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限制总统实行专权 | B.避免共和名存实亡 |
C.防止袁世凯倡复辟 | D.践行三权分立原则 |
A.三权分立 | B.主权在民 | C.议会制度 | D.社会契约 |
A.故事的本来面目是什么,已经不可知了,可知的是现在的状况 |
B.宁可疑古,不可信古,正史都是帝王家书,官书皆为胜者呐喊 |
C.重述历史的目的不在历史本身,而是在于这段历史的现代意义 |
D.历史是人类发展过程的精选集,对此做挑选记录的是历史学家 |
材料一 《独立宣言》已宣布:“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于是,美国人民在革命期间和革命之后,通过了旨在使这一宣言不仅在纸面上而且在生活中得到实现的种种法律。他们没收并分配了亲英分子的大地产,将公民权扩大,所有成年男子(但不包括妇女)都拥有了选举权。已建的教会被废除,宗教信仰自由成为国家的法律。十三个州都正式通过了包括人权在内的宪法。 》
材料二 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种族、肤色或以前是奴隶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限制。
合众国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性别而被合众国或任何一州加以拒绝或限制。
(1)据材料一,美国是如何实现《独立宣言》所宣扬“人人生而平等”的?
(2)据材料二,指出美国公民选举权的变化。你对此有何认识?
5 .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所谓权力。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
——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法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人权宣言》反映了启蒙思想家的哪些主张?与其相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体现了什么原则?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被称为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谈谈你对此观点的理解。
材料: 穆尼埃在《人权宣言》中写道:不满路易十六召开的三级会议的人们愤而组成国民议会,并提出制定宪法要求,路易十六却强令解散议会,并且调集大批军队集结巴黎附近。民众们推翻了国王,并且开始以新的理想来设计国家的方向。代表认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和义务;以便立法权的决议和行政权的决定能随时和整个政治机构的目标两相比较,从而能更加受到他们的尊重;以便公民们今后以简单而不可争辩的原则为根据的那些要求能确保宪法与全体幸福之维护。
(1)材料反映出穆尼埃认为发表《人权宣言》的原因是什么?
(2)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人权宣言》中包含的“简单而无可争辩的原则”有哪些?概括指出这些原则的提出有何意义。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材料 代表认为,无视、遗忘或蔑视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和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凡个人权利无切实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除非当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所显然必需时,且在公平而预先赔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得受到剥夺。
——《人权宣言》
(1)概括材料中《人权宣言》的观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人权宣言》。
材料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力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摘自美国《独立宣言》(1776年)
材料二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益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第二条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第三条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摘自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1789年)
(1)根据材料一、二,概括两个文献的共同之处。分析其产生的历史背景。
(2)结合史实说明独立之初的美国是否真正保证“人人生而平等”。
材料一 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呜呼!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材料二 社会公约在公民之间确立了这样的一种平等,以致他们大家全都遵守同样的条件并且全部都应该享有相同的权利。……政府就是在臣民与主权者之间建立的一个中间体,这一中间体的成员就叫做行政官或者国王,也即是说执政者。所以有人认为人民服从首领时所根据的那种行为绝不是一个契约,这是很有道理的,那完全是一种委托,是一种任命,在那里,他们仅仅是主权者的官吏,是以主权者的名义在行使着主权者所托付给他们的权力,并且只要主权者高兴,他就可以限制、改变和收回这种权力。 ——卢梭《社会契约论》
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比较两位思想家主张的异同。
⑵分别说明材料一、二中两种思想的历史影响。
材料一 各州选举人应具有该州众议员之选举人所需之资格……众议员人数及直接税额应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并包括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不算。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弹劾之。
(1) 据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一引自何文件?有何局限?19世纪60年代是如何弥补这一局限的?
(2) 据所学知识分析,材料二引自何文件?材料一和材料二有何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