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大 刷 子
张爱国
彭大刷子本名彭敬贤。
在九潭镇,说一个人有本事,就说他“有一把刷子”。彭大刷子确实很有“刷子”。那年夏天,九潭镇遭受大涝。入冬,人们纷纷逃荒。彭大刷子却把一家老小安顿在家里,自己光着两手去了百里外的省城太原。十天后,彭大刷子挑着两袋粮食回来了,半袋留家里,其他的送给镇上逃不了的老弱病残。有人问他怎么弄来的,彭大刷子胸脯一拍:“你们只管吃,我自有刷子!”于是,“彭大刷子”在九潭镇叫开了。
彭大刷子在太原城用的什么“刷子”?进城那天,彭大刷子碰上一个玩把戏的,就跟着看了一下午。次日一早,彭大刷子竟然堂而皇之地开起了自己的把戏场子,什么滚刀山、下火海、口吐火蛇,一个个玩得溜儿熟。彭大刷子又人高马大,国字脸棱角分明,说话字正腔圆,有磁性,有感染力。太原城那些大姑娘小媳妇们每天追着看,还不断拿钱砸他。
就这样,彭大刷子每每在太原城玩上几天把戏,就往九潭镇送一回粮食,再回城接着玩。
一天,彭大刷子正玩着把戏,一伙土匪骑着马闯过来。彭大刷子都跑了几丈开外,却见一个骨瘦如柴的小男孩傻站在原地,于是他一个飞身迎上,抱着小男孩从马蹄间滚了出来。彭大刷子把小男孩送回家——哪里是家?就是街角一个临时搭建的小窝棚,棚里还有一个老人。彭大刷子一问,老人是东北人,日本人占领了东北,他一家八口一路逃向关内,到了太原就剩下了爷孙俩。彭大刷子丢下一把钱要走,老人却拉住他:“恩人救命之恩,老汉陨首难报。若不嫌弃,老汉愿以祖传手艺相赠……”
一听说手艺是制刷子,彭大刷子哈哈大笑:“老人家,九潭镇都叫我彭大刷子,若有幸承教,在下则名副其实也。”
同样半天工夫,彭大刷子就把破竹、制板、造型、磨光、钻孔、选鬃毛、栽毛固根、剪平修齐等一整套制刷手艺,掌握得门儿清。
灾害过后,彭大刷子回家开起了九潭镇第一家制刷作坊。彭大刷子的刷子,刷毛是上等猪鬃,不断裂,不变形;毛根蘸了松树脂,不松动,不脱落。彭大刷子还将黑白淡红、淡黄的猪鬃搭配起来,在刷面上点缀出双喜聚宝盆、花鸟虫鱼等各式图案。彭大刷子的刷子,不仅是日用品,还是艺术品。九潭镇的人都买疯了。
日本人围攻九潭镇那天,一名中国守军副官找到彭大刷子,要买一千把刷子。彭大刷子问要这么多做什么。副官说,他们发现每次战斗前,用刷子将战马的毛刷几遍,战马就精神抖擞,战力大增。彭大刷子胸膛一拍,向副官保证三天内一把刷子不少。副官问多少钱。彭大刷子立马变了脸,擂着胸膛:“兄弟们在前线拿命与鬼子干,如果要钱,我彭敬贤还是中国人吗?还是人吗?”副官热泪盈眶,给彭大刷子敬了个标准的军礼。三天制一千把刷子,彭大刷子完成不了,就发动全镇的人,手把手地教。老婆有点想不开:“我们家好不容易有了这门手艺,一旦镇上的人都会了,我们以后吃什么?”
“我就不说国难当头大家与小家的话了,单说将来,等我们把日本人撵进大海,九潭镇人人制刷,家家卖刷,将是一番何等景象?”彭大刷子静静地看着远方,“等天下太平,我彭大刷子要让我九潭镇成为刷子镇,让全中国、全世界的人都来我九潭镇买刷子。”三天后,当彭大刷子将一千二百把刷面上呈“中国必胜”的刷子送去时,中国守军全体将士整齐列队,向他敬礼。
不久后,虽然九潭镇军民誓死抵抗,但九潭镇还是沦陷了。鬼子们也不知哪里得来的消息,要彭大刷子先制一百把“大日本皇军”的刷子给他们试试。彭大刷子摁了摁胸口,点了头。
九潭镇的人不干了,骂彭大刷子“日本狗”“狗汉奸”,连老婆孩子也骂他。彭大刷子不吭声,连夜上了一趟山,回家后把自己关进作坊里,制刷子。
几天后,当日本兵看到二三百把精美的“大日本皇军”刷子时,拍着彭大刷子的肩膀,哈哈大笑。
然而第二天,日本兵就端着枪嗷嗷大叫地冲进彭大刷子家——那些“大日本皇军”的刷子在马身上才刷了几下,就掉了色,成了“大呆王”。不仅如此,刷毛上还不知道被彭大刷子用了什么,凡是被刷过的马,皮肤红肿瘙痒,溃破流脓,焦躁不安,毫无战斗力。令日本兵恨得牙痒痒的是,彭大刷子已带着一家人上了五台山,参加了游击队。
如今,彭大刷子彭敬贤已去世三十年,九潭镇也早已成了他当年梦想的刷子镇,九潭镇依然传颂着他的故事,并且把一切坏人叫作“大呆王”。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彭大刷子”和“彭敬贤”——绰号和本名为开头,两者反差鲜明,目的是表现主人公既粗犷豪放又有中国的传统文化人格的特征。 |
B.水涝、土匪、逃向关内、日本人围攻九潭镇等细节构建了小说的时间框架,营造了一个内忧外患的乱世氛围,为主人公的英雄形象提供了时代背景。 |
C.小说结尾虽与主要情节无关,但照应了文中“我彭大刷子要让我九潭镇成为刷子镇”,同时也说明彭大刷子的精神长存于家乡,深化了小说的主旨。 |
D.小说语言既有口语化倾向,如“门儿清”“把日本人撵进大海”“嗷嗷大叫”等,也有一定的古典色彩,如“陨首难报”“若有幸承教,在下则名副其实也”。 |
3.有人说,该小说在文学上具有鲜明的传奇色彩,请你先说说“传奇”在文学上的特点,再具体说明这个特点在该小说中的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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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就像“外星人” 【印度】贾格迪什·帕特尔
“爸爸,你受伤了?”维贾伊看着我,伤心地问。
刚才,我和维贾伊正在玩着王子和马的游戏。我们一块儿笑呀,跳呀,摇呀。突然,维贾伊身体失去平衡,挥舞的手臂碰到了旁边的茶几。一只杯子啪地摔落到石地板上,只见鲜血从我的臂上滴落下来。刚才欢乐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了。看到我脸上痛苦的样子,蹒跚学步的三岁儿子露出一副关切的表情。
看到这,我感到无限欣慰,眼里不禁噙满了泪水。
三十年过去了,这一幕场景我至今还记忆犹新。此时此刻,维贾伊驱车前往休斯敦国际机场,送我返回故土。我不知道,维贾伊这次是否真的欢迎我的到来,也许我的离去会使他感到如释重负。然而,从明净的挡风玻璃,我发现一向做事专心的维贾伊似乎有点心乱神迷。一路上,我们默默无语。我闭上眼睛,过去六个月来的那一幕幕情景又浮现在眼前。我的妻子吉塔在孟买的一次车祸中命丧黄泉。面对眼前的现实,我无法接受,整天躲在过去的阴影中难以自拔。出事后,亲戚朋友纷纷上门慰问。然而,曲终人散之后,面对人去楼空的家,我感到十分孤独和沮丧,渴望有人来陪伴。于是,儿子维贾伊的来信就像一根伸向一个落水者的救命稻草:“爸爸,过来和我们一起住吧,你会感到好些的。”很快,我便将公司卖给了合伙人,匆匆踏上了美国这片土地,准备和孙子维克拉姆一起玩耍,享受天伦之乐,找回昔日那种其乐融融的生活。
然而,来到休斯敦,我的梦想并没有实现。维贾伊忙于医务,整天操心的是他的诊所;他的妻子黛维也有她自己的朋友;而维科拉姆有司各特、贾森,还有一屋子的玩具,对我的热情毫不领情,整天将自己置身于动漫和游戏世界中。几天过后,我感到在儿子的家中自己只是一个局外人。同在屋檐下,我们却没有共同的语言。只有在一起吃饭时,我们才有片刻的欢笑。而这种欢笑却不是那么亲密无间,就像油和水一样难以交融。几个星期过去了,我的脑海里产生一个可怕的念头,尽管我不想承认:维贾伊,迪维,维克拉姆,没有一个爱我。
就在这时候,我遇到了拉杰什。
在一次聚会上,相见一分钟之后,我便被他那不同凡响的话语触动了。
“你不喜欢这里?”拉杰什问,“过一段时间你就会适应的。”
“你在美国多久了?”我问。
“下个月就到两年了。在这里,我长了不少见识,学会了而且还在努力使自己的心态保持平衡。”拉杰什答道。
凌晨一点,我们回了家。躺在床上,我反复问自己,我需要学些什么呢?我是不是对儿子寄予太高的期望?我辗转反侧,整个晚上都在想着如何调整自己的心态以适应环境的变化:过去,我是一家之长,如今,我只是作客儿子家的父亲。
第二天,我意外地接到了拉杰什的电话。电话中,他显得神采飞扬,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谈到日常生活时,拉杰什说他每天都要去公园,并鼓动我陪他一起去。“公园里到处是孩子、年轻的妈妈们,还有像我们这样的老人。”他还开起了玩笑,“你大概喜欢看那些年轻妈妈们可爱的长腿吧。”即使那里没有一草一木,没有娱乐场,没有座椅,我也乐于前往。于是,我答应了他的邀请。
我们见了一面又一面,见面似乎成了我每天提神的一剂良药,成了我们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坐在湿漉漉的椅子上,看着孩子们无忧无虑地玩耍、嬉闹,不时听到某位妈妈尖脆的喊声,我和拉杰什又沉入往事的回忆之中。有时候,我们坐在那里遥望着夜空中的星星和月亮,不觉光阴荏苒,岁月如梭。
几天后,一个电话打破了我们平静的世界。那是拉杰什儿子打来的。他说,我最亲密的朋友前天突然中风,现在住进了医院,生命垂危。
整个一天,我都坐立不安,忧心忡忡。看来,我们之间已经了建立一条友谊的纽带。这种关系最初出于一种需要,而如今发展成为一种休戚与共的友情。真不知道,没有拉杰什我该如何是好?
维贾伊一下班,我便把这一不幸消息告诉了他。随即,我们赶往医院。拉杰什微闭着眼睛,苍白的身上插着讨厌的管子,但却显得十分安详。我刚坐下,他便醒来了。我们寒暄了几句。维贾伊出去了解拉杰什的病情。这时,拉杰什招呼我。我走近病床,握住他那温暖的手。拉杰什用尽力气说道,“你还记得,第一次见面时我告诉过你在这个国家要学会生活,培养兴趣吗?其实,那只是一个如意的想法。美国人试图用印度古吉拉特语与外星人交流。而在这片土地上,我们的儿子对我们来说似乎变成了外星人。”
我止住他的话,“现在,别去想这些了。”
几分钟后,维贾伊走回了病房,我们又匆匆离去了。第二天,拉杰什便离开了人世。
“爸爸,机场到了。”维贾伊唤醒了我的回忆。
在售票处,我们得知航班已经推迟了。维贾伊提议我们去候机室喝点什么。一杯饮料之后,我觉得神清气爽,郁闷的心情也轻松了许多。
“爸爸,这三个月来,我没能抽出时间陪你,也没有带你去任何地方。”维贾伊说道。
“你工作忙嘛。”我没有勇气说出实话。
“不,这不是事实。我和迪维本应给你更多的关爱。”维贾伊坦率地说道,“为什么你什么事都不告诉我们呢?”
“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别人提醒的。”我禁不住讥讽了一句。
“对不起。下一次,我保证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维贾伊凝望着我,深情地说道。
走上舷梯,我转身朝维贾伊挥了挥手。他那满脸愧疚的神情似乎在告诉我,“爸爸,我伤害了你,请原谅。”
想到这,我的眼里又不禁噙满了泪水。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4年第22期)
1.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完全按时间先后顺序展开情节,从“我”陪着三岁的儿子维贾伊玩游戏的描写开始,以到留学美国的儿子送“我”回国结束。 |
B.因为妻子在一次车祸中丧命,“我”陷入过去的阴影中难以自拔,面对人去楼空的家,感到十分孤独和沮丧,渴望有人来陪伴。 |
C.儿子维贾伊的来信被“我”视为救命稻草,便将公司卖给了合伙人,准备去美国享受天伦之乐,找回昔日充满快乐的生活。 |
D.儿子一家人生活处境艰难,整天要为诊所操心,孙子沉浸在动漫和游戏中,把“我”当作局外人,“我”的梦想破灭了。 |
E.自从和拉什杰相识后,“我”的观念开始发生转变:过去是一家之长,现在是作客儿子家的父亲,想调整心态以适应环境。 |
3.小说中插入“我”与拉什杰的相识、相交的记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4.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但文中“真正的爱是不需要别人提醒的”一句话很有现实意义。情节和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着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璃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话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
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
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
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掏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菜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街。
(有删改)
1.小说第一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2.赏析文中划线的部分。
3.小说的题目是“玻璃”,请结合文本说说这一物象在小说中的作用。
4.本文的主题内涵丰富,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摆渡 叶仲建
河东村和河西村隔着一条河,村民来往很不方便。不知从哪一天起,河上出现了一条渡船,船主人姓张,河西人,久了,人都唤他张摆渡。
河东村的后面是山,河西村的前面通往城市:河西村的人要上山,河东村的人也要进城。那年头,收成不好,张摆渡靠着这条船和一身摇橹的功夫,竟过得不差。
河东一户柳姓人家瞅着眼红了,为啥一条河,好处都让你张摆渡给占去了?为啥河东人的钱要塞进河西人的腰包?柳家穷,却也砸锅卖铁添置了一条与张摆渡相仿的船。
没有争执,没有商议,却有了规矩:河东人过河,得上柳摆渡的船;河西人过河,得上张摆渡的船。即便柳摆渡的船在彼岸,河东人也不会登上张摆渡的船,而是向对岸吆喝两声,朝柳摆渡招招手。这样一来,张摆渡赚的钱少了一半,但熙来攘往的人频繁,好歹混了个囫囵饱。一段时间倒也相安无事,日子在两个人的摇橹声中流逝。
一年后却发生了一件事。那天,柳摆渡的船载着河东村的一对母子过河,船行至河中央,便缓缓地往下沉。船舱里进了水,没一会儿水就漫过了船身。柳摆渡无法一下子救俩人,丢下女人在河中乱扑腾。柳摆渡将小孩拖到河岸,转身要下水救女人,发现女人正从对岸漂移过来——救女人的是张摆渡。
张摆渡救了女人一命,也相当于救了柳摆渡一命。柳摆渡的船沉到了水底,第二天,柳摆渡没来吊船。第三天,还是没来。几天过去了,柳摆渡还是没有出现。那几天里,张摆渡经常盯着沉船的水面,沉熟不语,总觉得失去了什么。
两岸的芦苇青了枯,枯了又青。阳光把张摆渡的身子晒成了古铜色,风雨在张摆渡的额头上刻出了皱纹,为了增加收入,除了载客,张摆渡还网起了鱼。张摆渡在这摆渡和网鱼中度过了他的时光。他老了,脸上的皱纹越加多了、深了,背部微微伛起。
上了年纪的张摆渡很孤独。其实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觉得孤独。张摆渡喂了只鸬鹚,他会跟鸬鹚说话。更多的时候,他只静静地坐在船头,抽着旱烟,对着河水沉思。
河西岸过来一个年轻人。“爹,你别摇船了,去我那住吧。”年轻人蹲在岸边,对张摆渡说。这样的话,他说了已经不止一两回。
“能格就摇,摇不动时,自然会上你那。”张摆渡淡淡地嗫嚅着。
“可你已经老了啊!也该享享清福了,再说,这一天几块钱的营生能顶什么事?我又不是养不起你。”
“混帐!要不是这几块钱,你能上大学?能有今天?”
“过河的人太少了。”年轻人换了一种语气说。
“可还需要一个摇橹的。”张摆渡说,“有急事总得从河上过。”
“他们的钱供了你上了大学。”张摆渡又说。
“那我去老家转转。”年轻人叹了口气,转身朝村落的方向走去。
河东河西的人似乎真的少了很多。大多数年轻人都去城里谋生了,留下的老弱病残,一年出不了几次门。张摆渡的生意显然淡了下来,除了逢年过节,这条河上的一切,平静得如同一幅画。张摆渡和他的船,自然是画上的一景。
“人老了,眼花了,乡里乡亲的都瞅着陌生了。”那年的中秋,张摆渡对着一个西装笔挺的人叹道。
“老哥,还认得我不?”那人没动身子,却这样问张摆渡。
张摆渡认出来了,是当年的柳摆渡!张摆渡一下子激动了起来:“你……你回来了?这几年,你……去哪了?”
“嗯,回来了,去了一趟外地。”
“当年,谢谢你,你把这摇船的生意让给了我。”张摆渡踏上岸,指了指河,又紧紧地握住柳摆渡的手。
“不,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要不然,我也不会有今天。老哥,我今天又来抢你的生意了。”
“哦?”张摆渡疑惑不解地望着他。
“我要在这河上建一座桥。建好了,你就没法搞船了。”
张摆渡笑了,连连说着:“好,好……”
在一声又一声的“好”中,张摆渡很想接下来告诉柳摆渡一件事,关于那年沉船的事。
他想告诉柳摆渡,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能有足够的收入供儿子上大学。他还想告诉柳摆渡,因为这件事,他愧疚了一辈子。
张摆渡最终没有把这个秘密说出来。其实,他早就把这个压在心底的秘密说出来了。他跟船头的那只鸬鹚说了无数次。
(选自《小小说选刊》第5期,有改动)
1.简要分析小说以“摆渡”为题的好处。2.张摆渡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3.小说最后写道:“张摆渡最终没有把这个秘密说出来。”有人认为,张摆渡应该把秘密说出来;也有人认为,张摆渡已经没有必要把秘密说出来。你同意哪种观点?谈谈你的具体理由。
猴变
陈博文
栋悟一家人忽然变成猴子的怪事,已经传遍这一带的山村了。
不少好奇者跑到村里来看看究竟是谣传还是事实。然而,大家都是乘兴而来,扫兴而归,他们既见不到栋悟,也见不到猴子,见到的只是那间简陋的破屋子。
那是一间栉叶盖顶的小木屋,两扇木板门已斑驳破旧,外边还加上一把锁头,从门缝、墙壁的缝隙里可以窥见屋里边一片凌乱,显然是很多天没有人来过。
邻居老阿婶对围观的人群说:“栋悟一家人变成猴子了,要找他们可到后山上去,不过你们要高呼他的名字,他就会从树上跳下来,带些食品去给他们吧!很可怜的!”
“这样说,栋悟真的变成猴子了?”
“那还会有假,全家人都不见了,岂能说着玩的?!”
栋悟住在这村子已很久了。他家种了一小片玉米园,家里还有三把猎枪,是他和两个儿子阿保、阿护的谋生工具。他向来就靠捕猎山区里的动物和种点粮过活。不过,山里的动物越来越少了,所以生活是十分困苦的。
自从这片数百平方公里的山林地带,被宣布即将变为野生动物保护区后,住在这一带山区依靠捕猎为生的居民,生活就起了大恐慌,栋悟一家当然也不例外。
有一次保委会宣传队到村里做宣传,他们说到山区各种禽兽,被人们死捕活捉已濒临绝种,如不设法制止滥捕滥杀,将来我们的子孙就见不到各种动物了。他们要求当地居民,尤其是以狩猎为生者与政府合作,不要再屠杀山区动物,让它们繁殖滋生,让这片辽阔山区再现蓬勃生机。
当这批演说家讲得天花乱坠,唾沫横飞之际,栋悟一肚子怨气爆炸了。他一跃而起,大吼一声说:“你们这批城市来的家伙,知道山里人的困苦吗?禁止捕猎,我们只有喝西北风了。滚!滚回去,不要干涉我们,不听话送你们几声鸟枪……”围观的村民,有人随声附和,也有人劝他们不要闹事。经此一闹,宣传队在嘈嘈杂杂的人群中悄然收兵,围观的众多村民也一哄而散。
此后,栋悟情绪变得偏激愤慨,每天叫上两个儿子一同上山,展开他的杀戮行动。他拿点颜色给保委会的人员看看:我赶尽杀绝,你们将奈我何?!
过去,他捕猎的只是野兔、黄羌、獐狐之类的,现在却是见什么杀什么,简直是有些疯狂了。
有一次,他竟一口气射杀了三只猴子。向来,很少有人捕杀猴子的,因为经济价值不高,也没有人爱吃猴肉。所以,猎人对猴子可算是仁慈的。然而栋悟却故意杀猴子,为的是向保护环境的人员示威。
今天,他很幸运猎获一只黄羌。傍晚,父子三人兴高采烈扛着黄羌回家。很久了,没有油腻过口,今晚可要来一味炒黄羌肉,再加一锅酸辣羌肉汤,明天把剩下的卖给芭货佬,最少还有数百泰铢可以赚。他想得口水直流,心花怒放。就在离家不远处,忽见他老婆伸头缩脑闪在大树后,一见他父子,即迅速迎上来,慌张地说:“不得了,屋子被一群猢狲占了,不是我走得快逃出来,说不定已被它们咬死。”
“有这样的怪事,我们快回去看看。”栋悟话还未完,从他屋子里一下子跑出很多猴子来。数百只猴子灰溜溜地朝他们摸来。
他被吓呆了,正想扣动扳机,忽从树上跳下数只大马猴,迅速将他父子手中的猎枪都抢了去。人猴形势逆转,栋悟大惊失色,急忙拉着妻子掉头就跑,可后面大批猢狲随着追来。他跌跌撞撞,忽然觉得老妻的身躯在迅速缩小;两个儿子也一样在萎缩,而且脸上长出浓毛,屁股上也长出尾巴。他下意识摸自己的脸,哇!自己也是满脸茸毛。他失声惊叫,吱吱几声,原来他们已变成猴,身形也矫健轻盈了。他紧拉着妻子,迅速攀上茂密的大树。他俯视追来的猴群,咦!哪里是猢狲,都是彪形大汉呀!他搔着头想不出原因。
栋悟一家人变猴的怪事终于传开了,不久,各个山村发现很多保护野生动物委员会的标语:
杀猴子,变猴子!
杀山猪,变山猪!
动物保护,人人有责!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寥寥数语就交代了一件离奇怪事,这样处理不仅设置了悬念,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也为下文写保委会宣传队的宣传做了铺垫。 |
B.小说中人物名字具有特色,“栋悟”“阿保”“阿护”寓意着“动物保护”,与小说结尾保委会的宣传口号遥相呼应,凸显出小说的主旨。 |
C.小说将保委会宣传队说成是“演说家”,并形容他们“讲得天花乱坠,唾沫横飞”,说明栋悟对保委会宣传队的言行根本不认同。 |
D.栋悟亲眼看到自己与家人的猴变过程,但又说看到的猴子其实是彪形大汉,“猴变”真假难辨,作者这样处理意在引发读者的深思。 |
3.小说安排“猴变”情节有何作用?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梨花白
赵淑萍
这世上,大部分的良善之人,不会咒别人死,当然,谋财害命者除外。但是,对于村里一个叫“梨花白”的人来说,就不一定了。
因为,他是给死人穿衣的。村里的老人们,在生前,就准备好了一套寿衣,专为以后赴阴曹地府时穿。
入殓或者火化前这行头就得全副换上。那寿衣,往往是中式衣服,老太太的鞋子,还绣着繁密的花,和戏文里的一样。为了留在阳间的最后印象,这衣服当然要穿得光鲜、体面,不能皱巴巴的。可是,死者的身体僵硬了,不好穿,而且亲人们穿,又怕眼泪掉在上面,怕逝者后世流泪烦忧。于是,就有了专门给死人穿衣的人。这钱好赚,以前两三百现在七八百了。而且,主家还得给穿衣人好酒好烟伺候着,伺候他也等于在给死者尽孝。
这村里能够给死人穿衣服的也就两人。有一人已经很老了,穿得不利索了,现在,有丧事的人家都来找“梨花白”,甚至,外村的人也慕名来请他。
“梨花白”眉清目秀,长得不赖。他爹娘去世得早,就剩下了他和弟弟两个。以前大家都穷,这两兄弟孤苦伶仃的日子更难过。平时,就种点庄稼,还给人家干点杂活。“梨花白”的弟弟,绰号叫“猫头鹰”,经常小偷小摸。比如别人家地里的瓜熟了,番薯可收了,他就半夜三更去偷,但是,绝对是东家偷一点,西家偷一点,匀开偷,偷瓜挑熟的,决不踩死瓜藤和生瓜蛋子。偷桃子常偷那种歪劣干瘪的,但不偷饱满丰润的。除了吃的,其它东西都不偷。日子长了,村里人知道是他,只是骂几声,也不怎么理论。因为昼伏夜出,就有了“猫头鹰”的绰号。起初,人们怀疑“梨花白”也参与了。但一天,有人经过他们破败的屋,漏风的墙里传出了“梨花白”的厉声呵斥:“你我管不了了,但偷来的东西,我饿死也不吃!吃了,脏了手,怎么给死去的人穿衣?”有一次,人高马大的“猫头鹰”,在一个外乡人这里讹钱(按今天的话说就是“碰瓷”)。
这时,“梨花白”赶来了,甩手就是一巴掌,“猫头鹰”就乖乖地跟着哥哥走了,从此再无此行径。
“梨花白”面庞白皙,空闲的日子,夏天,常穿一件雪白的纺绸衫,摇着一把折扇,很有点文化味。因为爱听说书,那三国、水浒、隋唐英雄传之类的,他熟了,乘凉时就讲给别人听。他讲得最生动的是“三请樊梨花”。凡此种种,就是他被叫“梨花白”的由来。要说他那双手,不仅白,而且巧。他穿寿衣,平整,妥帖,整个像被熨过一样。穿时,他戴上手套、口罩,那神情是凝重肃穆的,如在进行一项无比庄重的仪式。人们对他客气,也跟他聊天,但终究不会长谈,更不会深交,可能多少有点忌讳。
村里死人,对这家来说是噩耗,对“梨花白”来说无疑是个好日子。有一年夏天大热,村里的老人被生生热死的就有七八个。“这下可好,‘梨花白’发财了。”村人说。可是,“梨花白”的一大半钱都给了弟弟。
“猫头鹰”就带着这笔钱和一位寡妇住在了一起,不久,四十多岁的寡妇,居然添了一个漂亮的女娃。
村西的一位孤老婆子,年岁高了。不知什么时候起她每晚都穿着寿衣睡。她怕自己有一天睡着睡着就醒不来了。她孤身一人,又没钱,没人给她穿寿衣的。你想,大热天捂着寿衣睡,不病也得捂出病来。
后来,“梨花白”特地跑来劝她:“别担心,有我呢,我会给你穿寿衣的,我不要一分钱。”老婆婆顿时神清气爽,身体硬朗了不少。
但是,人们还是判断,“梨花白”一定每天盼着这村子死人,死了人他才有生意。特别是富户李三,就说过,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梨花白”铁定盼着有人归天。李三因为自己好多种病在身,当面对“梨花白”时,客气地说:“我说‘梨花白’,我高血压、心脏又不好,什么时候两眼一闭就去了,到时,你给我穿衣,我备了上十一下九件,你一件件都要给我穿得齐整、舒服,我儿子一定给你双倍价。”
那天,李三从外面回来,天色已晚,抄近路走小道,走得急了点,突然感到晕眩、气闷,跌倒在路边。而这时,路边只有“梨花白”一人经过。“梨花白”二话不说,平时文质彬彬的他,咬破了李三的手指,然后背起李三狂奔,跑到附近的诊所。就这样,李三捡回了一条命。后来,人们再没说过他盼村里死人的话了。
年复一年,“梨花白”也老了,头发雪白了,但身子很硬朗,他孑然一身,仍然在给逝者穿衣。
那天,“猫头鹰”亭亭玉立的女儿,在梨花地里举着手机拍照。“梨花白”和“猫头鹰”打路边走过。“我说侄女,你别拍梨花了,拍我们吧。我们两个,头发也跟梨花一样白。”夕阳中,“梨花白”笑得很灿烂,像一树盛开的梨花。可是不久,不知怎么,“梨花白”的笑容变得黯淡了,他不无伤感地对弟弟说:“我给那么多人穿寿衣,让他们安心地走了,我心无遗憾;可现在村里没人喜欢做这件事了,我死了后,谁给他人穿寿衣呢?”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的开头不仅引出了主人公“梨花白”,而且通过对比,说明他与“大部分的良善之人”对待人死上的不同态度,为下文设置了悬念。 |
B.作者描写人物立体生动,富有生活气息,即使写其缺点,也写出其可爱之处,如“猫头鹰”偷瓜和桃子,似乎有“惜农”“爱农”的一面。 |
C.小说以顺叙为主,中间插叙“给死人穿衣”的风俗和弟弟绰号的由来,前者点明了社会环境,后者引出下文“梨花白”教育弟弟等情节。 |
D.作者对“梨花白”多处进行心理描写和细节刻画,如正面描写“梨花白”为死者穿衣服;另外,小说语言清新自然,意韵深厚,耐人寻味。 |
3.请分析文章结尾画线句子的作用。
父亲的麦粒
许心龙
那年夏天的一天,偏西的太阳热劲儿刚弱下来,父亲将饭碗一推,抹把汗,就喊娘和我到场里收麦子。凌乱的麦秸屑亲切地附在父亲泛黄的短发里。一晃,父亲在打麦场上忙乎了半月多,该颗粒归仓了。
父亲摊开的一大场麦子很快变成一堆小麦山。麦山按捺不住地弥漫着麦香的热气。父亲伸出左手弯腰抓起一把温热的麦子,用力握了一下,伸开手掌盯了一会儿,又用右手食指来回划拉几下。
“干透了吧?”我娘问道。
父亲没有搭腔,而是拈起几粒麦子准确无误地投入口中。随着颚骨的上下移动,父亲嘴里发出了清晰的嘎嘣嘠嘣①的脆响。
“我要的就是麦粒嚼在嘴里的嘎嘣嘎嘣②脆响!”父亲不容置疑地说。
“装麦!”父亲将军般地命令。面对饱满的麦子,父亲的精气神儿也是永远饱满的。
“麦子晒干了,不会生虫。”父亲边扎袋口边说,“交公粮时心里也踏实。”
“我说多少遍了,从今年起,不再交公粮啦。”我强调说。
“你以为你是皇上,说免皇粮就免了?”父亲头也不抬,接话道。我娘不置可否地笑笑,那意思是责怪我想得倒美。
我望望仅会歪歪扭扭写出自己名字的二老,无语了。无知者无过,只是后来我才知道,父亲是想借这年的饱满麦子,好好出口上年在乡粮站交公粮时受的恶气。上年排队交公粮时,有人趁父亲去厕所,把一袋掺有土坷垃的秕子麦调换给了父亲。面对土坷垃秕子麦,父亲即使有一百张嘴也说不清。他因此受到了大喇叭的广播批评。受了奇耻大辱的父亲回来就找村主任伸冤。村主任笑笑,拍拍父亲的瘦肩膀,说:“公粮交掉不就好了,再争论还有意思吗?”父亲叹一声,气得夜饭也没吃就蒙头睡了。睡梦中,父亲还呓语连连:“那不是我的麦子!那不是我的麦子!”
十多袋麦子规矩地躺在了架子车上。父亲还跟往年一样,要提前一晚上去乡粮站排队。
这时,我看到村主任朝我们的麦场走来。
“老陆,今年麦子咋样?”村主任走近了,瞅着父亲问道。
“亩产一千一二百斤吧。”父亲笑答。父亲说着就解开一袋麦子,抓出一把,说,“来,村主任你看看。”
“嘎嘣嘎嘣③响呢!”父亲说着就拈起几粒麦子投入口中。很快,嘎嘣嘎嘣④的响声就从父亲嘴里传出。我看到父亲咀嚼得很耐心很卖力很幸福。父亲的那嘴钢牙好像就是为了麦粒生长的。最终父亲很满足地咽下那口麦面,说:“村主任,我再打开一袋你看看吧。”
“不必了。你呀,就跟这麦粒一样瓷实。”村主任点点头,说,“村里最过硬的,就是老陆了。”
“用这样的麦子交公粮,没问题吧?”父亲胸有成竹地问道。
“交啥公粮?”村主任笑道,“呵呵,你交公粮交上瘾了吧?你不知道公粮免征了吗?”
父亲呆若木鸡。无疑,村主任的一番话在父亲看来显得惊天动地。
“老陆,不交皇粮就违法的时代过去啦!”与父亲年龄相仿的村主任显然也很激动。
“村主任,你可不敢开这样的玩笑呀!”父亲盯着村主任,小心地说。
“连我的话你也不信?电视上都播放了呢!”村主任拍拍父亲的瘦肩膀,一本正经地说,“老陆,对去年交公粮的事还放不下吧?”
“我真咽不下这口气。”父亲说,“我的麦子粒粒嘎嘣嘎嘣⑤脆响,交恁些年公粮了,从没有过二样的。”
“老陆,别恁较真了,都过去了。”村主任安慰道。
“看看我的麦子哪粒不嘎嘣嘎嘣⑥脆响?”父亲执拗地说,“那袋土坷垃秕子麦,打人的脸呀!”
“好了,别伤心了。”村主任再次拍拍父亲的肩膀,说,“你就用这车麦子卖了钱买辆三轮车吧,也一把年纪了,该省点儿力气了。”
“听村主任的,买辆三轮车吧。”我娘忙说。我娘望村主任一眼,继续说:“没见过恁一根筋的,弄啥事就怕别人吃了亏。”
“呵呵,谁不知道老陆!”村主任笑说,“我说老陆呀,这就是变迁,可不能坐在福中不知福。”
①
半夜里,父亲的高声喊叫把我惊醒。父亲喊道:“那不是我的麦子!那不是我的麦子!”
如今,年迈的父亲嘴里没有了牙齿,我就再也听不到父亲嚼麦粒时发出的嘎嘣嘎嘣⑦的响声了。父亲嘴里没有了牙齿,那嘴就成了舌头的天下。②
2.“嘎嘣嘠嘣”在文中出现了七次,试简析如此处理的作用。
3.赏析画波浪线的句子。
①父亲一屁股坐在了车尾的麦袋子上,右手不停地一下一下捶着鼓鼓的麦袋子。
②那自由的舌头时常翻滚。
4.结合文本,从人物角度探究并概括小说的主题。
宋记老面馒头
杨莙
说起我家的宋记老面馒头,南同县城不知道的人不多。坐落在老街上的这个小店铺,是许多南同人心目中的放心店。这可不是我吹的,你看来店里买馒头的人就晓得了。有的人专门开着车来买,住得远的,通常十个二十个地买回去,冰箱里存放着。
受欢迎自然是有道理的,如今,真正称得上手工制作的老面馒头,还有几家店子有那份闲心去伺候?我爷爷做的馒头绵扎,韧性好,有嚼头,我伯伯说,完全赶得上他在北方吃过的馍馍。“宋记”馒头堆头大、墩实,机器和这样那样粉剂批量生产出来的馒头,倒是松软得跟面包没有两样,其实捏紧了也就一小坨,说白了就是个虚胖。
但金无足赤,宋记老面馒头也有瑕疵。比如个头不如机器做出来的一致。还有,有时碱水没和均匀,那褐黄的颜色留在馒头上,这一点那一滴,不好看。爷爷却说:“馒头该是啥子样子,爷爷就把它做成啥子样子。”他说有些烧腊摊子上的烧腊红扯扯的,板鸭黄金亮色的,是要好看些,但那是加了硝盐,抹了上漆用的金黄粉,“吃了要不得唦,要着背骂名的唦”。
就像我奶奶说的,买菜要指着有虫眼子的买,虽说不好看可没打药吃起放心一样,本色本味的宋记老面馒头,不那么白软,大小也不那么齐整,偶尔还要长点斑啥的,却照样抢手。
“宋记”除了老面馒头外,菜包、糖包都做,偏偏不做肉包子。
我问过爷爷,他说:“一块五一个,做不出来。”“为啥别人又做得出来?”“那些槽头肉,那些来历不明的烂筋筋肉,当然做得出来哦。”
我反问:“那为啥您不做,反正都绞成了肉末,哪个看得出来?”
“哪个说看不出来?老天就看得出来!”
翻了年,爷爷就该吃七十二岁的饭了。伯伯的电话又来了,依然是店子关张的老话。爷爷的洪钟大嗓门又展示成扩音器的效果:“大娃子,你莫说了!一天清耍的话,莫说我自己不习惯,我那些老主顾也不习惯!”说完便摁了手机。估计伯伯的耳朵得嗡嗡地响上个三五天了。
还没过几天呢,似乎要见证一下爷爷说过的话似的,爷爷骑着他那辆半新不旧的三轮车,不小心摔了。还好,附近一个摆水果摊的大叔,也是“宋记馒头”的老主顾了,他没有为扶还是不扶而纠结,几步就赶了过来,将爷爷送到了医院。所幸无大碍,住了几天院,回家静养了几天后,宋记老面馒头又热气腾腾地现身迎客了。
买馒头的那些人,逮着我爷爷“老板”“师傅”地喊,抱怨这么些天没见露面了,真还有点不习惯。
我爷爷搓着手,一个劲“嗯嗯”着,说不出话来了。其实喉咙里哽咽着潜台词的,就是冯巩在春晚的那句话:“朋友们,我想死你们了!”
那位送爷爷去医院的水果大叔也来买馒头了,这下子爷爷打死也不收他的钱,两个人在那儿拉拉扯扯的,简直跟吵架没有两样。
水果大叔急了:“你送了我那么多饼干糕点,再不收钱说不过去。”爷爷说:“那根本就是两码事嘛,我收你的钱才叫说不过去。”最终大叔没能犟过爷爷,道了谢提着几个馒头走了。
不想以后买馒头的顾客里,却见不到水果大叔的影了。
那天晚上,爷爷在烧腊摊子上切了一斤猪头肉回家,吃酒,却半天不说一句话。奶奶抿了几口酒后,颊上飞起两团酡红,拿手指敲着爷爷的脑门子说:“你犟嘛,还有比你更犟的。”
我爷爷不愧是我爷爷,他眉头就那么一跳,便有了主意。在问到水果大叔家的地址后,他拎了十个才蒸好的热馒头,登门拜访,说他再不来馒头店,就天天上他家送馒头。水果大叔彻底服气了,说吃完这袋馒头后就去买,前提是得收钱,否则真不好意思再来。爷爷重重地点了头,应下了。
“我正在城楼观山景,耳听得城外乱纷纷……”我爷爷哼着川戏,一路“咿咿呀呀”回来了。“嘿,我看到底哪个犟!”他边说边坐下喝了口茶,“咕咚”一声,无比响亮地吞下,咂了咂嘴巴,又拍打着椅子的扶手,继续摇头晃脑地唱将起来:“旌旗招展空翻影,却原来是司马发来的兵……”
(选自《短篇小说》2019年第8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A.小说开头用大量笔墨写宋记老面馒头的优缺点,这和写人们开车来买馒头等细节的用意相同,都说明了“宋记”是一家放心店。 |
B.爷爷不做肉包子的原因,是他不愿意用槽头肉和烂筋筋肉做便宜的肉包子去赚昧心钱,坑害“宋记”的顾客们。 |
C.水果大叔是小说中的次要人物,小说设置这一人物的目的,是为了在对比中更加有力地塑造爷爷的形象。 |
D.从全文看,南同县城里的人们淳朴热情、心地善良,这是爷爷不愿意听伯伯的话关掉店子享清福的原因之一。 |
3.请探究结尾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荆轲之死
夏一刀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
三十年。
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摇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这个由我负责,十天以后我们重新再排。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好打抱不平,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
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武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
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
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
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始终拔不出剑的样子。
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
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
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运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金科的形象就是在与赵团长改编剧本,覃望不敢按老剧本演戏这一系列事件的鲜明对比中凸显出来的。 |
B.小说中的赵团长认为历史剧没有商业价值,只有“戏说”“穿越”才能改变剧团现状,这说明他是一个虽有责任心但没有文化素养的人。 |
C.小说的语言古雅深沉,富有韵律。如“痛心疾首”“神形毕肖”等成语的使用,既丰富了人物形象也增添了文章的文化内涵。 |
D.小说中的人物姓名设置颇具匠心,金科与荆轲,覃望与秦王,谐音相近,暗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与历史正剧中的形象一一对照。 |
3.小说中金科答应赵团长出演新版《荆轲刺秦》,为什么在舞台上却按照老剧本演?请结合作品加以分析。
牛
张爱玲
禄兴在板门上磕了磕烟灰,紧了一紧束腰的带子,向牛栏走去。牛栏里,积满灰尘的空水槽寂寞地躺着。栅栏有一面磨擦得发白,那是从前牛吃饱了草颈项发痒时磨的。禄兴轻轻地把手放在磨坏的栅栏上,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慢向上爬,堵住了咽喉,泪水泛满了眼睛。
他吃了一惊——听见背后粗重的呼吸声,当他回头去看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禄兴娘子已经立在他身后,一样也在直瞪瞪望着空的牛栏,头发被风吹得稀乱,下巴颏微微发抖,泪珠在眼里乱转。他不响,她也不响,然而他们各人心里的话大家看得雪亮。
“到底打定主意怎样?”她兜起蓝围裙来揩眼。
“……不怎样。”
“不怎样!眼见就要立春了,家家牵了牛上田,我们的牛呢?”
“明天找蒋天贵去!”他背过身去,表示不愿意多搭话,然而她仿佛永远不能将他的答复认为满足似的。
“天贵娘子当众说过的,要借牛,先付租钱。”
他垂下眼去,弯腰把牛栏边的小鸡捉在手中,翻来覆去验看它突出的肋骨和细瘦的腿;小鸡在他的掌心里吱吱地叫。“不,不!”她激动地喊着,她已经领会到他无言的暗示了。她用那种惊惶和恳求的眼色看着他,“这一趟我无论如何不答应了!天哪!先是我那牛……我那牛……活活给人牵去了,又是银簪子……又该轮到这两只小鸡了!你一个男子汉,只会打算我的东西——我问你,小鸡是谁忍冻忍饿省下钱来买的?依你的意思,不如拿把刀来将我身上肉一片片剁下去送人倒干净!省得下次又出新花样!”她完全失掉了自制力,把蓝布围裙蒙着脸哭起来。
禄兴不做声,他知道女人的话是不必认真的,不到太阳落山她就会软化起来。到底借牛是正经事——不耕田,难道活等饿死吗?这个,她虽然是女人,也懂得的。
后天的早上,鸡没有叫,禄兴就起身,把红布缚了两只鸡的脚,倒提在手里,兴兴头头向蒋家走去。黎明的天上才漏出美丽的雨过天青色,树枝才喷绿芽,露珠亮晶晶地,一碰洒人一身。树丛中露出一个个圆圆的土馒头,牵牛花缠绕着坟尖,把它那粉紫色的小喇叭直伸进暴露在黄泥外的破烂棺材里去。一个个牵了牛扛了锄头的人唱着歌经过它们。
蒋家的牛是一只雄伟漂亮的黑水牛,在禄兴的眼里,它是一个极尊贵的王子,值得牺牲十只鸡的,虽然它颈项上的皮被轭圈磨得稀烂。到了目的地的时候,他开始赶牛了。然而,牛似乎有意开玩笑,才走了三步便身子一沉,伏在地上不肯起来,任凭他用尽了种种手段,它只在那粗牛角的阴影下狡猾地斜睨着他。远处的田埂上,农人顺利地赶着牛,唱着歌,在他的焦躁的心头掠过时都带有一种讥嘲的滋味。
“杂种畜牲!欺负你老子,单单欺负你老子!”他焦躁地骂,刷地抽了它一鞭子。牛的瞳仁突然放大了,翻着眼望他,鼻孔涨大了,嘘嘘地吐着气,它那么慢慢地,威严地站了起来,使禄兴很迅速地嗅着了空气中的危机。一种剧烈的恐怖的阴影突然落到他的心头。他一斜身躲过那两只向他冲来的巨角,很快地躺下地去和身一滚,骨碌碌直滚下斜坡的田陇去。一面滚,他一面听见那涨大的牛鼻孔里咻咻的喘息声,觉得那一双狰狞的大眼睛越逼越近,越近越大,后来他觉得一阵刀刺似的剧痛,又咸又腥的血流进口腔里去——他失去了知觉,耳边似乎远远地听见牛的咻咻声和众人的喧嚷声。
又是一个黄昏的时候,禄兴娘子披麻戴孝,送着一个两人抬的黑棺材出门。她再三把脸贴在冰凉的棺材板上,棕色大眼睛里面塞满了眼泪,她低低地用打颤的声音哭诉:“先是……先是我那牛……活活给牵走了……银簪子……陪嫁的九成银,亮晶晶的银簪子……接着是我的鸡……还有你……还有你也给人抬去了……”她哭得打噎——她觉得她一生中遇到的可恋的东西都长了翅膀在凉润的晚风中渐渐地飞去。
黄黄的月亮斜挂在烟囱,被炊烟薰得迷迷蒙蒙。展开在禄兴娘子前面的生命就是一个漫漫的长夜——缺少了吱吱咯咯的鸡声和禄兴的高大的在灯前晃来晃去的影子的晚上,该是多么寂寞的晚上呵!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篇小说用侧面描写的手法暗示禄兴家以前有过牛,展示出禄兴家没有了牛后的贫困窘迫,也为后文禄兴去借牛做了铺垫。 |
B.小说很注重细节描写,禄兴在空空的牛栏里,“抚摸着粗糙的木头,鼻梁上一缕辛酸味慢慢向上爬”,表现了禄兴对已经被牵走的牛的深厚感情,还有对生活困窘的忧虑等。 |
C.禄兴虽然对蒋家的牛很是喜欢,以为“它是一个极尊贵的王子”,但终因它不是自家的牛而鞭打、激怒了它,导致悲剧的发生。 |
D.小说颇具画面感,也注重艺术的留白,比如对于禄兴死亡的场景,作品虽没有大加描绘,却能让人联想到当时的血腥画面。 |
3.禄兴娘子这一形象与鲁迅先生笔下祥林嫂在性情命运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两人命运的根源却实在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埃菲尔铁塔沉思
张抗抗
①在印象的底版中,它只是一座比电视剧塔略高些的大铁架;而在视线所及的图像中,它又淹没在巴黎挤挤撞撞的建筑物中间,只露给你一个纤瘦的顶部。即使是在它对面的人类博物馆广场的喷泉边上眺望它,它也似乎只是一个小摆设,甚至,有那么一点被压抑的冷峻。
②我没有想到它竟会如此之高——当你来到它的面前,站在它的脚下的时候;当你尚未抬头,仅仅感觉到它笼罩的阴影的时候;当你完全抬起头,却望不到它的全部,而要向后仰着身子,扶住你的帽子或眼镜儿,眯着眼寻找天空的时候,你才会确实地明白它的高度,明白它的气势,明白它的骄傲。
③这是一个广场,一块空地。它从一个平凡的基点拔地而起,不需要铺垫和过渡,那么轻易而又无情地甩下了世俗和浮尘,傲慢地兀立云端,俯视全城……
④我是要登塔的。上去寻觅它的眼睛、窥视它的灵魂。它太高了,世人的眼,难以与它平行。我是要上去的,默默企盼一次没有国界的超越,一次没有阶梯的升华。我凝视它,仰望它,唯独没有膜拜它。我相信它不是不可企及的。
⑤我听到耳边的风呼呼响,紧张地抽搐着的风,拍打你,推动你,如巨鸟扑翼,直贯长空。我睁开眼,密封的电梯舱内,四周是人。风被隔绝在远远的脚下与天上,风在这里变成了速度,变成了晕眩——我只觉得地面迅疾地脱离我的脚跟,向一个无底的深渊坠落。笔直地、赤裸裸地坠落下去,如悬崖上坠落的石块,无遮无挡、无法无天地要去撞击地层深处。地壳在下陷,在沉没。而四处空荡荡,一片汪洋,一个无可攀挂、无可扶靠、无可呼救的绝境。我有些惧怕,又有些怜悯自己。我为瞻仰它的伟大与雄奇,才执意汇入登塔的人群,奇怪的是我竟然感觉不到电梯的上升。我只是觉得我从登上铁塔的那一刻起,巴黎便开始庄严地降落。
⑥巴黎依然在飞速下沉。我无可逃遁。蓝天在黑色的云缝里闪烁——那些黑色的原始森林一般的钢架,从我的头顶两边炸裂开去。是用那透明的铁盒子撞开的吗?就像汽车的窗玻璃掠开路旁的树枝。蓝天忽然近了,又忽然远了,远得更加冷酷。永远被那一双双黑色的手臂阻拦着。时而又是无数根钢缆铁索,缠绕你,勒紧你,使你永远无法到达那个超然于一切之上的境界。
⑦无意间,我抬头仰视,怦然心跳——我忽然发现了自己是在上升,那钢缆挣断了,那黑手垂落了,那云朵变得浓亮了,可是,透明的铁盒子还在疯狂地往上升,一个劲地向上升,像是要冲破什么,又像是要挣脱什么,咯咯地向上,像是咬着牙根的声音,像是绷紧骨骼的声音,固执而又痴迷地向上升。它像是永远也升不到头了,永远也不会停下来了。因为它无论升得多高,仍然无法接近它——那个蓝色的梦想。
⑧于是我知道铁塔究竟有多高了——我有多高,铁塔就有多高,这是一座有弹性的铁塔呀。于是我知道铁塔究竟有多大了——“那是巴黎圣母院!”“那是蓬皮杜艺术中心!”“那是蒙马特教堂!”“那是小纽约!”巴黎有多大,铁塔就有多大。
⑨从神经中解放出来的风,无忌地挑逗着铁塔,摇撼它、敲打它。
⑩我曾以为那历经一百多年风雨的锈铁会呻吟,会晃悠战栗……据说它的最大摆度是十八厘米,此时它却纹丝不动,不必担心它会断裂倒塌。这在工业革命的辉煌中屹立的巨人,似乎雄心勃勃地要同那天边席卷而来的新浪潮作一番耐力的较量。它不会退出,不会退出的。虽然它已是上一个时代的标记,一百年前它却曾经是作为一个标新立异的怪物,在一片嘘声里,诞生于巴黎城的古迹之中的。
⑪塔顶平台上游人如云,这威严古板的铁塔,我原以为你是拒人之外,高傲无情的——现在却发现你是一个不露声色的老父,将那各种肤色、各种头发的孩子都拥在你的怀里,一任他们纵情玩乐、观赏,又走散去,天涯海角,只留下一个模糊的身影,在你的视野里……
⑫铁塔是仁慈的,温暖的。假如我不到铁塔来,我将永远对它存有那么无知的偏见和戒心……
⑬我不知我应该怎样下去,或者说,我希望永远也不要再下去。人到达过那样的高处,对地面便有了淡漠;人有过那样的恐惧,对安全便有了蔑视;人走近过那蓝色的梦想,又不得不回到原处,便尝到探险的悲哀。因为那不是山的高度,不是悬崖的恐惧,而是人在一个世纪之前的真实创造,是一个永远矗立的丰碑。你没有接近过它,你便没有权利轻视它;有一日它终会化成一堆废铁,但它曾独一无二地存在过。它是那么雄奇。
⑭当它存在的时候,在巴黎城挤挤撞撞的建筑物中,它雄奇,却也孤独。它没有对话者。
⑮只有风,只有云,只有鸟,是它寂寞的伴侣。无数双温热的手抚摸它冰凉的铁杆,它的内心却依然孤独。
(有删改)
1.文中说“我”想上去窥视埃菲尔铁塔的灵魂,作者认为它的灵魂是什么?2.“以实为虚,化景物为情思”是散文创作的重要技法。“虚实结合”是本文的一大特点,请作简要说明。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
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
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后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
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加了新四军。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
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秦山说:“你唱歌唱得真好听,要是我真的牺牲了,你就对我唱歌。”
方歌崇敬英雄,说:“不许这么说。”
秦山笑了,说:“这有什么?听你唱歌,我就活过来了。”
方歌也笑,说:“如果我唱歌有这么厉害,我就唱。”
秦山说:“那我们可就说好了。”
1948年,秦山被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他当了独立旅一个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后来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的歌声。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她们已经唱不出声了。
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
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你唱出来呀。”
秦山说:“我这莫合烟嗓子,一唱会吓坏你。”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我是被调到你们这儿了。”
过后,秦山知道,方歌主动要求调离师部文工团,下放到秦山所在的团,当了宣传干事。
秦山一见方歌,脸就发烫。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他进入了沙漠。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
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呈现出壮丽的美景,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里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
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
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
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了《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
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
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战友秦山的身上。
方歌揭掉军旗,打开白布。
教导员说:“你再看他一眼吧。”
方歌说:“我们早就讲好了,现在,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教导员说:“秦山,你别掉队了,起来吧。”
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嚅动了。
教导员说:“你这家伙,我就知道你不会掉队。”
过后,秦山说他像是做了一个梦。他睁眼,看见一片脸,随即,他的目光停留在方歌的脸上。
方歌的脸如同一轮圆月,明净净地悬在空中,像水洗过一般,还沾着水珠。
秋天,收获了玉米。团长主持了婚礼。入了洞房——一个地窝子,方歌说起大沙暴。她说:“当时,我就想最后一次给你唱歌。”
秦山说:“战争年代,我都死不了,我命大,能这么轻易掉队?我就等你来唱呢。”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秦山和方歌的各种版本的爱情故事。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微型小说选刊》2017年第10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秦山负伤醒来之后,“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这一细节写出了歌声给予秦山的鼓舞力量。 |
B.翻过祁连山,“秦山心里奏起旋律”,“方歌突然唱起歌来”,说明两个人内心已经有了难以言说的默契。 |
C.面对没有生命气息的秦山,方歌依然给他唱歌,既表现了她对秦山的深情,也表达了她唤醒秦山的信心。 |
D.文章结尾看似闲笔,但对前文做了补充交代,同时通过写后人难以忘怀的追忆,表达了对前辈的崇敬。 |
3.这篇小说洋溢着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情怀,请结合作品,分析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在小说中的表现。
沙海一苗树
梁衡
①没有在沙漠里生活过的人,不知道绿色就是生命的火种。
②世界排行第九的库布其大沙漠浩瀚无垠。沙漠中的达拉特旗(县)如海中一叶,官井村就是这叶上的一痕。但只这一痕,就有一百六十一平方公里。四十年前这里曾是飞沙走石一片混沌。村民住房一律门朝里开,如果向外,早晨起来沙拥半门高,你根本推不开门,人将被堵在屋子里。村里所有院子都没有院墙,如有墙,一夜狂风满院沙,墙有多高沙有多深。苏东坡形容月光下的院子,竹柏交影,如积水空明。而风沙过后的院子,沙与墙平,月照明沙静无声。我曾有在沙漠边生活的经历,风起时帽檐朝后戴,走路要倒行。就是进了村也分不清房子、行人。过去像达旗这样的地方,不用说庄稼难有收成,风沙起时,人们赶车出门,就如船在海里遇到台风,车仰马翻,淹没沙海。平时小孩子出门玩耍,也有被风卷沙埋而失踪的。人在这样的地方怎么生存?乡民渐渐逃亡殆尽。
③村里有个汉子名高林树,一个名字中有三个木,也该他命中有树。全家人实在过不下去了,就逃到三十里开外一处低沙壕处。一次赶车外出他向人家要了棵柳树苗,就势插在沙窝子里。借着低处一点水汽,这树竟奇迹般地成活了。一年,两年,三年,五年,柳树长到一房高。外来的人站在沙丘上,手搭凉棚四处一望,直到天边也就只能看到这么一点绿。别看只这么一点绿,它点燃了不知多少远行人生的希望。这是茫茫沙海中的唯一坐标,这里就被称为“一苗树壕”。时间一长这个地名就传开了。民间口语真是传神,不说“一棵”而说“一苗”,那风中弱柳就如一苗小草,在无边沙海中无助地挣扎。但这苗绿色的生命启发了高老汉,他想有一就有十,就有百,栽树成瘾,几近发狂。凡外出碰到合适的树苗,不管是买、是要,总要弄一点回来。平时低头走路捡树籽,雨后到低洼处寻树苗。功夫不负有心人,渐渐这条老沙壕染上一层新绿。有树就有草,草下的土也有了点潮气。1990年,当地人永远记住了这个年份。高林树在树荫下试种了一片籽麻,当年卖油料竟得了一万两千元。那年头,国家兴起改革,允许有人先富,一个万元户在城里也是让人眼热心跳,更不用说在寸草不生的窝子里淘出这么大一个宝。远近的村民纷纷效仿,进壕栽树,种树种草种庄稼。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晃过去快三十年。三十年后是什么样子呢?
④2018年8月底,塞上暑气初消,秋风乍起,我有缘来造访这个远近闻名的一苗树壕官井村。高老汉已八十多岁,不再见客。村主任和老人的二儿子领我登上全村最高处,天高云淡,浩浩乎绿盖四野。杨、榆、柳等高大乔木如巨人托天,而柠条、沙柳、花棒、苜蓿等灌草则铺开一张硕大的地毯。正是羊柴、柠条的开花季节,那红白相间的小花朵,就如小姑娘身上的碎花衣裳。羊最爱吃的沙打旺草,挺着一条圆滚滚的绛紫色花棒,如孩子的小手举着一大块巧克力。黄沙早已被逼到遥远的天边,成了绿洲上一条金色项链。黑黝黝的玉米地密不透风,十里、八里地绵延开去,浓得化不开。眼前这一百六十平方公里的土地早已不是一苗树、一点绿了。村主任自豪地说,这一带壕里产的沙柳苗抗旱、抗虫,成活率高,全国凡有沙漠的地方都用我们的苗。我们现在是拿“万”字来说话一一现有沙柳苗基地七点六万亩,林地十六点六万亩,还有一万亩甘草、一万亩土豆、一万亩苜蓿、一万头奶牛……全村已人均收入两万元。我听着他不停地“万”着,笑道:“你现在已算不清,有多少万个‘一苗树’了”。
⑤他又指着远处的沙丘说,生态平衡,这沙漠也不敢全治完,留一点在那里可以储存水分,发展旅游,也好让下一代知道过去这里曾是什么样子。
⑥我问高老汉的儿子,你爹当年栽的那“一苗树”呢?他说,早已长到两抱粗,那年我哥结婚,砍倒做了家具。我说那是个标志,砍了多可惜。他说,要是知道现在有这么多人来参观,肯定不会砍。不过事后又补栽了一棵。我就急切地跟他去看,这是一棵榆树,也快有两抱粗,枝叶如盖,浓荫覆地。榆树是个好树种,木硬枝柔,抗风耐旱,特别是到春天时榆钱满树,风吹四方,落地生根,子子孙孙繁衍不息。我说,这树上一定要挂一个牌子:一苗树。让人们不要忘记当年那百里沙海中一点绿。
⑦世界第九大沙漠的变绿,原来是从这一苗树开始的。
(选自《人民日报》)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第二段用苏东坡笔下的院子和想象中风沙过后官井村的院子相比较,突出了沙漠环境的恶劣和沙漠生活的艰难。 |
B.文中连续运用“万亩”、“万头”、“万元”等数量词,突出官井村三十年来的巨大变化,表达了当地村民的自豪之情。 |
C.村民在治沙过程中留下一些沙丘,是追求生态效益而牺牲经济效益的表现,体现了保护环境、因地制宜的发展理念。 |
D.高林树和村民们是改善环境、劳动致富的典范,他们用持续不断的辛勤努力,谱写了奋斗创造幸福的时代篇章。 |
3.本文以“沙海一苗树”为标题,有什么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