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斐拉的小奏鸣曲
(古巴)帕度拉
拉斐拉闭上眼睛。她诅咒炎热的天气和迟迟未到的公交车。“我的样子一定很落魄吧。”她边想边从包里拿出一块喷了紫罗兰香水的小手帕,轻轻点了点嘴唇和额头。她叹了口气,恼人的公交车来了。
下车之后她看了看手表。“时间正好。”她慢慢走向饭店。外面有八个人在排队,在她等着铁艺大门打开的时候,都看着她。她已经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就又叩了下门。进门后,拉斐拉站了一会儿,好适应空调怡人的温度和饭店亮度适中的长明灯:那里一切如旧,28年了。
“怎么样,马诺洛?”马诺洛放下擦过的杯子,给她调了一杯朗姆酒。拉斐拉还没等酒冷下来就喝了一口,感觉好了一些。她注视着空荡荡的饭店,不起眼的钢琴摆在角落里。她心里盘算着离退休还有四年,每天还要坐公交车一个来回。“我可受不了。”拉斐拉又喝了一口。罗伯特带进了第一波食客。“弹首《面包师》钢琴曲吧。”一个女人说,然后起身去洗手间修补浓妆了。“她也一样,明日黄花。”拉斐拉看着镜中的自己,又说了一遍。镜子里的样子她也早就不喜欢了。
她已经什么都不想了。以前有过华服、灯光、欢呼和一架纯黑的施坦威三角钢琴,大大的舞台,铺着红色的天鹅绒。她在钢琴前坐好,用专业按摩师都赶不上的温柔手法揉搓双手,目不斜视。心跳加速,但她胸有成竹,知道整个世界将凝缩为她的手指和键盘上一曲最美的旋律。她理理头发,闭上眼睛,弹奏音乐。洪流般的欢呼声响起,她竟浑不在意。
她搓热了手,打开那架已经失音的钢琴。她和这架钢琴的斗争,日复一日,持续了25年,只是为了激起那些观众的食欲。她的思绪展开,像香水在空气里氚氲发散,这会儿她希望能安静地弹琴。午餐时段,她弹的12首曲目总是固定不变的,日久天长,早已变成简单舒适的练习,可以让大脑保持一片空白,或者想想每天的麻烦事,而她的双手,如此遥远,在键盘上敲出单调的曲调。
她也曾梦想着出名。每日练习的黑色立式钢琴没有辜负她必胜的热望,脱胎换骨成了施坦威三角钢琴,追随着她,沿着惊才绝艳者必经的最艰险的阶梯,一起迈向辉煌。
那个时候,拉斐拉年轻、出挑,她的穿着显示着身为演奏家出众的高雅——黑色很适合她——她演奏起旋律真是声情并茂。男人们盯着她,爱慕着她,多少人来求她弹曲子,或者邀请她演奏结束之后一起喝点什么。可每当弹完第12首,那是在一流餐饮中心演奏的规定曲目,这位小姐合上琴盖,向如痴如醉的观众微微鞠躬致意,就消失在了饭店的厨房。
只有一次她接受了一杯,很久以前。他,穿深蓝色西装,在她弹《时光流转》时靠过来,想听得更清楚。他说这部电影他看过十多遍,却从没听鲍嘉说过“再弹一遍”,尽管他确定她同英格丽•褒曼演《卡萨布兰卡》时一样迷人。他请她再弹一遍那首曲子,他从没听过这么独一无二的演奏。“再弹一遍吧。”他说,然后,请她喝了一杯。
重复着同样的曲目,同样的顺序,日复一日。拉斐拉开始发现她的老钢琴出现霉点,淡忘了掌声和鲜花,感到荣誉离她远去,也开始记起仍有旧衣未洗。直到有一天,弹到第10曲时,她第一次听到一个食客说:“那个弹钢琴的只怕曾经是个美人儿呢。”她感到手指的关节一点一点变得僵硬了。弹完曲子,她走向径直通往化妆间的厨房。也是那一天,第一次,拉斐拉到吧台找马诺洛要了一杯朗姆酒,加冰的。
她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想那么多。她只想结束这一场午餐演奏,合上那该死的钢琴——公司什么时候才能换了它?每一首曲子都显得更长,更让人难以忍受。弹完《昨日》,最后一首规定曲目,她感到一阵少有的轻松。她合上琴,端起杯子,回到吧台。
每天坐公交车来回,每天弹奏那不能再熟悉的12首曲子。“我真的受不了。”她想到外面的酷热,想到家里已经断水两天,想到待会儿要去买肉。她猛灌一口朗姆酒,喝光了。“再来一杯,马诺。”“还要?”“来吧,今天真他妈糟透了。”从拉斐拉嘴里冒出这个她不常用的词儿让调酒师轻笑起来。两人在一尘不染的吧台上随意地碰了下杯,微笑着。“祝你健康。”“也祝你。”“祝我们两个。”他们喝干了酒。
拉斐拉再次露出微笑,有些惊讶地端详自己老化的手指。她很想弹《时光流转》,“好像有一个世纪都没弹过了。”
(选自《译林》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28年里,拉斐拉都在饭店里为食客弹钢琴,弹奏的曲目一直不变,表现了她对青春逝去、今昔变迁的感慨。 |
B.拉斐拉每次弹完规定的12首曲目,向观众致意后,就消失在了饭店的厨房里,因为她知道那些热情的男人们都不怀好意。 |
C.小说通过描写拉斐拉在演奏过程中的心理活动,意在表达岁月沧桑之感,渗透着一种忧伤、无奈之情。 |
D.这篇小说截取了拉斐拉一次钢琴演奏的过程,把现实与回忆相结合,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 |
3.小说中的拉斐拉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结合文本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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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一:
徙(节选)
汪曾祺
先生名鹏,字北溟,三十后,以字行。家世业儒,少孤。尝受业于邑中名士谈甓渔,为谈先生之高足。沈石君比高北溟大几岁,也曾跟谈老先生读过书。
恰好沈石君因和厅里一个科长意见不合,愤而辞职,回家闲居,正在四处写信,托人找事,地方上人挽他出山来长①初中。沈石君再三推辞,禁不住不断有人踵门劝说,也就答应了。他只提出一个条件:所有教员,由他决定。教育局长沉吟了一会,说:“可以。”
沈石君是想有一番作为的。他自然要考虑各种关系,也明知局长的口袋里装了几个人,想往初中里塞,不得不适当照顾,但是几门主要课程的教员绝对不能迁就。
国文教员,他聘了高北溟。许多人都感到意外。
高先生自然欣然同意。他谈了一些他对教学的想法。沈石君认为很有道理。
高先生要求“随班走”。教一班学生,从初一教到初三,一直到送他们毕业,考上高中。他说别人教过的学生让他来教,如垦生荒,重头来起,事倍功半。教书教人,要了解学生,知己知彼。不管学生的程度,照本宣科,是为瞎教。学生已经懂得的,再来教他,是白费;暂时不能接受的,勉强教他,是徒劳。他要看着、守着他的学生,看到他是不是一月有一月的进步,一年有一年的进步。如同注水入瓶,随时知其深浅。他说当初谈老先生就是这样教他的。
他要求在部定课本之外,自选教材。他说教的是书,教书的是高北溟。“只有我自己熟读,真懂,我所喜爱的文章,我自己为之感动过的,我才讲得好。”他强调教材要有一定的系统性,要有重点。他也讲《苛政猛于虎》《晏子使楚》《项羽本纪》《出师表》《陈情表》、韩、柳、欧、苏。集中地讲的是白居易、归有光、郑板桥。最后一学期讲的是朱自清的《背影》、都德的《磨坊文札》。他好像特别喜欢归有光的文章。一个学期内把《先妣事略》《项脊轩志》《寒花葬志》都讲了。他要把课堂讲授和课外阅读结合起来。课上讲了《卖炭翁》《新丰折臂翁》,同时把白居易的新乐府全部印发给学生。讲了一篇《潍县署中寄弟墨》,把郑板桥的几封主要的家书、道情和一些题画的诗也都印发下去。学生看了,很有兴趣。这种做法,在当时的初中国文教员中极为少见。他选的文章看来有一个标准:有感慨,有性情,平易自然。这些文章有一个贯穿性的思想倾向,这种倾向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人道主义。
他非常重视作文。他说学国文的最终的目的,是把文章写通。学生作文他先眉批一道,指出好处和不好处,发下去由学生自己改一遍,或同学间互相改;交上来,他再改一遍,加总批,再发给学生,让学生自己誊一遍,留起来;要学生随时回过头来看看自己的文章。他说,作文要如使船,撑一篙是一篙,作一篇是一篇。不能像驴转磨,走了三年,只在磨道里转。
为了帮助学生将来升学,他还自编了三种辅助教材。一年级是《字形音义辨》,二年级是《成语运用》,三年级是《国学常识》。
在县立初中读了三年的学生,大部分文字清通,知识丰富,他们在考高中,甚至日后在考大学时,国文分数都比较高,是高先生给他们打下的底子。更重要的是他们学会了欣赏文学——高先生讲过的文章的若干片段,许多学生过了三十年还背得;他们接受了高先生通过那些选文所传播的思想——人道主义,影响到他们一生的立身为人。呜呼,先生之泽远矣!
教室里响起了高唱校歌的声音。校歌由高北溟先生作词。玻璃一样脆亮的童声高唱着。瓦片和树叶都在唱。
高先生的家也搬了。搬到老屋对面的一条巷子里。高先生用历年的积蓄,买了一所小小的四合院。房屋虽也旧了,但间架砖木都还结实。天井里花木扶疏,苔痕上阶,草色入帘:很是幽静。
(有删改)
文本二:
高北溟,名字即取用庄子《逍遥游》的“鹏之徙于南溟也”的典故,小说也紧紧围绕“徙”和“未徙”这个矛盾中心展开。可见作者是赋予了高北溟以“鹏”的形象寓意的。高北溟虽然命途多舛,但一直有着高于现实的“大鹏”之志。
年少家寒,但是坚持读书改变命运。高鹏的天资,虽只是中上,但很知发奋。他深知先人为他取的名、字的用意。这是老师眼里的高北凕——没有因为现实的困顿而放弃自己的理想。
后来废科举,兴学校,没办法在朋友的帮助下读了简易师范,去五小授课教书,虽说是为了谋生计,但高北溟却不沉陷于现实的泥淖,仍能着眼学生的未来升学之事,自编教材,悉心教学。他说“教的是书,教书的是高北溟’。“只有我自己熟读,真懂,我所喜爱的文章,我自己为之感动过的,我才讲得好。”可见物质的贫穷并没有让高北溟放弃精神世界的追求和充实。
【注】①长:管理。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的分析鉴赏,
A.小说没有荡气回肠的情节和惊心动魄的场面,但人物个性鲜明,其古朴清雅也颇能引人驻足。 |
B.高先生的教学效果显著,在县立初中读了三年的学生,大部分文字清通,知识丰富,能欣赏文学。 |
C.高先生会教书,也重育人。他在教学中的人道主义倾向影响学生一生的为人处世,确实难能可贵。 |
D.高先生的庭院台阶上有苔藓,帘外生碧草,可见门可罗雀,人迹稀少,说明他性情孤傲,不屑与人来往。 |
A.小说叙事语言清新明快,以短句见长;“如垦生荒”“注水入瓶”等比喻生动的表明了高先生独到的教学见识。 |
B.文本一采用第三人称讲述高先生琐事,时空转换自如,增强了故事的跳跃性与真实感。 |
C.文本二议论分析了高北溟的名字由来、内心世界与现实困顿,语言客观冷峻,作者的情感内敛。 |
D.作者剪裁巧妙,详略得当,详写了高先生自选教材之事,体现先生深厚的国学功底。 |
4.文本二中写到“高北溟却不沉陷于现实的泥淖,仍能着眼学生的未来升学之事”,请结合文本一谈谈高先生是如何“着眼学生的未来升学之事”的?
文本一:
大鱼
刘洪文
大鱼是查干湖里的鱼。
大鱼长得大是因为活得久,它已不记得自己的年龄,只记得查干湖冰封了十七次,而它经历了十七次惊心动魄的冬捕。
长大,是后来的事。
当大鱼还是小鱼的时候,它以它的聪明,钻进湖底的淤泥,轻而易举地穿过渔网的缝隙,它感觉到很刺激也很好玩,像是在同湖底做游戏,它领会着真实的逃亡与胜利,而人是愚昧的。
可是,危险时时都在,湖里的大鱼吃小鱼,湖里的小鱼吃虾米,湖里的虾米啃烂泥。大鱼在小的时候就要拼命地长大,以躲避那些来自身边的弱肉强食。
查干湖给了大鱼丰富的营养。
这里有一望无垠的水域,这里有成片成片的芦苇荡,有夜色掩映的荷花塘,成群的水鸟从头顶飞过,或一字排开,或层峦叠嶂。大鱼总想钻出水面去看一看,因为轻薄的水汽过滤了鸟的影子,把它们拉得变了形。
当大鱼长到它认为的差不多大时,它不用再在湖底四处躲避,也没有那些淘气的黑鱼敢来欺负它,它几乎可以随意地游荡。可是,凡事总是有利也有弊,它要躲过冬捕的网就不再像原来那么容易,它必须把身体掩在水草的底下,借助水草的支撑,再找准时机,从网底穿过去,就像是穿越过一道生死的屏障。
有一次,应该是在第七八个隆冬,大鱼犯了一个失误。当然,那是致命的。当大鱼和其他伙伴一起,被一张巨大的网揽上冰面时,大鱼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通透,这通透让它兴奋也让它恐慌。阳光那么刺眼,像冻在湖底的冰凌;湖面上的雪白白的,和阳光辉映着。远处是枯黄的芦苇,那是大鱼经常出没的地方……
当大鱼和其他的伙伴一起,被渔民用一个长竿的网兜抛向空中时,它感觉自己好像生出了翅膀,可以和那些鸟儿共同飞翔,这是一种美好的感觉,但事实是短暂的,当它重重地摔在冰面上时,它看到了血的颜色,那是同伴们的血,迅速地融进雪里,再迅速地膨胀开去……
大鱼感到了恐惧,前所未有的慌张。
幸运的是,大鱼落在了一个打开的冰洞旁。大鱼充斥着鲜血的眼里有了生的希望,它只要轻轻地一翻身就能逃脱死亡。
可是它的身体却有千斤重,像冻结在冰面上一样。一个渔民走过来,有意无意的一脚,把它送进了希望的隧道……
大鱼变得沉稳了,它可以洞窥每一张网的漏洞,然后穿过幸福。它不再和伙伴们,去争着跳过芦苇间一支横着的草杆,说那是成功的“龙门”,也不再去浅水区追食钓鱼人撒下的饵料,嘲笑那些因为贪吃而被掳去的伙伴。它只是在吃饱了以后,静静地沉在湖底,看水草间晃动的泥沙,如白驹过隙。
“这湖里面有大鱼!”渔民说。
大鱼不止一次听说过,似乎这是伴随着它身上的鳞片长大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鱼开始思索它一生存在的价值。是谁说过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那不过是人的想法罢了!人不是鱼,怎知鱼性?
查干湖的头鱼已经拍到了二百六十万!这让大鱼有些莫名的悸动。一条鱼的价值,难道也应该用钞票来衡量?这是不是也会让我的一生充满辉煌?这难道不比老死湖底、化作淤泥更有意义?
当初踢它一脚的渔民已经成了最有名的鱼把头。他穿着厚厚的皮袄,狗皮帽子的长毛遮挡在额前,也遮住了小半边鱼鹰一样的眼睛。鱼把头紫红色的脸庞上挂着一抹白霜。
冰洞已经打好了,冰面上人喊马嘶。祭湖的人们穿着五颜六色的彩装,拉鱼的拖拉机排成了一行,等待着动人的时刻。鱼把头打开酒葫芦,仰起头,喝了一大口,阳光从他的臂弯里穿过,像酒从口里热到胃里,火烧火燎地贯成一线。
鱼把头久已成名,这是他的最后一次指挥。他已经决定,过了今天便不再来了,真的。他是奔着查干湖传说中的大鱼而来的,听说有人看见过它在芦苇荡里出没,身长过米,鳞甲如金。打到它,在自己的渔猎生涯中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也将是他人生历史上浓墨重彩的收笔。
如果今年打不到它,就算了。那条大鱼也许是“鱼精”吧!每一个精灵都修来不易。
“唉——”鱼把头叹一口气,再喝一大口酒,把酒葫芦抛给身后的人。
鱼把头站在冰面上最显眼的位置上。
伴随着鱼把头的命令,四匹马拉着绞盘飞转起来。马蹄在冰面上刨出一簇簇的冰花。渔网在逐渐地缩小,像天空掠过的地震云。人们的眼光集中到了一块儿,期待着突破以往,期待着创造永恒,因为这能带给人更加新鲜的愉悦感。
大鱼是第一时间冲出水面的。
“这头鱼起码三百万!”人们赞叹着。
大鱼听到了周围超乎极限的雀跃声。那声音熟悉又陌生,似乎常在耳畔,又似乎从未听见。
大鱼已经感受到了来自人间的赞美,像鱼把头脸上绽开的皱纹,又像是当年踢它入水那一刻的紧张,极度舒适,又极度迷茫。
大鱼看见一片神圣的殿堂,花鸟鱼虫飘浮在空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菩萨头现佛光,手里提着花篮,指间流淌着温暖的时光。
再见了我的芦苇荡,再见了我的查干湖。查干淖尔,我深爱的圣洁之湖。一瞬间,大鱼想起了很多,从幼时的伙伴到是时的耄耋。它忽然有些后悔,于是瞪大了眼睛,凝望着一望无际的天空……
(摘编自《微博小说<大鱼>》)
文本二:
生态文学是具备生态意识的文学,其创作者能够从生态整体观和联系观出发,怀着强烈的生态责任感为生态整体立言,并全面深入地探讨和表现自然与人的关系:自然对人的影响(物质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人类在自然界的地位,自然万物与人类的相互依存关系,人对自然的适度利用与超越生态承载力的征服、控制、改造、掠夺和摧残之区分,人对自然的保护和对生态平衡的恢复与重建,人类重返自然和重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等。
生态文学与传统的描写自然的文学有本质的不同。仅仅描绘自然和感悟自然,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生态文学。如果仍然以人为中心、以“我”(作家)为中心,把人以外的自然物仅仅当作工具、途径、手段、符号、对应物,来抒发、表现、比喻、对应、暗示、象征人的内心世界和人格特征,进行文学领域里的自然的人化或人的自然对象化,那就更加谈不上生态文学了。生态文学是具备生态意识的文学,它的创作者能够从生态整体观和联系观出发,怀着强烈的生态责任感为生态整体立言,并全面深入地探讨和表现自然与人的关系:自然对人的影响(物质的和精神的两个方面),人类在自然界的地位,自然万物与人类的相互依存关系,人对自然的适度利用与超越生态承载力的征服、控制、改造、掠夺和摧残之区分,人对自然的保护和对生态平衡的恢复与重建,人类重返和重建与自然的和谐等。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以大鱼的视角切入,主要采用第三人称讲述了大鱼的种种经历,它受到查干湖的滋养,对这片天地饱含深情。 |
B.大鱼在生命的最后决定跳出水面,既是为了实现自己存在的价值,也是为报答当年鱼把头的恩情,成全鱼把头的美名。 |
C.鱼把头最后一次捕鱼时内心是矛盾的,他虽然想要为自己的渔猎生涯画上圆满的句号,但同时更想珍惜自然生灵的美好。 |
D.文中画线部分的描写,既从一个侧面渲染了环境的寒冷氛围,也通过服饰肖像凸显出沉稳持重、经验丰富的鱼把头形象。 |
A.那些摹写自然或通过写人在自然中的观察和生活来表达对自然的热爱的文学作品,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生态文学。 |
B.生态文学应当是讨论人与自然关系的文学,它要求作者具备生态意识,从生态整体观和联系观出发,体现对生态伦理的思考。 |
C.生态文学与传统的描写自然的文学不同,它不是把自然当作工具或手段,而是通过人的灵魂与自然界灵魂的沟通来表现“有生命的自然”。 |
D.中国古典诗词善于将自然界中的事物与人的情感品格融合在一起,赋予自然物以象征意义,因此它应该属于生态文学的范畴。 |
4.文本一是否属于生态文学?请结合对文本二的理解谈谈你的理由。
大师
刘兆亮
老傅拍过一组照片叫西湖边的一棵树:西湖边一棵桃树的春夏秋冬,人去湖空,人来湖拥,都安静得能听见风去风来,你说不出来个所以然的好,却让人体会到渗落到心底的妙。
老傅喜欢定点在一个位置拍植物,四季轮回,雷打不动,像是一把锁总喜欢待在门扣地方,而这里,恰恰是一扇门或一个城市的某种重要地带。
终于有一年,他拿出潜心之作——西湖边的一棵树,一举获得全球摄影最高奖的荷赛奖,领奖地点是在自行车的天堂城市——阿姆斯特丹。
于是,大家都开始管老傅叫大师,且把大师常挂在嘴上,见到本人叫,见到照片也叫。
老傅成为大师后,便在城市北郊布置了一个工作室,是旧民房改的,最大一间是冲洗照片的暗房。
边上原先有座大钢厂,刚迁走,那里原本是轰轰烈烈的大炼钢铁场景,如今复归自然。颓败,荒芜,秋天的狗尾草,总能在风中把阳光撩拨得魅力缤纷。老傅就是想借比桃树更小的植物拍出大意境。
他这次是站在路边的一片草地前,开发之前的荒芜,像烟雾一般缭绕。
老傅想,内心再静一些,再静一些,等这个地方再次喧闹起来,超越西湖边的一棵树的片子可能就出来了。
某天夜里的十点钟,他在暗房冲洗照片的手抖了一下,造成冲出的照片失去光影水准。
他托照片的食指是被暗房上顶一个沉重而笨拙的钢琴键给弄的。
楼上那户人家,恰好在暗房头顶,有架钢琴,每晚都在十点准时响起,老傅的安静被沉闷的琴声侵占了。
笨笨的钢琴声过后,便是“吱吱呀呀”的纤细二胡声,两种乐器交替,要到夜里12点才停歇。而乐器声落,准有“嘣嘣嘣”的拖鞋声,老傅停下手里的活儿听楼上琴声之后的一来一回,两趟脚步声,一趟是碎步,心情有点儿小兴奋走出那种声音,一趟则是缓慢,充满思考与疲惫,两种脚步声都像是贴着老傅的头皮在走。
这种情况持续了大半年,老傅常待在暗房里,再望望窗外,感觉天上的星星,都是那些杂乱的音符飘上天空的。
白天,再路过河边的茅草地时,看到那些狗尾巴草在风中左右摇摆,再怎么拍,都是一堆杂草。这可怎么办呢?
直到有一天,他呆站在路边一棵草前,天快要黑下来了,他看到一个男子骑着电动车,驮着一个小女孩,小女孩拉着二胡,声音也颠簸起伏。这辆电动车后座上,焊了一个钢架的座椅,椅子上还拉了一个安全带,系在小女孩的胸前,小女孩两只手抱着二胡,在宽阔而安稳的后座空间里,左右开拉。
老傅挂着相机,紧跟着快走,想拍,在心里一次次地按动快门,但就是下不了手。这辆电动车进了老傅的小区。老傅听到骑电动车的人说:快用钢琴去校音准,老师说,就差一口气了。
不错,就是楼上的钢琴加二胡的声音制造者,这是一个勤奋而可爱的小女孩。
当晚,老傅觉得钢琴声是乱了点儿,但二胡声已显美妙。后来,他在车库边上,看到了那架带钢架座位,他用按快门的手指轻轻地摸了一把座椅。老傅转身开车,去一家商店买了三双麻布软底的拖鞋,悄悄地放在了楼上的门口,上面写着:这是送给你们的静音拖鞋。
第二天,老傅听见敲门声,看到了一家三口,都是笑呵呵的,很是歉意的那种。小女孩先说,叔叔,对不起,打扰你了。最后面的女人张了张嘴,要说的话,又歉意地笑回去了。
男子一脸的憨厚,搓着手,持续地笑,只说了一句,钢铁工人出身,文化嘛,没有,不注意别人感受……
还是小女孩说话灵清,她说,自己要参加二胡大赛,老师说她以后没准能成为大师。这次比赛就是起点,钢琴校音准,爸爸从朋友家借的,比赛完了就还过去。看楼下经常没有光,以为没住人呢!
老傅拎着相机,站在门口笑着说,没事,哦,大师,好的,一定会的。
女子望一圈三个人的拖鞋,说,他是等孩子练完,过去和她说一声,拉得好,拥抱她一下,就睡下了,拖鞋不好,底硬,十元三双……
这一家三口,退了两步,一齐向老傅深鞠一躬,后退时,他们都把鞋底粘住地移动,想不发出声音。
老傅把自己像锁扣一样定在某一个位置,隔三岔五这辆焊钢架的自行车从远处走来,再从他身边走过,老傅都会按下快门,连同风中的狗尾巴草,以及骑车的男子朝着老傅的憨笑。
老傅觉得,某一次闪动快门声中,“咔嚓”把二胡声也拍了进去。他想将这张照片冲洗出来,装进兜里,陪他飞到阿姆斯特丹——那个被称作自行车天堂的城市,自信地走向前一个荷赛奖的领奖台。
(原载于《连云港文学》2020年第1期)
1.下列对这篇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写老傅的照片里有一种“安静得能听见风去风来”的妙,既阐释了老傅的拍照风格,也为下文故事的发展作了铺垫。 |
B.老傅觉得“咔嚓”把二胡声也拍了进去,表示他拍照技术已臻完美,能够把“二胡”的声音具象化地呈现在照片上。 |
C.小女孩说:“老师说她以后没准能成为大师”,老傅也附和道“大师,一定会的。”可见老傅对小女孩的尊重与理解,鼓励与支持。 |
D.小说通过老傅的眼睛使我们看到了小女孩家是一个平凡的,生活简单朴素但又充满了爱和希望,有礼守节的家庭。 |
3.小说以“大师”为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文本一:
秋天的梨花
赵淑萍
①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也是最受父母宠爱的孩子。
②那一年,一个秋日的黄昏,难得度假的父母在老家的田野里散步。突然,母亲看到梨树上有几朵梨花开着,洁白无瑕的小花在绿叶间,如此清新,如此明媚。怎么秋天也会有梨花开呢?打小在城里长大的母亲觉得很新奇。父亲说,十月小阳春。天气和暖。所以有梨花开。就是那个假期后,母亲拈酸嗜醋,怀上了她。此时母亲已年近五十,亲友们都建议她不要这个孩子了。
③可是,母亲想起了三十年前的春天。那时,日寇入侵,精通医术的父亲参加抗日教卫队去了。父亲在战场上救死扶伤,母亲则腆着个大肚子,在父亲的老家。一个小山村待产。母亲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女孩。可是,孩子出生不久就身体泛紫,嘴唇发乌。面色苍白。母亲首次生产,毫无经验。旁边人也不懂,不知道这是新生儿窒息,应该采取急救措施,还在一旁摇晃、安抚,就这样,孩子夭亡了。当时,母亲记得,春天下了一场雨,屋外的梨花,一朵朵都含着泪。母亲的泪,也像雨一样,不住地流。
④后来,战争结束了,父亲和母亲团聚了。再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了,父亲和他的同仁们一起创建了市中医院,在她之前,父母已有了五个孩子。想起盛开在秋日黄昏的梨花和那个多难的春天,母亲有种预感,是不是三十年前的那个孩子又回来了,于是,不顾劝阻,母亲执意要生下这个孩子。也许是出于对第一个孩子的负疚,父亲有生以来第一次接生,他亲自把这个小女儿迎接到了这个世界上。
⑤她来到这世上,享尽了父母和哥哥姐姐们的宠爱,哥哥姐姐们个个都跟着父亲学医,很小的时候就背汤头歌,抄方子,而她不喜欢,她喜欢背唐诗宋词。破天荒的,父亲允许这个最小的女儿不学医,由着地的兴趣。最后,她成了一名出色的图书编辑。“这样也好,我们负责给患者诊治。你就负责给一本本书把脉。”父亲说。
⑥三十多岁时,她一次外出采风回来,突发恶性疟疾,剧烈头痛、呕吐,有性命之虞。平时对她视若珍宝的父亲,这次狠心开了足够剂量的砒霜,这砒霜的量,令从医的哥哥姐姐们都咋舌。结果,把她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这让父亲在中医界的声誉达到了顶峰。“毒药猛剂善起沉疴,虫类搜别能疗痼疾。”父亲的用方让同行叹服。
⑦退休后父亲仍然被聘为中医院的顾问,每星期还去坐堂。为了中医院迁址重建,父亲多方呼吁,四处奔走,而新的中医院大楼落成的那天,父亲病倒了。
⑧连日来。他高热不退,嘴里又说着“黄芪”“白术”“当归”等。每次,父亲发高热,不说胡话,只喊药名。他们多希望,95岁的父亲,能够再次扛过去。可是这次,却扛不过去了。
⑨那天,父亲清醒后,把他们都叫到床前,吩咐后事。最后,把她单独留下。
⑩“孩子你知道吗,爸爸一生行医,救活人无数,但是,难免有疏漏误诊的时候。还记得那次我给你看病吗?在你之前,也有一个姑娘,我太谨慎,用的砒霜剂量不够,最后,没能挽回她的生命。到了你这里,我纠正了,所以,把你从死亡线上拉回来了。爸爸这些年,把自己误诊的病例都写下来,结集成册,希望你给我编辑出版。”父亲让母亲从抽屉里捧出一沓稿纸。
⑪她沉默了,她明白,以父亲的声望和地位,出版这本书,会给他带来什么,但是,出版这本书,对中医界来说,却是一种福泽。父亲看着她,父亲的眼神,如此明亮,如此坚定,容不得她犹豫,她点点头。
⑫《误诊记》出版了,她和哥哥姐姐们校了又校。封面上,夕阳中一枝梨花,洁白无瑕。
文本二:
冯骥才先生曾经说过,一个人自由自在地走在路上,那就是散文;一个人忽然被推到水里,那就是小说。那么我想,他怎么会被推到水里的呢?掉水里面后,他的反应如何呢?别人又对他做了些什么呢?然后这个故事就可以展开,你如果把这些写得细致传神,那你就成功啦。
接下去我要讲一讲人物。小说就是要刻画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我觉得小说还有一点就是它偏爱小人物和边缘人物。还有一点呢,我要说这个文学当中的人物。你一定要把他刻画得非常生动。至于他到底是好人坏人,你不要去纠结这个。我觉得作家的使命就在于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极鲜活,这就可以了。至于读者怎么去看,那是读者的事情,作家给读者留下的空间越大说明他的小说越是成功。如果说他写的这个人,符合以上特点并且能够引发一场争议的话,说明他这个小说人物塑造是最到位的。
(摘编自尹燕忠《作家赵淑萍老师谈小小说的创作》)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二段交化了故事的缘起,照应题目,借父亲之口解说了秋天梨花盛开的原因,为后文小女儿的出生作铺垫。 |
B.父亲形象感人至深。日寇入侵,他参加抗日救卫队,救死扶伤;建国后,他和同仁一起建立中医院,鞠躬尽瘁。 |
C.仅仅是微小的用药剂量的差异,却给两个病人带来截然不同的治疗效果,作者由此慨叹中医的博大与玄妙。 |
D.这篇小说将平常人、寻常事当作描述的主体,从看似不经意之处,探求人生真谛,挖掘寻常之中隐匿的价值。 |
A.清兵卫吓得什么似的,哆嗦着嘴唇,在屋角缩成一团。在教员身后边的柱子上正挂着许多收拾好了的葫芦。清兵卫心头别别地跳着,怕他会注意到。 |
B.别里科夫就滚下楼去,套鞋碰着楼梯啪啪地响。楼梯又高又陡,他滚到楼下却平安无事,他站起来,摸摸鼻子,看眼镜摔破了没有。 |
C.“就是——”她走近两步,放低了声音,极秘密似的切切地说,“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 |
D.老船夫正在渡船上同个卖皮纸的过渡人有所争持。一个不能接受所给的钱,一个却非把钱送给老人不可。 |
4.在文本二的第一段中,赵淑萍老师借冯先生的话引出小说创作的两个关键,请指出这两个关键是什么,并结合文本一加以分析。
贾知县
孙方友
贾鲁贾知县生于牡丹之乡菏泽,古称曹州府,很有牡丹之秉性。咸丰三年,他来陈州任知县,发现白楼有一姓于的流氓恶霸,依仗其兄是府台,横行乡里,犯下几条命案,民愤极大。贾知县接到诉状之后,愤怒至极,决心除霸,当下带人到白楼将于某抓获,然后整理卷宗,报刑部批斩。不料批文还未报出,上面却下达了他的免职令。
贾知县怒火一腔,但又无可奈何。陈州百姓多年才遇上这么一个清官,却又是如此下场,皆感朝廷不公。等贾鲁离任时,百姓都到县衙门前送别。贾鲁极受感动,对众人说:“我贾某虽然无能,但今生今世一定要帮陈州百姓除掉这个恶霸!”言毕,与陈州百姓挥泪而别。
他回到曹州后,思索多日,最后决定将家中田地房产一下卖光,准备进京跑官。贾鲁兄弟二人,弟弟尚未成婚,听说兄长要将田地房产卖光,弟弟自然想不通,当下提出分家。贾家本来财产就不是太多,如果一分,跑官的经费就会损失一半。为拢住弟弟,他劝弟弟说:“三年七品官,十万雪花银。到时一定加倍还你。”弟弟觉得空口无凭,对哥哥说:“这样吧,田产卖完之后,你给我打张欠条。等你当了官,先将我的还下,咱们分开另住。你挣钱再多我不眼红!”贾鲁只好照办。贾家房产共卖三万两白银,贾鲁就给弟弟打了个三万两的欠条,然后就携银进京,送给一个贝勒王爷,投其门下,当了门生。两年后,那王爷为其翻案,官复原职。他提出还去陈州任知县,赶巧陈州知县告老,他获得赴任。
贾鲁吸取上次教训,秘密进城,到了县衙脸都顾不得洗,当下就带人去了白楼。那于恶霸此时正在家中与人打牌,贾鲁冷笑一声,让人将其拿下,对于某说:“这回我看你那兄长如何救你!”言毕,命令左右将其就地斩首,然后贴出告示,将于某首级挂在城门示众三日。陈州人一见恶霸终于被除,敲锣打鼓,成群结队去县衙送万民伞,整整放了一天鞭炮。
于某的哥哥叫于臣,闻听其弟被斩,怒火万丈,准备重重报复贾鲁,岂料贾知县此时早已写下了辞官报告,回菏泽去了。胞弟被杀,他觉得很丢面子,觉得不杀贾鲁,难解心头之恨。他先派人去曹州追杀贾鲁,然后又为贾鲁捏造谋反罪名,四处张贴通缉告示,捉拿贾鲁。
再说贾鲁回到菏泽后,自知凶多吉少,便将家人安置在乡下朋友处,自己一个人四处躲藏。最后觉得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便化装来到陈州,以乞讨为生。
于臣一直捉不到贾鲁,心中的怒火越积越旺,便传下命令,供出贾鲁者,可得赏钱万两。两个月过后,仍不见贾鲁的影子,于臣又将赏银涨到两万两。心想,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只要捉到贾鲁,他一定要将其在陈州斩首,也要将其首级悬挂城头,暴尸三日。
而贾鲁呢,由于化了装,又由于是在陈州城内,没有人会想到他在这里乞讨,所以就安然无恙。不想这一天,他正在街上乞讨,突见一队人马飞驰而过,街人无不惊慌,躲藏不及者多被马队撞倒,反倒挨鞭子。贾鲁不知道这是何人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横行霸道,便问一小贩儿这是什么人。那小贩儿悄声告诉他说:“唉呀,你还不知道?这是于臣的小弟弟!自从他二哥被贾知县杀死之后,这家伙比他二哥还坏,手中又有几条命案了!”贾鲁一听此言,禁不住仰天长叹道:“既知如此,何必当初!”第二天,他就回了菏泽,对其家人说:“我为了替民除害,卖光了家产,让你们也随着我受尽了苦难。现在于臣的小弟弟又在陈州无恶不做,比他二哥还坏上三分!可惜我已无能为力,又欠下弟弟三万两白银,现在只有用我之命来偿还这个债务了!”说完,就让其弟弟去于臣处将其供出。开初,其弟还有些不好意思,贾鲁开导他说:“你若不去,我被他们抓去了你可什么也得不到!”他弟弟一听这话,去了,得白银两万两。为此,其弟弟还颇有意见,说他的兄长太傻帽儿,原以为他跑官为发财,不料却干这种傻事!世上的赃官和仗势欺人的恶棍那么多,他一个人怎能除得净!这可好,一家人陪着他担惊受怕不说,到头来还让我白白赔了一万两白银!
于臣抓到贾鲁,高兴万分,当下就将贾鲁押解到陈州,先让其坐囚车游四门,然后亲自监斩,将贾鲁押赴了刑场。
陈州人闻听贾知县被于臣抓获并要斩首,都来刑场为贾鲁送行。贾鲁不卑不亢,视死如归,频频向陈州百姓含笑示意。百姓们无不垂泪。三声炮响过后,刀斧手执起了鬼头刀。大概就在此时,忽听有人高喊一声:“慢动手!”随着喊声,只见成千上万的人不约而同地都从衣内取出自备的孝布,然后一齐戴在了头上,并齐声哭喊道:“贾大人,您走好哇——!”
刑场上顿时如同下了一场酷雪,白得令人心寒……
——那时候,贾鲁的人头已落地,两行泪水夺眶而出……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贾知县为百姓除害决定要卖掉田地房产,在与弟弟商量时,弟弟先是以分家为借口阻拦,进而又让哥哥立下字据,说明弟弟是个淡漠亲情、看中钱财之人。 |
B.贾知县第二次来捉拿于恶霸时,不顾其他当即来到白楼,说“这回我看你兄长如何救你”,并且将恶霸立即斩首,可见他为民除害、为己报仇心切。 |
C.小说注重情节的设计,贾知县除掉恶霸后马上辞官回乡,既突出了人物的性格,又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同时能够吸引读者阅读,可谓匠心独运。 |
D.于臣觉得胞弟被杀很丢面子,就派人追杀、捏造罪名,想致贾知县于死地,可见小说擅长用细节描写塑造人物,体现出于臣是个自私的人。 |
E.小说把贾知县为民除害作为故事的前奏,而把贾知县如何避祸,尤其是如何被抓、行刑经过作为高潮,把清官形象放在更加复杂的环境中去塑造,意味深长。 |
3.小说中,贾知县的人物形象有何特征?请概括分析。
4.小说结尾“贾鲁的人头已落地,两行泪水夺眶而出”的情节设置极具戏剧性,试分析贾知县流泪的原因,以及这样写的好处。
老者的礼物
【美】马林·汤普森
我18岁的时候,离开了在美国的家,到英国的利兹大学读书。入校后不久,我突然接到父亲去世的消息,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在英国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还没有适应周围的一切,就要独自一人默默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
一天,我在超市买东西时,发现一位老者一手拎着一袋苹果,一手拄着一根拐杖,步履蹒跚。我赶紧跑过去,扶住他并替他拎住苹果。
“谢谢你,姑娘,”他说,“不要替我担心,不碍事。”他对我笑,让我有一种温暖的感觉。他不只是用嘴在笑,明亮的蓝眼睛里也漾着笑。
“我能陪您走一段吗?”我问,“免得这些苹果过早地变成苹果酱。”
他听了哈哈一笑,说;“这可就要让你费事了。”
他告诉我他叫伯恩斯。路上,伯恩斯先生的身子几乎全部要靠那根拐杖支撑。到了他的家,我帮他放好东西,并帮他准备了英国特有的下午茶。他没有强烈地拒绝我,我把这看做是对我帮助他的答谢。
我问他以后是否还能再来看望他,他笑着说;“我从来不拒绝好心姑娘的帮助。”
第二天,我还是在那个时间来到他家,帮他做了一些家务,他那根拐杖足以说明他的确需要帮助。他询问了我的一些情况,我告诉他,我的父亲刚刚去世,但我没有说更多的事情。他让我看了桌上的两张镶在相框里的照片,那是两个女人,一个显然比另一个年长,却长得非常像。
“这是玛丽,”他指着照片说,“我的老伴,已经去世6年了。那是艾丽丝,我们的女儿,是一名护士。她比她母亲去世得还早,对玛丽打击真大啊!”
我流下了眼泪。我为玛丽流泪,为艾丽丝流泪,为老而无助的伯恩斯先生流泪,也为我的父亲流泪,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我竟未能亲口与他道别。
我一周看望伯恩斯先生两次,时间是固定的。我每次来,他都坐在椅子上,一旁的墙上靠着他的拐杖。他对我的到来似乎总是非常兴奋,尽管我对自己说,我是为了照顾这个老人,但我还是因为有一个人愿意听我倾诉自己的想法和感受而感到高兴。
我告诉他,在我父亲去世前两周,我曾因一件小事与父亲发生了争吵,而我再也没有机会向他道歉了。
虽然伯恩斯先生不时插上几句话,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听我说话。他不只是在听我说话,更像是海绵一样吸进我诉说的每一点内容,并用他的经历及时佐证我的话。
大约一个月后,在一个“非看望日”,我打算去伯恩斯先生家。进了他的家,我发现他正在花园里干着活儿,手脚麻利,动作轻快。我惊讶万分,这么利索的一个人为什么要用拐杖?
“哦,姑娘,你来了。这次让我给你沏一杯茶,你看起来累了。”他说。
“可是,”我结结巴巴地说,“我想……”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姑娘。你第一次在超市看到我那天,我扭伤了脚踝。”
“可是,您是什么时候康复的?”
他的眼睛眨眨,看上去既快活又怀着歉意,“我想,我们见面的第二天我的脚就好了。”
“可是,为什么呢?”我纳闷地问。他显然不会为了骗我为他做下午茶而故意装出无助的样子。
“第二天,你又到了我家,从你的话中,我知道了你的苦闷。对你父亲的去世以及其他一些事情,你感到孤独和沮丧。我想,这个小姑娘需要一个老东西的肩膀依靠一下。但是我发现,你在告诉自己,你来看望我是为了照顾我,而不是为了你自己。如果你知道我其实非常健康,你还会再来看我吗?我想,你需要对人诉说,对一个年长的甚至比你父亲还年长的人诉说。”
“那这根拐杖呢?”
“哦,这的确是一根好拐杖,一般情况下,我用它郊游和爬山。也许什么时候你愿意与我一起去。”
不久,我们一起去爬了山。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我还没有适应周围的一切,就要独自一人默默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为写老者的“礼物”内容做了铺垫,更彰显“礼物”之可贵。 |
B.“一手拎着一袋苹果,一手拄着一根拐杖,步履蹒跚”暗示老者用心良苦,他是有意“一手拄着一根拐杖”,为“我”创造帮助他的机会。 |
C.“他不只是在听我说话,更像是海绵一样吸进我诉说的每一点内容”,是为了表现“我”的话确实触动了伯恩斯那颗孤独的心。 |
D.伯恩斯把他的慈爱、耐心作为“礼物”,并用时间精心将“礼物”包装好,送给了一个主动寻求这份“礼物”的年轻姑娘。 |
3.请从伯恩斯和“我”两个角度中任选其一,探究小说的思想意蕴。
摩洛哥王子
徐则臣
要不是碰上个卖唱的,兴许这辈子我都不会关心摩洛哥在哪里。那家伙唱得真不错,嗓子一会儿像刘欢一会儿像张雨生。模仿田震《自由自在》的时候,我跟上他的那种狭窄、茫然又激越的声音,可以乱真。当然,跟上之前我给了他十块钱。给钱的时候我脸是红的。我心疼。但已经掏出来了,哪好意思再塞回兜里呢。他看出来我喜欢田震的歌,接下来他唱的都是田震的歌,《执着》《干杯朋友》《月牙泉》《未了情》。从地铁的这头唱到那头。地铁在西直门站停下,我得下去了。
他停下弹奏和歌唱,扭着身子指自己后背。他的夹克上印着五个字:摩洛哥王子。
回到平房,我跟行健说见着摩洛哥王子了。摩洛哥在哪儿啊?”
行健哼了一声:“我还见着西班牙王妃了呢。”
米萝已经从他的百宝箱里翻出了世界地图,旧书摊上花两块钱买的。“北非,在北非。头顶上就是西班牙。”
他把地图摊在我们的小饭桌上,我把脑袋也伸过去。摩洛哥头顶上不仅有西班牙,还有葡萄牙。左边是浩瀚的大西洋,右边是阿尔及利亚。边境之南是我只在地理课本上见过的毛里塔尼亚。
聊完就洗洗睡了。很快我们就把摩洛哥和卖唱的小伙子忘到了脑后。不是记不住,是所有激动人心的事情最终跟我们都没关系。我们还住在北京西郊的一间平房里,过着以昼伏夜出为主的日常生活。我依然隔三差五地出没在地铁2号线沿线,逢人不备的时候,鬼鬼祟祟地帮我办假证的姑父洪三万打小广告。行健和米萝也是,他们帮陈兴多打小广告,偶尔我们会在同一条街或者同一条地铁线上碰头。
有一天傍晚,我在西直门站地铁口的背风处吃烤红薯,行健从身后拍了我的肩膀,说:
“看见你那个‘摩洛哥王子,了。”
“那家伙是不是只有一件衣服?”米萝说。他们看见的也是那件印有“摩洛哥王子”的夹克。“他还带着个头发乱得像草窝的小女孩。
“他妹妹?”他们看见他的时候,他正从保温杯里倒水给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喝。
“我哪知道。”
“我跟他说起你,”行健说,“他竟然记得。”
我继续吃烤红薯。
“不信?”米萝说,“我们真说起了你。说你给了他十块钱,他没想起来;说你跟着他听田震的歌,从车头听到车尾,他就一下子想起来了。他说,那个哥们啊,背个军用黄书包。”
看来是真的,那天我的确背着一个军用黄书包。其实那几年我背的都是这个包,就一个包。打小广告的一套家伙都装在里面:刻着洪三万电话号码的一个大印章,墨水瓶,涂墨水的板刷,印有我姑父电话的假证业务范围的名片,当然还有纸和笔,以备不时之需。能撒名片的时候撒名片,可以直接盖上个大戳的时候就盖戳,实在不行,用笔在一切可以写字的地方写上我姑父的名字和他的电话号码。
“那是他妹妹么?”米萝又问,“穿得可不如他啊。”
我真不知道。我也只见过那家伙一次。
秋风乍起,纸片和几片树叶被吹进了地铁口。一群人走出来,像这个秋天的黄昏,有种虚弱的单薄。最后出来的是一串饱满的歌声。“海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没有吉他声,但我知道“摩洛哥王子”来了。果然,摩洛哥王子和一个扎着两个蓬乱小辫的女孩从地铁站走出来。他在教那女孩唱《让我们荡起双桨》。小女孩六七岁的样子,鼻梁不高,脸有点脏,褂子还是用北方乡村里当被面的花布做的。摩洛哥王子该有二十出头,看上去比行健和米萝大。
“你们呀——”摩洛哥王子说。“来一根不?”行健挥挥右手夹着的中南海香烟。
摩洛哥王子笑笑,从兜里掏出一把零钱递给那小女孩,说:“过马路注意安全啊。别忘了歌词。”
小女孩犹豫一下还是接住了,然后向他摆摆手:“谢谢哥哥,我记着呢。”跳过马路牙子走到对面去了。
我们凑在一起抽烟,像一群不良少年。“你妹妹?”我还是问了。
“小花?不是。”摩洛哥王子抽烟的动作很熟练,“地铁里认识的。”
“她这样——干啥的?”米萝问。
“要钱的。”
“要钱的”就是“乞讨的”。地铁里有各种各样的乞讨者:残疾人;卖艺的,像摩洛哥王子这样;老人;孩子,比如那个小姑娘,叫小花?
“最近老是遇到她。”摩洛哥王子说。
“你为啥要给她钱?”米萝问。
“她说一天下来要不够数,回到家她爸会打她。”
我们都火了,这什么爹!哪天好好修理他一顿。
“稍安勿躁。”摩洛哥王子劝我们,“我也想跟小花的爸爸谈谈,小花不让,怕谈过了挨的揍更多。你们是干啥的?”
我想告诉他我们是做小广告的,行健瞪了我一眼,说:“你叫啥名字?”
“王枫。”
“你衣服上印着个‘摩洛哥王子’算啥?”
“一直想整个乐队,叫‘摩洛哥王子’我是主唱。不过得慢慢来。还有吗?再来一根。”明白了。他只是想象中的“摩洛哥王子”的主唱。但他的广告做得好,八字还没一撇,他就把乐队名字印到衣服上了。
(选自2015年第9期《长江文艺》,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以“要不是碰上个卖唱的,兴许这辈子我都不会关心摩洛哥在哪里”开头,不仅交代事情的起因,还制造悬念,易于激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同时也奠定了文章的感情基调。 |
B.“我”欣赏王枫歌唱得不错、给他十块钱的时候“我脸是红的”还“心疼”,这样写既表现了“我”对王枫的欣赏,又暗示了“我”生活的不容易。 |
C.“我”回到平房跟行健说自己“见着摩洛哥王子了”,行健竟然说他“还见着西班牙王妃了呢”,表明他根本不相信“我”说的话。 |
D.小说描写了一群北漂青年的日常生活,也以真实的笔触,反映了这群青年在北京所从事的职业状况,表现了北漂生活的不易。 |
3.小说在刻画王枫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形象 侯发山
那天中午,丽娟正在办公室享用午餐,父亲突然来了。父亲推开门那一刻,丽娟又急又窘,还带着气。父亲一头花白的头发,乱蓬蓬的,一看就像多天没洗过,胡子也没刮,穿得比平时下地时齐整一点,但还是皱巴巴的,裤脚高挽着,布鞋上还撒着泥星……若是办公室就丽娟一个人倒还罢了,偏偏那天她的几个姐妹都在。她们大眼瞪小眼,好像父亲是个外星人。
“爹也真是的,您来就来吧,好好把自己收拾一番啊。”没等丽娟开口,父亲讪笑了一下,磕磕绊绊地说:“这不端午节吗,你娘起五更包的粽子……我、我就搭车来了。”说着话,父亲解开了背着的挎包。
丽娟的闺蜜红红缓过神来,轻轻搡了丽娟一下,熟稔地说:“叔叔,要不是您提醒,我们几个今天真还就错过端午节了。”
父亲把粽子一拿出来,屋子里一下子升腾起粽子的香味,是丽娟熟悉的那种久违的香味。红红和其他几个姐妹旋风似的围了过去,有的给父亲让座,有的给父亲倒水,喊伯的,叫叔的,亲热得不得了,倒是半点没有嘲笑父亲的样子。
看到姐妹们的表现,丽娟心里的火气慢慢消了,这才感觉对父亲有点苛刻了,再怎么说,也还是自己的父亲。
不待父亲发话,丽娟就拿起粽子让起来。红红急忙接一个,使劲闻着,然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一边吃一边夸张地叫着:“香,真香。”丽娟和其他几个姐妹们都笑了起来。父亲也附和着嘿嘿呵呵地笑了。
丽娟这才问道:“爹,您吃饭了吗? 您没吃我带您去外边吃去。”
父亲忙说:“吃了,吃了,我在外边吃的烩面。”看着桌子上的泡面,父亲很是心疼,“光吃这个哪中? 没钱了给家里说。”
红红抢先说道:“叔叔,我们偶尔吃一次。”红红说的也是实话。
丽娟掏出500块钱,对父亲说:“街对面有家洗浴中心,您去洗洗澡,理理发……然后我去给您买一身衣服。”
推让了半天,父亲才接下。
等了两个多小时,父亲转了回来,还是来时的形象。丽娟瞪着父亲说:“爹,您没去?”
父亲支吾着,说不出个囫囵话。
丽娟说:“爹,别心疼钱……给您了,就是让您花的。”
父亲低着头,像是个做了错事的孩子。
红红过意不去,走过去劝丽娟:“在乡下理个发洗个澡,十块八块的就能解决,叔叔肯定是俭省惯了,含不得……你别埋怨叔叔,老人家都这样。”
父亲的手还插在口袋了,似乎要把钱摸索出来。
丽娟说:“爹,您别掏了,留着花吧。”
天将黑的时候,父亲坐末班车回乡下了。
当天晚上,丽娟看当地电视新闻的时候,忽然瞪大了眼睛,直直地盯着电视:画面上一位老人倒在地上,围观了不少人,指指戳戳的,却没有一个人把老人扶起来。正在过马路的父亲看到后,赶过去,没有丝毫犹豫就把老人扶了起来。忽然,老人一把抓住父亲的胳膊:“老哥,谢谢你!”随后从口袋掏出一沓钱,又说:“老哥,这是1000块钱,别嫌少。”父亲给搞糊涂了,周围的人也糊涂了。老人咧开嘴笑了:“我是故意跌倒的,若是谁把我扶起来,就奖励谁1000块钱。”这时,一个背摄像机的记者过来了,问父亲:“大爷,您当时是怎么想的?”父亲的脸红了半天,才结结巴巴地说:“我也没想啥,若是见了老人有困难,都不伸手,轮到自己老了咋办?”记者又问:“您就没想到被讹诈了?现在电视上这类新闻不少,您也可能看过……”父亲挠了挠头发,说:“哪会呢,那种人还是少数,世上还是好人多。”……
丽娟的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她拿出纸中,怎么擦,也擦不干。此时,红红和其他几个姐妹的电话一个接一个打过来,都说看到刚才播放的新闻了,都说丽娟的父亲很伟大。
丽娟待自己平静下来后,打电话给父亲:“爹,我明天回家……我、我也几个月没回去了。”
“这闺女,一会儿风一会儿雨的,今天不是刚见了面?”
“爹,人家不是奖励您1000块吗,我想让您请客。”
“闺女,你都知道了……我、我看到一个家庭困难的学生娃跪在地上要钱,本来想把那1000块钱给他,没想到连带着把你那500块也一起掏给他了,想再要回来又张不开口。闺女,你怎么哭了,是不是爹今天给你丢脸了?”
“爹,没有,没有,您、您今天给我长脸了。”
“净胡说,爹一个乡下老头会给你长啥脸?”
“……”丽娟忍不住啜泣起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红红等几个姐妹对丽娟的父亲很是亲热,一点也不嫌弃,体现了职业女性的修养和对丽娟父女的尊重。 |
B.丽娟拿500块钱给父亲,一是不想在姐妹们面前掉份,二是真心孝顺父亲,希望父亲打扮清爽帅气些。 |
C.小说描写红红吃粽子的系列动作“接”“闻”“吃”“叫”,可谓细致入微,生动表现了女孩的贪嘴活泼。 |
D.作品标题“形象”耐人寻味,既指父亲形象,也指丽娟形象,还指公民形象,可谓含意丰富,隽永悠远。 |
3.小说刻画了父亲怎样的形象?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并分析。
大 师
凌鼎年
在娄城餐饮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凡饭店开张的,你不请市里的头儿脑儿可以,不请场面上露脸的那些款爷富婆可以,但假如你不请戚梦萧光临,不请他说几句好听的,那我敢打赌,你这饭店的生意必好不到哪儿去。
为何?难道说这戚梦萧比市长还市长,比书记还书记?
嗨,你还真的说对了一半,戚梦萧在餐饮界的知名度牛着呢,外号“美食家”。据说其祖父是清朝皇宫里的御厨,其父亲曾是上海国际饭店特聘掌厨,他本人呢,虽不是啥名厨,却整理出版过一本《娄城历代名菜谱》,还被《美食家》杂志特聘为刊物顾问。连省电视台摄像人员也专程到娄城为他拍摄《娄城美食家》的专题片。
由于他有如此知名度,娄城的那些老饕们自然十分注意他的动向,如果他不肯捧场的饭店,他们自然也就极少光临。如果戚梦萧在哪个饭桌上哪个场合说了某某厨师或某某菜味道不错,那必有不少人会慕名去尝一尝。影响最大的一招是戚梦萧闲来无事时还会写篇把千字文,或介绍一道传统名菜,或介绍一道特色名点,文中间或还会批评、表扬一两家饭店或起色了或滑坡了。这就使得戚梦萧的一言一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娄城的餐饮界。因此,宾馆、饭店、酒家的老板谁不巴结他,只要他一到,“戚老,戚老”“老法师”“美食家”之称呼就不绝于耳,必上最好的菜、最靓的汤,让他品评,请他指点,唯恐怠慢了他,得罪了他。
却偏偏有不识相、不领行情的。这不,刚开张的大学士街的王记药膳菜馆,竟没有请戚梦萧。
据知内情人透露,开张前有人提议不请谁都可以,戚梦萧是非请不可的,谁知菜馆的总经理王一脉竟然大言不惭地说:“酒香不怕巷子深。”似乎对戚梦萧不屑一顾。
王记药膳菜馆的反常举动引起了媒体的好奇,他们很想知道菜馆吸引顾客的绝招何在,就去采访了王一脉。
王一脉告知记者,四百多年前李时珍来娄城拜访其先祖王世贞时,请王世贞为《本草纲目》写序,这本《本草纲目》在王世贞处一放就放了10年,直到1590年王世贞临死前才看完了全书,写出了序言。其中有一个细节外人不知,王世贞请人抄录了其中的药膳部分,共有400多个食疗医方呢,这个食疗医方成了他们王家的传家宝。现在传到了他手里,他正是根据这些食疗医方才开这爿药膳菜馆的——哇,来头还不小呢,老记者们一个个顿时来了兴趣,要请王总经理详谈一下有关药膳的知识。
谁知这一问问到了王一脉的脉上,他侃侃而谈起来,什么“虚者补之”“实者泻之”“寒者温之”“热者清之”;什么“肺宜辛,心宜甘,脾宜苦,肝宜酸,肾宜咸”;什么“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一套一套的,听得见多识广的老记者们也一愣一愣的。王一脉趁热打铁,邀请老记者们吃一顿便饭,尝一尝他的手艺,免得被人说“天桥的把式——光说不练”。
老记者们已被他说得口水都要滴出来了,都说:“你不请我们吃,我们也不走了。”
王一脉叫手下端来了玉米须炖龟、姜汁拌海螺、泥鳅钻豆腐、百合鲤鱼、天冬炖鸡、陈皮扒鸭掌、杜仲腰花、荸荠狮子头、枸杞汁熏麻雀,素菜类有琥珀莲子、冬菇萝卜球、口蘑椒油小白菜、酿煎青椒、韭菜炒胡桃、葵花豆腐,还有竹荪芙蓉汤与茯苓烙饼小点心,最后上了芡实粉粥与山药粥各一盆。
吃得老记者们一个个都说:“味道好极了!”
王一脉在边上介绍如何选料、用料、配料,如何掌握刀法、器具、火候,如何做到形、色、香、味俱全,还一口气说了要“不偏不倚,不过不离,不韧不糜,不老不嫩,不坚不滑,不燥不寒,不涩不腻,不咸不淡,不艳不暗,不大不小”,听得老记者们个个目瞪口呆,其中一个专跑饮食线的老记者由衷地说道:“你王总才是真正的美食家,今天我们算是开了眼界,享了口福,饱了耳福。”
第二天,市报上一篇《访药膳大师王一脉》的专访登了将近半版,还配发了照片。
电视台则播放了一则《别具一格的药膳菜》;电台则播了《真正的美食家王一脉访谈录》;网站则把陈皮野兔肉、田七鸡杂炖鲫鱼、东坡童子甲鱼、绿豆汤西瓜盅、蟹黄鱼翅、当归枸杞鸡、壮阳乌龟汤等多盆菜的照片放到了网上。
这股宣传势头使得王记药膳菜馆一时名声大噪,食客盈门。
戚梦萧原本以为王记药膳菜馆早晚会请他的,但现在看来这种可能性很小很小,他有点儿坐不住了。他是个吃遍娄城皆上宾的美食家,现在如此美食品尝不到,他浑身难受。从另一方面讲,他也实在想去实地看一看、品一品,到底是名大于实呢,还是实大于名,可他又实在不好意思自己跑上门去吃。总算有人看出了道道,请了戚梦萧去品尝药膳菜。
戚梦萧去之前,特地翻了唐代孟诜的《食疗本草》、南唐陈士良的《食性本草》、明代汪颖的《食物本草》等,以防到时出洋相。
无论怎么说,戚梦萧乃老吃客了,嘴早吃得极刁极刁,但当他品尝了百花色肚、香酥飞龙、柳蒸羊羔、蝴蝶海参、卤猴头菌等药膳菜后,一语不发。席散后,他突然大喊道:“你们把老板叫出来!”
请客者蓦然一惊,怕戚梦萧说出些不得体的话来,忙说:“戚老,你今天喝多了,走吧,走吧。”
哪能想到戚梦萧坚持不肯走,非要见王一脉不可。
王一脉见是戚梦萧,忙说:“失敬失敬!”
戚梦萧也不客套,直截了当地说:“虚头话不说了,拿笔墨来!”
笔墨拿上来后,戚梦萧略一凝神,提笔写下了“良厨犹如良医,诚药膳大师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A.省电视台专门赶到娄城为戚梦萧拍摄《娄城美食家》专题片,从而使他在娄城餐饮界享有盛名,以至于很多饕客都看他的动向选择饭店。 |
B.戚梦萧经常闲来无事写关于美食的文章,还会在文中对某个饭店的饭菜质量做点评,他就是这样左右娄城餐饮界的发展的。 |
C.王记药膳菜馆开张之所以不请戚梦萧,除了王一脉对自己药膳菜品本身的自信之外,最重要的是这种营销手段能够吸引食客。 |
D.没有主动来王记药膳菜馆,但是在享用了菜品之后,戚梦萧还是非常肯定王记药膳菜馆的,给其题词就是证明。 |
E.“大师”这一标题除了表达对戚梦萧作为美食家地位的肯定之外,还对他客观公正的胸怀予以赞扬。 |
3.小说中采访王一脉的记者多次被点出是“老记者”,作者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4.小说的标题是“大师”,请你结合原文谈谈对“大师”这一称呼的理解。
英雄
立夏
一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亮的眸子映照出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子,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颗滋滋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捡起来扔向远方,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中噙满了泪水,朦胧间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充满了亲切的味道。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二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学生们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个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地笑着,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些什么。
三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再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女儿香甜地啃着煎饼,她的心却一直不能平静。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懵懂地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深深的敬意。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四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追加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些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是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五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砰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模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小小的她坐在台下仰望。
(选自《读者》2009年第19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准确的一项是( )A.小说采用电影蒙太奇手法,以十年为一个单元纵向组织材料,双线推进,以“她”的视角见证了英雄生活的变化和时代的变迁,使人物形象更突出。 |
B.“她”体验农村生活时发现“他”已泯然于其他农民,意在为结尾作铺垫,说明随着岁月流逝,英雄很多外在的东西会慢慢被消磨,但精神是永存的。 |
C.“他”面对“她”对自己的“礼遇”惶恐不安、千恩万谢,这些细节体现出“他”在苦难生活中已经变得平凡甚至卑微,启发读者对英雄境遇的思考。 |
D.小说开篇写年少的“她”被英雄事迹打动,对英雄充满崇敬,结尾一段的回忆则照应第一段情节,表现出“她”对英雄自始至终的崇拜与敬仰之情。 |
3.你认为作者刻画这样一位英雄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保卫延安(节选)
杜鹏程
有一个战士跑上来向周大勇报告:“炊事班老孙又昏倒了!”
周大勇急急地离开队伍行列向后跑去。通讯员小成也跟着连长向后跑去。周大勇通红的脸上汗水混着沙土。他浑身是汗,衣服透湿,像刚从河里跳出来一样。
周大勇跑到老孙跟前,看见一个炊事员抱着老孙。他一条腿跪下去,从炊事员怀里把老孙抱过来,紧紧地搂到胸前。
那个炊事员站起来,说:“连长!老孙,老孙不行啦!”
周大勇说:“去!快去帮助指导员。看,那不是指导员?他又扶着谁!”
那个炊事员望着老孙,迟迟疑疑停了好久才走开。
老孙眼发直,干枯的嘴唇咧开,脸涨得通红,脖子上暴起发紫的血管。他的嘴唇动着,仿佛要给自己的同志和这世界留句什么话,但是说不出来。不大一阵工夫,他的呼吸由急促变得微弱了,脸由通红变成灰白……蜡黄……
周大勇紧紧地搂着老孙,眼珠子一动也不动地盯着老孙那半闭的眼睛,心神错乱地嘟哝:“有一口水就好了!有一口水……”通讯员小成也机械地重复:“有一口水就好了!”
一口水一条命呀!
敌人三架飞机,绕过来又栽下来,一条条的火箭,穿在周大勇周围的沙子里爆炸了。炸起的沙土扑在周大勇和老孙的脸上。周大勇用自己的胸膛遮掩住老孙。
周大勇望着那俯冲扫射的敌机,眼里喷火。
团卫生队队长,骑着马赶来了。他跳下马,喊:“有办法,有办法,这针药有效。”
卫生队长拼命地把注射器的针尖往老孙胳膊上的血管里扎,可是扎不进去。生命离开了老孙,血管,筋肉都僵硬了!周大勇把老孙轻轻放到地下,站起来。他把自己的破衣袖子撕下一片,想盖在老孙脸上,免得沙子吹进老孙眼里。可是周大勇拿上那块破布,呆呆地站在那里,像是他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像是他的心脏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思想也木然不动了!
老孙啊,老孙!同志们走路你走路,同志们睡觉你做饭。为了同志们能吃饱,你三番五次勒裤带。你背上一面行军锅,走在部队行列里,风里来雨里去,日日夜夜,三年五载。你什么也不埋怨,什么也不计较;悄悄地活着,悄悄地死去。你呀,你为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啊!部队哗哗哗地前进着:战士们,担架队员们……走啊!走啊!老孙没有走完的路,同志们要走完!
战士们用眼光向倒下去的同志致敬。听不见长吁短叹,看不见愁眉苦脸,只有一种沉重而又严肃的空气,充满在天地之间。
周大勇双手撑在腰里,再一次地望望老孙那老诚忠厚的脸相。啊,这个跟他周大勇同生死共患难的战士,永远放下了自己的行军锅,永远再不会向他说:“连长,我没啥能耐,吃点苦总还行……我好赖是个党员。唉,我做的事太少……连长,你跟指导员劳累的,教人心疼!”周大勇心里绞痛:有多少英雄好汉倒下去了啊!有多少热血浇在中国的土地上了啊!
周大勇和小成,用黄沙掩埋了老孙的尸体。趁团供给处的队伍过来的工夫,周大勇要了一片炮弹箱子上的木板,用刺刀削了削。他从文书手里接过来毛笔,在木板上写着:
共产党员孙全厚,五十七岁,山西孝义人,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而光荣牺牲!
周大勇把这个木牌插在老孙的墓前,望着它,望着它!
周大勇擦了擦头上的汗,背上老孙留下的行军锅,正要去赶自己的连队,团政治委员李诚上来了。李诚满脸是沙土,嘴唇干得裂开小口子,鼻孔里塞了一团棉花,上嘴唇还有干了的鼻血。他的马满身是汗,口里流着白沫。
李诚跳下马,看了看墓牌;站在坟墓旁边,脸上一条条的皱纹像刀子刻的一样。他抬起头,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望着前进着的战士。
突然,李诚向战士呼喊:
“同志们!一个战士倒下了,千百个战士要勇敢前进!一个共产党员倒下了,千百个共产党员要勇敢前进!大山沙漠挡不住我们;血汗死亡吓不倒我们。前进!哪里有人民,我们就到哪里去;哪里有苦难,哪里就更需要我们。前进,勇敢前进!战胜一切困难。”
这用全部生命力量喊出的声音,掠过战士们的心头,在无边无际的沙漠上空雷似地滚动。
战士们踏着沙窝,急急地向前走去。他们那黑瘦的脸膛上,眼窝里,耳朵里,嘴唇上,都是厚厚的一层沙土;两腿沉重得像灌满了铅。但是,他们都挺起胸脯扬起头,加快脚步,一直向前走去。他们都坚毅地凝视迎面移来的沙漠,凝视远方。
沙漠的远方,一阵旋风卷起了顶住天的黄沙柱。就算它是风暴吧,就让它排山倒海地卷来吧!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行军途中,连长周大勇将昏倒的炊事班战士老孙搂在怀里,眼睁睁地看着老孙的生命一点点地逝去。小说描述了炊事班战士老孙牺牲的情况,故事悲壮、感人。 |
B.小说写周大勇与通讯员小成反复念叨“有一口水就好了”,表现了他们救人时痛苦而无奈的心情,突出了行军途中战士们干渴的情形以及沙漠环境的极度恶劣。 |
C.周大勇掩埋老孙,在墓前插上木牌,背上老孙的行军锅追赶连队,这表现了战友间深厚的情谊,也表明周大勇将接替老孙的工作,突出了前赴后继的革命精神。 |
D.小说描写战士们在团政治委员李诚用全部生命力量喊出的话语的激励下,挺胸抬头,加快步伐勇敢向前,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激情,为小说涂抹上亮丽的色彩。 |
A.小说语言简洁而富有表现力,如写周大勇催促那个炊事员去帮助指导员,用“去”“看”表示情况紧急,“他又扶着谁”表明行军途中战士伤病较多,亟须帮助。 |
B.小说先细致地描绘老孙昏厥的模样、呼吸的变化,再写周大勇念叨“有一口水就好了”,然后写卫生队长骑马赶来救治,小说情节紧凑有致,情感丰富细腻。 |
C.小说细节描写生动传神,比如,敌人的三架飞机飞来轰炸,周大勇用自己的胸膛遮掩住老孙,这一细节表现了周大勇把战友看得比自己更为重要的高贵品质。 |
D.小说中李诚呼喊的话语,直接抒情与间接抒情相结合,感情沉痛而富有激情,揭示了小说的主旨,突出了人民解放战争的意义及人民军队英勇无畏的革命精神。 |
4.《保卫延安》是当代文学史上第一部大规模正面描写解放战争的优秀长篇小说,被誉为“英雄史诗”,是革命英雄主义的赞歌。请从选材的角度简要分析小说是如何表现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的。
羊杂碎不是“下里巴人”
张同武
羊杂碎,就是羊的“下水”。之所以称之为“杂碎”大概是人们觉得这些东西品类繁杂、七零八碎,故有此简称,也是自谦的诙谐。
食物意义上的羊杂碎,是将羊的下水蒸煮后,或烩或拌或炒,然后大快朵颐,陕西是吃羊肉的主要地域之一,吃羊杂碎也很盛行。羊杂碎做法很丰富,味道很鲜美。
先说西安的羊杂碎,几乎无一例外都是由回民烹制的。在西安聚居着几十万回民,他们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大唐时期,回民从西域到长安做生意,之后便定居下来。现在西安城墙以内,几乎八分之一的地方都是回民聚居区,他们依寺而居,延续着宗教传统,传承着饮食文化,烹制出许多美味,羊杂碎就是其中的一种。
西安羊杂碎的做法是将羊杂碎清理干净之后蒸煮,之后再切片加汤烩制.由于西安回民聚居,加之他们绝大多数都从事餐饮,所以其内部已经形成了明确的分工,比如卖胡辣汤和羊肉泡的店家并不打烧饼,烧饼由专门的作坊现打现送。而卖羊杂碎的店家也不干清洗和蒸煮羊杂碎的活,有专门的集中加工场所做这些。他们只需要到这些地方去趸回半成品,自己架火烧好骨头汤,再备好各味调料,比如葱花、香菜、食盐、味精、胡椒、油泼辣椒之类,便静等食客上门。一般是清晨时分,戴了白帽的店家守着热气腾腾的汤锅,大声吆喝:“羊杂碎,热乎的!“来了,几位,请坐!”之后,食客们会根据喜好告诉店家多要什么、不要什么等的个性要求,店家便会大声招呼:“一位!免肝、免肺,辣子多!”请您注意这吆喝声,店家绝不会说“不要心、肝、肺”之类的话,而是非常委婉地用了一个“免”字。另外,说食客的人数一定会用敬语“位”来表示,而不会用生硬的“个”字——回民深谙和气生财的生意经。店家吆喝过后,便会手脚麻利地为食客加工食材。先是从事先切好的杂碎中逐个或有挑选地抓取适量,放入一个大碗之中,再一手执碗,一手抓了汤勺,舀取热汤,浇入碗中,再滗出,再舀再浇再滗,如是三四次,杂碎已被浸热浸透,再加汤放调料,一碗热气蒸腾、香气四溢、五味杂陈、内容丰富的羊杂碎就成了。食客早已急不可待、馋涎欲滴。接过来先吹口热气,喝口鲜汤,顿觉通体滋润,温暖舒适。遂慢慢边吃边喝,细细咀嚼,品味那肠肚的筋韧、心肝的绵软,吮吸骨汤的鲜香,体味那咸辣浓烈的味蕾刺激,五脏六腑为之浸润,郁气化解,热汗渗出,酣畅淋漓!食量大者,再要一个热的烧饼,或泡入汤中,或就那么就着吃,实在是简单实惠,堪称平民草根的莫大享受。
陕北的羊杂碎和西安的做法有别,不似西安现做现吃,而是提前热煮好一大锅。喝一口鲜汤,吃一口杂碎,不膻不腻,味道香醇浓郁。在气候偏冷的陕北,羊杂碎尤其受欢迎,既可充饥,还可御冷逐寒。过去陕北贫穷,人们吃上一碗廉价的羊杂碎,既是果腹,也是一种享受。现在陕北富裕了,人们还是没有忘了这一口,羊杂碎仍然是一道美味的地方小吃。
陕西人做羊杂碎,除过上面两个常见的品类,还将其凉拌或爆炒。比如凉拌:把蒸煮好的羊杂碎切成丝或片,佐以各色调料,油泼辣子、蒜泥、陈醋、食盐、味精等,一道酸辣鲜香的拌羊杂碎即成,绝对是一道上好的佐酒菜肴。比如炒羊杂碎,也是一-道美味。急火爆炒,佐以大葱、蒜苗、干红辣椒等重料,味道浓烈刺激,佐酒下饭,都是上品。
羊杂碎看似简单易做,实际做起来很不简单。单是原料处理起来就非常讲究,费工费时。单说羊肚这一项,如果没有经验,连泡带洗,干上一天也不见得能完全处理干净。所以自家做得很少,一般都是集中加工,开店经营。另外,羊杂碎一定要用新鲜的羊下水来做,用冷冻的味道就差多了。市面上有名的羊杂碎经营店都是用当天屠宰的羊的内脏来做,这样味道才会正宗。
毋庸置疑,羊杂碎很早以前是街巷的粗鄙食物,“下里巴人”。许多人看到奇奇怪怪的下水,又担心羊内脏的腥膻,或是不屑,或是惊惧。但一次上海朋友来,几位操吴侬软语的上海男子女子,竟主动要吃羊杂碎。惊愕之余忐忑领去,心中惶惶,窃以为会浅尝辄止或半途而废。不想几位大快朵颐,兴高采烈。原来羊杂碎也可以“阳春白雪”。
想想这样的场景——冬日的清晨,寒气凛冽,在西安的回坊街头,红红的炉大蒸腾着香醇的羊杂碎,雾气氤氲、香味飘散,你走上前去,坐下来吃一碗,那味蕾的惊喜、通体的滋润,一定会带给你意想不到的享受,让你在寒冬里体味到浓浓的暖意和满满的幸福。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即从“羊杂碎”的独特名称入手,既写出了其食材品类繁杂、七零八碎的特点,同时也有自谦的意味。 |
B.作者取陕西和陕北的羊杂碎为代表,因为陕西有做法丰富、味道鲜美的羊杂碎,又盛行吃羊杂碎,是吃羊肉的主要地域之一。 |
C.文章借店家称客人为“位”而不是“个”,不说“不要”而说“免”的例子,写出了回民深谙和气生财的道理。 |
D.作者提到几位操吴侬软语的上海朋友来到陕西,主动要吃羊杂碎,并且还兴高采烈的事例,意在表现羊杂碎的美味。 |
A.文章说“食物意义上的羊杂碎”有什么特点,言外之意本文还会写文化意义、历史意义、民族意义上的羊杂碎,使文章显得不落俗套。 |
B.全文语言生动,富有跳跃性,充满乐感,用“或烩或拌或炒”“切片加汤烩制”“连泡带洗”等词语,使文章更有地方特色。 |
C.文章中的许多细节描写精彩传神,“舀取热汤,浇入碗中,再滗出,再舀再浇再滗”“先吹口热气,喝口鲜汤”表现了回民的敬业。 |
D.文章将叙事、抒情、议论、描写等表达方式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让人感受到羊杂碎的美好、食客的享受及作者对羊杂碎的喜爱等。 |
4.对于本文最后一段,有人认为多余,可以删去;有人认为锦上添花,不能删去。你同意哪一种说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