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共同纲领》内容摘要
第一章 总纲 |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
第二章 政权机关 | 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国家最高政权机关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为行使国家政权的最高机关。 |
第六章 民族政策 | 第五十一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 |
材料二 从形式上看,1982年宪法是在修改1978年宪法的基础上形成的;但从实质上看,1982年宪法是在“否定”1978年宪法基础上形成的。因为,1982年宪法虽改自1978年宪法,但是它所继承和发展的不是1978年宪法的基本原则,而是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
——林尚立《当代中国政治形态研究》
材料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年来,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现行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确定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还提出要发展包括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在内的民主形式。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根据“一国两制”方针规定了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明确指出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据许安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解读》
(1)据材料一概括《共同纲领》的主要内容。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其地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的“基本原则”,并概括1982年宪法颁布的意义。
(3)根据材料三,概括“现行宪法”所体现的基本精神,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主要趋势。
2 . 材料一: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1912年3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二:
材料三:
1982年 | 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1982年 | 中共确立了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
1979-2000 | 全国人大通过一系列法律,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请回答:
(1)依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和材料三所提供的信息,分别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政治制度建设的重大成就。
(3)从材料可以看出,近现代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趋势是什么?
材料一 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四 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现在的问题是法律很不完备,很多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赞成领导人说的话就叫作“违法”……所以,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1)材料一中的措施是哪个皇帝开始实施的?其后,为了解决皇帝政务繁杂的问题,又建立了什么制度?这些措施起了怎样的作用?
(2)据材料二,概括《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并分析其重要历史意义。
(3)根据材料三,1954年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
(4)阅读材料四,针对当时“法”出现的问题,邓小平提出了哪些主张?结合所学,简述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成就。
(5)综合以上所有材料,概括指出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趋势。
4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今我朝罢丞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
材料二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参议院行使立法权,有权选举临时大总统、弹劾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临时大总统及国务员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
——据人民版《历史·必修一》等整理
材料三195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自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确立起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探索,邓小平同志指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八十年代初,政治体制改革也本着“发扬民主,加强法制”的精神迈出新的步伐
——摘自全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
(1)材料一中的措施是哪个皇帝开始实施的?其后,为了解决皇帝政务繁杂的问题,又建立了什么制度?这些措施起了怎样的作用?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主要意义。
(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在哪一次会议上通过的?该宪法体现了哪两大原则?列举改革开放后体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两件大事。
(4)综合以上所有材料,概括指出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趋势。
A.“有法可依”的法制建设方针 |
B.确定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 |
C.“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 |
D.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趋势加强 |
材料一 “倘使我们说,中国传统政治是专制的,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这一说法,用来讲明清两代是可以的。”
——摘自黄仁宇《中国人历史》
(1)用明清相关史实说明材料一中“政府由一个皇帝来独裁”的观点。
材料二 我今只说要定一条: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一经表示我党国民革命真意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
--------孙中山
(2)想了解孙中山先生关于“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这一精神,应查阅他颁布的哪一部法律文献? 有人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是一次胜利的革命也是一次失败的革命,你是怎么理解辛亥革命是一次失败的革命?
(3)结合材料一、二归纳中国历史上政治制度发展所反映的历史趋势。
材料三 第一章 总纲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依据材料三和所学知识,新中国确立了哪三大政治制度?
材料四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进入政治建设的新时期。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
-------《历史》必修Ⅰ 朱汉国
(5)从材料二、三又能反映近现代中国政治制度发展怎样的趋势?
A.推动了人民政治协商制度的建立 | B.确立了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 |
C.表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根本转变 | D.适应了新时期政治经济建设的需要 |
材料一 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宪法。1988年,宪法第11条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1993年,宪法第15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新时期以来,在有关国家组织和国家制度建设、民事和商事、刑事、行政行为和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经济、军事和国防等方面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特别是经济方面,制定了《商标法》《银行法》《保险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等。1979—1997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从5.8万人发展到29.2万人。到1996年,全国专门的检察人员发展到15.7万人。
——以上摘编自蔡定剑《历史与变革》
材料二 1902年清廷下诏修订法律,一些野蛮的条文被除去,从法的理念上认同人的基本权利,满汉不同法也被取消,近现代法律精神逐渐为世人所认同。清廷同时开始了国际法、民法、商法等新法的修订。在法律转型过程中,思想先进的中国人对西方法理表示了浓厚的兴趣,成立中国法学会,发行法学会杂志,设立了法律学堂,专门培养近代法律人才。它也反过来促使中国知识分子对古代中华法系进行思考,最为著名的当属沈家本的《历代刑法考》。在清廷修订律令时,沈家本参考了中华法系中一些合理的东西,使法律转型具有明显的中国特点。法律转型也带来了许多新的东西,物权、债权、法人等新的概念深入了社会生活,过去的书吏、幕友等日渐消失,讼师也被新兴的律师所取代,这些变化不可抗拒,又悄悄地改变着民众的生活,改变着社会结构。
——摘编自熊英王刚《近代中国法律转型问题浅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法治建设的新发展。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法律改革的内容,并对其进行评价。
材料一 《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律而来。
——据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整理
材料二 进士科始于隋大业中,盛于贞观、永徽之际。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以至岁贡常不减八九百人。……其推重谓之“白衣公卿”,又曰“一品白衫”。其艰难谓之“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其有老死于文场者,亦无所恨。
——王定保《唐摭言》卷1《散序进士》
材料三 第4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5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6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力和义务。
第267条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括《唐律疏议》的地位,并指出其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指出隋唐时期科举制的影响;请列举3例宋、元、明、清时期科举制发生重大变化的史实。
(3)根据材料三,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体现的法律原则,并结合所学指出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时间 | 结构 | ||||
1954年 | 序言 | 总纲 | 国家机构 |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国旗、国徽、首都 |
1982年 | 序言 | 总纲 |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国家机构 | 国旗、国徽、首都 |
A.82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 B.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确立 |
C.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根本变化 | D.社会主义民主法制逐渐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