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知识点选题 > 古代主要经济政策与土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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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2 道试题
1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诸卖口分田者(国家分给农民耕种的土地,死后要归还政府),一亩笞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地还本主,财没不追。”丁男只有土地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使用权不许转让,这种授田到受田者死亡或年老时,由国家收回重新分配。唐律引用《唐户令》明确规定,财物作为私有财产与永业田一道,均允许被私人继承。《元典章》规定,典当买卖田地必须在地契上载明佃户姓名,除“公行立契外,另行私立文约”。元代江南地区普遍流行这种“因买田土,方有地客”的“随田佃客”制。

—整理自《唐律疏议》《元典章》

材料二   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户部发文规定土地买卖需缴纳一定契税作为买卖凭证.清入关后继承了这一制度,契尾由各承宣布政使司统一设计印制,授权于州县再复印。 明清时期,土地买卖不再有“先问亲邻”的强制要求,允许典卖者自由寻找买主。 雍正八年(1731年)还规定,已经成交的田地买卖,若有人“执产动归原先尽亲邻之说,借端勒,希图短价者,俱照不应重律治罪”。 至清代,在土地买卖中,宗族是最大的买家,又是最大卖家,族田买卖已公开化,晚清时期,族田买卖的趋势大为加速,族田广泛参与到土地市场的交易中。

——摘编自柴荣《明清时期土地交易的立法与实践》


(1)根据材料一,概括唐朝与元朝土地买卖方面的相同之处。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清时期土地买卖的特点并分析其成因。
2023-11-26更新 | 33次组卷 | 1卷引用:山西省2024届高三11月联合考试模拟预测历史试题
2 .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曹魏推行的屯田制度,到魏末已逐渐遭到破坏。士族官僚支持下的西晋王朝建立后,民屯制度正式废除。之后,贵族官僚争相侵占官田,隐匿户口。原来的屯田客或投依豪门,或游食商贩,加上服役为兵者,有一半人不从事农业生产。西晋平吴以后,晋武帝开始推行占田制。规定,凡是立户丁男,每年交纳户调绢三匹,绵三斤;男子一人有权占土地70亩,女子30亩。一品官有权占田50顷,以下每品递减5顷。如果以占田之下农民的负担与屯田之下农民相比,显然有所减轻,特别是解除了屯田之下军事管制的强迫劳动。占田制对官僚士族占有土地、人口也有一定限制作用。《晋书食货志》中云:“是时天下无事,赋税均平,人咸安其业而乐其事。”这虽有夸大之处,但多少反映出占田制实行后,太康年间的繁荣景象。

——摘自朱绍侯《中国古代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西晋实行占田制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西晋实行占田制的影响。
2021-05-20更新 | 510次组卷 | 4卷引用:山西省阳泉市2021届高三三模文综历史试题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