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法律一经制定,任何人也不能凭他自己的权威逃避法律的制裁;公民社会中的任何人都是不能免受它的法律制裁的……凡是脱离自然状态而联合成为一个共同体的人们,必须被认为他们把为联合成共同体这一目的所必需的一切权力都交给这个共同体的大多数,除非他们明白地议定交给大于大多数的任何人数……只能有一个最高权力,即立法权,其余一切权力都是必须处于从属地位的……由于那些一时和在短期内制定的法律,具有经常持续的效力,并且需要经常加以执行和注意,因此团体就需要有一个经常存在的权力,负责执行被制定和继续有效的法律;所以立法权与执行权往往是分立的……这种对外权行使得适当与否,对于国家虽有重大影响,但是比起执行权来,远不能为早先规定的、经常有效的明文法所指导,所以有必要由掌握这种权力的人们凭他们的深谋远虑,为了公共福利来行使这种权力。
——摘编自[英]洛克《政府论(下篇)》
材料二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赖以建立的前提具有广泛得多的适用性和包容性,它主要关心的不是三权或者四权分立,而是为权力制定界限,与其说孟德斯鸠的理论是“三权分立”的学说,倒不如说它是权力制衡的学说。至少,孟德斯鸠对于近代政治理论最持久最重要的贡献是在后一方面。
——摘编自梁治平《法辨》
(1)根据材料一,概括洛克设计宪政制度的原则。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孟德斯鸠学说与洛克思想的不同之处。
A.政治思想有浓重的革命色彩 | B.放弃了启蒙运动自由思想 |
C.主张实行资产阶级共和制度 | D.推崇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 |
A.人民主权 | B.分权制衡 | C.社会契约 | D.天赋人权 |
A.重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 B.背离了启蒙运动的宗旨 |
C.没有摆脱宗教神学的束缚 | D.意识到宗教的社会功能 |
材料一 人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在理性上多么高黄!在才能上多么无服!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摘编自莎士比亚《哈姆雷特》
材料二 社会要进步、公平、自由,就要不再是只服从他自己。订立社会契约就必须放弃个人私权,形成公共意志主导的主权,而主权则是公意的体现,主权属于人民。因此,人民主权的终极目的就是永远以公共利益为核心,实现公意的权威。
——摘编自庐梭《社会契约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文艺复兴运动的核心思想及其内涵。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卢梭的主要思想及其历史意义。
A.伏尔泰 | B.孟德斯鸠 | C.卢梭 | D.康德 |
A.将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完全切割 | B.以道德制约权力完善民主政治 |
C.为权力运行设定特定约束条件 | D.以权力制约权力实现彼此制衡 |
①普罗塔哥拉——有思想力的人是万物的尺度 ②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
③卢梭——社会契约 ④伏尔泰——三权分立
A.①② | B.①②③ | C.②③ | D.①③④ |
A.天赋人权说 |
B.分权制衡说 |
C.三权分立说 |
D.社会契约论 |
A.卢梭:人生而自由,但却无所不在枷锁之中 |
B.孟德斯鸠: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
C.伏尔泰: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
D.康德:良心是一种根据道德准则来判断自己的本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