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杰克爱的是他可爱的南]英国作曲家查理斯·迪布丁(1745-1814)所作歌曲《可爱的南》中的第一句。
《大卫 科波菲尔》中这段是从什么叙述角度(人称)角度表现米考伯夫妇二人生活的?米考伯夫妇是怎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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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对祥林嫂的肖像描写有什么作用?
遇到这种时候,米考伯先生真是又伤心,又羞愧,甚至悲惨得不能自制,用一把剃刀做出抹脖子的动作来(这是有一次他太太大声尖叫起来我才知道的)。可是在这过后还不到半个小时,他就特别用心地擦亮自己的皮鞋,然后哼着一支曲子,摆出比平时更加高贵的架势,走出门去了。米考伯太太也同样能屈能伸。我曾看到,她在3点钟时为缴税的事急得死去活来,可是到了4点钟,她就吃起炸羊排,喝起热麦酒来了(这是典当掉两把银茶匙后买来的)。有一次,她家刚被法院强制执行,没收了财产,我碰巧提前在6点钟回家,只见她躺在壁炉前(当然还带着一对双胞胎),头发散乱,披在脸上,可是就在这天晚上,她一面在厨房的炉子旁炸牛排,一面告诉我她爸妈以及经常来往的朋友们的事。我从未见过她的兴致有比那天晚上更好的了。
贝尔·兰金小姐
【美】杜鲁门·卡波特
一
我第一次看见贝尔·兰金小姐是在我八岁那年。
我坐在门廊的台阶上,身材矮小,一身黑衣上满是灰尘和条痕的贝尔小姐出现了。她看上去不可思议地老,满脸皱纹。几缕稀疏的灰色头发被汗水浸湿,覆在前额上。她走路时低头盯着未铺过的人行道,仿佛在寻找什么丢失的东西。一只棕黑色的老猎狗跟在她身后,盲目地追随着女主人的踪迹。
几年后的一天,我坐在乔布先生的街角杂货店里,大口喝着他家的招牌奶昔。我坐在柜台的一头,另一头是两个镇上臭名昭著的小混混,还有一个陌生人。
“你们知道附近谁有上好的日本山茶花树出售吗?有位东方女士要在纳齐兹盖房子,我替她采购一些。”陌生人说。
两个小混混对视了一眼,其中那个平时喜欢嘲弄我的大眼睛胖男孩开口:“先生,我跟你说,附近我只知道一个这样的人,有几株顶漂亮的日本山茶花树。她是个奇怪的老姑娘,叫贝尔·兰金,住的地方大概离这里半英里远,看起来也挺奇怪的,是个衰败的老房子,南北战争之前就有了。虽然怪得要命,但如果你就要找日本山茶花树的话,她那儿的是我见过最好的。”
“是啊。”另一个长着青春痘的金发男孩尖声说道,他看起来是那胖孩子的跟班。“她应该会卖给你。我听说她在那儿快要饿死了。那儿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住在那儿的老黑鬼用锄头打理一块杂草地,他们把那个叫花园。哎,前几天我听说她去季特妮丛林市场,到处拣些烂菜叶,逼着欧力·彼得森送给她。你见不着比她更古怪的巫婆了,像是阴影里的饿鬼。那些黑鬼都很怕她——”
然而陌生人打断了这个喋喋不休的男孩,问道:“所以你认为她肯卖?”
“当然了。”那胖男孩说道,脸上带着一丝肯定而得意的笑。
陌生人道了谢,向外走去。突然他转过身来问道:“你们愿不愿意带我过去?之后我会送你们回来。”
这两个小痞子立马就同意了。
二
我听到这件事的结局是在大约一个星期后,那天我又去了乔布先生店里。
虽然听众只有乔布先生和我两个人,那胖男孩却讲得很起劲。他越说声音就越大,语气也越夸张。
“我告诉你们,那老巫婆就该给赶出镇子。她是个疯子。我们一到那里她就要撵我们走。她还放出那条古怪的老猎狗追我们。弗格森先生,就是那个陌生人,解释说他想收购她的日本山茶花树,你知道,就是那些有些年头的日本山茶花树。她回答说她从来没听说过有这回事,她一棵树也不会卖,因为她爱这些树胜过她所拥有的一切。嗳,你们可听好了,弗格森先生提出他愿意掏两百美金,就买其中一棵树,你们能想到吗?两百美金!她居然拒绝了。”
“见鬼,”他说,“一出手就两百美金,买这些老树是图个啥呢?那又不是玉米。”
我离开乔布先生那儿回家时,一路都在想着贝尔小姐。我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想留下那些日本山茶花树。它们是很漂亮,但既然她那么穷——好吧,我那时还年轻,而她已经太老了,生命所余无多。
三
那天是二月的第一天。破晓时分,天空灰蒙蒙的,一片阴沉,从中现出一道道珍珠白的日光。外面很冷,空气纹丝不动,间或掠过一阵饥饿的强风,啃噬着巨树光秃秃的灰色枝干。巨树环绕着一片衰败的废墟,那里曾是瑰丽的“玫瑰坪”。兰金小姐就住在这里。
她醒来时,房间冰冷彻骨,屋檐下凝着一挂冰的眼泪。她环视周遭死气沉沉的一切,微微打了个寒战。她费了好大力气才从颜色艳丽却残破的被子里爬出来。
她跪在壁炉前,想要点燃伦恩头天晚上收集的枯树枝。她那皱巴巴的枯黄小手费力地同火柴和刮花了的石灰石抗争着。
过了一会儿,火点着了。火苗蹿起来,木柴发出噼啪的响声,就像骨头在咯吱作响。她在温暖的火光边站了一会儿,迟疑地挪向结了冰的洗脸盆。
穿好衣服,她走到窗前。下雪了,南方冬天湿润稀疏的雪。雪一落在地上就融化了,但是贝尔小姐想到这天要走很远的路去镇上找吃的,仍然觉得头晕且不适。这时她瞥见窗下的日本山茶花树竟开花了,不禁深吸一口气——她从未见过它们如这般美丽。鲜红的花瓣凝成了冰,静静地立在枝头。
她记得许多年前,当她的女儿莉莉还是个小姑娘时,她会摘几大篮子花,那时玫瑰坪高高的空旷房间里充满了山茶花淡淡的香气。莉莉会把它们偷去送给黑人小孩,她那时多么生气啊!但是现在,她一边回忆,一边微笑。
可怜的莉莉,她现在年纪也大了。她出生时我才十九岁,年轻貌美。我站在日本山茶花树下,我的爱人杰德曾说我是他认识的最漂亮的女孩——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我记不清我究竟是从什么时候起变成这样的。我不记得我第一次没钱的时候——我开始变老的时候。我想是在杰德走了以后——我不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他只是过来跟我说我又丑又憔悴,然后他就走了,什么都没留下,除了莉莉。
(摘编自《世界开始的地方》【美】杜鲁门·卡波特/著,伏波/译,有删改)
小说在行文时交替使用不同的叙述视角,这种行文方式有什么效果?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热泪盈眶
李日月
面对现实,她唯有听从丈夫的劝说,不是她拗不过,而是不得不屈从于他。是鸟也不能永远飞在天上,总有个歇息的时候。
当年二十四岁结婚不算晚,现在三十一岁还没当上母亲,不得不说拖得太久了些。不是不想早点儿要孩子,正像丈夫嗔怪的那样,是她在一线当女交警当得太久了,她快成中队里仅剩的“首批女交警”了。在一线执勤哪能那么小心,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她已经流产两次了。
所有的女子执勤岗都在市中心,大庭广众下谁都不敢有半点儿懈怠,一个班次要做上千个交通指挥手势,阳光下就是涂抹再多的防晒霜也难免被晒成古铜色。可是再苦再累她都不愿意放弃当年的选择,成了女子交警班坚守最久的一个。
这次安排你转岗是领导照顾我们,到市局的档案室工作,别人想去还去不成呢!丈夫在市政府上班,人脉不错,早就想让她离开一线,她就是不点头。现在她终于答应了,调动的事很快就有了结果。这一回地听从丈夫的安排,是她又怀孕了,是该好好安胎当母亲了。
当年身穿警服,戴着白警帽、白手套站立在执勤岗上,身材修长、漂亮大方、英姿飒爽的她是何等风光。别说是行人,连等红灯的司机也都一个劲儿地盯着她瞧呢。
离开车来人往、热闹非凡的大街到档案室上班,不知为何,她脑子里空空的没有一点儿新鲜感。宽敞的房间,雪白的墙壁,四下里寂静无声,这里完全是一个陌生的世界。从老大姐那里领到一件白大褂时,她想起七年前,警校毕业后如果没当成女交警,可能她早就穿起白大褂在某分局鉴定室上班了。
当同伴们换上白大褂,为从事没有风吹日晒的工作而满心欢喜时,不想穿白大褂的她突然听说市里正在筹备首个女子交警中队,就连忙悄悄找领导坚决要求去当女交警。领导问,为什么要当女交警啊?她说,我就是特别羡慕女交警能在大街上工作,在阳光里,在风雨里。我这人整天闷在办公室里会憋屈死的。
她也没有抱太大希望,刚毕业的警校女生,什么贡献都没有,有什么资格挑拣工作?可是刚巧因为对体型、身高等条件的要求太高,女子交警中队真还有一个名额空缺着。领导就上上下下打量她一番,轻描淡写地说,那就写一份书面申请。写了,交了,竟真成了。
丈夫后来断言,即便她不当女交警,她也会争取干刑侦什么的,反正她不会甘心像别的女孩子那样从事那些风吹不着、雨淋不到的办公室工作。知妻莫如夫,她没有否定过这个论断。她从小就爱爬树,爱玩弹弓,比男孩子还淘气。她喜欢当交警,可以风风火火,车水马龙中定海神针一般的潇洒。
穿起白大褂的时候,老大姐提起好像除了警服从来没见过她穿裙子。女警官节假日都喜欢穿便服的,喜欢穿上没有多少机会穿的各式各样的裙子。老大姐说这话时,脸上尽是遗憾的表情。
除了当新娘那天穿过一次红裙子,她几乎没穿过裙子。丈夫买给她的裙子都让她压了箱底。她们也发过裙装警服的,但执勤的时候有跑动和蹲下等动作,还是穿长裤更方便。就是节假日,她也不愿意穿裙子,她更喜欢穿牛仔裤、紧身裤。她还喜欢把头发全都扎起来,只让一抹刘海在前颜飞动,略微打卷,显露她特有的风采。若不是她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脑后高高翘起的马尾辫,谁都当她是精干的小伙子。
七年来,丈夫为她收藏了十多个证书和奖状。青春飞逝,算不算虚度光阴?她常想起丈夫吹给她的枕边风,女性干到这地步就不易了,是鸟也该歇口气别再飞了。再说还有个生孩子的大问题呢。
许多问题她无法回避,女同志干什么都不容易呢!
头一天上班,老大姐让她先熟悉一下情况。上午随便翻阅了一些新到的报纸杂志,下午跟老大姐到档案库看看。老大姐把她领到一张巨大的宣传画面前,说,你一直是我的偶像呢。看,那年机关搞宣传板宣传女交警的事迹,我特地选了你的这张照片送去放大,过后我又让他们送回来保存。这是报纸上发表过的照片,你给我们女人长了多少志气啊!
她眼睛一亮。那是她刚到市中心上岗执勤不久,报社的记者采访她给她拍的照片,印在报纸上没见多么醒目的,但被精心放大复制竟然会如此大放异彩。略显陈旧的画面记录了她靓丽多彩的从前:在白云蓝天的映衬下,女交警英姿飒爽地指挥着交通,宛如展翅搏击风浪的海燕……
凝视着让她感到万分亲切的照片,联想到自己的身体情况,忽地就热泪盈眶。照片上的她还是那样年轻潇洒,完全不知岁月的变化。而她本人不可能永远活在画面上,永远英姿飒爽、无忧无虑……
她一下子拥到大姐的怀里哭出声来。
(选自《啄木鸟》2022年第1期)
本文从丈夫的视角和大姐的视角来塑造“她”的形象,有很好的文学效果。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杏园(节选)
董夏青青
晚上熄灯前,供应保障分队的人回来了。炊事班里一名绰号叫“狗妈”的下士被俩人扶着,搀进了医务室。狗妈嘴唇受伤豁了个小口,右臂的手肘摔破了。
三排长说,在送热食的路上,他们走了近九公里的路程后,缺水、干燥让人的喉咙像被钢丝球刷过一样刺疼。狗妈和另一个战士先是抬着高压锅,之后上山爬坡就开始又扛又抬。走不了几步就面红耳赤、两腿发抖,额头上冒出的汗水流到眉毛处结了冰。三排长原本让另外两个战士去替狗妈他们,但那两个战士刚抬着高压锅走了没几分钟就迈不开脚了。狗妈立刻上去换下一名战士,就在接过高压锅把手的一刻,狗妈身体向左一倾,脚一滑踩进了沟里,被高压锅的重力瞬间压倒在地。可还没等身边人上前扶起,狗妈就像根被压倒的弹簧一样竖了起来,迅速爬起时又抬起了锅,并对另一侧的人说,抓紧啊,前面的兄弟还等着。
等他们将给养送上5410高地,不少人都看见了狗妈的手。他的手冻得发紫,手掌上的皮都粘在了高压锅上。
返回途中,三排长一行人遇上了驾驶平地机在执行道路平整任务的工兵团的弟兄。因为要平整的道路已经跑不动车,必须到别处取土进行平整,他们刚才四处查看,发现离道路最近的一处山坡就可以取土,但山坡上有一道手腕粗的光缆经过,得有俩人举着才行。
三排长问了一句,谁跟我去?没人应声,但狗妈已经向前站了一步。三排长还没爬上取土的山坡,狗妈就已经上前双手举起光缆,示意副连长可以取土作业了。
狗妈和排长在漫天大雪中坚持了半个多钟头才放下光缆。再往连队走的路上,有人要去扶狗妈,都被他甩开了。于是眼瞅还差几步到连队,狗妈就地趴倒。
夜里,军医给狗妈输上了营养液。我去医务室看他时,军医下班排送药,屋里只有狗妈和炊事班班长。
狗妈蜷在椅子上,佝偻着背,抬起硕大的双眼望着我。
“狗妈,最近遇上啥事情了?”我拉过凳子坐下,“你讲话不方便可以写下来,觉得安排给你的工作太多,任务太重太辛苦,也可以告诉我。”
狗妈看看我猛地摇摇头,又留心看了眼他班长。
“他知道啥叫‘辛苦’?”炊事班班长俯下身子扭头看着狗妈说,“比我还扛造,多稀奇。”
狗妈抿着嘴眯缝起眼睛,低头时像笑了笑。
“是最近他家里的事搞得他脑袋发胀心也慌。”炊事班班长指了指狗妈。
狗妈受了伤合不上的嘴唇有些抖动。不置可否。
“家里怎么了?”
“他爹,就是他继父,帮邻居家架太阳能的时候从屋顶摔下去了,只躺了几天就走了。”炊事班班长说道,“他妈想告诉他这个事,打了几十个电话也接不通。上星期排队轮到他打上了卫星电话,联系上他妈想问问家里情况。他妈没有一上来就告诉他继父的事,就老反问他,说这么长时间了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一点感应都没有?你总要做个梦……干个啥,是吧?这孩子就问,说咋了妈,你咋哭了?他妈就说,你应该问你爹咋了,他说,我爹咋了?他妈就说,两个多月快三个月了,你一点感觉都没有的吗……”
狗妈被炊事班班长的话激起了回忆和痛楚,伸出没输液的那只手比比画画,“我后爸……从我九岁……就养起我和我妈,真正的好人……”
随后,狗妈将手搭回座椅扶手,牵着脑袋看自己被雪水浸湿的作战靴。狗妈已经是今年连队里第二个父亲故去时未在其身边的孩子了。
“别太难受。”炊事班班长不带犹豫地说道,“不是和你说过吗?我亲爹就在我旁边五米不到的一条河道里淹死的,我一丁点感觉都没有。”
这时我诧异地抬头,但对面的炊事班班长的表情没有一丝波澜。自从我们于北疆兵团农场的初中学校毕业,再到在连队里见面,仿佛中间这十来年的时间,他都用来消化从前那股子一提到他父亲就烧起来的刺挠劲儿。
“你是该好好干,把家顶起来,但指导员和我坐在这里陪着你,就是因为你最近这样不叫好好干,你这是糟蹋身体。”
“我想……”狗妈说,“我想孝顺,他说他不缺钱花,就是缺个说话的人,他说现今找个听你说话的人不容易,去喝茶聊天还要买茶位费。我当了兵,他说的话我就听得懂了。”
狗妈说罢,一时间无人接话。过会儿狗妈扭过头看了一眼快吊完的输液瓶。炊事班班长起身拔上大衣正往屋外走时,军医回来了。
“快看呢哎,今天的雪花有股香气。”军医亢奋地说,“快,你们谁有绿茶?”
“你喝过他的普洱茶没有?”炊事班班长说,“那个味道我一直说觉得熟悉,但怎么也想不起来。刚才在屋里和你们一起说话的时候我总算想起来了,是苦杏仁,咱兵团农场那个杏园里的苦杏仁。”
“你还记得那个味道吗?”他问道。
“当然记得。”我不假思索地问答。
他说的杏园,包括杏子、杏仁的味道,我当然都还记得。我十岁之前的童年就是在杏园里,和酸杏子、甜杏子、红杏子、黄杏子、毛杏子、光杏子做伴长大的。在这记忆里,那时候的炊事班班长还是北疆和静县兵团农场三连的外地农民的子弟。
我和他重逢于这片被军医称作“地球脑袋顶上变爪的隆起、最孤独的特角”之地。我、连长和军医一直警惕地观察连队里的每一名战士,唯恐他们会因为吃不了苦而做出自我戕害的举动。但在炊事班班长看来,什么都有吃完的一天,只有苦头吃不完。我们之所以出现在此地,正是血液里带来的世代对苦味的眷念。
小说运用了哪些叙述方式?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