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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 共计 3 道试题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1 . [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   永佃制在明代已有很大发展,到了清代前期,永佃制已经非常完备,佃农不仅在“不愿耕作”的情况下随时可以“将田退还业主,接取原银”,他们还可以在保证交纳地租的情况下将土地的佃权转让、馈赠甚至出卖。永佃权不仅有效地防止了地主“增租夺佃”,而且使佃农可以参与地租和剩余产品的分割,因而促进了佃农的生产积极性,他们会投入更多的时间和资本来改良土壤和改善经营方式,不断提高土地的收益。由于佃权可以转让,从而加速了土地的流转,并因此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但另一方面,在这种复杂的土地财产关系下,有时一地二主、三主甚至一地多主,产生了大批圈地权滋生的土地食利者。他们根本不从事农业土地经营,而是生活在城里,依靠地租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

——摘编自高德步《中外经济简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代前期永佃制趋向完备的社会条件。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清代前期永佃制改革的历史影响。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2 .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明清时代,地主经济的剥削形式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主要是土地永佃权的出现和雇佣关系的发展。永佃权是佃农在按租约交租的前提下,永久租种某块土地的权利,地主出卖转让土地,不影响佃农继续租种。这种权利称永佃权,也叫田面权。在实行永佃制的情况下,土地的耕作权和所有权分离了。具有田面权的佃农,不但可以长期使用这块土地,并且有将田面权出卖、抵押和典当的自由。但佃农必须依约向地主缴租,租额较一般的土地为轻。有田面权的土地,地主一般不能撤佃,如过了一定的期限(比如说三年)不缴租,地主就可以抽回土地,佃农的田面权也就不能保持了。

材料二   明清时候,由于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和封建人身依附关系比前削弱,地主雇用农民种田的情形已比较常见。小说《醒世恒言》第二十九卷《卢太学诗酒傲公侯》中说:“那卢柟田产广多,除了家人,雇工的也有整百,每岁十二月中,预发来岁工资,到了是日,众长工一齐进去领银。”能雇“整百”雇工的,自然是大地主。当时,有一二百亩土地雇三、五个雇工的地主是比较多的。雇工有长工(即长年)和短工(即忙工)的不同。长工受雇的时间比较长,比如在半年或一年以上;短工则只在农忙受雇一个短时间。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学院合编《中国古代经济简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明清时期土地制度的变化及其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明清时期土地制度变化的影响。
材料分析题 | 适中(0.65) |
名校

3 .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唐代名门大姓在社会上的地位和特权大为削弱。到宋代,庶民、商人纷纷购买田产,因而出现为数不少的庶民地主。乡村上的富户“乃从来兼并之家”,称之为富民,这些富民并无官位爵衔,而也只是平民百姓身份的庶民地主。这些富民“招客为佃户”,着佃的客户,即为给地主种田的佃农。富民和佃户构成了此时期的佃耕制。

—据《农业经济史研究》整理

材料二佃耕制下土地地权不断流动,劳动力也随之流动。无地、少地农民在找不到雇主时,就会成为流民或半流民。在唐代以前,豪强们控制土地。失掉土地的农民很快就会沦落到豪强手中成为农奴,而成不了流民。中国的佃耕制由宋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实行了一千余年之久,流民始终是存在的社会问题。

—据《庄园制与佃耕制不同时期土地改革问题的差异》整理

(1)根据材料一、二及所学知识,概括佃耕制形成的条件,并分析其形成的影响。

(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流民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原因。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