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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难度:0.4 引用次数:111 题号:1227951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弄错了的车站

卡尔维诺

对于那些居住条件糟糕得令人厌恶的人来说,寒冷的夜晚最理想的去处自然是电影院。马科瓦尔多迷上了彩色电影,因为巨大的银幕足以展示最宽广的画面,辽阔的草原,连绵的山峦,非洲的丛林,鲜花遍野的岛屿。他每一部影片都要连看两遍,直到电影院关门他才不得不离开,但他的脑海里依然萦绕着那些自然景观,他似乎依然在呼吸着那些鲜花绿草的芬芳。

在这个细雨濛濛的夜晚打道回府,在车站等待30路电车,突然苏醒的意识:他的人生风景,仅仅是电车、红绿灯、半地下室、煤气炉、晾晒的衣服、仓库、包装间——这一切,顿时使他方才感受到的电影的辉煌,化作了一团失去光泽的、灰暗的愁云惨雾。

那天晚上,马科瓦尔多看的影片是描写发生在印度森林里的故事:从沼泽的灌木丛升起迷茫的烟雾,蛇群顺着藤蔓爬行,盘踞在莽林掩盖的古老寺庙的雕像上。

走出电影院,马科瓦尔多睁眼朝街上望去,什么也看不见,绝对是什么也看不见。他在电影院里的时候,一场大雾降临城市上空。马科瓦尔多不由自主地朝30路电车站走去,一头撞上了一块广告牌。电车驶过来了,发出缓慢的铃声,活像一个幽灵。马科瓦尔多坐在电车的最里边,想入非非,竟没有注意电车驶过的车站。他透过窗玻璃仔细察看,琢磨窗外隐隐闪过的光点,终于断定,下一站他该下车了。他赶忙跑到车门口,匆匆下了车。

他打量周围,试图找到一个认路的标记。他的眼睛能够搜集到的少许的光和影,却无法构成他熟悉的地点。他下错了车站,他不知道,他现在身在何处。

如果碰上一个行人就好了,可以请他指点路径。不过,在这样偏僻的地方,又遇到这样的鬼天气和时候,简直连一个人影也没有。马科瓦尔多需要寻找灯光来辨别方位。他追寻到的灯光是透过一家酒店烟雾迷蒙的玻璃门射出来的。酒店里座无虚席,酒吧柜前也站着人,也许是照明不佳,也许是大雾渗透了进来,这里的人影也显得模糊不清。

“我要去……也许你们知道……潘克拉齐埃蒂大街……”他向顾客们打听。

酒店里一片喧闹,酒醉的顾客们大声狂笑,认定他也喝醉了。他腼腆地提出的问题,他得到的回答,也同样是模模糊糊、含混不清的。总而言之,当他从酒店走出来的时候,他比原先更糊涂,更不清楚怎样走回家去了,大雾也比任何时候都更浓地淹没了茫茫大地和一切色彩。

拖着被酒暖热的身子,他走了足足一刻钟。走着走着,他脑子里的迷雾好像稀淡了,而街上的迷雾则更稠浓了。这里似乎是无人居住的地区,周围的砖墙很像工厂的围墙。出路很快显现了。“水泥路总会把我带到什么地方去的。”马科瓦尔多暗自思忖。他走到一个岔路口,路面写着斗大的白色数字。

他泄气了。如今选择往哪个方向走还有什么意义呢?就在这时,他看见一束跟人一般高的光线闪动。他看见一个人,确确实实是一个人,好像穿着一套黄色工作服,双手挥动两块像火车站站长指挥列车运行的信号牌。

马科瓦尔多朝此人跑去,还没有到他跟前,便气喘吁吁地说道:“喂,请您告诉我,在这样的大雾天气,我该怎么办?请听我说……”

“不必担心,”那位穿黄色工作服的人平静而热情地回答,“千米以上的高空没有雾,您尽管放心走吧,扶梯在那边,朝前走,其他人都上去了。”

这几句话虽然说得不明不白,可马科瓦尔多深受鼓舞。他特别高兴地听到,附近还有其他的人。

那穿黄色工作服的人神秘地预告的扶梯,其实是一张梯子,梯级很方便,两边挡板在黑暗中泛着银白色。马科瓦尔多登上了扶梯。在一扇小门的门坎上,一位小姐彬彬有礼地向他问好,他觉得这份温情不可能是向他表示的。

马科瓦尔多连声说道:“向您致意,小姐!太好了!”

他走了进去,一双眼睛被灯光照耀得睁不开来,他连忙眨巴眨巴眼睛。他发现这不是什么住家。那么,这究竟是什么地方呢?他相信他明白了,他走进了一辆公共汽车,这是一辆长长的、有很多空位子的公共汽车。他坐了下来。他平常不坐公共汽车,而乘电车回家,因为电车的票价便宜,但这一次他在一个僻远的地区迷了路,这里只有公共汽车通行。真幸运,看来这是最后一班车,让他赶上了!

座椅很柔软,舒服极了!马科瓦尔多现在意识到了,他以后将永远乘坐公共汽车,虽然乘客要受到某些限制,因为他此刻听到扩音器里宣布:“请不要吸烟,请系上安全带……”还有,汽车启动时,发动机的声音太喧闹了。

一位身穿制服的人在座椅之间走动。

“对不起,检票员先生,”马科瓦尔多问道,“您可知道,潘克拉齐奥·潘克拉齐埃蒂大街可有一站?”

“您说什么,先生?第一站是孟买,然后是加尔各答和新加坡。”

马科瓦尔多环顾四周,只见其他位子上端坐着留大胡子、头上缠大头巾的印度人。也有个别的妇女,身裹绣花的莎丽服,额头上点着吉祥痣。

窗外,夜空里繁星点点。此刻,飞机穿过一层浓浓的云雾,正朝晴朗的高空飞去。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城市生活为立足点,开篇出现了两组具有对比性质的意象,即马科瓦尔多的城市生活意象和由电影所展现的自然景观。
B.卡尔维诺善用心理、语言描写塑造人物,马科瓦多进入酒馆的语言描写和刚走出酒馆的心理描写都凸显人物此时的迷茫。
C.小说中的“雾”意蕴丰富,既指夜晚城市中遮蔽一切的浓雾,更象征着迷失和虚无,有助于引发读者对城市生活反思。
D.小说叙述了一个“上错车去对地儿”的喜剧故事,主人公马科瓦尔多的心想事成的好运预示着他未来生活的美好。
2.马科瓦尔多最后阴差阳错地搭上了飞往印度的飞机虽出人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3.虽然卡尔维诺被誉为“寓言式奇幻文学的大师”,但是他的记叙和描写却是“认真细致”的,请结合作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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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名校
【推荐1】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安乐居(节选)

汪曾祺

安乐居是一家小饭馆,挨着安乐林。

安乐林围墙上开了个月亮门,门头砖额上刻着三个经石峪体的大字,像那么回事。走进去,只有巴掌大的一块地方,有几十棵杨树。当中种了两棵丁香花,一棵白丁香,一棵紫丁香,这就是仅有的观赏植物了。这个林是没有什么逛头的,在林子里走一圈,五分钟就够了。附近一带养鸟的爱到这里来挂鸟。他们养的都是小鸟,红子居多,也有黄雀。大个的鸟,画眉、百灵是极少的。他们不像那些以养鸟为生活中第一大事的行家,照他们的说法是“瞎玩儿”。他们不养大鸟,觉得那太费事,“是它玩我,还是我玩它呀?”把鸟一挂,他们就蹲在地下说话儿,——也有自己带个马扎儿来坐着的。

安乐居其实叫个小酒铺更合适些。到这儿来的喝酒比吃饭的多。这家的酒只有一毛三分一两的。一毛三他们喝“服”了,觉得喝起来“顺”。

酒菜不少。煮花生豆、炸花生豆。暴腌鸡子。拌粉皮。猪头肉,——单要耳朵也成,都是熟人了!猪蹄,偶有猪尾巴,一忽的工夫就卖完了。也有时卖烧鸡、酱鸭,切块。最受欢迎的是兔头。一个酱兔头,三四毛钱,至大也就是五毛多钱,喝二两酒,够了。——这还是一年多以前的事,现在如果还有兔头也该涨价了。这些酒客们吃兔头是有一定章法的,先掰哪儿,后掰哪儿,最后磕开脑绷骨,把兔脑掏出来吃掉。没有抓起来乱啃的,吃得非常干净,连一丝肉都不剩。安乐居每年卖出的兔头真不老少。这个小饭馆大可另挂一块招牌:“兔头酒家”。

酒客进门,都有准时候。

头一个进来的总是老吕。安乐居十点半开门。一开门,老吕就进来。他总是坐在靠窗户一张桌子的东头的座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这成了他的专座。他不是像一般人似的“垂足而坐”,而是一条腿盘着,一条腿曲着,像老太太坐炕似的踞坐在一张方凳上,——脱了鞋。他不喝安乐居的一毛三,总是自己带了酒来,用一个扁长的瓶子,一瓶子装三两。酒杯也是自备的。他是喝慢酒的,三两酒从十点半一直喝到十二点差一刻:“我喝不来急酒。有人结婚,他们闹酒,我就一口也不喝,——回家自己再喝!”一边喝酒,吃兔头,一边慢条斯理地抽关东烟。这人整个儿是个慢性子。说话也慢。他也爱说话,但是他说一个什么事都只是客观地叙述,不大参加自己的意见,不动感情。一块喝酒的买了兔头,常要发一点感慨:“那会儿,兔头,五分钱一个,还带俩耳朵!”老吕说:“那是多会儿?——说那个,没用!有兔头,就不错。”西头有一家姓屠的,一家子都很浑愣,爱打架。屠老头儿到永春饭馆去喝酒,和服务员吵起来了,伸手就揪人家脖领子。服务员一胳臂把他搡开了。他憋了一肚子气。回去跟儿子一说。他儿子二话没说,捡了块砖头,到了永春,一砖头就把服务员脑袋开了!结果:儿子抓进去了,屠老头还得负责人家的医药费。这件事老吕目睹。一块喝酒的问起,他详详细细叙述了全过程。坐在他对面的老聂听了,说:“该!”

坐在里面犄角的老王说:“这是什么买卖!”

老吕只是很平静地说:“这回大概得老实两天。”

老聂原是做小买卖的。现在退休在家。电话局看中他家所在的“点”,在他家安公用电话,每月贴给他三十块钱。老聂的日子比过去“滋润”了,但是他每顿还是只喝一两半酒,多一口也不喝。

画家来了。画家风度翩翩,梳着长长的背发,永远一丝不乱。衣着入时而且合体。春秋天人造革猎服,冬天羽绒服。——他从来不戴帽子。这样的一表人才,安乐居少见。他在文化馆工作,算个知识分子,但对人很客气,彬彬有礼。他这喝酒真是别具一格:二两酒,一扬脖子,一口气,下去了。这种喝法,叫作“大车酒”,过去赶大车的这么喝。西直门外还管这叫“骆驼酒”,赶骆驼的这么喝。文墨人,这样喝法的,少有。他和老王过去是街坊。喝了酒,总要走过去说几句话。“我给您添点儿?”老王摆摆手,画家直起身来,向在座的酒友又都点了点头,走了。

他的画怎么样?没见过。

这天,安乐居来了三个小伙子:长头发,小胡子、大花衬衫、苹果牌牛仔裤、尖头高跟大盖鞋,变色眼镜。进门一看:“嗨,有兔头!”——他们是冲着兔头来了。这三位要了十个兔头、三个猪蹄、一只鸭子、三盘包子,自己带来八瓶青岛啤酒,一边抽着“万宝路”,一边吃喝起来。安乐林喝酒的老酒座都瞟了他们一眼。三位吃喝了一阵,把筷子一挥,走了。都骑的是亚马哈。嘟嘟嘟……桌子上一堆碎骨头、咬了一口的包子皮,还有一盘没动过的包子。

老王看着那盘包子,撇了撇嘴:“这是什么买卖!”

安乐居已经没有了。房子翻盖过了。现在那儿是一个什么贸易中心。

一九八六年七月五日晨写完

1.概括语言大师汪曾祺的这篇小说的语言特色。
2.倒数第三段写三个年轻小伙子有什么用意
3.文章前四节对安乐居写得不厌其繁,最后一段却突然收尾,这样的结构安排有什么好处?
4.如果给本文拟一个标题,你会选“安乐居”还是“老酒客”?为什么?
2020-02-06更新 | 142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较难 (0.4)
【推荐2】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医生

沈从文

这世界上,有多少害病的人,就有多少人对于医生感到不大愉快。这也正是当然的道理。因此那一批商人,留住在那个名为金狼旅店的客寓中,用故事消磨长夜的时节,就有一个从前曾作过兵士的,说了一个医生的故事,把这故事结束到极悲惨的死亡里。其中有个毛毯商人却说:“我倒有这样一个故事,请大家放安静一点,听我把故事说出来。”下面就是这个故事。

医生罗福,平生只有一个女儿,嫁给京都一个读书人。因来都城看望女儿,在京城住了些日子。有一天听人说,大觉寺有法师讲经,十分动人,全城男女,皆往听经。凡到过那法师身边的,莫不倾心佩服。故这医生,也就走去听听。听经以后,出庙门时还觉得那法师有一分魔力,名不虚传。那天法师讲的是牺牲精神,说到东方圣人当年如何为人类牺牲,也如何为畜类牺牲,在牺牲情形中,如何使生命显得十分美丽。这法师不谈牺牲果报,只谈牺牲美丽,因此极其为这医生钦服。出庙门后,医生就心想,一个人若能够为一个畜生也去受点苦,或许当真这痛苦也可以变成一分快乐。

这医生从一个穿珠人家门前过身,看到那个穿珠人手指为针戳伤,流血不止,正无办法,心生怜悯,照着乡下医生的慷慨精神,不必别人招呼,就赶忙走过去为这穿珠人止血,用药末带子,好好把这受伤人调理妥帖。那时穿珠人正为国王穿一珠饰,有一粒大珍珠在盘盂内。这医生按照当时风气,身穿红衣,映于珠上,珍珠发红,光辉炫目,如大桑椹。穿珠人十分感谢,就进屋里取一些点心,款待客人。那时有一只白鹅,见着珍珠,如大桑葚,不问一切,就把它一口吞下。穿珠人取了点心出来请客时节,记起宝珠,各处寻觅,皆不再见。心想铺里决无另一生人,就向医生询问:“见我珠吗?”,

医生就说:“没有看见。”医生说话虽极诚实,仍不能使穿珠人相信,故这穿珠人又告他这珠归谁所有,安置何处,手指盘盂,一一说给医生。

这医生见鹅吃珠时节,以为吃的只是一颗桑葚或草莓,不甚介意,今见穿珠人脸上流汗,心中发急,口说手比,心中清楚,这珠此时正在白鹅腹中。医生心想:我一说明,这鹅即刻就得杀去,方便取珠。当设一计策,莫使鹅死。但如何设计,方能保全这扁毛畜牲性命,倒很为难。因记起先前一时法师所说各种牺牲之美丽处,故决心不即说出,等候再过一时,鹅把珍珠从大便中排出以后,再来说明。鹅命虽小,若能救此小小性命,另一体念,当可证明。医生既作如此打算,故不说话。于是端正衣服,从容坦白,仿佛一切业已派定,一切无可反抗,如今情形,只是准备挨打,不必再作其他希望。

穿珠人看到医生这个神气,就说:“你既拿了我的珠子,不愿退还,作出这种神气,难道预备打架吗?”

医生微笑说:“谁来同你打架?你说我把你珠宝偷去,我无话说。若说不偷,这宝珠又当真因我来到铺中失去。若说偷去,又退不出。我先前沉默,只是自己身心交战;现在准备,只是尽你处罚!”

穿珠人忍无可忍,就尽力鞭打这个医生。那时医生两手并头,皆已被缚,不能动弹,四向顾望,不知所逃。鞭子上身,沉重异常,流血被面,眼目难于睁开。轻轻的自言自语:“为一只小鹅牺牲,虽似乎不必,但牺牲精神,自然极其高贵。一切牺牲,皆不自私。为人类牺牲自己,目前世界,已不容易遇到,我所遭遇,可以训练自己。每人生活,若皆只图不痛不痒,舒适安逸,大猪同人,并无分别。我的所为,只在学习来用自己精神,否认与猪同类。”

穿珠人打了医生一阵,看到医生头脸流血,毫不呻吟,询问医生:“傻子,你有甚话说,只管说来。”

医生苦笑说:“没有话说,说即更傻。只请不要单打头部。我这肩背各处,似乎比头稍稍结实,若不愿意一下把我打死,必须拷出结果,请打肩背。若这种行为,不至于使你疲倦,一两天内,你那宝珠仍然可望归回。”

穿珠人以为这医生倔强异常,于是重新把手脚缚定于屋柱上,加倍鞭打。并且用绳急绞,因此这医生到后鼻孔口中,皆直喷血。

那时那只白鹅,见地下有血,各处流动,就来吃血,穿珠人把鹅嗾去,不久又复走来。引起瞋忿,就一鞭一脚,把鹅即刻打死。

医生听鹅在地下扑翅声音,眼睛不能看见,就问穿珠人道:“我的朋友,你那白鹅,如今是死是活?”

穿珠人闷气在心,盛气而说:“我鹅死活,不关你事。”

医生极力把眼睁开,见白鹅业已死去,就长叹了好些次数,悲泣不已。穿珠人见状希奇,不知原因,就问医生:“这鹅同你非亲非戚,它死同你有甚关系?自己挨打,不知痛苦,一只小鹅,使你伤心到这样子!”

医生说:“我本为它牺牲,训练自己,想不到为它牺牲,反使它因此早死。我的行为稍稍奇特,因为我有理想。所想的好,做到的坏,愿心不满,所以极不快乐!”。

穿珠人说:“你想什么,你愿什么?”

医生就告这穿珠人一切事情经过。那时穿珠人将信将疑,赶忙把鹅腹用刀剖开,就在白鹅嗉囊里,掏出那颗大珠。穿珠人见到宝珠以后,想起医生行为,以及自己行为,就大声哭泣,爬伏医生脚下,向医生作种种忏悔,不知休止。医生那时已证明牺牲的美丽处,不用穿珠人说话忏悔,也能原谅那种愚蠢卤莽行为。

……

这医生这样训练自己,方法倒不很坏。因这次牺牲,他自己也才认识自己生命的价值。因这个故事,所以说这故事的那一位,否认人家对医生的指摘,证明医生中有这样一个人,作过了这样一件事。且说,世界上只要有这样一个医生,也就可以把一切医生罪过赎去了。

这医生大家都承认他可爱,他可爱处,显然是他体念真理的精神。

一九三二年十月于青岛

(有删改)

1.品味文中加点词语,简析它们分别表达了医生怎样的心理。
(1)微笑:
(2)苦笑:
2.文章第二节写医生听法师讲经这一情节有何作用。
3.结合文本,分析小说的叙述特色。
4.联系全文,结合医生的“理想”,探究他的形象。
2020-07-19更新 | 172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 | 较难 (0.4)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受伤的骨头

任林举

当了大半辈子乡镇书记,担了大半辈子土、抬了大半辈子石头的吴金印,到后来才发现,骨头有时是能够发出声音的

年轻时,他经常挑着两桶水走在山路上,或担着两箩头土走在乱石滩上。那时,他健步如飞,体态轻盈,身体和意志从来没有须臾的游离。扁担和肩膀的相接处不断传来均匀的吱呀声,他认定那是扁担的呻吟或者对所承重量的抱怨。肩上的皮肉有时红肿、有时酸痛,无非是和扁担一样,以自己的方式提一些不必理会的抗议,但这些都与骨头没有太大的关系。骨头一直保持着沉默。

然而,当上海瑞金医院的医生们对着灯光屏讨论吴金印刚刚拍出的骨片时,每个人都惊愕不已。他们断定,吴金印的骨骼曾经出现过多处断裂。也就是说,他的骨头曾经在过去的某些时间里发出过可怕的脆响或闷响。医生们分析,他的骨头如果不是发生了癌变,就一定受过大伤,或多次在外力的冲击、重压下发生折断——肩胛骨和几处肋骨最为明显。

对此,吴金印也感到有些迷茫。是啊,自以为坚不可摧的骨头,从哪个时间开始,竟然违背了自己的意志,也发出令人担忧的变化和声音呢?30岁?40岁?还是50岁?他躺在病床上,在记忆中那些密如荆条的疼痛里搜寻,搜寻着一个与断裂有关的声音。

是从县里开会后连夜往乡里赶,途中坠下山崖的那次吗?那时,他刚去山区不久,村庄与村庄之间还没有像样的路。人们行走的羊肠小路,不是在河滩匍匐,就是在山间高悬。虽然在这样的山路上摸黑行走,随时都得提心吊胆,但不管怎么“提”怎么“吊”,也保不准突然来一个“万一”。当那个突然的“万一”来临时,吴金印还是在失足的瞬间失去了清晰的意识,只觉得眼前一黑,倏忽一下,一个惊心动魄的过程就宣告完成,一切都是片刻的事情。当他再次攀着荆条和树枝重回小路时,他已不再记得曾经有过什么声音,山石滚落的声音、树木折断的声音、肌肉撕裂的声音抑或骨头断裂的声音……空空的山谷里,一片寂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他拖着绵软无力的身子,走回了住处。无处不在的疼痛让他躺了两天,第三天他咬咬牙,爬起来,照样下田劳动。他相信,只要骨头依然保持着沉默,他就不会倒下。

是在小店河造桥时,抬石头跌倒的那次吧?吴金印清楚地记得,那是一块十分独特的石头,牛犊般大小,和所有的障碍一样,挑衅般横卧在那里,与行人的目光对峙着。石头的质地细密坚硬,似乎可以让每道遇到它的目光都发出铮铮鸣响。他走到巨石旁边时,群众也跟他走到了巨石旁边。于是,四副绳套、四条木杠、八个人就把千斤的重量放在了肩上。吴金印负重走在右侧的最前面,在人们的呼喊声中,以自己的步幅和频率引领着这个负重群体的节奏

这一次,重力仿佛穿过薄薄的肌肉直接作用在骨骼上,他都能感到骨头的弯曲和颤抖,但隐隐的疼痛却不是来自骨骼,而是来自骨骼里面的肺腑。至于,骨头们有没有像绳索、木杠一样发出细微的嘶嘶声,吴金印并没有留意。汹涌的汗水和人们的呼喊打断了他对自身的聆听。此时,他要做的正是忽略和忘记,他的意识里只有距离,离开起点和到达终点的距离。

突然,他感觉双脚一软,大地倏然倾斜。那一瞬间,他已分不清传递、集中到自己身上的重量是众人肩上的重量、石头的重量,还是大地的重量;他也分不清那些混乱而沉闷的声音是人们扑倒的声音、石头落地的声音,还是来自身体内部的声音。十万颗金星在眼前迸射,旋即熄灭。巨大的黑暗,显影为一段记忆的空白。当吴金印从地上爬起来的时候,只感觉到了右侧脚踝的剧痛。大面积的肿胀和瘀青,让他和围观的人们只看到和相信了那处“皮肉”之伤……

医生的推断基于专业和科学,看来已不容置疑,但吴金印身上的多处骨伤,究竟缘何来、发生于何时何地,他本人也已经无法在记忆的地图上准确定位。再认真审视一下那奇怪的骨像吧!在两块光滑的骨头之间,那些粗糙的、疙疙瘩瘩的隆起物,究竟是一些怎样的存在?除了物质成分,是否含有大比例的精神要素?

一个人一生都经历过什么,才能结出这样的骨像?那些从生命深处、从骨髓里渗出的东西,除了在断骨的衔接处固化为更加坚硬的骨,是否还有一些渗透到血液之中?或许,那些都是骨头们在漫长的进程里,与他头脑中的观念、意志以及外部形形色色的压力与各种重负争论、对话所积攒下的话语吧!

(选自《此念此心》,《人民文学》2017年第7期,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首段连用三个“大半辈子”,简洁地概述出了主人公的身份和特点,下文的“30岁、40岁、50岁”正与此呼应。
B.年轻时“体态轻盈,身体和意志从来没有须臾的游离”,意味着现在他的身体和意志相游离,失去了意志力。
C.文中借吴金印回忆而描述的他两次受伤的事,最本质的区别在于:一件是夜间发生的,一件是白天发生的。
D.那些从生命深处、从骨髓里渗出的一些渗透到血液之中的东西是指吴金印头脑中的观念、意志等精神要素。
E.医生们的“惊愕、断定、分析、推断”,从侧面角度来写主人公受伤的次数之多和程度之深,更能突出人物。
2.首段写“骨头有时是能够发出声音的”,从全文看骨头会发出哪些声音?
3.文章将现实的病情与往昔受伤之事结合起来叙述,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作简要分析。
4.题目“受伤的骨头”如换成“受伤的人”好不好?为什么?
2019-05-09更新 | 151次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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