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不断强化的君主专制 | B.重农抑商的传统经济政策 |
C.根深蒂固的小农经济 | D.西方殖民侵略的现实威胁 |
A.以宣扬明朝国威为目的 | B.拓展海洋的政治愿望 |
C.冲击传统对外贸易政策 | D.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 |
一个做法
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政府逼迁沿海居民,尽毁沿海民房物资和船只,在沿海地区挖界沟、筑界墙、设警戍,其目的是制造出一个无人区以作为隔离地带,即所谓“立界移民”,又称迁界。
一次对话
(《康熙起居注》记录了1684年康熙与大臣席柱的一次对话。)
康熙曰:“先因海寇,故海禁未开为是。今海寇既已投诚,更何所待?”
席柱曰:“据彼处总督、巡抚云,台湾、金门等处系新得之地,应相其机宜,然后再开。”
康熙曰:“边疆大臣当以国计民生为念,今议海上贸易不行者,皆由总督、巡抚自图射利故也。”
一些规定
1683年 | “(迁民复归故土)甚为紧要,应察明原业,各还其主。” |
1686年 | “外国船只在四海关中之一交了进口税,其他三关不得再重复征税。” |
1689年 | “采捕鱼虾船只及民间日用之物并糊口贸易,俱免其收税。” |
1715年 | 禁止将船只卖给外国,禁止水手超额,禁止海员出海多带米粮等。 |
1717年 | “凡商船照旧东洋贸易外,其南洋、吕宋、噶罗吧等处不许商船前往。” |
——据韦庆远《明清史新析》
对康熙时期(1622-1722年)的海疆治理进行评析。(单位:艘)
沉船编年 | 中国 | 东南亚 | 葡萄牙 | 荷兰 | 西班牙 | 其他 | 总计 |
第一期(约1480—1567) | 3 | 8 | 2 | 0 | 0 | 0 | 13 |
第二期(约1570—1590) | 5 | 3 | 3 | 0 | 6 | 0 | 17 |
第三期(约1590—1650) | 4 | 0 | 11 | 14 | 5 | 1 | 35 |
第四期(约1690—1730) | 3 | 1 | 1 | 11 | 1 | 0 | 17 |
总计 | 15 | 12 | 17 | 25 | 12 | 1 | 82 |
A.西方殖民者始终掌握着东亚贸易主动权 | B.沉船的来源地折射贸易主导权变迁 |
C.殖民者的海上争霸活动摧毁了商业贸易 | D.英国凭借武装帆船获得海洋控制权 |
材料一 明朝前期实行海禁政策,不许百姓私自下海,只允许官方控制的朝贡贸易。从国外看,海外各国普遍希望获得更多的中国丝绸、瓷器和其他商品。沿海闽粤地区,人多地少,百姓以海为生,为了生计和谋求财富,便走上了下海走私的道路。同时,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隆庆元年(1567年),"福建巡抚都御史请开海禁,准贩东、西二洋"。在此之前,明朝政府已允许外国商人以私人身份到广东贸易。但明朝的开海贸易仅限于漳州月港,真正适于开展对外贸易的地区并未开放。
——摘编自孙玉琴《中国对外贸易通史》
材料二 自明中叶以后迄清康雍乾之际,历时200余年的禁海与开海之争,从本质上讲是以闽广两省为代表的东南沿海地区与全国主体部分经济结构差异所致,反映到政治上,则是闽广江浙地区的经济利益必然会程度不同地左右着中央关于海禁的决策。明中叶以来,在禁海问题上中央欲禁而不能,足以证明闽广江浙地区经济、政治实力绝不容许漠然置之。而立足于全国而制定的包括对外贸易政策在内的中央政策,为传统的政治体制和文化观念所制约,自然难于兼容东南沿海地方特殊的经济利益,不管出于何种理由,禁海一而再、再而三地定为国策,实在也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据。
——摘编自郭成康《康乾之际禁南洋案探析——兼论地方利益对中央决策的影响》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明朝中期海外贸易政策的变化,并分析其影响。(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明清开海与禁海之争持续多年的原因。
A.推行“闭关锁国”政策 | B.积极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 |
C.提高了官营手工业地位 | D.改变了“朝贡贸易”体制 |
A.表明朝贡贸易面临崩溃 | B.有利于资本主义的萌芽 |
C.进一步落实“海禁”政策 | D.体现了一定的经济理性 |
A.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 B.保障外商政治权益 | C.维护对外贸易秩序 | D.完善沿海经济立法 |
A.重农抑商政策 | B.闭关锁国政策 | C.朝贡贸易 | D.经济重心南移 |
A.周边国家窥视中国已久 | B.工业革命引发了边疆危机 |
C.明清时期中国军力鼎盛 | D.闭关锁国顺应了统治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