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1928年,帝国主义为了缓和中国人民的反帝情绪和扶植国民党反革命政权,决定作出有限的让步。而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从巩固反动统治和扩大财源出发,便利用这一时机,于1927年宣告关税自主,并于1928年12月7日颁布“海关进口税则”。1929年2月1日该税则正式实行,这就是所谓第一个“国定税则”,1930年12月29日,国民党政府与帝国主义各国再经协议,颁布第二个“国定税则”。以后又在1933年、1934年分别颁布第三、第四个“国定税则”,由十二级税率改为十四级税率,税率也改为5%至80%……1929年国民党政府关税收入为2.75亿元,1934年增至3.82亿元,关税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百分比由1928年的41%,增加为1932年的51.75%。
国民党政府虽然提高了进口税率,但不是关税自主……如1929年的第一个“国定税则”因与日本帝国主义利益有抵触,受到日本帝国主义的刁难,直到满足了日本帝国主义的要求,日本帝国主义才同意与中国签约。1933年“国定税则”由于帝国主义列强反对,仅实施一年就夭折了。
——摘编自郭庠林等《中国近代经济史简明教程》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概述从1928年开始国民党政府推行关税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对上述国民党政府所推行的关税改革进行评价。
(3)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总结历史上的改革对我们有什么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