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喊
田鑫
一
我见过一万棵向日葵呼喊的样子。它们站在秋天的田野里,四周是赶着去枯萎的草木,作物已颗粒归仓,就剩下向日葵,神情木讷,不知所措。太阳的吸星大法,正在将它们最后的水分和能量吸走。向日葵着急地呼喊,黑黢黢的冠,像高手准备好的暗器,随时都会发射,朝太阳的中心奔去。
这是九月,田里只有向日葵站立,孤独而又桀骜不驯的样子,像极了村里叛逆的少年。无聊的时候,就想着有风吹来,风果然就来了。向日葵看见风从远处赶来,就集体呼喊,它们喊:风来了,风来了。风就吹过来了,向日葵们却集体噤声,被风抚摸之后,顺着风的方向目送它离去。
风能感知到向日葵的呼喊,憋着一口气的向日葵,内心复杂,欣喜、欢乐、焦虑,杂糅在一起。可以肯定的是,风所听到的,季节却听不到,要不它们怎么能遗忘了向日葵?这乖张的叛逆少年,跟着太阳跑了一天又一天,眼看着田野渐次凋敝,向日葵却撑着头颅,渴望颗粒归仓,可季节忘了它们。向日葵整天呼喊,可是它们喊哑了嗓子,喊瘦了自己,还是没有呼喊来种植它们的人。
有一天,懒散的种植者终于想起了它们,就磨了镰刀上山了。
喊声很快被风吹走,在秋天的乡下,一棵向日葵能证明万物尚有气息,一旦被砍头,大地便一片死寂。霜在路上,更多的呼喊将被隐没。
二
我还见过整个村庄的男人呼喊的场景。那一年太阳暴晒,大地干涸,地皮出现皴裂,一夜之间几万张嘴同时裂开,好像冲着上天呼喊。村里能找到的水,都被抢进了水桶,村里的几眼井,都盖上了盖子或者加上了锁。要出嫁的女孩临出门,娘亲喊住她,噙一口水,喷到她脸上,说一句:把脸擦干,去过有水的好日子吧。那些年,乡下的好日子都很简单,能吃饱,有水喝,就已经很让人羡慕了。
我一直纳闷,当年流落到此的先民,为何会选这么一块地方,半山腰住人,水在沟底,井打到很深才有硬得结垢的水。除了我,没有人关心这个问题,他们既来之则安之,没水喝就想办法,没有人因为缺水搬到河边或者沟底去住。
想得到水,最原始的办法是求雨。一片焦黄山壑沟谷里,一群人出现在半山腰,为首的阴阳先生端着罗盘,跟在身后的人面带土色,表情凝重,他们的眼睛像干涸的泉。我跟在人群里,被队伍过后的尘土包围,空气干燥,夹杂着土味。阴阳先生停在路边,罗盘摆正,开始念咒语:收日降雨顷刻生,驱龙掣电出方泓……我今奉咒急急行,此乃玉帝命君名,敢有拒者罪不轻。急急如律令。咒语念完,锣声起,把咒语送到天上去。随即,人群中发出一声呐喊:龙王救万民哟……呼喊声尘土一样扑面而来,这声音刚开始还是干燥的,后来就带上了土味,再后来就嘶哑、混沌,带着血的味道。这排山倒海般的呼喊,没有喊来雨。人们面带土色,回到村庄。
求雨半个月以后,终于等到了雨,这雨还没落下来,空气中弥漫潮湿的气味时,所有人就赶回家,拿出桶、盆、罐、碗,接在屋檐下。这雨没有让人失望,美美地下了一夜。此前,为了留住这比油都金贵的水,人们向井学习,在院子外挖一口水窖,四壁和底部抹上水泥,这大缸一样的水窖,装着一家子所有屋檐接住的雨水。一年里冬接霜雪夏承雨水,再拽上牛驴,背上背斗,满山坳寻来残冰块雪倒进去,等春天融了。整整一年,人们用那黑污黏腻的窖水砌墙、饮牛、洗衣服,有时候,遇到干旱,也吃这水,时间长了,乡下的人带上了水的性格和模样:硬、黑。
三
这么多年了,再没见过秋天的向日葵,也没有跟在人群后面求雨,但是内心的呼喊却一直没停。如果问我,最想听到的呼喊是什么?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是母亲在傍晚里的那一声:我儿,回来吃饭了……
那时候,我们一遍一遍玩着捉迷藏的游戏,生怕别人找到自己,就使劲往玉米地里钻,往麦草垛里躲,往树上爬,甚至恨不得藏到母亲身体里去。可不管我们藏在哪里,游戏结没结束,天一擦黑,烟囱里冒出烟来,我们就得从玉米地里出来,从麦草垛里出来,从树上爬下来,此刻一声“回家吃饭了”的呼喊,是游戏的终止符,只要从不同的母亲嘴里喊出来,所有的孩子都会顺着呼喊一一回到母亲身边。藏到十岁的时候,我的母亲去世,我也就不怎么参与这个游戏了,因为天一黑,所有人的母亲站在门口,朝着村庄喊一声,别的孩子就潮水一般退去,而我却像留在浅滩的水,寻不到回去的路。
现在更多的人回不去了,这么多年,从玉米地里出来从麦草垛里出来从树上爬下来的少年,一个个地溜出了村庄,藏在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留守在乡下的母亲,集体失语,她们站在门口,朝村庄里呼喊,偌大的村庄里,只有回音,没有回应。我也一直藏在离村庄很远的地方,我想着这样就不怕在听到别的母亲的呼喊时觉得自己可怜了,可是我错了,走得越远那句在十岁就戛然而止的呼喊声却越来越清晰。每当天一黑下来的时候,我老觉得有人在喊我回家吃饭,环顾四周,却看不见任何熟悉的面孔。
(选自《散文》2020年06期,有删改)
1.分析文中划波浪线部分句子语言上的特色。2.结合文章内容分析概括“村民”这个群体的形象特点。
3.试从行文构思的角度分析文章是如何使三部分有机结合,浑然一体的。
4.本文以“呼喊”为标题有何深层意蕴?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相似题推荐
遇合燕子,还有麻雀
陈忠实
上世纪80年代某一年,小燕子在我刚刚建成的前屋里寻觅栖息之地,最后选定了装着电灯开关的那个圆形木盒子,据此便街泥筑窝。我和妻子和孩子都怀着一份欣喜,在新屋里都十分珍爱十分欢迎这一对客鸟。
外出一周回到原下,打开已经积尘的铁锁,首先想看一看前屋后檐下的燕窝,似乎没有任何动静。我想,可能正在产卵或孵卵哩,不到饿极或猴急,是不会出窝的。几天过去了,我没有发现燕子一次出入,有些疑惑,担心也就潜生了。站在后屋前门口耐心等候,仍不见燕子出入的踪迹。又过了几天,我断定,燕窝已是个空巢,猜想这对精心设计苦力构建了窝巢的燕子,不可能另择栖地重筑新巢,也不可能是被孩子虐杀,说不定什么人在菜园里喷了药汁……无论这种猜测的可靠性几何,结果是燕子确凿没有了,难得遇合的不脏我家地的瑚燕儿。
某日中午,我撂下钢笔点燃一支卷烟,透过窗户玻璃无意朝前看,看到一只麻雀从前屋后檐下飞出来,心里一惊,用水泥板构建的前屋后檐,没有鸟雀可以落脚的东西,麻雀是不是从燕窝里飞出来的?我便走出后屋前门,想看个究竟。许久,再也看不到麻雀进出燕窝的奇迹发生。
当我再次点烟的时候,无意间又看见了从前屋后檐下飞出一只麻雀。这回我没有走出门去,隐蔽在原位上隔着窗玻璃偷窥,果然,一只麻雀从屋檐上空折转下来,钻进那个燕窝里去了。好你个麻雀兔崽子!都知道鸠占鹊巢的故事,然而恐怕没有谁如我有幸亲眼目击雀占燕巢的滑稽了。
鸠占鹊巢是鸟类王国里恶对善的欺凌。我见过喜鹊窝巢,是鸟类中最不讲究最潦草的一种,用粗硬的树枝杂乱无章地搭压在一起,疏漏如同罗眼。这样的窝,鸠是看不到眼里的。鸠占鹊巢无非是寓示恶对善的欺凌,强武对弱势的霸道。
麻雀霸占了燕子的窝巢,我先睹为快。麻雀在鸟类王国里,属于弱势中的弱势,那么小的体形,对任何鸟儿都不会构成威胁。被凶鸟欺压也被人类轻贱着的麻雀,却可以欺侮燕子。燕子在人的眼里和心里,自古都是颇为高贵的贵宾。麻雀以武力霸占燕巢,怕是燕子生性太善也太娇弱了……我推测。
我把“雀占燕巢”的奇事讲给村里人,村人说,麻雀不会和燕子动武,往燕子窝里钻一回,燕子就给麻雀把窝腾出来了。为啥?麻雀身上的臊气儿把燕子给熏跑了。燕子太讲究卫生了,闻不得麻雀的臊气。这是我料想不到的学问,令我惊心的学问。
鸠以武力霸占鹊巢,如同人类历史中臭名于世的侵略者,人们恐惧他们的暴力,却不奇怪他们曾经的出现和存在。麻雀呢?虽不具备如鸠一样的强力和嗜血成性的残暴,却可以用自身的腥臊气味把太过干净的燕子恶心一番,逼其自动出逃,达到如鸠一样霸占其巢的目的,且不留鸠的恶。推到自然界,若蛆虫爬进了蚕箔,蚕肯定会窒息而死,其实蛆对蚕是不具备攻击力的。若把一株臭蒿子栽到兰花盆里,后果将不言而喻。再推及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臭与香、丑与美、恶俗与雅、泼皮无赖和谦谦君子,不必交手结局就分明了。
我站在台阶上抽烟,或坐在庭院里喝茶,抬头就能看见出出进进燕窝的麻雀的得意和滑稽,总忍不住想笑。我对麻雀吟诵:放心地在燕窝里孵蛋,再哺育小麻雀吧!毕竟也还是一种鸟!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文章开头描写了燕子找自家屋檐下筑巢后,作者的喜悦的心情溢于言表,盼望看到孵化出的雏燕,听到雏燕争食的美好的声音。 |
B.作者出门归来,通过数日观察,发现最喜爱的贵宾燕子已杳无踪迹,麻雀占了燕子的窝巢,这让作者感到既可笑又可气。 |
C.本文将鸠占鹊巢与雀占燕巢做对比,前者使用武力,后者用自身的腥臊气味恶心燕子,逼其自动出逃,达到霸占其巢的目的。 |
D.作者浮想联翩,以雀占燕巢之理推及自然界,运用类比法,又推及人类社会生活,联想到丑与美、泼皮无赖和谦谦君子的较量。 |
3.文章最后写道:“推及到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臭与香、丑与美恶俗与雅泼皮无赖和谦谦君子,不必交手结局就分明了。”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推荐2】纺车声声
贾平凹
如今,我一听见“嗡儿,嗡儿”的声音,脑子里便显出一弯残月来,黄黄的,像一瓣香蕉似的吊在那棵榆树梢上;院子里是朦朦胧胧的,露水正顺着草根往上爬;一个灰发的老人在那里摇纺车,身下垫一块蒲团,一条腿屈着,一条腿压在纺车底杆上,那车轮儿转得像一片雾,又像一团梦,分明又是一盘磁音带了,唱着低低的、无穷无尽的乡曲……
这老人,就是我的母亲,一个没有文化的、普普通通的山地小脚女人。
那年月,正是“文化大革命”中期,我刚刚上了中学,当校长的父亲就被定为“走资派”,拉到远远的大深山里“改造”去了。没有了父亲的工资,我们兄妹又都上学,家里就苦了母亲。她是个小脚,身子骨又不硬朗,平日里只是洗、缝、纺、浆,干一些针线活计,现在就只有没黑没明地替人纺线赚钱了。家里一应大小开支,先是还将就着应付,麦子遭旱后,粮食没打下,日子就越发一日不济一日了。
我瞧着母亲一天一天头发灰白起来,心里很疼,每天放学回来,就帮她干些活:她让我双手扩起线股,她拉着线头缠团儿。一看见她那凸起的颧骨,就觉得那线是从她身上抽出来的,才抽得她这般的瘦,尤其不忍看那跳动的线团儿,那似乎是一颗碎了的母亲的心在颤抖啊!
夜里,我们兄妹一觉睡醒来,总听见那“嗡儿,嗡儿”的声音,先觉得倒中听,低低的,像窗外的风里竹叶,又像院内的花间蜂群,后来,就听着难受了,像无数的毛毛虫在心上蠕动。我就爬起来,说:“妈,鸡叫二遍了,你还不睡?”她还是给我笑笑,说:“棉花才下来,正是纺线的时候,前日买了五十斤苞谷,吃的能接上秋了,可秋天过去,你们又是一个新的学期呀……”
我想起上一学期,我们兄妹一共是二十元学费,母亲东借西凑,到底还缺五元,后来变卖了家里一只铜洗脸盆,我才上了学,已经是迟了一星期的了。现在,她早早就做起了准备……我就说:“妈,我不念了,回来挣工分吧!”
她好像吃了一惊,纺车弦一紧,正抽出的棉线“嘣”的一声断了,说:“胡说!起了这个念头,书还能念好?快别胡说!”
我却坐起来,再说:“念下去有什么用呢?毕了业还不是回来当农民?早早回来挣工分,我还能养活你们哩!”
母亲呆呆地瓷在那里了,好久才说:“你说这话,刀子扎妈的心。你不念书了,叫我怎么向你爸交代呀?”
后来,我还是回家务了农,但母亲让我仍然自学。这年冬天,母亲的纺车却坏了。先是一个轮齿裂了,母亲用铁丝缠了几道箍,后来就是杆子也炸了缝,一摇起来,就呱啦呱啦响,纺线没有先前那么顺手了:往日一天纺五两,现在只能纺三两。母亲很是发愁,我也愁,想买一辆新的,可去木匠铺打问过了,一辆新纺车得十五元。这十五元在哪儿呢?
这一天,我偷偷跑上楼,将爸爸藏在楼角的几大包书提了下来,准备拿到废纸收购店去卖了。正提着要出门,母亲回来了,问我去干啥,我说卖书去,她脸变了,我赶忙说:“卖了,能凑着给你买一辆新纺车啊……”
母亲一个巴掌就打在我的脸上,骂道:“给我买纺车?我那么想买纺车的?!唵!”
“不买新的,纺不出线,咱们怎么活下去呀?”我再说。
“活?活?那么贱着活?为啥全都不死了?!”她更加气得浑身发抖,嘴唇乌青,一只手死死抓着心口,我知道她胃疼又犯了,忙近去劝她,她却抓起一根推磨棍,向我身上打来……
年底我终于靠砍柴凑够了钱,我们全家人都到木匠铺去,买回来了一辆新的纺车。最高兴的莫过于母亲了,她显得很年轻,脸上始终在笑着,把那纺车一会儿放在中堂上,一会儿又搬到炕角上,末了,又移到院中的榆树下去纺。这一次,她在新纺车上纺了六两线,那“嗡儿,嗡儿”的声音,响了一天半夜,好像那是一架歌子,摇摇任何地方,都能发出音乐来的。
每天晚上了,我要是看书,母亲就纺着线陪我;她要是纺线,我就看着书陪她。这样,分两处点油灯,煤油用得很费,母亲就把纺车搬到我的房间来纺,可那纺车“嗡儿,嗡儿”的响,她怕影响我,就又把纺车搬到院里的月光下去纺了。每当我看书看得身疲意懒,就走出门来,站在台阶上看母亲纺线,那“嗡儿,嗡儿”的响声,立刻给我浑身一震,脑子也就清醒多了,返身又去看书……
几乎就从那时起,我便坚持自学,读完了初中课程,又读完了高中课程,还将楼上爸爸的那几大包书也读了一半。“四人帮”一粉碎,爸爸回来了,我就报考了大学,竟被录取了。从此,我就带着母亲为我做的那套土布印花被子,来到了大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几年间,再没有见到我的母亲。后来,父亲给我来了信,信上说:你母亲身体似乎比以前还好,只是眼睛渐渐不济了,但每天每晚还要织布、纺线……
读着父亲的信,我脑子里就又响起那“嗡儿、嗡儿”的声音了。啊,母亲,你还是坐在那院中的月光底下,摇着那辆纺车吗?那榆树梢上的月亮该是满圆了吧?那无穷无尽的棉线,又抽出了你多少幸福的心绪啊,那辆纺车又陪伴着你会唱出什么新的生活之歌呢?母亲!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文章开篇独具匠心,先声夺人,像一组电影镜头由近及远,一幅图画缓缓打开,母亲出现,抓住了读者的心。 |
B.文中的母亲是一位用爱和汗水浇灌贫瘠生活的山地小脚女人,她担起了生活的重担,在纺车上倾注着所有的汗水,只为让孩子有食吃、有学上。 |
C.纺线织布是“我们”家物质生活的支撑,也带给孩子们无穷的精神力量。年幼的“我”在母亲的教导下,明白生活的不易,学会尽力去承担、去珍惜。 |
D.文章加横线处,运用了直接描写和比喻、通感等修辞手法来展现声音的特点及“我”的心理感受。 |
3.“纺车声声”是散文构思的关键,蕴含了作者在人物塑造、材料组织、主题呈现等多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加以分析。
天坛墙根儿小记
①天坛是一座老园林,论辈分,颐和园都无法和它相比。如今,天坛在二环以里,交通方便,游人如织。我小时候,也就是上个世纪50年代,天坛尚处城外,比较荒僻,四周大多一片农田、菜地或破旧的贫民住所。直到体育馆以及幸福大街的居民区先后建成,一路有轨电车叮叮当当开到这里,到天坛才方便了些。天坛后来开了一扇东门,周围渐渐热闹起来,荒郊野外的感觉,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被打破而成了历史的记忆。
②记得小时候,天坛的外墙有一个豁口,我们一帮孩子常踩着碎砖乱瓦,从这个豁口翻进去。也怪,记不大清进天坛里面玩的事情了,只记得在天坛墙根儿黄昏捉蛐蛐,雨前逮蜻蜓的疯玩情景。那时候,家住打磨厂,过了金鱼池,就到了天坛墙根儿底下了,很近便。
③清代陈宗蕃的《燕都丛考》说:“天坛明永乐十八年建,缭以垣墙,周九里十三步,今仍之。”后来,这一道九里十三步的外墙,被后建起来的单位和民居蚕食了不少。不过,天坛东门这一带的外墙还完整。这一段墙根儿,一直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是各种个体小摊贩的天下,紧贴墙根儿,一溜儿
④天坛墙根儿内外,据说曾经生长有益母草,颇为引人眼目。清代《宸垣识略》中说:“天坛井泉甘冽,居人取汲焉。又生龙须菜,又益母草,羽士炼膏以售,妇科甚效。”清代《析津日记》里也说:“天坛生龙须邸菜,清明后都人以鬻于市,其茎食之甚脆。”
⑤这都是前朝旧景,天坛井泉和益母草早就没有了。不过,我小时候,天坛有很多马齿苋。马齿苋没有益母草那样高贵,只是老北京普通百姓吃常的一种野菜,想来,因其普通,生命力才更为旺盛,春来春去,一直延续生长,比益母草存活的年头更长一些。
⑥马齿苋老北京人俗称之为长命菜,既可药用,也可食用。益母草须清明前后食之,马齿苋得到夏至这一天吃才有效。因为夏至过后,是北京头人称之为的“恶五月”,天一热,虫害多了起来,疾病也容易多起来。吃马齿苋,可以消病祛灾,保佑长命。这一传统来自民俗与民间,延续了很久。我母亲在世的时候,每年这时候都要到天坛墙根儿挖这种马齿苋。别是在上个世纪60年代闹饥荒的年月,粮食不够吃,母亲常带着我和弟弟一起去挖,回家洗洗剁碎了包菜团子吃。
⑦如今,漫说天坛墙根儿找不到一根马齿苋,就是到天坛里面,也找不到了。如今的天坛里面,原来空出的那些黄土地,早都种上了花草,春天是二月兰,夏天是玉簪,秋天种些太阳菊、串红,姹紫嫣红,引人驻足。
⑧很长一段时间,天坛墙根儿被后建的房屋侵占和蚕食,其中最突出的是天坛医院和口腔医院。如今,为了北京中轴线申遗,这些建筑绝大多数或腾退或迁移,还原了当年天坛
⑨人们往往只记着祈年殿清末时曾被大火烧毁的经历,其实,在历史的变迁之中,天坛墙根儿的命运一样跌宕周折,而且,缠裹的周期更长。如果说天坛是一本大书,祈年殿是天坛最为醒目的内容,那么
⑩如今,天坛的墙根儿内修了一条平坦的甬道,成了北京人晨练的好去处。每天清早,都会有好多人,手腕上戴着计步器,在这里跑步或走步。即使雨雪天,也有不懈者在坚持。当初,建天坛的时候,古人是为了祭天,祈求风调雨顺,哪里会想到如今可以
⑪如今的天坛墙根儿外面,被整修得整整齐齐,曾经琳琅满目的个体户小摊,统统没有了踪影,一切像被吸水纸吸得干干净净。34路、35路、60路、106路好多路公交车,来往奔驰在天坛墙根儿下。每次经过天坛墙根儿或进天坛里面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起这一切,特别是马齿苋。才觉得时间并非是如水一样一去不返,因有过它们的存在,便有了物证一般,让流逝的时间不仅是可以追怀的,也是可以触摸的。
⑫关于天坛墙根儿,还得说一件事。我有一个同窗好友,叫王仁兴。他刻苦好学,却因家庭困难,无法上高中继续读书,早早参加了工作。这让我很替他惋惜。我到过他家。从他家出来后,走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我理解了他的选择,更理解了他的心情。
⑬1968年,我去北大荒,两年后,回家探亲,有一天,在壹条龙饭庄的后面,看见他坐在那里剥葱。后来,他靠着刻苦自学,最终从一名店小二成为一位研究中国食品史的学者。最近,他把自己刚刚出版的厚厚的大书《国菜精华》快递给我,顺便告我,他搬到了金鱼池。我心里有些吃惊,也有些不解——房子面积缩小了不少不说,质量也远不如原来的。
⑭他告诉我:“我一直有个
⑮他没有说那是什么感觉。
(取材于肖复兴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解说,A.一溜儿 |
B.还原了当年天坛 |
C. |
D.我一直有个 |
A.从全文来看,作者对同窗好友王仁兴这个人物着墨颇多,主要是为了表现他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 |
B.第⑨段说:“墙根儿则是这本书的封面,或是封面上必不可少的腰封。”这个比喻说明墙根儿是历史变迁的缩影。 |
C.多有引用是本文的一个特色,既增添了内容的历史底蕴和文章的文学色彩,又增强了作品的可读性。 |
D.作者用自然朴实的语言,有层次地向读者讲述了儿时的记忆和天坛墙根儿的变迁,行文举重若轻。 |
A.文中通过与“益母草”的对比,突出了马齿苋虽普通,但生命力顽强的特点。 |
B.马齿苋也称长命菜,因为它可以消病祛灾,更可为饥荒岁月的人们提供食物。 |
C.马齿苋勾起了作者对过去天坛岁月的回忆,表达作者了对天坛的浓郁的感情。 |
D.如今的天坛没有了马齿苋,如同没有了物证,便无法追怀和触摸逝去的时间。 |
5.第⑨段说:“历史的变迁之中,天坛墙根儿的命运一样跌宕周折”,请简述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在你的生活周围是否也有类似因时代的变迁而变化的事或物,并谈谈你的认识与思考。
狼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 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 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 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
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
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
D.刘小山与母狼的生死搏斗是小说的高潮部分,叙事角度在人狼之间不断切换,营造了让人窒息的紧张气氛,突显了人狼之间的仇恨。 |
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疙瘩的幸福之路
李利军
太阳爬上树梢,疙瘩磨磨蹭蹭地从铺满稻草的铺上爬起来,双手抄在袖筒里,来到幸福家门口。幸福家的那只狗蹲在门口,像蒋门神,朝他虎视眈眈地望,望得他心里发毛。他不敢再上前,就扯着嗓子喊:“幸福,幸福……”
幸福是他小学同学。不过,因为爹妈先后去世,作为孤儿的他,只念到三年级就下来了,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幸福却是念完了初中就去当兵的。幸福的部队在浙江,那里经济比较发达,他是个有心人,休息时经常跑跑市场,逛逛书店,还真学到了真经,当兵和学手艺两不误。退役回来后,他用安置费搞起了塑料大棚,养花!两年就搞出了名堂,还带了十几个人一起干,有滋有味的。喊疙瘩去做帮手,干了几天,懒散惯的疙瘩嫌累,不去了。幸福皱起了眉头。幸福从部队回村的第三年,村民选举他担任村主任。疙瘩知道了,嘿嘿地笑。
幸福媳妇正吃饭,端着碗从锅屋来到大门口,见是疙瘩,问啥事。疙瘩讪讪地笑,用油乎乎的袖子擦一下发痒的鼻子,问:“幸福呢?”
幸福媳妇说:“去村委会了。”
疙瘩笑笑说:“俺那个救济的事,这回可就仗着他了呢!”
幸福媳妇转着碗吸溜一口稀饭,笑笑说:“怕是不中吧?”
“不中?怎么不中?”疙瘩不相信。
到村委会,幸福和几个人在开会,疙瘩把他喊出来。幸福问啥事?疙瘩说:“俺救济的事,你得给俺想着!”
“拉倒吧,”幸福说,“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好手好脚的,要想吃饭就得干活!”
一屋的人都朝他看,哄地笑了起来。幸福转过身,呼啦一声把门关实了。
疙瘩被堵得够呛,脑子里一片空白。他悻悻地往回走,想:“当屁大点官,就烧成这样!”疙瘩不吃不喝,睡到第二天晌午,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也懒得起来。柴笆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进来的是一手拎瓶烧酒,一手拎几样熟食的二华。闻到猪头肉的香味,疙瘩马上来了精神,咕咚坐了起来。
三杯烧酒下肚,二华脖子也粗了,脸也红了,说:“幸福现在真是可以了啊,小时候咱们三个同学玩的事情都忘脑后窝去了?你跟他还坐了三年的同桌呢,现在做了个什么村主任,就对咱们爱理不理的!”二华把熟菜摆好,疙瘩倒酒。二华又说:“听说,昨天还骂了你?”
疙瘩快快地喝了口酒说:“不提他。”
隔天,二华又来了,这回带来一个戴眼镜的小伙子,对疙瘩说:“这是上面派到我们村的大学生村干部,支部副书记小李,幸福的助手,家是市里的。”
疙瘩一听到幸福,脑门子就轴起来了。二华问:“疙瘩,你爹在世时,你不是跟他学过柳编的活儿吗?忘了没?”
疙瘩望望二华,摇摇头:“哪能忘呢?”
二华像是想了想,说:“不如你编个挂篮簸箕之类的,小李帮你在市里想办法销售,城里人现在认这个呢!”
小李忙说:“是的是的,我奶奶特别喜欢这些柳编的物件,老是吵着要我爸买个簸箕,就是找不到地方呢!”
疙瘩苦笑一下 :“那能弄几个小钱啊?”
二华说:“小钱也是钱啊,弄一点是一点嘛,总比闲着强呢!再说了,弄好了,也气气幸福啊!”
二华就成了疙瘩的常客,在他的催促下,疙瘩还真的捣鼓起来了。忙了一个多月,二华和小李把那些玩意儿拉到市里去,回来就给疙瘩两百块钱呢!送走二华和小李,疙瘩把两张百元大少拿出来,翻来覆去地看,生怕长腿跑了。他在屋里又蹦又跳,嘿嘿地乐。乐够了又哭,呜鸣,鸣鸣响。
日子一天天在汗水里泡着。来年秋天,疙瘩在二华和小李的帮助下,盖起了三间瓦房,拉个院子。邻村的老姑娘大巧的爹妈见他有点出息,托人说媒,一说就成了。结了婚,两口子一起忙着编柳编,滋润得很。
这回是疙瘩喊二华来家喝酒,二华带着小李。席间,疙瘩问:“这一阵咋没见着幸福?”二华没搭腔,却说:“村里准备成立一个柳编工艺厂,你看行不行?”疙瘩急了,说:“那不是跟俺抢生意吗?”
“哈哈——,”二华笑了起来说,“要是那个厂请你去做技术指导,如何?”
“俺?”疙瘩舌头不听使唤了,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两个手像扇蒲扇一样直摇,就连上菜的大巧也腾出一只手捂着嘴笑。
二华又说:“幸福因为工作干得好,被破格提拔到镇里做副镇长了,现在小李是咱们村支书了,我被确定为村主任候选人。”
“是啊,疙瘩大哥,”小李说,“恭喜你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行列!你是我们村最后一个贫困户,这下,我们村的贫困帽子可要甩得远远的了!”
二华嘿嘿地笑:“当初,幸福担心你不配合,就和我演一个双簧呢。”疙瘩痴痴地望着二华,又望望小李,木头一样杵着。
媳妇大巧拎着一壶热水走了进来。一股春风被带到屋子里,薰薰地,就包围了他们。
(节选自《小说选刊》2020 年第 4 期,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的自然环境描写“太阳爬上树梢”,这看似漫不经心的一笔,不仅点明了故事情节发生的时间,而且暗示了疙瘩懒散的精神状态。 |
B.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疙瘩向村里要救济、发牢骚、编柳编,走上了“幸福路”是明线,幸福等村干部帮扶疙瘩走上了“幸福路”是暗线。 |
C.小说以顺叙为主,第二、三自然段的补叙交代了幸福与疙瘩的关系,为下文情节的展开作铺垫;补充说明幸福的经历,丰富了人物的形象。 |
D.小说长于对话描写和细节刻画;语言清新自然,雅俗共赏;篇末的“一股春风被带到屋子里,薰薰地,就包围了他们”一句,意韵绵长,耐人寻味。 |
3.小说原题是“我要找幸福”,编者更改为“疙瘩的幸福之路”,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编者更改题目的理由。
文本一
望水
蔡楠
舅妈风风火火地跑进了水文站,气喘吁吁地对我说,你大舅的老毛病又犯了,你快去看看吧!我那时正在写水情汇报,就不在意地说,不就是在大桥上望水吗?你让他望去,反正他也快望到头了。舅妈从椅子上一下子把我拉起来,这次不一样,他都爬到桥栏杆上了。
我赶紧随舅妈出了水文站。在枣林庄大桥上,我看到了大舅笔直地立在桥中间的栏杆上,消瘦的身体立成了一株风中芦苇。春天的阳光已经膨胀出干旱的气息,像夏天一样炎热。大舅那一头从年轻就花白的短发,在阳光下放射着炫目的光芒。他一动不动地望着远方,把自己望成了一尊神。桥上桥下站满了看热闹的人。
我知道大舅的犟脾气。白洋淀水势浩大的年代,他辞了公职,从城里回到了老家。大舅说,他喜欢水乡的长堤烟柳,水月桃花;他喜欢淀里的苇绿荷红,鸟飞鱼跃;他还喜欢船上的渔歌互答,炊烟袅袅……大舅就傍水而居,一屋一船一妻,后又有一儿一女一孙。水乡成了大舅的栖息地。水成了大舅的魂儿。
可是后来白洋淀说干就干了。水干了,鱼净了,鸟飞走了,荷花开败了,芦苇干枯成了麦苗。大舅的船就翻扣在了干裂的淀底。许多人都刨了芦苇,种上了玉米大豆和高粱。大舅却立在千里堤上,立在枣林庄大桥上,透过绿油油的庄稼地眺望远方。舅妈看着别人的收成眼馋得不行,整天不停地嘟囔,我看你别叫旺水,干脆叫望水得了!大舅摸摸一头花白的短发,瞪瞪眼说,望水就望水。望水有什么不好?
好是好,可水终究没有望来。大舅不是老天爷,也不是龙王爷,更不能让黄河之水流到白洋淀来,可大舅能在白洋淀挖出水来。他请来了城里的打井队,在自家承包的苇田里挖了一口池塘,用井水养起了鱼。大舅对舅妈说,有水的时候粮食比鱼贵,没水的时候鱼比粮食贵,八月里卖了这一池塘鱼,就够咱儿子上大学的学费了。大舅和舅妈就整天守在鱼塘边,像守护着儿子一样。
一天早上醒来,大舅却看见鱼塘里的鱼都浮了上来,而且还把白花花的肚皮翻给他和舅妈看。大舅很纳闷,心说这鱼也通人性,是不是想上岸和我说说话啊?等他用抄网捞上两条鱼一看,他惊叫一声,一下子就昏了过去。
那是一池白花花的死鱼。
还是舅妈心细,她沿着鱼塘转了一圈儿,发现在靠近一片玉米地的边缘,有一股污黄的水流进了鱼塘。顺流而上,舅妈穿过枯萎的玉米地,走了不远的一段路,就看见了堤坡上冒着黑烟的造纸厂。
大舅一纸诉状把造纸厂告上了法庭。就是在等待判决的日子里,大舅望水的瘾头越来越大了,后来严重到多年不吃不喝,也不说话,不上家,一年四季没日没夜地围着白洋淀转悠。转悠累了,就定定地望着远方。望了西边望东边,望了天上望地下;望得日沉红影无,望得风定绿无波。舅妈就长叹一声,这老头子已经不是人了,他早就丢了魂儿了!
只有我知道大舅的魂儿丢在了哪里。
水利大学毕业以后,我分到了白洋淀枣林庄水文站。我开始一步一步走进我大舅的世界。我发现大舅也不是天天那么面无表情地瞎转悠,只要一提到水,甚至只要阴天下雨,大舅的魂儿就暂时回来了。在大舅丢魂儿的那些年里,白洋淀也时不时有过水,有的是上游水库放的,有的是从外地买来的,但终究没能找回往昔水天一色的浩渺。我把这水文信息在报给上级的同时,也报给大舅一份。大舅听完我的汇报,总是领导一样点点头,眼睛放射出仍然有魂儿的光芒。然后就来到他的船前,刷油漆。大舅刷完船,又刷自己。大舅就成了一个漆人。
直到如今,水没有托起大舅翻扣在淀底的船,大舅也没能再度扯起白帆。他仍然痴迷在望水的境界里。
不过今天,我想我能唤回大舅的魂儿。我挤过看热闹的人群,来到大舅的近前。我把手里的一份红头文件举过头顶,大声喊道,大舅,来水了,来水了,黄河水马上就要引来了!雄安新区建成以后,还要引来长江之水呢!水量入淀高程今年会达到7米呢!
大舅没有回头,却说了话,我知道,那是我望来的天上之水。看,她已经来到我的船前了,我要去开船了!
“咚”的一声,大舅从桥栏杆上跳了下来。桥上那株风中芦苇,又变成了活生生的男人。我知道,大舅的魂儿又回来了。
(选自蔡楠《芦苇花开》,有删改)
文本二
舒晋瑜:小小说篇幅虽短,但是正因其短,很难藏拙。你在创作小小说上,有怎样的追求?蔡楠:我在小小说创作上有比较苛刻的追求。首先,我追求难度。不能仅仅满足于写出来,能发表,我想让小小说有更多的觉悟和广度。其次,我追求锐利。单一的角色、漫画式的、概括式的描述已很难再吸引读者的眼光。小小说不能太光滑,小小说要发出自己独特且尖锐的声音。第三,我追求陡峭。从头写到尾,一二三四五,甲乙丙丁戊,此处到彼处,固然是一种写法,从坦途到悬崖,从未实现、半实现到实现,从结果到原因之一种、两种甚或三种可能……这样会形成一种陡峭的峻拔的惊奇感和震撼力。
舒晋瑜:荷花淀派文学主将韩映山称你是“荷花淀派”新传人。
蔡楠:我的出生地离白洋淀不远,很早便与“荷花淀派”文学结缘。从课堂上学习孙犁先生的《荷花淀》开始,就喜欢上了这位语言的大师。……任何流派、任何艺术都是不断发展变化、不断创新开拓的。就像白洋淀的荷花,在新的土壤、新的水分、新的环境下,会开出姹紫嫣红、新颖别致的颜色来。
(摘编自《师承荷花淀情系“水家乡”——访作家蔡楠》,原载《当代人》2017年06期)
1.下列对文本一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中“苇绿荷红”、“鸟飞鱼跃”、“渔歌互答”、“炊烟袅袅”等语言声色结合,极富节奏感和韵律感。 |
B.文章中一株风中的“芦苇”成了大舅的真实写照,芦苇的“瘦弱”、“干枯”、“坚韧”等都是其形象特点。 |
C.文章采用双线叙述方式,白洋淀从无水到有水的过程,也是大舅从失魂到还魂的过程,结构灵活,内容丰满。 |
D.文章通过对“大舅”养鱼,鱼塘死鱼,“大舅”告状这一系列情节的插叙,突出了“大舅”之善与工厂之恶。 |
A.文本一叙事视角较灵活,运用第一人称全知视角进入“大舅”的心灵深处,又运用第三人称内视角,以“我”的感觉和视角来叙述故事。 |
B.文本一的“白洋淀”不只是一个地域意义上的白洋淀,他是现实的湖泊与自我精神家园的结合体,在这里寄寓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深眷恋。 |
C.《荷花淀》小说语言清新自然,朴素洗练,被称为“诗体小说”,内容富有柔中带刚的美学趣味,作者的创作风格和追求与之东趋西步。 |
D.文本一环境描写充满诗情画意,展现了一幅江南水乡图景,给人一种美的感受。尽管大舅没说一句话,但我们也能察觉到他对美的渴求。 |
4.请从文本二蔡楠的创作观中,选择一个角度,谈谈文本一是如何体现其创作主张的。
沙棘
侯发山
日头爬到半空中了,老党还没走到目的地。这条路天天走,虽是沙漠,但已经被他硬实实地踩出了一条路,其实,这儿已经不能算是沙漠了,放眼望去,到处是蓬勃的沙棘,这些可都是老党家几代人的杰作。汗水从老党的头上往下流,漫过黑红的脸庞,汇集到脖子那儿继续往下淌,被溻湿的衣服更像是一幅地图,花花搭搭的。老党喜欢这样的天气,因为沙棘喜欢阳光,有了阳光它才能生长。
走了十几里,老党还没有走到目的地——他今天是去种植沙棘的,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是围绕沙棘转圈,不是种植就是维护。经过父辈的实践,老党知道沙棘最适合在沙漠里生长,耐干旱、贫瘠、寒冷和炎热,再没有植物能比得过沙棘了。路途越远,老党心里越高兴,说明他们种的沙棘越来越多。老党走得气喘吁吁,休息了一下。老党不知怎么就想到了儿子,每每想到儿子心里就一沉。
昨天,在城里打工的儿子回来了。父子俩就儿子的去留谈了大半夜。
“爹……”
“别叫爹,我是乡长!”儿子刚开口说话,老党就黑着脸打断了儿子的话。
儿子忍不住笑了:“乡长,咱这个乡有多少人口,不就你一个人吗?!”
“你的户口在这里,就是这里的百姓,你还是副乡长呢,一点儿觉悟都没有。”老党说得没错,他的乡长还有儿子的副乡长,都是县上任命的。老伴儿去世前,也是乡干部呢。
“爹,不,乡长,您这样做有意义吗?”
“意义比天大。这里是边境,有人居住,就说明这里还是中国的土地。沙棘种到哪儿,就说明哪儿是中国的地盘,任何国家任何人别想侵占!”
儿子晃了晃手里的书本:“乡长,沙棘……”
老党打断儿子的话,说:“咱国家的边境线长,有的地方以牧代巡,咱这里兔子都不过夜,养啥都不行,只能种沙棘!”
儿子索性不再说话,似乎藏着满腹的心思。
临睡前,老党气呼呼地说:“你要明天敢走,就不是我的儿子。”
儿子痞着脸说:“是不是您说了不算。”
天还没亮,老党发觉儿子的被窝已经空荡荡的。儿大不由爷,翅膀硬了要飞出去,老党能有什么办法?
老党叹了口气。把左肩上的头换到了右肩。不想这糟心事,还是欣赏眼前的沙棘吧。看着沙棘,老党的气就消了,眼里满是怜爱,满是欢喜。金黄色的叶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果子有的橘红,有的橘黄,虽然还不到成熟的季节,但已经散发出淡淡的香味儿。这些沙棘仿佛知道老党的心思,随着风势,挤挤扛扛地摇摆着,仿佛在说:老党,别生气,儿子走了不是还有我们吗?我们都是你的子女,都是你这个乡的子民。
老党呢,似乎听到了沙棘的心声,浑身充满了力量。他长出一口气,迈开大步往前走。
忽然,老党的眼睛变直了——昨天他种植沙棘的地方有个晃动的身影!他心里一紧,揉了揉眼睛,原来是儿子!儿子在挖树坑。儿子光着膀子,连衣服都没穿。
老党心里爽快极了,像个孩子似的跑了过去。
“你,不走了?”
儿子狡黠地眨巴了两下眼睛,说:“谁说我要走了?”
“……”老党欲言又止。心里隐隐有一丝愧疚,觉得自己似乎误会了儿子。
儿子说:“我查了资料,知道沙棘为药食同源植物,沙棘果实中维生素C含量高,素有维生素C之王的美称,入药具有止咳化痰、健胃消食、活血散瘀的功效。沙棘的根、茎、叶、花、果。特别是沙棘果实里含有丰富的营养物质和生物活性物质,除了食品、医药外,还广泛应用于轻工、航天、农牧渔业等领域……”
“真的?”老党两眼一亮,继续说道,“儿子,你是说,沙棘不但能防风固沙。而且还有大用处?还能帮助咱们乡脱贫?”
儿子甩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呵呵地笑着说:“乡长同志,是有大用处哩。”
大用处?老党给说糊涂了。
儿子说:“乡长,沙棘赶走了沙漠,这里人会越来越多,家会越来越好……”
“原来是这样!”老党明白了。
“傻孩子,这样会晒脱皮的。”老党忙拿起挂在沙棘上的衣服披在儿子身上,心疼地说。
“乡长……”
“别乡长乡长的。我是你爹!”老党上前慈爱地拍着儿子坚实的肩膀心里莫名的踏实。他的眼睛湿润了。
远远望去,老党父子已经与沙棘林融为一体。
(选自《芒种》2020年第9期)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写“这条路天天走,虽是沙漠,但已经被他硬实实地踩出了一条路”,充分表现出老党无怨无悔地对沙漠的付出与坚守。 |
B.老党被溻湿的衣服像地图,然而他却喜欢这样的热天气;去种沙棘,路途越远,心里越高兴。矛盾的表述更见他对这片土地的深切情义。 |
C.文章中老党任乡长,认为种沙棘的意义重大,关系到国家领土,这表明边境上基层干部对国家和人民的忠减,对工作的奉献精神。 |
D.老党的儿子最后留下来与父亲一起守护沙漠,主要是因为他看到了沙棘防风固沙之外的其他大用处,这可以给他们带来丰厚的收益。 |
A.“金黄色的叶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散发出淡淡的香味儿”是环境描写,既写出沙棘的勃勃生机也烘托了人物的心情。 |
B.文章主要采用了人物对话的形式展开,这使故事情节紧凑集中,更有利于展现父子两代人丰富的内心世界,同时也让读者更有代人感。 |
C.文章中“儿子晃了晃手里的书本”“似乎藏着满腹的心思”两处描写,为后文儿子说沙棘用处广泛,并决定留下来等内容埋了伏笔。 |
D.文章始终以含蓄隽永的风格来进行叙述,“远远望去,老党父子已经与沙棘林融为一体”的结尾使主题表达既深刻又隐晦。 |
4.文章以“沙棘”为题有何妙处?请简要分析。
平凡的世界(节选)
路遥
①去年和“萝卜花”一块上那个工时,他曾装得一个字也不识。现在他又装成了一个文盲。
②孙少平已经适应了这个底层社会的生活。尽管他有香皂和牙具,也不拿出;不洗脸,不洗脚,更不要说刷牙了;吃饭和别人一样,端着老碗往地上一蹲,有声有响地往嘴里扒拉;说话是粗鲁的;走路拱着腰,手背抄起或筒在袖口里;两条腿故意弄成罗圈形。没有人看出他是个识字人,并且还当过“先生”呢!
③少平看起来成了一个地道的、外出谋生的庄稼人,但有一点他却没能做到,就是在晚上睡觉时常常失眠。如果大伙知道有一个人晚上睡不着觉,就像对一个不吃肥肉的人一样会感到不可思议。是的,劳筋损骨熬苦一天以后,孙少平也常常难以入眠,而且在静静的夜晚,一躺进黑暗中,他的思绪反而更活跃了。有时候他也想一些具体的事,但大多数情况下思想是漫无边际的,像没有河床的洪水在泛滥;又像五光十色的光环交叉重叠在一起。
④清明之前,天气转暖,大地差不多完全解冻。工地上,宿舍楼起了第一层;楼板安好后,开始砌第二层的屋墙。少平的工作是把浇过水的湿砖用手一块块往二层上扔,这无疑是小工行里最苦的活;可是他应该干这活,因为他拿的是这一行的“高工资”。
⑤工程大忙以后,胡永州陆续从东关大桥头又招回一些工匠;同时也打发走了几个干活不行的人。人手一多,一老一小两个做饭的就应付不过来。那个老汉还兼管采买,大筐的土豆和白菜,五十斤一袋的面粉,老汉一个人拿不动。胡永州突然决定由少平帮助老汉出去采买东西。少平就象被“提拔”了一样高兴。他现在每天只在工地上干半天活,另外半天就和做饭的老汉一块到街上去采买东西。
⑥活路稍微一轻松,他突然渴望能看点什么书——算一算,他又很长时间没见书的面了。
⑦正月里返回黄原到现在,他也没有去找田晓霞借书,因为他一直装个文盲,借回来书也没办法看。正因为他是个只会卖力气的“文盲”,包工头才信任他,让他去干采购工作。要是胡永州知道他是个学生出身的人,又在他这里清闲得看起了书,说不定马上会把他打发走。
⑧但读书的愿望一下子变得如此强烈,他思谋:能不能找个办法既能读书又不让人发现呢?
⑨只有一个途径较为可靠,那就是他晩上能单独睡在一个地方。主意终于有了。他准备和胡永州说一说,让包工头同意自己住在刚盖起的那一层楼房里。胡永州并不反对他挪地方住——只要你小子不怕冷,就是愿意住在野场地里和我胡永州也不相干!搬到没门窗的楼房后,他在外出采购东西的时候,捎带着给自己买了一些蜡烛。
⑩条件一具备,他就打算到晓霞那里去借几本书回来。过罢清明节,少平在一个星期六的傍晩,破例拿出牙具和香皂,偷偷到小南河里洗刷了一番,又换上自己的那身“礼服”,就精神满满地去地委找田晓霞。晓霞给他找了一本艾特玛托夫的《白轮船》。她告诉他,这是她很喜欢的一本书,是前几年内部发行的;父亲买回来后,她看完就偷偷地占为己有了。
⑪回到“新居”,他点亮蜡烛,就躺在墙角麦秸草上的那一堆破被褥里,开始读这本小说。周围一片寂静,人们都已经沉沉地入睡了。带着凉意的晩风从洞开的窗户中吹进来,摇曳着豆粒般的烛光。孙少平一开始就被这本书吸引住了。那个被父母抛弃的小男孩的忧伤的童年,那个善良而屡遭厄运的莫蒙爷爷,那个凶残丑恶而又冥顽不化的阿洛斯古尔,以及美丽的长鹿母和古老而富有传奇色彩的吉尔吉斯人的生活……这一切都使他的心剧烈地颤动着。当最后那孩子一颗晶莹的心被现实中的丑恶所摧毁,像鱼一样永远地消失在冰冷的河水中之后,泪水已经模糊了他的眼睛。他用哽咽的音调喃喃地念完了作者在最后所说的那些沉痛而感人肺腑的话……这时,天已经微微地亮出了白色。他吹灭蜡烛,出了这个没安门窗的房子。
1.为什么平时不洗脸、不洗脚、不刷牙的孙少平在去地委找田晓霞之前,先偷偷到小南河里洗刷了一番?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2.文中划线的句子,可否删去?为什么?
3.细读本文,请结合文本分析孙少平这一形象。
4.小说的结尾详细地描写了孙少平阅读的过程,请结合文本分析这样写的好处。
脱离十八层地狱[注]
爱德华·莫厄里
今天,在戏院般拥挤的法庭上,当昆斯区地方检察官文森特·奎因在为路易斯·霍夫纳的自由而施展辩才时,这位服无期徒刑者看到束缚自己长达12年之久的镣铐熔化了。
几分钟之后,这个不再是谋杀犯的消瘦的囚徒听到法官彼得·法雷尔准予了奎因先生的诉求。
霍夫纳先生凝视了一会儿法官席。他哽咽了,微笑了。满意的议论声轻轻地从拥挤的听众席上传来,听众中有霍夫纳的亲友,以及由有名望的纽约人组成的霍夫纳声援委员会的成员。
今天的法律程序实际上是不得人心的,因为霍夫纳先生仍然被依照法律程序,作为1940年昆斯区酒吧女凶杀案的凶手再次受审。
法雷尔法官在11月10日驳回了对这位布鲁克林人的指控,为奎因先生即将提出的免除起诉的申请铺平了道路。
法雷尔法官裁定,1941年审判中对霍夫纳可能有帮助的证据此次出庭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这些证据包括在警察局进行嫌疑人认定时的一些速记底稿。当时,一个叫斯蒂芬·哈尔基亚斯的侍者认定,霍夫纳就是在一间牙买加酒吧抢劫案中杀死酒吧招待的人。在审讯时,哈尔基亚斯证实他第一次被带进去指认嫌疑人时并没有认出霍夫纳,但第二次认出了他。
哈尔基亚斯先生在审讯时作证说,他第一次没有认出来是因为没有看出霍夫纳的侧面。他说,第二次他去嫌疑人关押室时看见了他的侧面。
但是那些速记底稿——在审讯中从来未被引用——确切表明哈尔基亚斯在第一次进出时就已经看清了霍夫纳的轮廓。法雷尔法官指出,如果当时承审法官知道这一点,他会直接宣布无罪释放。
知道自己的命运时,霍夫纳狂喜不已。他一会儿哭,一会儿又笑了。他用激动得发颤的声音说,他感谢这么些年来一直努力帮助他获得自由的人们。
《纽约世界电讯与太阳报》于1947年介入这一案件,那时霍夫纳的朋友指出了在对他的诉讼与量刑中的某些破绽。从那时起,本报马不停蹄地进行推翻定罪的工作。
在电视摄像机和闪光灯的包围中,霍夫纳站在长岛市法庭上,与他的律师哈里·安德森和前地方法官利奥·希利以及侦探伯纳德·阿卢克握手。他们为了使霍夫纳离开丹尼莫拉监狱做了大量的、坚持不懈的工作。
“你感到痛苦吗,路易斯?”一个记者问。
“不,我不觉得痛苦。”霍夫纳歇一口气说。
“当像阿卢克侦探、安德森先生、希利法官和爱德华·莫厄里先生这样的人几年里马不停蹄地为我奔波时,我怎么会痛苦呢?我认为这件事在任何一个别的国家都不可能发生—这么多人如此尽力帮助一个他们并不认识的人。”
(有删改)
[注]此文获1953年普利策地方专题报道奖。路易斯·霍夫纳是布鲁克林不名一文的小职员,当时正因被指控抢劫一间酒吧员工的工资而在丹尼莫拉监狱服刑,他发誓说他从未干过此事。莫厄里经过五年的深入调查,澄清了霍夫纳的冤情。
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霍夫纳被认定为昆斯区酒吧女凶杀案的凶手,是因为侍者哈尔基亚斯第一次指认嫌疑人时就认出了霍夫纳。 |
B.作者一开始就将结果告诉读者,既安慰了那些关注此案的人,同时又吸引了那些不熟悉案情的读者的视线。 |
C.霍夫纳一案牵动了不少人的心,作者自1947年起,经过五年的深入调查,最终澄清了霍夫纳的冤情。 |
D.文章采用了倒叙的手法,设置悬念,扣人心弦,激发了读者的好奇心,这为后面叙述案情做了铺垫。 |
3.霍夫纳蒙冤达12年之久,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竟然说“不觉得痛苦”。霍夫纳为什么会这样说?
【推荐1】寒冷的高纬度
——我的梦开始的地方
从中国的版图上看,我的出生地——漠河居于最北端,大约在北纬53度左右的地理位置上。那是一个小村子,它依山傍水,风景优美,每年有多半的时间白雪飘飘。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那里漫长的寒冷。冬天似乎总也过不完。
我小的时候住在外婆家里,那是一座高大的木刻楞房子,房前屋后是广阔的菜园。短暂的夏季来临的时候,菜园就被种上了各色蔬菜和花草,有的是让人吃的东西,如黄瓜、茄子、倭瓜、豆角等;有的则纯粹是供人观赏的,如矢车菊、爬山虎等等。一到昼长夜短的夏天,这形形色色的植物就几近疯狂地生长着,它们似乎知道属于它们的日子是不多的。我经常看见的一种情形就是,当某一种植物还在旺盛的生命期的时候,秋霜却不期而至,所有的植物在一夜之间就憔悴了。这种大自然的风云变幻所带来的植物的被迫凋零令人痛心和震撼。
我对人生最初的认识,完全是从自然界的一些变化而感悟来的。比如我从早衰的植物身上看到了生命的脆弱,同时我也从另一个侧面看到了生命的从容。因为许多衰亡的植物,在来年的春天优惠焕发出勃勃生机,看上去比前一年似乎更加有朝气。
童年围绕着我的,除了那些可爱的植物,还有亲人和动物。请原谅我把他们并列放在一起来谈。因为在我看来,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也许是由于身处民风纯朴的边塞的缘故,他们是那么善良、隐忍、宽厚,爱意总是那么不经意地写在他们的脸上,让人觉得生活里到处是融融暖意。我从他们身上,领略最多的就是那种随遇而安的平和与超然,这几乎决定了我成年以后的人生观。至于那些令人难忘的小动物,我与它们之间好象有着难以理解的情缘,我养过的狗和猫,他们都是公认的富有灵性的动物,我可以和它们交友,可以和它们搞恶作剧,有时他们与我像朋友一样亲密,有时则因着我对它们的捉弄,好几天对我不理不睬,在喧哗而浮躁的人世间,能够时常忆起它们,内心会有一种异常温暖的感觉。
在这样一片充满了灵性的土地上,神话和传说几乎到处都是。我喜欢神话和传说,因为它们就是艺术的温床。神话和传说是绚丽的艺术灵光,它闪闪烁烁地游荡在漫无边际的时空中。而且,它喜欢寻找妖娆的自然景观作为诞生地,所以人世间流传最多的是关于大海和森林的神话。也许是因为神话的滋养,我记忆中的房屋、牛棚、猪舍、菜园、山川流水、日月星辰等等,它们无一不沾染了神话的色彩和气韵。我笔下的人物也无法逃脱它们的笼罩。我所理解的活生生的人,不是庸常所指的按现实规律生活的人,而是被神灵之光包围的人,那是一群有个性和光彩的人,他们也许会有种种缺陷,但他们忠实于自己的内心生活。从人性的意义来讲,只有他们才值得永久的书写。
还有梦境。也许是我童年生活的环境与大自然紧紧相拥的缘故吧。我特别喜欢做一些色彩斑斓的梦。有时我想,梦境也是一种现实,这种现实以风景人物为依托,是一种拟人化的现实,人世间所有的哲理其实都应该产生自它们之中。梦境的语言具有永恒性,只要你有呼吸、有思维,它就无休止地出现,给人带来无穷无尽的联想。
我对文学和人生的思考,与我的故乡,与我的童年,与我所热爱的大自然是紧密相连的。对这些所知所识的事物的认识,有的时候是忧伤的,有的时候则是快乐的。我希望能够从一些简单的事物中看出深刻来,同时又能够把一些貌似深刻的事物给看破,这样的话,无论是生活还是文学,我都能够保持一股率真之气、自由之气。
我童年在故乡北极村生活的时候,因为不知道“山外有山,天外有天”,我认定世界就北极村这么大。当我成年以后到过了许多地方,见到了更多的人和更绚丽的风景之后,我回过头来一想,世界其实还是那么大,它只是一个小小的北极村。
——选自《小说评论》2002年第2期,有删节
1.下列对本文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这篇散文中,作者对自己童年生活做了诗意的回顾,语言清新,情趣盎然。 |
B.第4自然段中“爱总是那么不经意的写在他们的脸上”一句,凸显了故乡亲人的淳朴善良。 |
C.第5自然段中所谓“活生生的人”,是指有种种缺陷但忠于自己内心生活的人。 |
D.文章主、副标题相配,既点明故乡地理位置及气候特点,又为全文笼罩上梦幻色彩,别具韵味。 |
看见阿尔山
梁豪
①我曾对阿尔山视而不见。
②阿尔山有矿泉水,一瓶紧挨一瓶立在商场的货架上,晶莹剔透,气傲心高,你或被吓住,直接跳过。阿尔山有个所谓网红小火车站,听过的,不长记性,与宝岛的阿里山小火车相混。阿尔山是北国不可多得的度假地,多少广告,多少新闻,多少动人的画报大字等着撩拨你,你却一个不领情。
③此番去,都见识了。看到了具体的山、水,无情而多情,朴实又绝艳;山水间的人,似也与山水同调。当然,也看见了记忆里那些无视之见,悉数活络过来。
④序幕掀开是在一处花岗岩石林,独异而惹眼。当地人叫它红石砬子。当初地壳抬升,这些内含红色矿物的花岗岩得以蹿出地表,又经河流下切,劲风削割,修理出几分荒诞色彩,状貌多端。峰不高,登上去,讨一点开阔舒展胸臆。山道旁遇三两株当地人称马尿臊的红果灌木,气味当如马尿般烘臭。据说,马尿臊全身是宝,能治跌打损伤、风湿、骨折和出血,故又称接骨木。取名了当爽快,可见乡民本色。在山尖,看远天雾雨蒙蒙,时值夏末,草木尚且绿得磊落,风也柔和,雨也舒松,恍如身处南国闲远处。
⑤小雨乍歇,天空灰云游荡、集结,似乎不愿就此善罢甘休。地面微湿,清风过,倒是清凉安逸,带着柔柔的草香。驱车去到阿尔山-松贝尔口岸,国门当前,车子不能再开,众人下车观望。正前是两车道的水泥桥,是为界桥。桥栏杆刷成深绿,其上站立各具造型的金色骏马,动态十足,将口岸所处地带的特色交代无余。国北边陲,肉眼可见外蒙山川原野,鲁莽而生机。听同行的林人讲,蒙古国地广人稀,为了来年春天草势葱郁,常趁着西北风吹,人为把火一点,任其在原野上自燃自灭。火光滔天,早前试过烧到阿尔山的白狼一带,所以边境防火形势严峻。登高望远,细细搜寻一遍,群山起伏,茫茫无人,却又直觉人无所不在,你因而更能感受到某种人与自然、人与人互动以至博弈的微妙。雨雾管不得那么多,一整片游过对岸去,照着更远处发蓝的山岭,安然而又磅礴。
⑥界桥下,流水潺潺淙淙,是那哈拉哈河。河水过口岸,就此远别故国,继续逶迤复逶迤,像个童心未泯的大男孩,非要折磨自己,也是游戏人间。他日,又归转呼伦湖,方才消歇下来。在口岸处逗留良久,一行人改赴阿尔山火车站,一睹历史残片,该火车站为日据期建,躲过战火风云,褪下历史包袱,至今依然操用如初,小巧而温实。
⑦阿尔山散落着不少玛珥湖,是富含水蒸气的岩浆爆发所形成的小型火山口。口上积水成湖,即为玛珥湖。水窝在火山口上,日积月累,攒成平心静气的一面椭圆,压得火山没脾气。之后,那湖面便可雅兴大发地临摹高远的云天和近处的松林。阿尔山的天空本就用色豪放,几乎不遗余力,湖有所映,更加魔幻不清,似乎一切不能当真,此之谓梦。上下左右,得对称亭匀之美,加之水面低于地面,人在岸上如在山腰,另能感受到一股子以退为进的险峻气,也是聪明气、英俊气。水到底是老早便自修出灵性的,什么都奈何得住。
⑧在阿尔山逡巡三日,这下大体看真确了,阿尔山是地球把自己的内部翻出,献给当世的表层定居者的一份厚礼。阿尔山全名哈伦阿尔山,蒙语的意思是“热的圣水”,原先就跟山不挨着,是山偏偏贴着伊。而阿尔山的山,也不过是更为矫健、更为孤傲也更为冷酷的地下熔岩。此地确有四十余处温泉,富含矿物质,自是得益于地下的鬼斧造化。说到底,阿尔山其实是给地上的人看地下究竟长什么样的,也是给我们看人远未当家做主的那些光景,地球又有着怎样的气质和脾性。阿尔山能让我们看见不见。
⑨我们平日津津乐道的看,通常是被过往看的理念、权力与意志、经验、意识磨蚀出来的看。对于阿尔山,你再怎么先入为主地、臆断武断妄断至极地“看”,它也能旁逸斜出自己的华章来。你捆不住它,它压根不受你的旁注、你的编译、你的观看法则之限制,也不怕你那一点点磨损,它就那么呆呆地懒在那里,自成一格,却是天资过人的眉目情态——自然,它也懒得管你如何去看。看过走过想过,私下佩服得一塌糊涂。阿尔山好样、好境界!
⑩良辰美景,终有一别。飞机落降北京,回到家,歇坐下来,顿感气味动荡相撞,才意识到自己也是一身的草梗、羊膻、牛粪和泥腥味,虽自束于市朝高阁中,却俨然自在逍遥的绿林好汉。在城市放眼望去迹近雷同的水泥丛林里,这股味道显得如此冒失而率真、土气而可贵。借由它,我分明从那样的自己身上,再见阿尔山,芥子须弥间,恍同海市蜃楼,却真有了些难舍的滋味,实实在在。
⑪此刻,哈拉哈河依然在遥远的北方,不舍昼夜地奔流,经峭壁、石滩、草原、林地,终而归于悠悠呼伦湖。皆是屏障,又为依托,都是成全。它默认周遭的一切,不喜亦不惧。
(摘选自《散文》2020年12月,有删节)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通过对独异惹眼的花岗岩石林、流经界桥的哈拉哈河、火山口的玛珥湖等的描写,写出了阿尔山山水的特色。 |
B.文章第⑥段写界桥下的哈拉哈河流出国门又返回呼伦湖,似一位故人留恋故国,从而表现了阿尔山水的多情。 |
C.文章第⑦段写玛珥湖“压得火山没脾气”,突出了玛珥湖对火山日积月累的压力,致使火山没有再次爆发。 |
D.这篇游记散文在主旨上表现了作者对自然之美的赞叹,并由此引发出作者对阿尔山“性格”的敬佩。 |
A.本文思路明晰,围绕标题“看见阿尔山”,写出了从对阿尔山的“视而不见”,到“见山见水、见不见”,到“再见”的过程。 |
B.文章开篇写“我曾对阿尔山视而不见”,未亲至之前,对阿尔山的种种无视,与后文写对阿尔山见之“多”形成对比。 |
C.文章写山道旁的“马尿臊”,写物是为了写人,无论是“马尿臊”还是‘接骨木”,名字直截了当,作者借此突出了当地的山民本色。 |
D.文章结尾“它默认周遭的一切,不喜亦不惧”暗指前文所写建于日据时期的火车站“褪下历史包袱,至今依然操用如初”一事。 |
4.本文语言富有特色,请结合全文对此加以赏析。
家山
踏遍中华窥两戒,无双毕竟是家山。(龚自珍)
——题记
①年轻时,我喜欢独自哼唱苏联名歌《喀秋莎》。只要“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溜出嘴边,一种轻纱薄雾般的温馨感,便导引我返回医巫闾山脚下的故乡。其实,故乡影像,在我少年时橙色的梦里并不是很清晰、很确切的,一切兰因絮果毕落于苍茫之中,只觉得家就是山,山就是家。只要推开屋舍的后门,闾山清泠泠、水洇洇的翠影,伴着天涯云树,便赫然闪现在眼前。当然,最好是在久雨新晴的夏日,或者气爽天高的初秋,大地饱绽着新鲜,充满了
②我第一次亲近闾山,恰逢梨花开得正闹的时节。山坡上,原野里,到处泛滥着浩荡的春潮,浮荡起连天的雪浪。我们乘坐马车,沿着一条蜿蜒曲折的土路,穿行于花林树丛中,像是闻进了茫无际涯的香雪海,又仿佛粉白翠绿的万顷花云浮荡在我们的头顶上。几十年间,这个景象始终定格在我的记忆之窗上,只要闭上眼睛,它便立刻浮现出来,特别是当我听到那首名歌《喀秋莎》的时候。
③盛夏的一天,我同三位文友聚坐在北京地坛的一间小亭子里。一番豪雨过去,松林里的空气格外清鲜、凉爽。大家谈论的话题是退休后到哪里觅个合意的住所。一位说,老家烟台最为理想,碧树隐红楼,一枕清幽,春季繁花簇簇,夏天浓荫翳日,冬日又比较暖和。另一位来自云贵高原,他的首选是春城昆明。在北京闯荡了二十多年的小魏说,他想在地坛附近赁屋小住,风晨月夕,伴着虫吟鸟唱,到地坛信步闲游。他的这种想法马上遭到了质疑,大家都说他是受了史铁生的影响。地坛是史氏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那里几乎灌注了他全部的情感,可别人未必受得住那份苍凉与寂寞。大家谈笑风生,颇有孔门四子“各言尔志”的意趣。当三人把目光转向我时,我说,我要回闾山老家。
④我出生在闾山脚下。父亲望子成龙,希望我能有所作为,便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六岁进私塾,校歌头两句就是“闾左辽西我校在,钟灵毓秀作英才”。及长,读到《湛然居士文集》,发现元朝宰相耶律楚材在他的七百多首诗作中,忆及闾山的竞有二十来首。原来,耶律楚材生在北京,祖籍却在闾山西麓,那里也是他的父亲及两个哥哥的庐墓所在。十几岁时,他曾回到阁山读了几年书。后来辅佐元太祖万里西征,而闾山旧隐仍然时萦梦寐,有诗可证:“闾山旧隐天涯远,梦里思归梦亦难。”回到大都之后,日理万机,但家山依然刻刻在念。他向往着回归退隐:“何时致政闾山去,三径依然松菊寒。”只是,这个愿望始终未能实现,直到五十四岁生命终结之时,他还在宵衣旰食,勤劳王室。这颇像当年的卧龙先生,他出山辅佐刘备时嘱托自己的弟弟:“汝可躬耕于此,勿得荒芜田亩。待我功成之日,即当归隐。”谁知命运之神搬了个道岔,出师未捷身先死,星陨秋风五丈原。时间在他身上停止时,正好也是五十四岁。
⑤早在先秦典籍《周礼》中,即有关于全国名山“五岳五镇”的记载,五镇之一即为东北医巫闾。“医巫闾”系东胡语音译,意为“大山”。闾山在东北“三大名山”中尤负盛誉,风景绝佳,历代文人骚客登临寄兴,抒写情怀,留下了大量脍炙人口的诗文。本来,较之于水,山更切近禅关,远于人境,望之辄有潇洒出尘之想。而此间瘦劲的奇松,幽峭的危岩,以及丰富的神话传说,饶有一种清寒入骨的丰神和超然绝俗的意蕴。
⑥闾山自东北逶迤西南,绵延百里。其地为塞外草原文明与农耕文明、游牧民族文化同汉族文化交融互汇的结合带。如果说,“整个内蒙古是古代游牧民族的历史舞台”,呼伦贝尔草原“是他们的武库、粮仓和练兵场”,那么,闾山一线则是他们研习中原文化、接受华风洗礼的大课堂。辽朝以来,此间文风夙盛,耶律倍和他的八世孙耶律楚材先后在闾山佳胜处建立了读书堂,殿宇岿然,书香袅绕,千载以还,旧貌一直保持完好。
⑦闾山内外,碑碣如林,题刻触目可见,仅北镇庙即有五十六座诗文碑,其中,元代的达十二座。过去这一带私塾多,读书人多,藏书家多。现在,文化教育事业仍很发达,学书作画蔚然成风。山里民风淳朴,较少世故,只是由于过分质直、认真,有时不免透出几分呆气。当地流传着这样一个趣话,有个过路人向一位老者问询:“到大观音阁还得走多长时间?”老者瞪眼不答。问路人以为遇见个聋人,便顾自向前走去。不料,刚刚迈出几步,便听老者在后面招呼:“回来,我告诉你,再有一袋烟工夫就到了。”那人怪他开始时何以不说,他说:“当时我不知道你的步子有多大。”逗得问路人扑哧笑了。
⑧不到闾山,已经十几年了。这次旧游重到,感觉风物依然。在商品大潮滚滚滔滔、无远弗届的今天,山上山下仍是清幽雅静,整洁一新,没有看到其他名山胜景常见的香烟缭绕、市声鼎沸的景象,置身其间,确有一种回归自然、陶然忘机的感觉。东道主嫌游人稀少,希望我能帮助向外宣扬一下。我说,天生丽质少人识,未必就是坏事。假如它也像有些地方那样,仕女如云,摩肩接踵,恐怕这块心灵的憩园也就化为乌有了。
⑨最后应该说明,耶律倍的读书堂,这次我并没有蹑履亲登,因为它高踞于闾山绝顶,实在太险峻了。像这类需要仰头方可逼视的事物,毕竟总觉得离平常心太远,因此,不去攀援也好。
(取材于王充闾的同名散文)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A.作者喜欢苏联民歌《喀秋莎》中“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这句歌词,因而家乡梨花盛开的情景在记忆中特别清晰。 |
B.文章写元朝宰相耶律楚材一生勤于政事、忠心尽职,欲晚年退隐家乡而不得愿,其中寄寓了作者的悲愤之情。 |
C.闾山地区文风夙盛,读书人多,诗文碑林立,这与历史上它是游牧民族文化同汉族文化交融相汇的结合带有关。 |
D.耶律倍的读书堂位于闾山山顶,殿宇岿然,旧貌完好;但由于山路过于险峻,作者没能登临观览,不免感到遗憾。 |
①大地饱绽着新鲜,充满了
②碧树隐红楼,一枕清幽。
3.作者引用诗句“踏遍中华窥两戒,无双毕竟是家山”来表达他对家乡的热爱。作者笔下的家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