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万历九年,张居正任内阁首辅后颁布“一条鞭法”。具体政策是把原来按照户、丁派役的办法改为按照丁粮派役,然后把夏秋两税和杂税也合编为一条,无论粮税、差役一律改为征银,差役由官府雇人充当,从此劳役从赋税领域消失。取消里甲征收的环节,统一由官府收解,因此叫“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的名目和征收手续,同时又扩大了赋税负担面……从此,历代平行征收的赋役,趋于合一。……“一条鞭法”上承“两税法”,下启清代“地丁合一”制,开启了租税制和货币征收制的赋税时代。
——摘编自蔡昌《元明清时期赋税》
材料二 咸丰以前,清政府税收来源主要是田赋、盐课、关税三项。其中来自农业的田赋收入所占比重为70%~80%,而来自工商的盐、关两税仅占20%~30%。咸丰以后,特别到了光绪年间,田赋收入比重大为下降,由1849年的77%逐渐下降到1911年的27%,而其他三项收入,即盐课、关税、厘金,因都来源于工商领域可合并计算,由1849年的23%逐渐上升到1911年的73%。
——摘编自邓绍辉《晚清赋税结构的演变》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并分析其在赋税制度演变中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晚清赋税的变化并分析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