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荒漠来
冯苓植
我爱荒漠,我爱骆驼,我差点成了个土莫沁!
公元一九五九年,我从大学毕业了,自愿申请到内蒙古西部的荒僻地区,分配到一所以治沙为主的林业学校当教员,开始涉足于乌兰布和、巴丹吉林等大沙漠,从此和荒漠结下了不解之缘。
就这样,海海漫漫的戈壁荒原就成了我的家,我开始和一些沉默的朋友打交道:牛马、羊、骆驼,还有那些沙原兔、沙原孤、沙原跳鼠,以及遍地乱蹿的沙原蜥蜴……
当然,我的老师还有那些奔放的牧马人、美丽纯真的牧羊姑娘,更重要的还有那些魁梧深沉的土莫沁——放驼人。
沙海周围的戈壁荒漠,统称为阿拉善草原,集中着全国近一半的骆驼。这些放驼人可称为戈壁滩上的骄子、茫茫瀚海上的水手。他们整日里驾驭着沙漠之舟,冒着烈日酷暑,在风沙的狂涛恶浪里来去无踪。我发现,他们话少,心中的牢骚更少,仿佛正因为这样,胸怀里才会为他人留出更多的地方。在墨绿色的骆驼刺丛旁,我虽然只能和他们挤在一顶小小的帐篷里,却觉得心里分外舒畅和坦荡。这期间,我还学会了一种特殊的晒衣方法。一件衬衣洗干净后,直接就摊开在明沙上,片刻就干了,一抖沙尘,即洁白无比。但我当时并不懂得沙子还有净化人们心灵的作用。
初到荒漠,我很幼稚,耐不得寂寞,也不甘心寂寞……
一开始,我骑马,从马背上摔下来;骑驴,让驴子掀翻在地;骑牛,又觉得有失身份。骆驼虽高,却很老实,而且背有双峰,抱一个、靠一个,跨在其间,其乐无穷。当时我年仅二十岁,高高在上,自我感觉良好,颇有骑士风度。
但有一次穿过沙漠去驮盐,这种风度就随着沙漠的温度发生了彻底的变化……
广袤的大漠,死寂的沙海。雄浑,静穆,板着个脸,总是给你一种颜色看:黄沙、黄沙、永远是灼热的黄沙。仿佛大自然在这里把汹涌的波涛、排空的怒浪,刹那间凝固了起来,让它永远静止不动。浩浩渺渺,起伏不断,人在其间,顿时显得那么渺小,我感到自己只不过是一粒沙。
沙丘、沙丘,眼前总是走不断的沙丘!一个比个高,一个比一个陡。伙计,北京香山那鬼见愁算什么鬼见愁,来这儿试试,我跨在驼峰间在沙海里晃荡着,茫然间突然感到,骆驼才真正是大漠的主人!这大个子朋友要是一发脾气把我扔了,我将会陷入什么处境?天哪!一种恐惧感,使我的骑士风度霎时化为烟尘。我赶忙反过头来谦逊地对骆驼表示友好,捧着炒米请它吃,捧着咸盐让它舔,甚至有点拍马屁——不,不不!拍驼屁之嫌。
烈日炙烤,汗水刚刚流出来就蒸发掉了,身上只留下一层沙尘。太阳就像在贴着沙丘滚动,挨着你的嘴唇就撕掉层皮儿。舌干口燥,昏昏欲睡,驼峰变成了摇篮,骑士变成了婴儿。突然,我从驼峰间栽了下来,顺着高耸的沙脊飞流直下……好险!幸亏大漠的胸怀是柔软的,我虽然安然无恙,但心很惶恐。我望着沙丘上昂首屹立的骆驼,顿时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我一边往上爬,一边往下滑,还一边哀求地呼唤着:“等等我!等等我!……”
后来,我偶尔翻开历史,总觉得一页页上仿佛都有骆驼的足迹。是它们连起了举世闻名的古丝绸之路,但它们却永远保持着沉默,心甘情愿地呆在戈壁荒漠上,吃着带针刺的柴草。我似乎明白了什么,话少了,却和沙原上那些土莫沁的心贴得更紧了,甚至自己也想做个放驼人。
就这样,在寂寥的荒原上,我又想起了写作,而且也试着动了笔。但是,我再不满足于捕捉沙漠里的各种奇幻景象,更不满足于猎取荒原上的各种奇风异俗。我看到了沙原人从深井里打水……
茫茫的戈壁荒原上是多么缺水啊!方圆几十里才能见到一眼井,而且是那么深,石头的井台上被井绳磨下了一道道深深的沟。据说过去打水是用马拽的,水斗子放下去了,猛地一鞭,骏马便拉着井绳跑去,跑啊,跑啊,跑出了老远,水斗子才从井里拉出来。但这水是清的、纯的、甘冽的。
我喝到了,久久地品尝过……
后来,我带着一身沙子,调回了这个地区的一个歌舞团从事写作,但茫茫的大漠仍在我的胸怀中延伸着。除了演出时来到这里,我还不断单独去探望那些土莫沁……我写了长篇小说《神秘的松布尔》,中篇小说《驼峰上的爱》《沉默的荒原》等等,写了沙原人、沙原驼,还有探索沙原奥秘的科学工作者。这一切都是沉默的沙原给我的。
我从荒漠来,还要回到荒漠去!我想念那浩浩渺渺的沙海,也想念那坦坦荡荡的荒漠,还有那些漫漫戈壁上丛生的沙蒿、沙柳、冬青、芨芨草和骆驼刺。我要回去,掘取那甘冽的清泉。
生活中更深的,也就更美!
啊!骆驼……
(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这篇文章开篇不凡,前两个短句直抒胸臆,“我差点成了个土莫沁”,制造悬念,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 |
B.“我带着一身沙子”,运用了比喻手法,形象地写出了作者带着《神秘的松布尔》等描写荒漠的作品调到了歌舞团。 |
C.“高高在上,自我感觉良好,有骑士风度”“骑士风度霎时化为烟尘”“骑士变成了婴儿”,语言活泼,风趣幽默。 |
D.“啊!骆驼……”照应开头,表达了对骆驼的赞美和无限崇敬的感情,省略号给读者留下了言犹未尽的感觉。 |
3.从文章谋篇布局的角度,分析题目“我从荒漠来”是如何统摄全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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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与吃有关的浪漫
陈思呈
20世纪80年代末,有一段时间,母亲每天早上6点叫我起来跑步。母亲带着她提前起来煮好的装在保温瓶里的粥以及我的书包。她骑着单车,而我则跟在旁边跑。
那个时候,我的家住在城市的最南端,而我就读的学校则在城市的最北端,从家到学校,我们跑了全城最长的一条路。到了学校附近,我们找个地方吃完她带来的早餐,然后我去上学,她去上班。
母亲做的早餐具体是什么,我忘记了。但是基于对她烹饪水平的了解,想必是高度营养但味道欠佳的。
比如有一段时间,她从朋友那里听说喝鱼头汤有助于智力发展,于是她每天都要炖个鱼头给我吃。后来又听说加盐不好,于是她非常有创意地加了牛奶和糖。那甜甜的糖、浓浓的奶和鱼头汤的混合物,腥得我大脑几乎停止发育。
每天从城南到城北的晨跑和自带早餐的做法,只是母亲无数创意中的一个。母亲的日常生活充满即兴节目,母亲的日常生活同样充满了出人意料的浪漫,而且,她的浪漫都是原创,信手拈来,既草根,又大气。
可口可乐刚刚在家乡小城出现的时候,有天晚上,她做完家务,用一种“跟我走,有好事”的表情把我招了出去。
我们先在某个小卖部买了两瓶可口可乐,然后又来到胡荣泉夜市。这是城里夜宵最集中的地方。由于当时条件有限,人们多数蹲在地上做买卖,旁边都点着煤油灯以供照明之用。
母亲不知从哪里买来了一块鱿鱼干,带着我来到某个她相熟的店里,蹲下身子,用煤油灯烤了起来。很快,鱿鱼身卷曲起来,散发出一阵阵带着腥味的诱人的浓香。
鱿鱼之香,带着猪、牛、羊肉都无法比拟的穿透力,在夜市各种食物的群香之中脱颖而出。
我这才知道母亲买可口可乐的原因。在她的指导之下,我撕下一小片烤鱿鱼,慢慢咀嚼,然后再畅饮一大口可口可乐。
平生第一次喝这种具有独特的浪漫气质的饮料,热烈的气泡噎得我直打嗝,打的嗝又带着烤鱿鱼浓烈的腥香。
我被这种神奇的体验弄得又享受又狼狈。母亲则在旁边笑吟吟地看着我,仿佛我是一个初尝烈酒,就一下子展现了惊人酒量的男人。
大概是这种烤鱿鱼加可口可乐的体验太过深刻,在多年以后,我成家立业,并已为人父,而对各种食材的任性搭配和大胆尝试,仍是我与小儿居家生活中重要的乐趣,那也是母亲留给我的好东西之一。
草根式的浪漫,百无禁忌的想象力和行动力,那自己都没有觉察的、日常的幽默感。直到她病重,去世前不久,长久地存留在我记忆中的,仍然是她独特的幽默。有一次在病房里,我正在看一本画册,叫《中国一百儒士》。母亲要了过去,仔细地翻看了很久。最后她把书往旁边一丢,不屑地闭目养神,说:“那里面怎么没有你啊?”
说实话,我没有多少往事可以供自己去回忆和反复品味,一如那个年代的孩子一样,我的童年过得非常平淡。那时那个混沌又懵懂的小型的自己,既记不住情节,也觉察不出任何故事。
然而在某个瞬间,当我带着我的孩子,在日常生活中创造了即兴的节目——就像我妈妈曾经为我创造的那样——我才真正地意识到,我头脑里的有些内容,是她在尘世上留下来的不多的东西。
(选自《读者》,有改动)
1.下列对文中人物形象的分析,A.母亲为我准备早餐,每天带着我晨跑,为我做鱼头汤,体现了母亲对我健康成长的悉心关注。 |
B.母亲“烤鱿鱼+可口可乐”的创意给了我深刻而又独特的体验,体现了母亲“百无禁忌的想象力和行动力”。 |
C.母亲望子成龙,对我的期望值很高,因而对《中国一百儒士》中没有我而感到极度失望和强烈不满。 |
D.我带着孩子也在日常生活中创造即兴的节目,说明母亲的想象力和浪漫潜移默化地影响了我。 |
A.尽管从家到学校路途很遥远,但母亲仍然坚持让我跟着她的单车跑步,这是为了锻炼我的身体,促进我的成长。 |
B.加了牛奶和糖的鱼头汤,“腥得我大脑几乎停止发育”,这一细节说明母亲爱我,但她的烹饪水平并不是十分高超。 |
C.作者说母亲的浪漫是“草根式的浪漫”,说明这种浪漫源于平凡普通的生活,虽无山珍海味,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
D.作者认为自己的童年没有任何往事可供回忆和品味,表明作者对自己的童年时光“过得非常平淡”感到深深遗憾。 |
A.这篇文章通过叙写与母亲相关的几件生活小事,表现了母亲独特的浪漫、幽默,表达了对母亲的赞美和怀念之情。 |
B.这篇文章多处使用比喻的修辞方法,如“仿佛我是一个初尝烈酒,就一下子展现了惊人酒量的男人”。 |
C.文章语言华丽优美、生动幽默,情节曲折起伏,使用记叙、议论、抒情、描写等多种表达方式,感情真挚动人。 |
D.这篇文章运用肖像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等多种手法来塑造人物,生动形象地展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 |
E.文章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以我的视角娓娓道来,叙写往事,抒发情感,真实亲切,打动人心。 |
材料一
我朝他宽宽的两肩望了一下,立即在我眼前出现了一片绿雾似的竹海,海中间,一条窄窄的石级山道,盘旋而上。一个肩膀宽宽的小伙儿,肩上垫了一块老蓝布,扛了几枝青竹,竹梢长长的拖在他后面,刮打得石级哗哗作响……这是我多么熟悉的故乡生活啊!我立刻对这位同乡越加亲热起来。
(节选自茹志鹃《百合花》)
材料二
她站了起来,忽然感到心里很满意,风也柔和了许多。她发现月亮是这样明净。群山被月光笼罩着,像母亲庄严、神圣的胸脯;那秋风吹干的一树树核桃叶,卷起来像一树树金铃铛,她第一次听清它们在夜晚,在风的怂恿下“豁唧唧”地歌唱。她不再害怕了,在枕木上跨着大步,一直朝前走去。大山原来是这样的!月亮原来是这样的!核桃树原来是这样的!香雪走着,就像第一次认出养育她成人的山谷。台儿沟呢?不知怎么的,她加快了脚步。她急着见到它,就像从来没见过它那样觉得新奇。台儿沟一定会是“这样的”:那时台儿沟的姑娘不再央求别人,也用不着回答人家的再三盘问。火车上的漂亮小伙子都会求上门来,火车也会停得久一些,也许三分、四分,也许十分、八分。它会向台儿沟打开所有的门窗,要是再碰上今晚这种情况,谁都能从从容容地下车。
(节选自铁凝《哦,香雪》)
材料三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节选自郁达夫《故都的秋》)
材料四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节选自朱自清《荷塘月色》)
1.下列对选文相关内容的理解,A.材料一“绿雾似的竹海”表现了“我”熟悉的故乡景物的诗意特点。 |
B.材料二香雪心情愉快,景随情迁,所见景物呈现出明净柔和的特点。 |
C.材料三着力描写陶然亭、西山、玉泉等风景名胜,表现浓郁的北国秋味。 |
D.材料四描写月下荷塘朦胧的美景,抒发作者得自由的淡淡喜悦之情。 |
A.《百合花》虚写故乡拖毛竹的场景,表达了“我”对故乡生活的怀念,拉近了“我”与通讯员这位同乡的距离。 |
B.《哦,香雪》用比拟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描写群山的庄严以及“那秋风吹干的一树树核桃叶”的色、形、声。 |
C.郁达夫选取了“碧绿的天色”“以蓝色或白色为最佳的”牵牛花等冷色调景物,使文章呈现出闲淡而略忧郁的情调。 |
D.朱自清先写静态的荷叶、荷花,后写“微风过处”叶子与花的颤动,用动静结合手法写出了月下荷塘的丰姿。 |
①
4.综合四则材料,选取两个角度写评点文字。
乡愁的味道
王霞
母亲故去,不管我有多么不舍,终于还是在第四个年头,把母亲送回河北,同父亲合葬。三十五年前,母亲把故去的父亲安葬在他日思夜想的故土上了。
那是清明前,晴冷的一天。我在殡仪馆的骨灰堂里,爬上高高的梯子,把母亲抱了下来。
一路无语,只看高速两旁的景色变幻:由如烟的垂柳转至延绵的山岭,再呈现笔直的白杨……路边是辽阔的冀中平原,裸露的黄沙土地,嵌着一块块返青的冬麦。这是我的故乡,是父亲曾魂牵梦绕的地方。父亲在这里,静静沉睡,等待了三十余年。
父亲少时北上学艺,离家千里,落脚在煤都——辽宁省抚顺市。孤身在东北打拼的父亲,年过三十才娶了母亲。在能干的母亲的操持下,家里渐渐有了积蓄。日子好过了,父亲开始谋划回乡。他变卖了家当,买了台照相机,准备一路上帮人拍照挣钱,再加上积蓄,足够回乡买块地,从此就可以在故土过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安稳日子了。
母亲回忆说,谁想到那一路上风险迭出:先是照相机被没收,还差点儿被当成间谍抓起来;接着身上的钱被国民党兵抢劫一空;过大河时,还遇到了飞机轰炸……历尽艰险,一贫如洗地回到了老家。然而,母亲在城市长大,干起农活笨手笨脚,父亲也不擅长务农,苦干苦熬仍无法维持生计,只得又一次背井离乡,返回东北。
这样的回乡有过两三次,直到我上小学。母亲坚决要让我在城里读书,父亲自此不再提归乡。
1976年秋,父亲中风。缠绵病榻的他神志常处于混沌状态,可却常趁人不备爬起来,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到门口,目光专注地凝视着远方。你问他,口齿不清的简短话语中,只听得清两个字:回家。
父亲去世后,母亲满足了他的心愿,把他的骨灰送回了老家。父亲的一缕思乡魂魄终于借着肃杀的秋风回到了那个名叫北高蓬的小村庄,那是父亲归乡梦的栖息地……
母亲的葬礼简单而隆重。乡亲们淳朴热情,高声大嗓的乡音是那么亲切。家家邀饭,天天变着花样招待我们远方的游子。
我想起母亲常常念叨父亲最爱吃家乡的荞面饴馅,忍不住在堂妹的耳边嘀咕了一句。堂妹拉着我就出去了。到了集市,饭摊上,妹妹给我要了一碗。摊主把一碗调好的饴饹放在我面前,淡褐色的圆面条卧在碗中,衬着青绿的葱叶。我挑起一根送进口中,有些硬、滑……口感略粗糙,但是,慢慢感受到了一种淡淡的清甜在口腔中回旋。我想:在父亲心中,这碗饴馅的味道,也许就是浓浓的乡情、不尽的乡愁了。
母亲,祖籍黄县,就是现在的烟台龙口,后随父母漂洋过海到了大连。外祖父一介书生,生意做得失败,又不肯折下脸回家,于是携家带口闯关东,最终落户在抚顺。
我的记忆中,没听过母亲念叨家乡的种种,唯一印象深刻的是一种食物——鲅鱼馅儿饺子。父亲最爱吃饺子,母亲也最擅长包饺子。那时候生活条件差,肉、蛋、油都很稀缺。可无论什么杂菜,经母亲的调制,都很美味。看着我们吃得香,母亲就会说:“鲅鱼馅儿的饺子才叫好吃呢。”我们闹着要吃,母亲遗憾地说:“哪有新鲜鲅鱼呢!”
母亲喜欢吃海鲜。家里人口多,条件拮据,父亲便常常买那种极便宜的海杂鱼。母亲一边收拾,一边告诉我:这叫乌贼,那是墨鱼……说着说着,母亲都会停下手,向往地说:“要是有新鲜的大鲅鱼,就可以包一顿鲅鱼馅儿饺子,鲜死人不偿命的哟……”我注意到,她的神情有些惆怅。我就想:等我长大了,一定买一条最新鲜的鲅鱼给母亲包饺子!
遗憾的是,我一直没能完成让母亲吃一顿鲅鱼馅儿饺子的心愿。
我十二岁那年,父亲病逝。颠沛流离的日子里,我和母亲相依为命。后来,我结婚生子,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条件好了,物资流通快了,我常会买来母亲喜食的各种海鲜。只是,我一直没有机会给母亲做一顿鲅鱼馅儿饺子。
前年五一,我专程去了龙口,寻访母亲幼年时的痕迹。在沿海诸多的饭店中挑选了一家,所要的全都是海味:皮皮虾、扇贝、海蜇头……名字都是母亲生前常常念叨的。当然,我点了鲅鱼馅儿饺子,怕家人吃不惯鱼肉馅儿,特意给他们点了虾仁馅儿的。
饺子在期盼中送了上来。我郑重地搛起一个,有鲜甜的气息,但口感较面,还有些发涩,味道很是一般。再吃一个,依旧如是。这就是母亲想念的鲅鱼馅儿饺子吗?我又搛起家人面前的饺子,一个饱满的大虾仁,鲜美,既嫩又可口。两者相较,后者明显更胜一筹。
我很不甘心。感伤,遗憾,还有些失望,使得这顿饭五味杂陈。耿耿于怀中反复揣度:或许,是岁月美化了母亲的记忆;又或许,是时光消蚀了我的味觉;也可能是这家店的制作粗糙……但是,母亲童年的鲅鱼馅儿饺子,一定是专属于母亲故乡的味道,是蕴藏心底而不能形于言表的厚重的乡愁。
在我的心中,乡愁,是像父母亲这样背井离乡、随命运飘摇甚至埋骨他乡的游子们思念家乡一草一木的忧愁心情。这种情怀经由时间的发酵,浓厚得如同纯度最高的老酒,让他们在异地他乡的岁月中,反复沉醉成不愿醒来的归乡梦。
故乡是什么?是老去的亲人,是童年的记忆,更是出自那土灶里的一餐一饭。在远离故土的人们心中,故乡的食物已演化为一种寄托、一种回味,那是乡愁的味道。
(摘编自2020年第11期《啄木鸟》,有删改)
1.下列对本文艺术特点的理解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在开头两段简单交代父亲和母亲相隔三十多年去世而最终归葬老家河北省一事,为全文奠定了沉郁的基调。 |
B.父亲曾为了返回河北省老家而有过两三次的折腾,但当我上小学后父亲便不再提归乡的事,这透露出父亲对我的爱。 |
C.父亲常记挂的荞面饴馅和母亲常念叨的鲅鱼馅儿饺子,虽带着不同的乡土气息,但都是他们无法言表的乡愁的化身。 |
D.作者善于撷取生活中的片段并融进自己的感情来行文,用朴实的语言感染读者,让读者陷入了浓浓乡愁的悲伤之中。 |
3.作者吃过母亲一直念叨的鲅鱼馅儿饺子后是“感伤,遗憾,还有些失望”的。作者为什么会有这种五味杂陈的感觉?请结合全文,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大海
黄庭凯
我邀海宝去北海玩。
不去。他说,我看到的大海就是大海,你看到的大海却是母亲。
海宝是街边小炒店的老板,我是文化局的干部。
从北海回来,我第一件事就是到小炒店,想告诉海宝银滩真的很好玩,我都被晒脱一层皮了,可是玩的疯劲到现在还没有过。大海真的就是大海,大海里我没有看到老妈的身影。可是他正在忙着炒豆芽炒肉片。我喝着茶,看着他在浓浓油烟中忙碌的身影,然后我就走了。
我和海宝是高中同学,我们都考上了大学。我去大学的那天,他进了一家餐馆打下手,他家里拿不出学费。
我读了四年的中文系,毕业后进了文化局。海宝则是已经当了两年的小炒店老板。
开始的时候,我经常和本地的几个文友到小炒店小酌。店面当阳,经常是食客爆满。海宝每次都问我,太嘈杂了,要不你们到我的房间去喝?我们都不约而同地摇头,我们就喜欢这样的环境。食客中有穿皮鞋的,也有穿解放鞋的,甚至有打赤脚的。我们在他们的注视下,小口喝酒大谈论,谈论小说、散文、诗歌,谈论一切和文学有关的东西。食客走了一拨又一拨,我们还在面红耳赤地高谈阔论。闲时,海宝就坐在灶头前,抽着烟,静静地看着我们。
有一次,一个诗人对我说,他听得懂吗?我说,我的这个哥们在高中可是个高才生,比我还要高的高才生。只是时运不济罢了。诗人说,所以这辈子就只能在油烟味中谋生?他肆无忌惮她大笑起来。
不知道海宝是否听见了我们对他的议论,那个诗人大笑的时候,海宝眨了几下眼,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似有似无的笑,然后站起来开始炒菜。
我看着腾腾油烟中的海宝,心中突然想,海宝看油烟是油烟吗?散场后,我把这个问题抛给文友们。担当、生存、艰辛、血泪……他们的嘴里纷纷吐出和油烟无关的词。那个诗人说,在这种人眼里,油烟除了是油烟,还能是什么?我们以后该换去西餐厅了。他使劲地嗅着自己的衣袖,说我从里到外都是油烟了。
可是,我们去得起西餐厅吗?还有,在西餐厅,我们能收获那些羡慕或者崇拜的目光吗?
从那以后,我们去海宝小炒店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一年后就再也不登此门了。我和海宝的联系也越来越少,只是在几次的同学婚礼上打过照面。他在忙着制造油烟,我在忙着杜撰油烟不是油烟的文字。
十二年后,我出版了平生的第一本小说集。没有稿费,出版社只送了两百本样书。我心里琢磨着应该赠送给谁谁“雅正”的时候,想到了海宝。
我骑着单车来到当初我们对文学挥斥方道的那个地方,却找不到海宝小炒店了,我才真正地意识到我和海宝彼此失联真的很多年了,我现在甚至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一个同学在电话里告诉我,海宝现在是海宝大酒店的老板。我知道海宝大酒店,开张已经有两年了,每天上下班路过那个酒店的时候,我心里都想到海宝。都是海宝,人家是大酒店,你为什么却只有小炒店的命?想到海宝小炒店,我就想到自己的房贷。唉,都艰辛。
我走进海宝大酒店宽敞的大堂,心里一阵恍惚,仿佛置身于另一个世界。此时,与其说我来给海宝送书,不如说我来是因为好奇心。走到总台,我诚惶诚恐地对大堂经理说,我找你们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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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窘迫,说我没有他的电话。
先生,对不起,我们也不知道老板的电话。
我一急就掏出那本小说集,递给她,说我是海宝的同学,我……我想送给他一本我写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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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海宝办公室的沙发上,我不断地喝茶以掩盖心中的尴尬和慌乱。海宝就坐在我身边,在我不断地喝茶的时候,他快速地翻阅着我写的那些文字。半个小时后,他把书放到茶几上,手提拳,轻轻地擂了我一下,笑着说,不愧是大才子啊,不愧是我的偶像!
偶……像……我被茶呛了,猛烈地咳嗽。左眼突然一辣,是一滴汗滑进去了。
我读了函授本科。三年前取得了汉语言专业的毕业证,嘿嘿,我还晚上学你们码字,发表了五个短篇一个中篇……这都是因为有你这个老同学在激励着我啊。
我傻笑着。使劲点头,又使劲摇头。想说什么却开不了口,心里直说自己吃错药了。
你和那帮朋友还经常聚会小酌吧?你召集他们,今天晚上我安排。就在这里,怎么样?……
走出海宝大酒店,我推着单车走在大街上,很无力。莫名其妙,脑海里涌现出大海的画面。
大海就是大海,不是别的。
大海不是大海,可以是别的。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海宝认为店里嘈杂,劝我们到房间里去喝,是把我们当朋友对待,而我们不愿去。是因为不愿意领海宝这份朋友之情。 |
B.“我”对海宝有几分同情,也认为海宝是有文学才华的,但“我”的文友对腾腾油烟中的海宝的文学才华是表示怀疑的。 |
C.“我”和那几个文友去小炒店的次数越来越少,甚至不去了,一是因为我们忙,二是因为不愿与忙着制造油烟的海宝为伍。 |
D.“我”坐在海宝的办公室里,感到尴尬和慌乱,是因为以前“我”和文友轻视海宝,不知海宝现在会如何对待“我”。 |
A.小说写海宝的小炒店“食客爆满”,这是从侧面描写海宝厨艺好,经营好,为下面写他开一座海宝大酒店埋下了伏笔。 |
B.一个诗人毫不顾忌海宝是否听见,对“我”预见海宝的命运,然后肆无忌惮地大笑,这细节描写刻画出他轻视别人的心理。 |
C.小说描写了“我”路过那个酒店时候的心理活动,“我”进行了换位思考,后悔以前不理解海宝的艰辛,并对命运不公进行了谴责。 |
D.海宝把“我”当成他的偶像,这是出自内心的,与“我”和那几个文友对他的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突出了他性格的纯朴。 |
4.小说的开头与结尾写“大海”,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请从结构和内容两个角度简要分析。
别针
姜铁军
每年清明节,退伍老兵老钱和老孙都从自己居住的城市千里迢迢赶到长白山里的青鹰峰,为牺牲的战友小赵扫墓祭莫。战友牺牲四十多年了,他俩一直保持清明扫墓的习惯,并约定去世后把骨灰也埋在这里,和自己的战友聚会。
老钱和老孙都是老人了,可还用“小赵”称呼自己的战友,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19岁。他俩带着酒和祭品来到墓前,看到墓碑下放着一束金达某花,还有一串别针,有人比他俩早来了。四十多年,金达菜花和别针都会在清明节出现在这里,送花人和他俩一样缅怀安葬在这里的小赵……
长白山里的青鹰峰山腰有一个军用通信维护站,站里有三个战士,分别娃赵、姓钱、姓孙19岁、20岁、21岁,这里有一条边境军用通信线路需要常年进行维护,通信维护站常年有人驻守,以保障线路使用安全,小赵、小钱和小孙肩负重要任务,把维护线路安全看作是自己的生命。
深山老林,常年见不到一个人,报纸和信件每半个月从山下营房送来一次,几本《解放军文艺》《解放军画报》不知看了多少遍,杂志都卷边了,离青鹰峰通信维护站最近的一个村庄叫十家堡,那时没改革开放,不允许个人做生意,农村实行统购统销,由供销合作社负责。十家堡新设一个供销社代销点,一个叫山杏的姑娘在代销点当营业员,人长得水灵灵的,很漂亮。
三个小战士星期日轮休,没有轮休的去巡视、维护通信线路,其实到了星期日,休息不休息都一样,反正也没地方去。或者到林子里打野兔、捡蘑菇、采山果,或者躺在床上睡大觉打发时间……。自打山杏到十家堡代销点当营业员,情况就变了,谁轮休谁跑三四里山路去十家堡代销点看山杏,和她聊天。开始还找个理由,买双袜子呀,买块肥皂呀,买把牙刷呀……这都是借口,就是想到代销点去看山杏,和她聊一会儿,私下里说就是饱饱眼福。
总去看人家姑娘,总去和人家闲聊,耽误人家做生意,士兵的津贴是六元五角钱。买不了多少东西,不买什么东西还找山杏聊天,时间长了怪不好意思的,小钱和小孙去的少了,偶尔去。只有小赵每个轮休日都去。三个人当中数他嘴笨,没啥和山杏聊的,就是想去看看她,时间长了,小钱和小孙就说他:“你光去看人家姑娘也不买东西,影响人家生意的!”其实他俩也知道代销点一天没多少生意,自己不好意思去看山杏,瞧着小赵去,心里有点不平衡才这么说。
小赵被他俩说得满脸通红,急得干咂巴嘴,啥也没说。
过了两天,轮到小赵休息了,他本来是想去代销点看山杏的,因天气突变,暴雨倾盆,越是这个时候越要加强线路巡视,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小赵主动不轮休了,和两个战友一起去巡线。
来到青鹰峰脚下,看到一根通信线杆被山洪冲歪了,必须抓紧时间扶正,小钱和小孙用肩膀扛住线杆防止倾倒,让小赵拿锯伐树,准备两根木头把线杆架住。小赵抬头看旁边哪棵树合适时,突然发现旁边悬崖上滚下的大石头朝着战友而来。来不及呼喊,他冲上前推开小钱和小孙,自己却不幸被大石头击中……
收拾小赵的遗物,小钱和小孙在他的军用挎包里发现了990枚别针。别针是代销点里最便宜的东西了,原来小赵每次去看山杏就买些别针,心里有点安慰,和别针在一起的还有一幅画儿,画在信纸上:两颗心用一枚别针穿到一起,下面写着“1000”。他买到1000枚别针时,是不是要向山杏表达自己的爱情呢?
小钱和小孙到代销点去找山杏。
山杏问:“他怎么没来?
小钱和小孙默默地把990枚别针和那幅画儿交给山杏。
山杏拿着别针和画儿,热泪涌出眼窝,“滴答、滴答”,眼泪把手里的画儿洇湿了……
小赵的父母要求把儿子安葬在他生前守护线路的地方。
小钱和小孙约定,不管退伍到什么地方,清明节时都要来给战友扫墓,退伍后,第一个清明节时,他俩来给战友扫墓,长白山里青草刚刚冒头,只有金达菜不畏春寒,开放淡黄的小花。小钱和小孙在墓碑前看到了一束金达菜,有人在他们之前来扫墓了。他们知道是谁,金达菜旁边放着一串别针。
别针里蕴藏着无限深情,这生这世……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钱和老孙称呼战友“小赵”,是因为战友的生命定格在19岁,他们以此表达对战友的感激和缅怀之情。 |
B.文章列举三个战士的年龄,旨在向读者强调他们把最青春的年华奉献给了维护边境军用通讯线路的事业。 |
C.山杏热泪盈眶,一方面是为小赵勇敢无私的大爱所感动,另一方面也是为她和小赵的爱情悲剧而伤感。 |
D.文章宕开一笔写小赵父母的要求,意在突出父母对小赵的青春经历和生命选择的理解,烘托了小赵的光辉形象。 |
A.文章塑造的青年群像与《百合花》十分相似,青年战士忠于职守、善良互助,姑娘含蓄善良、重情有爱。 |
B.文章开头设置了双重悬念,一是老钱和老孙清明扫墓,二是送花人比他们还早,引发读者对小赵的阅读关注。 |
C.文章叙写深山老林环境寂静和生活单调,意在为山杏的出场作铺垫,对后文的情节发展也起到推动作用。 |
D.文章在小赵休息日和天气突变的双重偶然因素的推动下走向高潮,旨在突出偶然事件可以改变一个人命运的主题。 |
4.小说别出心裁地使用了“别针”这一物象,请结合全文分析其作用。
电 影
钱,钱,都是钱把乡情扯薄了。何山老爹喝着闷酒,忿忿地想。
儿子何旺下晌勾来个放电影的,破天荒愣把银幕挂在自家院中,涎着脸子拿村子的喇叭喊:“村民们,今晚请到何旺院里看最新香港武打片儿《猎狐》,大人三块,小孩一块。”这声音像一股冷风,吹寒了靠山屯村民的心。村民们那鄙薄的目光,让何山老爹不寒而栗。
“你给我拔啦,甭遭人恨!”何山老爹指着银幕声嘶力竭地喊,脑瓜门儿上青筋蹦起老高。
“咋遭人恨,眼下搞市场经济,租片儿雇人放映,收费理所应当,俺这是开辟山村文化市场!”儿子噎得老子直翻白眼儿。
为挡住院外的视线,何旺在院里拜了四方,银幕从东墙挪到西墙,那儿有棵老槐树好做遮挡。放映前,为招引观众,何旺爬上院外东头的一棵老榆树,把一只硕大的音箱卡在了树杈上。
老槐树的枝子把一勾新月挑出云彩缝。何山老爹醉意朦胧地走出堂屋。院中仅有的七八个村童仰着小脑瓜看电影。老爹很凄凉,为了何旺的刻薄,他无颜见村中父老,披了件黑衣趁夜色走上街。
村街上极冷清,眼下村领导都在抓经济,很难顾得上给乡亲们放场电影了。村民们万人空巷挤在街筒子看电影的情形早已风儿一样在老爹记忆中飘散。老爹惆怅地望着失落的乡村。
蓦然,老爹惊讶地抬头环视四周,四孔板垛、小拱桥、东河堤、西边小学屋顶埋伏着无数观影的乡亲。在老头看来,村民的目光恰似万箭穿心般地俯射向何宅。最让何山老爹刺痛心肺的是十几棵小树上,猴一般落着十几个村娃。他的心头一颤,不能让何家子孙把村娃逼得上树,这更坏了何家祖传的厚道!
“娃儿,下吧,院里去看。”
“俺不,你家何旺把门儿,俺没钱,不栽他手里!”
“爷给你一块不就进去啦?”
于是,一个黑影便猴似地溜下树来,奔向何家。两个、三个……七个、八个……,何山老爹换了二十块零钱,口干舌燥,醉醺醺地把“猴”们一个一个地劝下树来,奔向何宅。
最后,何山老爹发现东头那棵老榆树上还有个黑影儿,他便一步三摇地朝榆树扑过去。他醉得很深。
“娃儿,下吧,下吧,院里去瞅。”
树上无声。
“爷给你一块不就进去啦。”
树上仍无声。何山老爹想,这准是村上的哑娃。
“不下,爷就摇啦!”
树上的黑影团缩在树冠里,固执地不肯动弹。何山老爹醉得很深,他想把哑娃吓下树来,就摇了树,不下,还摇……忽然,一只硕大的音箱从树杈上落下,重重地砸在何山老爹的头上……
弥留之际,何山老爹断断续续地说:“哑娃摔了没,电影,让他进院瞅……电影……”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故事情节“一只硕大的音箱从树杈上落下,重重地砸在何山老爹的头上”是对“何旺爬上院外东头的一棵老榆树,把一只硕大的音箱卡在了树杈上。”的照应和铺垫。 |
B.小说《电影》以小见大,说明改革开放初期,乡村领导追求搞活经济,农民们虽还不富裕,但渴望文化市场繁荣。 |
C.因为心里不畅快,何山老爹才喝醉了酒,误把音箱当孩子摇了下来砸到了自己以致失去了生命,他的儿子很后悔自己不该为了挣钱忤逆父亲,酿成了悲剧。 |
D.“老槐树的枝子把一勾新月挑出云彩缝”用了拟人的修辞,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新月的黯淡和老槐树的阴险,为下文写何山老爹被音箱砸头的情节做铺垫。 |
3.根据文意,你怎样理解乡村的“失落”?
冬天和春天
康志刚
老何和那个八岁的小孩子成了一对好朋友。
小孩子不胖也不瘦,一张圆脸白里透红,背个鼓囊囊的大书包,每天下午五点多钟,都要从这里路过,瞅上老何几眼就匆匆走开了。
老何觉得这孩子有意思。这天,他站在路边,两手背在身后,问他:“嘿,小家伙,你哪村的呀?”小男孩停下来,漆黑的眼珠子忽悠转一下,踮起脚,伸手朝西一指,说:“喏,那是俺家养鸡场。”
目光所及,横几排低矮的屋舍,旁边戳几间红砖房,都隐在齐腰高的玉米地里。如今 许多人家就在自家大田里建养殖场,养鸡,养鸭,养猪,也有盖家具厂、板材厂的,一家 子就吃住在厂里,但大多建在村北马路边上。老何喜欢傍晚来村西遛弯,就因为这里还是 大片大片的庄稼地,相对清静一些。
自从和小孩子相识后,老何早上也到村西遛弯了。他对老伴说:“村西真是个好地方,早晨看太阳从村里的树梢上慢慢升起。黄昏也不错呀,看红彤彤的大太阳,越看越像小孩子的红脸蛋。嘿,瞅着心里都舒坦!”老伴说:“教了一辈子书,还看什么都新鲜,倒像个小孩子了!”
每天早上,那小孩子总是礼貌地和老何打招呼,叫声爷爷好。老何赶过去,轻轻拍拍 他的脑袋,“好孩子,好好学习呀”。孩子点点头,朝他扮个鬼脸,然后蹦蹦跳跳地朝村里 走去,渐渐消失在那条沙土路的尽头,那里就是村子的西口。老何觉得孩子是朝着那轮金 色的朝阳走去的。
有时,老何往兜里揣一包五香花生米,硬塞给那孩子。有时,又给他一把大枣一袋饼干。再后来,那孩子下午放学就和老何在这玩,不急着回家。老何给他在路边草丛里逮蚂蚱,捉蜻蜓。到了夏天向秋天过渡的时候,路边上,田塍里,哪都绿蒙蒙的。绿得饱满,绿得深沉。蚂蚱是绿的,蜻蜓是绿的,就连草叶上的小虫子也是绿的。看看太阳落山了,老何就催小孩子:“快回吧,要不,你妈妈要来找你啦。”
有一天,孩子指着北面的高坡问老何:“爷爷,我爸爸说,那里叫蝎子沟,怪了,我一直就没见过蝎子呀?”
老何说:“嘿嘿,我不光见过,还捉过蝎子呢。那时和你一般大。”老何仿佛又回到了童年。童年的他和小伙伴们就在这高坎上捉蝎子。每见到一个小孔,就用树枝捅开,一只 蝎子就乖乖地爬出来,针状的尾巴高高地擎着,像随时要向人发起攻击。他们不但不怕,还感到好玩。那时候,站在这里往南看,是绿油油的稻田和亮晶晶的小河。稻谷扬花时,香气伴着清爽的水腥味徐徐吹来,吹进他的鼻孔,也吹醉了他的心。还有此起彼伏的蛙鸣。
一眨眼,五十多年过去了。老喽,老喽。而且,他觉得这块土地也老了。一切都改变了,就连这蝎子沟,也光剩下个名字。 老何无奈地感叹着,又摇摇头,忽地又想,也许对小孩子来说,这里的一切,甚至连天地,都是新的吧。这个世界永远都是新的。晚上,老何接到了儿子的电话。 天凉快啦,想接他和老伴去城里住几天。 他和老伴非常高兴,能见到小孙子果果了。可没过几天就回来了,城里就是不那么自在。老何照旧村西遛弯。那个小孩子又朝他走来。
“爷爷……”
“哈,放学啦!”他笑呵呵地朝他招招手。
待孩子走近了,老何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糖块,有奶糖,也有巧克力,是他回来时从儿子家的糖盒里拿的。算是见面礼吧。
孩子张开小手接过去,剥开一个含到嘴里,剩下的全塞进口袋。 如今的小孩子平时吃的是“旺旺雪饼”“沙琪玛”,还有炸薯条,烤馒头片等零食,很少买糖块吃了,但这孩子还是做出喜欢的样子。
吸溜吸溜地吃着糖,小孩子问老何:“爷爷,城里好不好呀?”老何点点头,说:“好,城里非常好!”小孩子一笑,说:“我就知道城里好,有高楼,有好多汽车,好多人。爷爷,我爸妈要送我去城里上学呢!爷爷,你什么时候再去城里?”
“冬天吧,冬天!”老何脱口而出,另一双黑亮的眼睛又开始在他脑海里晃动,像从前小河里的小蝌蚪,又像天上的小星星。
“爷爷,我问你,为嘛要有冬天和春天呢?”小孩子忽然向他提出个问题。
老何没有正面回答,一双大手,将孩子的脑袋几乎整个盖住了,抚摸着说:“爷爷先给你打个比方吧。 四季就像人,春天就是小孩子,就像你。夏天呢,就是青年人,就像你的大哥哥大姐姐们;秋天就像你爸爸妈妈一一”
孩子觉得有趣,咧开嘴呵呵地笑起来,又问:“爷爷,你还没说呢,冬天是什么?”
“冬天嘛,冬天就是老年人。 就像我!”
孩子晃着脑袋笑,大声嚷道:“哎呀,冬天就是老爷爷,老爷爷就是冬天。再往后呢,再往后是什么?”
“再往后又是春天,又是小孩子!”老何伸手在空中画个大圆圈,最后手指落在了孩子的鼻尖上,“你就是春天,春天就是你!”
“哎呀,我明白啦,冬天就是迎接我们小孩子的,是不是呀,爷爷?”:为了这个发现,孩子高兴地拍起小巴掌,背上鼓囊囊的书包也跟着晃动。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A.小说中的“大田里建养殖场”、“也有盖家具厂、板材厂的”等词语,以及关于如今小孩零食品种的介绍,都指向当下的社会现实,小说现实感强。 |
B.老何嘱咐小孩好好学习,又给小孩吃的东西,还给小孩逮蚂蚱捉蜻蜓,刻画了一位退休老教师的心态,而小孩“做出喜欢的样子”表明小孩的可爱。 |
C.老何感到“城里就是不那么自在”,但还是对小孩说“城里非常好”,这种矛盾的回答真实再现了老何的内心冲突,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思考空间。 |
D.老何在回答小孩问题,说出“冬天吧,冬天!”时,“另一双黑亮的眼睛又开始在他脑海里晃动”,这让故事从农村延伸到城市,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
3.小说以“冬天和春天”为题,探究其丰富的意蕴。
听听那冷雨
余光中
①惊蛰一过,春寒加剧。先是料料峭峭,继而雨季开始,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天潮潮地湿湿。连思想也都是潮润润的。每天回家,穿过金门街①到厦门街的长巷短巷,雨里风里,走入霏霏令人更想入非非。想这样子的台北凄凄切切完全是黑白片的味道,想整个中国整部中国的历史无非是一张黑白片子,片头到片尾,一直是下着雨的。不过大陆的土地是久违了,二十五年,四分之一的世纪,即使有雨,也隔着千山万山,千伞万伞。二十五年,一切都断了,只有气候,只有气象报告还牵连在一起。大寒流从那块土地上弥天卷来,这种酷冷吾与古大陆分担。不能扑进她怀里,被她的裙边扫一扫吧也算是安慰孺慕之情。
②这样想时,严寒里竟有一点温暖的感觉了。这样想时,他希望巷子永远延伸下去,不是金门街到厦门街,而是金门到厦门。他是厦门人,二十年来,不住在厦门,住在厦门街,算是嘲弄吧,也算是安慰。他也是广义的江南人,常州人,南京人,川娃儿,五陵少年。杏花春雨江南,那是他的少年时代了。只是杏花春雨已不再,牧童遥指已不再,剑门细雨渭城轻尘也都已不再。然则他日思夜梦的那片土地,究竟在哪里呢?
③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太初有字,于是汉族的心灵他祖先的回忆和希望便有了寄托。
④听听,那冷雨。看看,那冷雨。嗅嗅闻闻,那冷雨,舔舔吧那冷雨。雨气空潭而迷幻,细细嗅嗅,清清爽爽新新,有一点点薄荷的香味,浓的时候,竟发出草和树沐发后特有的淡淡的土腥气,也许是蚯蚓和蜗牛的腥气吧。也许地上的地下的生命也许古中国层层叠叠的记忆皆蠢蠢而蠕。
⑤雨不但可嗅,可亲,更可以听。听听那冷雨。大陆上的秋天,无论是疏雨滴梧桐或是骤雨打荷叶,听去总有一点凄凉,凄清,凄楚,于今在岛上回味,则在凄楚之外,更笼上一层凄迷了。雨打在树上和瓦上,韵律都清脆可听。尤其是铿铿敲在屋瓦上,那古老的音乐,属于中国。雨敲在鳞鳞千瓣的瓦上,轻轻重重轻轻,夹着一股股细流沿瓦槽与屋檐潺潺泻下,各种敲击音与滑音密织成网,谁的千指百指在按摩耳轮。
⑥在古老的大陆上,千屋万户是如此。二十多年前,初来这岛上,日式的瓦屋亦是如此。先是天暗了下来,然后凉凉的水意弥漫,风自每一个角落里旋起,每一个屋顶上呼吸沉重都覆着灰云。雨来了,最轻的敲打乐敲打这城市。苍茫的屋顶,一张张敲过去,古老的琴,那细细密密的节奏,单调里自有一种柔婉与亲切,滴滴点点滴滴,似幻似真,若孩时在摇篮里,一曲耳熟的童谣摇摇欲睡,母亲吟哦鼻音与喉音。
⑦在日式的古屋里听雨,春雨绵绵听到秋雨潇潇,从少年听到中年,听听那冷雨。雨是一种回忆的音乐,听听那冷雨,回忆江南的雨下得满地是江湖,下在桥上和船上,也下在四川在秧田和蛙塘里。
⑧二十五年,没有受故乡白雨的祝福,或许发上下一点白霜是一种变相的自我补偿吧。厦门街的雨巷走了二十年与记忆等长。前尘隔海。听听那冷雨。
1974年春分之夜(有删减)
注:金门街与下文的厦门街都是台北的街道。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作者由凄风冷雨中产生的单调感引发了对历史与现实的喟叹,表达出一种见景生情的悠远的思索。 |
B.第三自然段中作者由“雨”联想到写“雨”的汉字,以对汉字的钟爱来倾注真切的赤子之情,深化了主题。 |
C.第六自然段末句运用比喻修辞,把听雨的感受比作听到母亲哼唱催眠童谣,形象生动地表现雨声柔婉亲切。 |
D.作者按时间先后顺序行文,从台北的春雨写到秋雨,创造了一个既朦胧又绚丽,既雄浑又旷远的独特意境。 |
(2)写出《荷塘月色》中使用叠词的一个句子,结合内容理解、品味。
3.结合全文,分析题目“听听那冷雨”的内涵及作用。
救赎
薛培政
东方刚露出鱼肚白,护林员老长泰便肩扛板斧,带着猎犬“黑豹”,走在了杂草没膝的山道上。
一条盘旋在路边的花蛇,似乎听见了脚步声,昂头吐着信子望了望,“簌簌”地爬向杂草深处;卧在草丛中的野兔,支楞耳朵听了听动静后,也“嗖”的一下跃进灌木丛中;还有那群被惊动的山鸡,“咕咕、咕咕”的叫着飞向远处。
“咦——瞧恁小样儿,俺老汉又不是妖怪——”他边说边苦笑着坐在那块卧牛石上。老长泰年轻时一身蛮力气,两三人抬不动的物件,他双手搬起走得呼呼生风;当兵练投手榴弹,出手就是百十米,枪打得也不赖,因斗字不识一升,复员回了家。饭量也大得出奇,一顿饭能吃五六个大饼子,为这家里每年开春就断粮,快三十了还打着光棍。
那年腊月,鹅毛大雪下得铺天盖地,当人们都窝在家里猫冬时,野狼血洗了生产队的羊圈,一夜之间,七只山羊命丧狼口,看着未被叼走的几只死羊,全队的人都流泪了。
望着哀哀戚戚的人群,女队长萧桂英铁青着脸发话了:“还有爷们吗?若有就给我站出来!这狼得逞后,肯定还会来叼羊,谁若能把狼打死,我一分钱彩礼不要,就嫁给他!”
犹如石破天惊,大家惊愕的目光投向了女“掌门”。
醒过神来的小伙子们,立马变得跃跃欲试,可再看那血肉模糊的死羊,又个个怂得耷拉下了脑袋。就见站在人群后边的长泰,往前挤了挤瓮声瓮气地问道:“此话当真?”“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不过你要提死狼来见俺!”桂英怒眉一扬,干蹦脆地把话撂给了他。
长泰一言不发回到家后,找了一根碗口粗的枣木,又到村代销点赊了五斤地瓜烧酒。入夜,他便反穿羊皮袄蹲到了羊圈边。
在冰天雪地里连守两夜后,第三天清晨,他穿着那件被撕扯掉前襟的破羊皮袄,带着满身的血印,拖着死狼敲开了桂英家的门。
这下,傻大黑粗的长泰露脸了。县长为他披红戴花,奖他一辆金鹿牌自行车,公社奖他一支猎枪,大队安排他做了护林员,女队长萧桂英也没食言。
此后,长泰就像威风凛凛的大英雄,每天身背猎枪,带着猎狗,长年巡逻在黑虎山涧。久了,他对各类鸟兽的习性,熟悉得就像自己的手掌,平时斩获的猎物,就连村里乡亲也没少分享。
可那年过了秋,乡邻们就见他像着魔了似的,两眼呆呆地望着远处,嘴里还不停地叨叨:“鸟兽也是有性命的主儿,也拖儿带女的啊!”
妻子桂英也觉出异常,再三追问下,长泰哭着道出实情。
为防野猪糟蹋庄稼,那个阴雨密布的傍晚,他在一片玉米地旁布下了猎套。翌日晨起查看时,不由得惊呆了:两头狍子幼崽在雨中围着那头被套死的野生母狍子,发出撕裂般的哀鸣。他想起了幼时爹下葬时的情景,心里顿时涌起一阵悸痛,懊悔地朝自己身上挥了一拳后,泪水就和着雨水流了下来。打那后,他再也没有动过狩猎的念头。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常年风餐露宿在深山密林里的长泰,在日复一日的巡山护林中变老了。村里的护林员已换过几任,老伴儿也跟着子女进了城,他却死活不肯下山,说惦记着那笔心债哩。
记不清从何时起,“野味热”像山里人打摆子一样弥漫开来,山下的镇上,远处的城里,星罗棋布的野味馆散发出诱人的浓香,安详静谧的黑虎山却失去了往日的平静。
乡亲们就发现老长泰变得越来越暴躁了,像跟谁结下仇似的,还在巡山的路上骂起了人:“挨千刀的王八蛋,作孽吧,总有一天会遭报应的!”
听说老长泰曾赤手打死过野狼,不断有人找上门来。那天,俩外乡人驾车找上门来,送上两箱好酒和厚厚的一沓现钞后,求他帮助猎杀一头野狼,并说事成后再加倍付款。哪知老长泰像受了侮辱似的,晃了晃手中的板斧,怒目圆睁地吼道:“带上这些破玩意,给我滚蛋!”
那些年,巡山的老长泰不停地与盗猎者周旋,一次次拆除对方布下的猎套、陷阱和细网,仍不时发现被网粘或绳套的鸟兽尸体。
心力交瘁的他,三番五次跑乡里、到县上找领导:“再不禁猎,黑虎山上的带毛的东西就被猎光了!”
“断人财路遭人恨呐——”老长泰说那次巡山,见一只黄羊被套住了,正要上前解绑,两支火药枪从身后对准了他:“再他妈挡道,就送你老东西上天!”幸亏猎犬“黑豹”猛扑上去,盗猎者才吓逃了。
后来,成为自然保护区的黑虎山,组建了专业护林队,年近八旬的老长泰也被省政府评为护林模范。
老长泰似乎没拿这荣誉当回事,每天依然在莽莽林区中巡逻。当县里派专车进山接他到省城接受表彰的时候,却见他住的窝棚上落锁了,只有眼前满目的青翠和阵阵的鸟鸣声。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8年第18期)
1.下列对小说思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对林中环境的描写,构建了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大自然,老长泰的话表现了他对林中动物的亲昵与喜爱。 |
B.女队长萧桂英料定狼还会来叼羊,用“激将法”鼓励男人们杀狼除害,展示了这位山村女子的经验丰富与豪爽泼辣。 |
C.老长泰看到雨中野生母孢子被套死、幼孢子哀鸣的惨状,想起幼时父亲下葬的情形,良心发现,痛改前非,不再狩猎。 |
D.小说中描写盗猎者的贪婪和凶残,从反面衬托了老长泰的正直与尽职尽责,也批判了当下现实中部分人的畸形消费观。 |
3.这篇小说以“救赎”为题目有哪些好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钦差大臣
【俄】果戈理
相关剧情 在外省的一个小城中,钦差大臣微服私访的消息引起了市长和其他官员的惊慌混乱。
人物 市长安东·安东诺维奇,法官阿姆摩斯·费多洛维奇,慈善医院院长阿尔杰米·菲力普维奇,督学鲁加·鲁基奇。
市长 诸位,我所以请你们来,是因为我要把一个极不愉快的消息告诉你们。钦差大臣快要到我们这儿来了。
法官 什么,钦差大臣?
慈善医院院长 什么,钦差大臣?
市长 从彼得堡来的钦差大臣私行察访来了。还带着秘密使命。
督学 哎哟,天呀,还带着秘密使命!
市长 现在,我要把安得烈·伊万诺夫维奇·奇密霍夫寄给我的信念给你们听。这是他信上写的:“爱友、亲家、恩师台鉴:弟所急需奉告于吾兄者,近闻有某大员奉旨来省视察,对于我县,尤为注意。(意味深长地跷起拇指)虽该大员以常人面貌出现,然弟之消息,确系来自可靠方面。弟知吾兄与世相同,亦有小过,盖因吾兄系聪明人也,凡财物到手,均不欲其有所遗漏……故敢奉劝吾兄,诸事务宜留意。”
法官 是的,这是稀有的事,简直少有。一定事出有因。
督学 为什么呢?这为什么呢?干嘛钦差大臣要到咱们这儿来?
市长 考虑也好,不考虑也好,可是诸位,我已经预先通知你们了。——要小心啊!就我自己这方面说,我已经大致安排好了,而且我也劝你们安排一下。阿尔杰米·菲力普维奇,尤其是您!没有疑问,这位路过的大员一定会先去视察您所管理的慈善医院——所以您得把什么都弄得像样儿:病人的帽子要干净,不要让病人弄得跟铁匠似的,像他们平常那样穿家里的衣服。
慈善医院院长 嗳,这不要紧,大概可以让他们戴上干净睡帽的。
市长 是的,而且在每张床上挂上一块拉丁文或别种什么文写好的牌子……这是您这方面的事情。写上病名,什么时候得的病,哪一月,哪一日……糟糕的是,您的病人抽那样强烈的烟草,谁走进去都要直打喷嚏。不错,病人还是以少为妙;要不然,马上就会被认为管理不善﹐或是医生无能。
慈善医院院长 哦!关于治疗,我自有办法:越近乎自然越妙;我们不用贵重药品。人是单纯的东西:如果他要死,他就会死;如果他要好,他就会好。
市长 阿姆摩斯·费多洛维奇,我也要劝您注意您的法院。在您的前厅,诉讼人常常进进出出的那个候审室里,法警们养了许多鹅,它们就在人脚下穿来穿去。当然,从事这种家庭副业是值得奖励的,为什么法警们就不能养呢?不过,您要知道,在这种地方,这是很不体面的……我早就想对您提起这一点,可是,不知怎的我倒忘了。
法官 那么,我今天就叫人把它们全赶到厨房里去。您要是高兴的话,请过来吃顿便饭。
市长 此外,还有一件糟糕的事情,是您把各种破烂不堪的东西全晾在法庭上,还把打猎用的长鞭子在放公文的橱上。我知道您喜欢打猎,不过您最好暂时把它收起来;等钦差大臣走了以后,您可以把它再挂上去。还有您那位陪审官……当然,他是个博学多才的人,可是,他身上发出的那股子怪味儿,就好像他刚从酿酒厂里出来似的——这也是不好的。我早想对您提起这件事,可是不记得让什么事一岔,就给忘了。要是真像他自己说的那样,他天生就是这么一股子怪味的话,那是有法儿治的。可以劝他吃葱、吃蒜,或是吃别的什么东西。
法官 不,这股子味儿是弄不掉的。他说,他小时候摔了一跤,从此以后,他身上就发出一股烧酒味儿。
市长 我只是叫您留意罢了。至于说到内部的安排和安得烈·伊万诺夫维奇·奇密霍夫信上所提到的小过,我是没有什么可说的。而且说起来也奇怪,没有一点罪恶的人连一个也没有,这是上帝安排定的,伏尔泰要反对也是没有用的。
法官 罪恶各有不同。我公开和大家说吧,我受贿赂,但是,那是什么样的贿赂?几条小猎狗。这完全是另一回事。
(有删改)
1.下列对戏剧思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钦差大臣微服私访的消息引起了市长和其他官员的惊慌混乱”,市长称这为“极不愉快”的消息,这说明这些人平时工作没有尽到职责。 |
B.市长要求“病人的帽子要干净”,而慈善医院院长菲力普维奇却说“大概可以让他们戴上干净睡帽的”,这说明他狂妄自大,无视市长要求。 |
C.“人是单纯的东西:如果他要死,他就会死;如果他要好,他就会好”,这种荒谬的言论,深刻暗示了沙俄统治时期底层百姓生命的微贱。 |
D.把贪赃枉法说成“小过”,并公然宣称“没有一点罪恶的人连一个也没有”,这说明市长正试图以颠倒是非的荒谬言论掩盖自己的罪恶。 |
A.“意味深长地跷起拇指”是舞台说明,作者通过这个舞台说明,形象地写出了市长自以为得到可靠消息时的得意神态。 |
B.“当然,从事这种家庭副业是值得奖励的,为什么法警们就不能养呢?”用反问句式,刻画出了市长平易近人、体恤下属的性格特征。 |
C.慈善医院的院长本该善良仁爱,但菲力普维奇却阴险残忍,作者这样安排暗含对比,形成了强烈的讽刺效果。 |
D.《钦差大臣》被誉为“含泪的笑”,一方面是因为它强烈的讽刺性,一方面是因为它揭露的社会现实引发了人们的悲伤。 |
4.《钦差大臣》是一部讽刺当时俄国社会现实的喜剧。节选的这部分文字揭露了当时俄国什么样的社会现实﹖请加以概括。
老鲁
汪曾棋
有一天,似乎看见校警们所住的房间热闹起来。看看,似乎多了一个人。想,大概是哪个来了从前队伍上的朋友了(学校校警多是退伍的兵)。再过几天,我们在挑菜时看见一个光头瘦长个子穿半旧草绿军服的人也在那里低着头掐灰藿菜的嫩头。走过去,他歪了头似笑不笑地笑了一下。这是一种世故,也不失其淳朴。这个“校警的朋友”有五十岁了,额上一抬眉有细而密的皱纹。看他摘菜,极其内行,既迅速且准确。我们之中有一位至今对摘菜还未入门,摘苋菜摘了些野茉莉叶子,摘灰菠菜则更不知道什么麻啦蓟啦的都采了,总要别人再给鉴定一番。有时拣不胜拣,觉得麻烦,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哗啦一起倒下锅。这样,在摘菜时每天见面,即心仪神往起来,有点熟了。他不时给我们指点指点,说哪些菜吃得,哪些吃不得。照他说,可吃的简直太多了。这人是一部活的《救荒本草》!他打着一嘴山东话,说话神情和所用字眼都很有趣。
后来,大家都称呼他为老鲁。不久,老鲁即由一个姓刘的旧校警领着见了校长,在校警队补了一个名字。校长说:“饷是一两个月发不出来的哩。”老鲁说不要紧的,只想清清静静地住下,在队伍上时间久了,不想干了,能吃一口这样的饭就行。老鲁名为校警,其实做了本来是工友所做的事。他每天必做的事是挑水。
每年春末夏初,几乎全校都要泻一次肚,泻肚的同时,大家的眼睛又必一起通红发痒。是水的关系。
这村子叫观音寺。昆明春天不下雨,是风季,或称干季,灰沙很大。黄土坡尤其厉害。我们穿的衣服,在家里看看还过得去。一进城就觉得脏得一塌糊涂。你即使新换了衣服进城,人家一看就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我们的头发总是黄的!学校附近没有河,也没有井,我们食用的水只能从两处挑来:一个是前面胡萝卜田地里的一口塘;一个是后面山顶上的一个“龙潭”。龙潭,那也是一口塘,想是下面有泉水冒上来,故终年盈满,水清可鉴。在龙泉边坐一坐,便觉得水气沁人,眼目明爽。如果从山上龙潭里挑水来吃,自然极好。但是,我们平日饮用、炊煮、漱口、洗面的水其实都是田地里的塘水。塘水是雨水所潴积,大小虽不止半亩,但并无源头,乃是死水,照一学生物的同学的说法:浮游生物很多。他去舀了一杯水,放在显微镜下,只见革履虫、阿米巴来来往往,十分活跃。向学校抗议呀!是的。找事务主任。主任说:“我是管事务的,我也是×××呀!”这意思是说,他也是一个人,也有不耐烦的时候。他跟由校警转业的工友三番两次说:“上山挑!”没用。说一次,上山挑两天;第三天,仍旧是塘水。你不能看着他,不能每次都跟着击。实在的,上山路远,路又不好走。也难怪,我们有时去散散步,来回一趟,还怪累的,何况挑了一担水乎?教员们呢,不到眼红肚泻时也想不起这码事。等想起来,则已经红都红了,泻都泻了。自从老鲁采了,情况才有所改变。老鲁到山上、田里两处都看了看,说底下那个水“要不的”。——老鲁的专职是挑水。全校三百人连吃带用的水由他一个人挑,真也够瞧的。老鲁天一模糊亮就起来,来回不停地挑。一担四桶。水挑回来,还得劈柴。劈了柴,一个人关在茶炉间里烧。自此,我们之间竟有人要了茶叶,泡起茶来了!因为水实在太方便。老鲁提了一个很大的铅铁水壶,挨着个儿往各个房间里送,一天送三次。
老鲁来了,我们且问问他:
“老鲁,你累不累?”
“累什么,我的精神是顶年幼儿的采!”
这个“顶年幼儿的”,好新鲜的词!老鲁身体很好。他并不高大,但很结实。他不是像一个运动员那样浑身都是练出采的腱子肉,他哪里来的那么多的力气呢?老鲁是从沙土里长起来的一棵枣树。说像枣树好像不大合适。然而像什么呢?得,就是枣树!
寒假以后,学校搬了家,从观音寺搬到白马庙。我是跟老鲁坐一个马车去的。老鲁早已到那边看过,远远的就指给我们看:“那边,树郁郁的,哎,是了,就是那儿!”老鲁好像很喜欢,很兴奋。原因是“那边有一口大井,就在开水炉子旁边,方便!”
自从学校迁到白马庙,我不在学校里住,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民房,除了上课,很少到学校来,下了课,就回宿舍了。对老鲁的情况就不大了解了。
一九四五年写,在昆明白马庙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与摘菜内行的老鲁相比,我们之中的一位至今对摘菜还未入门,摘完菜后总要别人再给鉴定一番,这说明这位同事做事的态度不够认真。 |
B.在老鲁来之前,我们也就水向事务主任抗议,事务主任尽管三番两次地跟工友说,效果却不是很明显,这样写是表明事务主任不够权威。 |
C.小说以学校搬家和“我”不在学校里住,从而与老鲁的联系自然中断作为结尾,这样的安排合情合理,又与文章的开头相呼应,构思巧妙。 |
D.小说注重环境描写,文章写到学校在观音寺时的情景,突出了我们工作环境的恶劣,从中可以看出我们的乐观精神和对教育工作的热爱。 |
E.发生在校警老鲁身上的故事平凡而又动人,闪烁着人性的光辉,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过去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的尊重及其命运的关切。 |
3.小说在刻画老鲁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用了很多文字介绍我们过去用水的情况,有何用意?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玉米大地
任林举
各色各样的花朵在纷然凋谢,树上的叶片在无声地飘零。一场繁华的戏剧正在散场,角色们各奔东西。谁,仍站在舞台的一隅注目并体恤着这一片无序的忙乱?西风里,我看到成片成片的玉米在做着最后的挺立。尽管籽实已经纷纷落入了农人的粮仓,曾经饱满的生命经季节的吮吸尽失水分,但玉米们永不轻飘,不会因风倒下或移动自己的脚步,而是更加沉稳、扎实地站在大地之上。没有悲伤,没有愤怒,更没有丝毫的怨恨,那长长的叶片如一双双拥抱命运的手臂,仿佛正弹奏着对大地深情的眷恋。
这就是玉米,几千年同人类一起在土地上生长,几乎把根系扎遍了全世界。从北纬58°的黑土到南纬42°的红壤,从海平面以下的盆地到海拔3600米的高原,人们到处都能看到它们朴素的身影。在中国,从台湾到新疆,从东北至西南,广大的玉米种植带纵横几万里,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顽强地主宰了中国农业近四百年的文明史。这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粮食啊!就是这种平凡而又普遍的粮食,养活了一段又一段的历史;就是这些执着而又倔强的植物,支撑了一个又一个的时代。
每当我看见那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就情不自禁地想起多年以前,曾有一位重要人物穿着雪白的衬衫站在翠绿的玉米地里拍下的一张照片。那种色彩上的反差与情绪上的和谐,总是让我忘记照片的原始题名。我有好几次都激情澎湃地想为其重新命名:在人民中间。
然而,父亲站在玉米地里的时候,却从来都没有给过我那种视觉上愉快的冲击。在土地的眼里,身材高大的父亲可能就是一棵会走路的玉米,他和他的玉米站在一起,有一种不分彼此的和谐。
在那些干旱的日子里,太阳如沾满汽油的火球,在天空上咝咝地滚动,火的雨便照亮大地,照亮庄稼,也照亮父亲如泥土一样厚实的身躯。豆大的汗珠从他青筋暴突的额头滚下,滑过黝黑的皮肤,有如水银滚过土地。总感觉那些饱含盐分的水珠落下来的时候,一定会在干如面粉的土地上溅成四散而去的飞沫,或者伴着咝啦啦的响声腾起一阵白烟。而此时,父亲如果略微地皱一下饱经沧桑的眉头,把坚毅的目光投向远方…….那即便算不得伟岸也该叫巍然吧!但父亲却总是头也不抬地继续他毫无美学意义的劳作。而那些从他身体上流下的汗水,从他生命里剥落的最基本颗粒,却如他的存在一样,无声无息地溶入泥土,暗淡而没有一点神圣和新意。
从春到夏,从夏到秋,父亲默默地耕种着几乎惟一的一种庄稼——玉米。那也是我所知道的最粗糙、最廉价的粮食。许多年的耕作,让父亲谙熟土地的性格,他们彼此忠诚,彼此信任,不开不离。每一个春天,父亲把金色的玉米种子撒进黝黑的土地,然后像小心地封好一封重要信函一样,合上土田垄。这是一种近似于神圣的交付,把希望和寄托交给了土地一一农民心中的神祇。然后,再把自己也抵押给土地,做土地的奴仆,以耐心、以汗水、以虔敬,守候在土地之上,一个日子一个日子地企盼风调雨顺,一个日子一个子地企盼秋天的来临。
玉米在土地上一天天生长起来,那是土地在一分一寸地兑现着自己的承诺。
直到收获季节,父亲再一次向土地弯下他的身躯,带着庄严而凝重的情绪,但此时的脸上是难得一见的笑容,他坚信土地和玉米不会如多变的人一样言而无信。
在每一个耕种及收获的季节里,父辈们躬身而作。这常常会让我想起那种信徒对自己的神灵膜拜的姿态。几千年来,在土地上耕作的农民,插秧、播种、间苗、薅草、收割……一直都无法放弃他们这种姿势或者说姿态,这对于这些向土地求生存的人来说,他们不以身体,同时也要以心灵向土地朝拜。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难逃的宿命。
玉米是父亲惟一的信仰。除了玉米,父亲似乎对其他品种的庄稼全都不屑一顾,他从来不认为除了玉米之外还会有哪一种庄稼能让他体会那么多收获的喜悦。在父亲的心里对于粮食,不能用价值来衡量,而只能以产量来衡量,惟有让人咋舌的产量才是庄稼的本分。我曾亲眼目睹许多个秋天,父亲曾手捧着玉米热泪盈眶地说:“大芭米不骗人啊!”
在北方的玉米产区,玉米的价格一直很低廉,所以种玉米的人所付出的劳动及其自身价值也就和玉米一样的低廉。正是由于父亲对玉米的迷恋,那么多年,我家虽然粮仓里堆满了玉米,但我们从来没有富裕过。日子亦如“大芭米”一样清苦、单调而乏味。上顿下顿的玉米饼子,旷日持久的玉米饼子,曾让我一见到由玉米面做出来的食物,胃里就有种本能的抵触。有一些时候,在我们的眼里,父亲及乡亲们对玉米的热爱及执着是一种固执甚至愚昧的行为。
当多年以后,我偶尔在一份资料上看到,我的家乡,大部分土质实际上只适合玉米少数种类的庄稼生长时,才认识到,父辈的作为和情感不过是安于天命的一种表现罢了,实际上,是土地选择了庄稼,是庄稼选择了耕种者,而耕种者不得不面对别无选择的命运,不管风从哪里来,不管别人的观念如何,寡言少语的父亲,从来不屑以语言相对,只尊重事实的裁决,就像玉米从来不用叶子说话,而是用秋天的芭米“棒子”说话一样。
(摘自《散文》,有改动)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A.开头写纷然凋谢的花叶,既是交代背景,也起衬托作用,为下文写玉米做了铺垫 |
B.整个第二段从南北角度广泛地介绍了玉米,丰富了玉米的文化性和悠久的历史性 |
C.玉米很低廉,但父亲对玉米却很迷恋,这说明父亲以及乡亲们也有固执的一面。 |
D.文中写玉米运用了抑扬结合的手法,立体地展示了玉米的特点及其价值意义。 |
E.文中的“玉米”意象和“父亲”形象具有互补性,共同彰显玉米大地的文化内蕴 |
3.文中插入“在人民中间”那张照片的材料,有何作用?
4.文中多次写到父亲的“躬身而作”姿态,强调这一意象有什么意义?
5.我们从“玉米”身上能汲取到哪些人格力量?请结合文本进行简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