理论,在现实中取得了丰硕的民主成果。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责任内阁制形成的过程。并指出其形成过程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辛亥革命是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上一个重大转折点”的理解。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列举新时期我国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材料一1944年9月15日,中国共产党代表林伯渠在国民参政会第三届三次大会上提出:“希望国民党立即结束一党统治的局面,由国民政府召集各党、各派、各抗日部队、各地方政府、各人民团体的代表,开国是会议,组织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这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公开地提出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建立联合政府就是要结束国民党的一党专制,实行民主基础上的多党制。
——摘编自谢春涛《历史的轨迹: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
材料二 新中国60年民主政治的发展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延续过程。改革开放后30年我们在民主政治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在前30年民主建设成就的基础上和前30年奠定的民主制度框架内取得的。没有前30年的民主存量,就不可能有后30年的民主增量。
——摘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1)根据材料一,指出中国共产党希望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结束后建立起来的新中国的国家性质,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实现“民主增量”的主要表现。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民主政治发展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