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风珠
魏继新
小镇多吊脚楼,旧称干阑。此屋沿溪而建,时传为避毒豸虫蛇而筑,人居其上,可眺山水岚雾,倒也有十分情趣。且房屋鳞次栉比,多为木柱板壁,街道为麻石路面,凹凸不平,就有了几分古香古色。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盘虬错节。小镇位于深山之中,极少人来往的。村野田埂之中,常见老牛慢慢地吃草咀嚼岁月,仿佛日子也凝固了;只有小路上日子覆盖着日子,脚印覆盖着脚印。连风,也很难穿透时间凝固的墙壁,为这方圆百里惟一不通公路的小镇,送来些山外新鲜的气息。
小镇有一屠夫,生得膀粗腰圆,每日里杀头肥猪,烫了刮毛开膛,然后用担挑了,步行几十里山路,到城去卖。却也不知何故,他的猪肉极好卖。他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于是,便沽些酒,买些油盐柴米,顺了山路回去。当然,担子里便捎了些镇人托买的东西,或油或盐,屠夫总是把它们用信包包了,作上记号。他虽看上去五大三粗,心却极细,从不会错,加上有的是力气,也乐此不疲,如此一来,人缘极好,镇上人把自己喂的猪,也往他那儿赶,所以,日复一日,小日子倒过得十分滋润。
屠夫有一杀猪用的案桌,矮脚宽身,是祖上传下来的,虽然开裂了,且血痕累累,年复一年,连木质也看不出了,屠夫对它,却十分钟爱,用起来也十分顺手。一日,镇上来了一老客,此人打扮倒也入乡随俗,穿了蓝布罩服,布底沿口鞋,只是银须飘飘,颇有些风骨。据云:此人乃名中医,回祖籍省亲的,偶尔也给镇上人看病。不知何故,却对屠夫的杀猪感了兴趣,一连数日,流连不去。屠夫为赶生活,杀猪时间是极早的,其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老者便来了,目不转睛地看。屠夫是个直人,见状,便嘿嘿地笑了,说:“让老人家见笑了,我手艺不精呢”。
老者微微一笑,说:“你手艺倒是极好,人也不错,不过,我不是看你杀猪的”。
屠夫大奇:“那你看什么呢”?
老者说:“我是看你案桌呢”。
屠夫不解。老者问可否转让,愿出钱购买。屠夫说:“区区一破桌,你愿要,便拿去吧”。老者便说:“那我代病家谢你了。不过,我将赔钱给你置买一新案桌。我隔七日后来取,这七日,你仍在此桌上杀猪吧”。
七日后,老者至,见屠夫亦置新案桌,并言:“你既为病家故,我何可让你破费,并置这新案桌送与你吧”。老者大惊,急问旧案。屠夫曰:“我已劈矣。且见一巨大蜈蚣,伏于案内”。
老者遂长叹一声,仰天曰:“民风淳朴如此,我何言?”
于是,老者告知屠夫:“此蜈蚣伏案内,已愈数十年,且日日以猪血为食,到今日,已愈百年,取出剖开,腹内有一珠,名曰定风珠,可治百种之疾。我存有私心,怕说出来被你敲竹杠,故此未言明,谁知竟毁于一旦矣!我要这新案桌,又有何用呢?以我这等褊狭之心,如何治世救人,真让人汗颜!老夫碌碌一生,看来仍是心不达,艺不精矣”!言罢,大笑而归。
倒是屠夫,常听人言及,他到手的富贵,竞被丢了。屠夫听罢,也无懊悔,只笑曰:“该来则来,该去则去,天意也”。屠夫依然每日杀猪卖肉,乐此不疲。
倒是老者,闻听此言后,仰天叹曰:“求不可求之求,吾何止心不达,艺不精,而是枉读药理诗书,不如一屠夫矣”!遂摘牌罢医,不再悬壶矣。
(选自《四川文学》,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A.小说语言古雅,状景描物,言简意赅。定风珠本是神话传说中的除妖降魔的法宝神器,作家在此基础上发展创新,赋予新的阐释和含义,结尾令人回味。 |
B.小镇屠夫每日里杀一头肥猪到城去卖,因为从不要高价,也不扣斤两,所以,常常不到一个时辰,肉便卖完了,这充分表现了城里人对屠夫人品的信任。 |
C.老者看屠夫杀猪时,山洼里云摇着破碎的夜晚,山顶上刚流出血红的黎明,这两句景物描写极富特色,既渲染了悲凉气氛,又暗示宝珠被毁的悲惨结局。 |
D.老者将给屠夫置买一新案桌,隔七日后来取杀猪旧案,且要求屠夫这七日仍在此桌上杀猪,这主要是怕蜈蚣断了猪血喂养,定风珠被毁,也怕被屠夫敲竹杠。 |
3.结合全文,分析这篇小说以“定风珠”为题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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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秋
乔叶
香菜又叫芫荽,可她更喜欢把它叫香菜。听听,香,菜。不由分说气势逼人地就把香字占了去,这股子傲娇劲儿,啧啧。不过,名字和味道都很傲娇的香菜真到成了菜的时候,就显出了矫情。乍一看似乎挺低调,因它从不做主菜,只是一道配菜。只是凉菜的底边儿,热菜的俏尖儿,煲汤时也是最后一道花色儿。可是再细品,这低调不是真低调,有没有它,菜的品相还真是不太一样。该有它的时候没有它,菜到底就短了些微的精气神儿。
香菜成了她厨房里的日常,每一顿都离不了。可市场上十有八九见到的都是大香菜,大杆子大叶儿,样子糙,香味儿也跟着糙。好香菜要水嫩嫩的,一点儿不能干。还不能久放,一放两三天,蔫样子就出来了。
为了香菜,她没少发愁。说来好笑,为香菜发愁,也不算是个正经事儿。
那天,她在小区闲逛。逛着逛着,她就闻到了香菜味儿。这香菜味儿是很随意的,随意里却有着一种浓郁,她直觉来了:好香菜。
她小心翼翼地循着这味道,轻手轻脚地跟踪着,走了不多一会儿,眼前果然就出现了一盆香菜。香菜种在一个废弃的花盆里,刚刚长出了俏模样。半尺高,婷婷袅袅,细碎的叶子嫩嫩地擎着。她蹲下来,摸了摸她们的绿叶子,又摸了摸盆里的土,那土有点儿黏手的润。
真是一盆好香菜。真想掐两棵。她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掐了。回家配了紫菜和虾米,吃了一顿虾肉馄饨。味道好极了。
有一次就有两次,越掐她越觉出了这香菜的好。现掐现吃的新鲜劲儿也着实让人惦记。也是奇怪,她从秋天掐到冬天,又从冬天掐到春天,掐了一次又一次,居然一次也没有碰见过那个主家。掐着掐着,香菜还又多出了一盆。
有一天,她在厨房忙着,腾不出手,便喊儿子去掐。
“我不去偷。”儿子断然拒绝。
“怎么叫偷?”她恼了。
“人家知道不?不知道就是偷。”儿子言之凿凿。
“我倒想告诉人家,可找不着人。”她气得要撂勺子。
“你找了没?诚心找能找不着?”小家伙要把她给噎死了。
怎么找?偌大的小区,还真是毫无头绪。贴个启事:寻找香菜主人?这也太可笑了吧?她寻思,这香菜主人是个什么人呢?是退休的老人家吧?千万别碰到个老太太,老太太多半是难缠的,她又该怎么脱身呢?
她仔仔细细地琢磨了好几天,终于想好了,每次给一块钱,而且必须是硬币,半深半浅埋在盆里,这样主人总能看到吧,也不至于风吹了。
从此,她掐得越发踏实了。
那一天,她又去掐香菜,刚刚直起身,就看到一个老太太在看着她。
“你这香菜,是在这盆里掐的吧?”老太太口气很平静,却是一副押解罪犯指证现场的口气。
她站住,点点头,谄媚地笑笑,回头指指那个盆:“您种的?”
“嗯。”老太太的脸突然硬起来,“吃人家的菜,也不打个招呼啊?”
“找不着人。总不能整天蹲在这里等吧,还是挨家挨户问?还上班呢,特别忙。”
她忐忑着奋力往语气里注入诚恳,“我每天放了1块钱的。”
“都是你放的?十二块。我是卖菜的?”老太太脸更硬了。
“对……我不是那个意思。”她有点儿心慌,果然是个难缠的老太太。
“不是钱的事儿。我不缺那点儿钱。”老太太又说。
“知道,我知道。”她赶紧应答,“您的劳动,很辛苦的。”
她有些后悔掐那些香菜了。
“好吃不?这是原阳秋。”老太太终于又开了口。
“好吃,好吃,真好吃。这香菜……还分种类啊?”她暗暗松了口气,“过两天,我也去买点儿种子,跟您学种香菜吧。”
“不是特别忙么?你知道啥时候浇水?浇多少?你们年轻人,啥都不知道。就知道吃。”
她乖乖点头,任老太太抢白。
老太太回身看一眼楼群:“住几号楼?”
“三号楼一单元。”——又有点儿悬心,不会是去物业告她一下吧?
她看着老太太的脸色,把手里那根香菜递了过去:“还给您。”
“嗤,”老太太倒是一副气笑了的样子,“都掐下来了,还我干啥?”
“那,您的香菜,我以后还能吃不?”
“这人,我还甩不脱了。”老太太又笑了,“以后,吃你自己的。也别往盆里放钱了。”
“哦。”她有些落寞。说到底,这老太太,还是小气呢。——她打了一下自己的脸。呸,这念头起得没良心呢。不能太贪婪不是?碗米养恩,斗米养仇。难不成人家的好香菜还养出了自己的小怨恨?
一周后,她发现自己家的单元门口,出现了一个花盆。花盆里,种的也是香菜。她端详了好一会儿,这香菜和老太太盆里的一模一样,也是原阳秋呢。
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善于从细微处暗示情节内容,为下文作铺垫,香菜虽然种在一个废弃的花盆里,但是模样俏,盆里的土还有点粘手的润,暗示是有人精心养的。 |
B.小说中“儿子”虽着墨不多,却是作者肯定的人物,他不肯去摘别人家的香菜,可以看出他的正直,也反衬出他母亲的自私和贪小便宜。 |
C.小说写“她”在被老太太拒绝后,有些落寞,继而责怪老太太小气,马上又自责,这些行为变化生动地塑造出“她”多变的性格。 |
D.小说以散文化的语言,舒缓细腻的笔调,围绕“一盆原阳秋”叙述了“她”和“老太太”之间发生的故事,充满邻里之间的融融温情。 |
E.小说的首段写香菜有一股子傲娇劲儿,是一道低调的配菜,有了它,不仅菜品相好,也多了些微的精气神儿,这样写突出了香菜的特别。 |
3.“她”的形象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深情
徐建英
我出生的豫南地区,山高林密,各类野兽世代驻扎在深山之中,紧挨山边的庄稼跟着常遭罪,当时各村成立了护农小组,父亲年轻的时候就是其中的一位铳手。《枪支管理法》实施后,父亲的那杆双管猎枪被公安机关列入收缴之列,到父亲重新持证换上单管猎枪时,山下的庄稼人开始一茬茬往城里卷,山上的野兽下山无食可觅,也很少再来作孽,而父亲此时的年岁也大了。
庄稼少后,荒地多了,从前热闹的围猎随着护农小组成员一样相继老去。父亲平日里侍弄完屋檐外廊墙角的几丘菜地,余下来的时间,还是喜欢一个人拄着那支老式的单管猎枪上山转悠。 只是年岁大后,从前健步杠在肩上的猎枪,如今经他拄在脚下,成了一支看起来很滑稽的拐棍。而他总是习惯说:“转转吧,习惯了咱湖村的山,转转也好。”特别是雪落的冬季,父亲每隔两日,必定在清早进山一趟。
就是这样的一个冬季,父亲遇上了那个人。
那个人,父亲时常在我们湖村周边碰到。笼着雾罩泊着小筏的湖边,袅袅升腾着炊烟的早晨,更多的时候,父亲会在密匝匝被夕阳涂得金灿灿的林子里遇到他,那些橡树,槲树,青杉,松柏什么的,平日里庄户人家司空见惯的树们,在那个人眼里像似镀过金的宝贝。有时他弓着腰,有时会曲膝半蹲着地,伴随着那个人手中的玩意儿“咔嚓”“咔嚓”的灯光闪过,有时还会哗啦啦一下跪在地下,样子庄严肃穆,像似要完成一件很重要的庆礼。再看那个人时,父亲就常常忍不着多瞅几眼,更多时会瞅他背上封得严严实实的洋玩意儿。
那年冬季的雪很大,母亲的阻止没能如愿,反而加速了父亲进山的频率——隔日一趟转成了一日一趟。
那天一大早父亲又拄他那杆老猎枪,鬼鬼祟祟地瞒着母亲从菜窖里拎出一条棉布小袋,踏着积雪穿过村口,走上了村后被雪落镶白过的南拢凹。那被大雪厚厚覆盖的山路上,一行脚印直向镶白的树林子,一股啸冷的雪风在父亲错愕的神情里吹动树条子上缀满的冰挂。
顺着那行脚印,父亲很意外地在南拢凹岔路上碰到了那个人。他立在路边,像似在等着什么,背裹里封得严严实实的洋玩意儿缀上了一层薄雪。迎着父亲错愕的目光,他对着父亲笑笑算是招呼,然后跟在父亲身后,也上了山。
父亲拄着猎枪的步子在前方停了下来,他紧了紧手中的棉布袋子,看着同时停下来的那个人,折返身向另一座山头走去。那个人在原地仅停了一下,也折转身子跟向父亲身后。
父亲再次停下来,看着那个人,拄着的猎枪在雪地上不满地跺了跺,一动不动地立在雪地上望向那个人。那个人在父亲的目视下,后退了几步,复又走上前,父亲的猎枪再次在雪地上跺了跺,一动不动地望着他。那个人停在原地半晌,才背着包一步一回地绕向另一个山头。父亲站在雪地中,直见那个人在林子里只剩下一个小黑点时,才折转身向南拢凹的深山走去。
父亲在晌午时拄着猎枪空着手走进家门,棉布袋中装着几粒不知名的树木坚果,他边拍打着肩上的残雪,边絮絮叨叨地唠着那个人的不是,说那个人扰了他的好事。母亲见此很不满地在一旁接口:“就是没人惊扰你,你平素不也照样是空手回家的。”而父亲听罢,嘻嘻哈哈地笑了起。对此,我们再一次把父亲所有的举动归咎于他老小孩的心理在作梗。
这件事后不久,我返城找到了新的工作,应新同事约,陪他参加一个摄影大赛的颁奖会。
在获奖作品展厅中的一角,一幅叫《深情》作品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雪地里半蹲半跪着一位老人,老人的模样慈眉善眼,在他的伸手的前方,是一只灰色的野兔,看到老人,灰兔眼神像极了委曲的孩子,挣扎着向老人身边挪近,一旁的雪地上,一只棉布小口袋散在雪地上,几只鲜红的萝卜露出袋口在雪地中格外醒目。远处一棵枫树,被积雪压弯的树桠下,隐隐有支陈旧的单管猎枪在雪风中飘。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A.文中写道父亲“加速了进山的频率”却依然打不到猎物,是因为父亲已经年老体衰。 |
B.小说以第一人称为视角,由“我”来讲述故事,既让人感到亲切可信,有起到了烘托主要人物的作用。 |
C.小说中多次出现了雪、树林、风等环境描写,既为人物的活动提供了背景,也渲染了氛围。 |
D.文章在艺术结构上平铺直叙,最后以照片《深情》结尾,出人意料,照应标题,安排巧妙。 |
3.文中多次出现的“那个人”在全文中有何作用?请结合小说做简要分析。
百里滩刀客
李子胜
(1)时令过了立秋,三十出头的爷爷每天都亢奋得失眼,不论白天黑夜,脑子里全是一扎长的大对虾,瓦片似的大海蟹,光屁股娃娃大小的鲈鱼。出海打鱼,就是抢银春金秋两季,卖足了现洋,好偎冬过年。
(2)凌晨,码头上人影幢幢。爷爷解开缆绳,和另一个绰号叫“狼鱼”的驾长搭讪着。有个竹竿一样纤瘦的陌生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狼鱼的船边。让爷爷吃惊的是,竹竿手里拿了把对虾大小的刀子,刀子在晨光里灰白的颜色把爷爷的心刺了一下。
(3)这是个刀客。爷爷小声咕嚷着。船老大出海,就怕遇到这种讨钱的刀客。刀客不是你给个饽饽就能打发的小乞丐,他们要的是钱,少了,就把刀子在额头、胳膊上刺,刺得鲜血淋漓时,你就必须给更多的现洋。渔民出海,本来就是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都怕遇到晦气,出海的时候,最怕见到血光。
(4)狼鱼和竹竿对峙了片刻,抖抖地摸出一块现洋,但是,刀客不接,而是把刀子缓缓举过了额头。狼鱼啐了口唾沫,要饭还嫌馊,爱要不要!爷爷看到灰白色一闪,竹竿额头立刻殷出了个红红的“一”字。而狼鱼扔下那块现洋,已经把船推进了涨满海水的航道。刀客把脸扭向爷爷,爷爷下意识地把手捂在空荡荡的腰间。
(5)爷爷说,兄弟,我真的没有钱,要不,你跟我出海吧,今天卖的钱都归你。
(6)刀客愣了片刻,向爷爷点点头。
(7)下好拖网,已经晌午,爷爷从船舱里拿出干粮和昨晚煮熟的一盆对虾,招呼刀客吃饭。
(8)刀客狼吞虎咽地吃完,看看爷爷,用浓浓的山东口音说,大哥,看来你是好人。
(9)该起网了。刀客抓过网绳,拉网很沉,网底快出水面时,网里的鱼翻动得水花四溅。刀客熟练地把鱼虾分拣进鱼篓,又内行地把拉网投到海里。刀客说,东家,我帮你做两个月伙计,工钱你看着给。
(10)在以后的一个月里,爷爷的鱼获让船老大们眼红,夸爷爷眼力好,雇了好伙计。当爷爷每次看到刀客赤裸的上身胸前那个菊花般的伤疤时,心头总是惴惴的。爷爷明白,那一定是枪伤。
(11)刀客是在一个夜晚消失的。
(12)那天晚上,百里滩被一伙手持火把和枪支的蒙面土匪打劫。除了爷爷,那些船老大无一幸免,这个秋天打鱼卖的现洋被土匪们洗劫大半,狼鱼的渔船还被一把火点着。爷爷恍惚中看清楚了远去的土匪中那个高瘦的身影。他收留的刀客在一个月中摸清楚了全村船老大的底细,爷爷为此内心愧疚了好几年。
(13)那个奇特的布袋子是爷爷在百里滩遭劫后第一次出海时在船舱发现的。这个粗蓝布的袋子沉甸甸的,爷爷摸摸,里面硬硬的,感觉是洋钱,另外还有个大的硬家伙,不知道是什么。爷爷在一天晚上偷偷把这个袋子放到屋梁上,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这件事。
(14)日本鬼子来了。他们抢走了百里滩所有的渔船,船老大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每天出海的收获被小日本霸占。鬼子的炮楼修在百里滩的第三年,一个寒风呼啸的冬夜枪声大作。
(15)村民们站在瑟瑟的海风里,分辨着枪声的方向。一个时辰后,十几个身影站在了村民面前。
(16)爷爷一眼就看见了那个刀客,心立刻揪紧了。
(17)刀客对村民高喊到,三年前老子当土匪,借了大家的现洋买枪,今天如数奉还。炮楼里的小日本,被我们收拾了,我们把小日本的钱借花献佛。他们狗日的肯定来报复,大家拿了钱,都躲躲风头吧,这里待不下去了!
(18)刀客突然看到人群中的爷爷,走过来说,你还活着啊?
(19)爷爷被刀客的目光看得抖了身子。
(20)那个布袋子呢?你没有打开?刀客问。
(21)爷爷迅速跑回屋,登上条凳,从房梁上取下满是土灰的布袋子,小心地递给尾随而来的刀客。
(22)刀客小心翼翼地接过来,长舒口气,我最恨贪心的人,老哥你当初要打开这个袋子,知道会怎样吗?
(23)客掏出把刀子,划开袋子底儿,洋钱哗哗流泄到地上。刀客拉着爷爷走到村边,抬手扔出袋子,一声巨响差点把爷爷震趴下。
(24)我把手榴弹的拉线系在袋子口了。刀客拍拍冷汗满面的爷爷的肩膀,说当初没法子告诉你,只能看你老哥的造化了。
(25)爷爷早已呆若木鸡。
(26)跟我走吧,去干大事!刀客拍拍爷爷肩膀说。
(27)爷爷在那个夜晚从百里滩消失了,等八年抗日胜利后人们再见到骑着高头大马的爷爷,他已是一身戎装。
(28)当爷爷把欣喜若狂的奶奶抱上马背,向百里滩的乡亲挥手告别时,人们远远看见村口还有个一身戎装的骑客微笑着等着爷爷。这个人就是刀客。他向狼鱼他们挥起右手时,狼鱼看到刀客的左胳膊只剩下空空的袖管在风中飘动。
(29)一转眼,两匹马嘶鸣着,轻盈地融入了百里滩的暮色里。
(30)几年后,也是深秋,神情凝重的爷爷带着卫兵把一口漆黑的棺材用马车送回百里滩——刀客就躺在里面。停灵的三天,百里滩全村戴孝。
(31)直到灵柩后来被迁到百里滩烈士陵园,凭吊的人们只看到墓碑上镌刻着这么几个大字:战斗英雄之墓。
(选自2017年8月18日《中老年时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概括,有误的一项是( )A.小说中“狼鱼和竹竿对峙了片刻,抖抖地摸出一块现洋”,这里的“抖抖”运用了细节描写,细致地刻画出狼鱼当时紧张的心理。 |
B.写“刀客熟练地把鱼虾分拣进鱼篓,又内行地把拉网投到海里”这个情节,又写他带有“浓浓的山东口音'暗示出刀客曾经是个勤劳的渔民身份。 |
C.小说在刻画人物形象时,全部运用了正面描写的方法,通过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 |
D.小说结尾处写刀客的墓碑上镌刻着“战斗英雄之墓”几个大字,是全文的点睛之笔,突出了刀客顾全大局,深明大义,为救国救民英勇献身的英雄形象。 |
3.小说情节一般由哪几个部分构成?请从刀客的角度概括小说的主要情节。
消逝的钟声
史铁生
站在台阶上张望那条小街的时候,我大约两岁多。
终于有一天奶奶领我走下台阶,走向小街的东端。我一直猜想那儿就是地的尽头,世界将在那儿陷落、消失--因为太阳从那儿爬上来的时候,它的背后好象什么也没有。谁料,那儿更像是一个喧闹的世界的开端。那儿交叉着另一条小街,那街上有酒馆,有杂货铺,有油坊、粮店和小吃摊;因为有小吃摊,那儿成为我多年之中最向往的去处。那儿还有从城外走来的骆驼队。“什么呀,奶奶?”“啊,骆驼。”“干嘛呢,它们?”“驮煤。”“驮到哪儿去呀?”“驮进城里。”驼铃一路叮玲铛琅叮玲铛琅地响,骆驼的大脚趟起尘土,昂首挺胸目空一切,七八头骆驼不紧不慢招摇过市,行人和车马都给它让路。我望着骆驼来的方向问:“那儿是哪儿?”奶奶说:“再往北就出城啦。”“出城了是哪儿呀?”“是城外。”“城外什么样儿?”“行了,别问啦!”我很想去看看城外,可奶奶领我朝另一个方向走。我说“不,我想去城外”,我说“奶奶我想去城外看看”,我不走了,蹲在地上不起来。奶奶拉起我往前走,我就哭。“带你去个更好玩儿的地方不好吗?那儿有好些小朋友……”我不听,一路哭。
越走越有些荒疏了,房屋零乱,住户也渐渐稀少。沿一道灰色的砖墙走了好一会儿,进了一个大门。啊,大门里豁然开朗完全是另一番景象:大片大片寂静的树林,碎石小路蜿蜒其间。满地的败叶在风中滚动,踩上去吱吱作响。麻雀和灰喜鹊在林中草地上蹦蹦跳跳,坦然觅食。我止住哭声。我平生第一次看见了教堂,细密如烟的树枝后面,夕阳正染红了它的尖顶。
我跟着奶奶进了一座拱门,穿过长廊,走进一间宽大的房子。那儿有很多孩子,他们坐在高大的桌子后面只能露出脸。他们在唱歌。一个穿长袍的大胡子老头儿弹响风琴,琴声飘荡,满屋子里的阳光好象也随之飞扬起来。奶奶拉着我退出去,退到门口。唱歌的孩子里面有我的堂兄,他看见了我们但不走过来,惟努力地唱歌。那样的琴声和歌声我从未听过,宁静又欢欣,一排排古旧的桌椅、沉暗的墙壁、高阔的屋顶也似都活泼起来,与窗外的晴空和树林连成一气。那一刻的感受我终生难忘,仿佛有一股温柔又强劲的风吹透了我的身体,一下子钻进我的心中。后来奶奶常对别人说:“琴声一响,这孩子就傻了似地不哭也不闹了。”我多么羡慕我的堂兄,羡慕所有那些孩子,羡慕那一刻的光线与声音,有形与无形。我呆呆地站着,徒然地睁大眼睛,其实不能听也不能看了,有个懵懂的东西第一次被惊动了——那也许就是灵魂吧。后来的事都记不大清了,好象那个大胡子的老头儿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然后光线就暗下去,屋子里的孩子都没有了,再后来我和奶奶又走在那片树林里了,还有我的堂兄。堂兄把一个纸袋撕开,掏出一个彩蛋和几颗糖果,说是幼儿园给的圣诞礼物。
这时候,晚祈的钟声敲响了——唔,就是这声音,就是它!这就是我曾听到过的那种缥缥缈缈响在天空里的声音啊!
“它在哪儿呀,奶奶?”
“什么,你说什么?”
“这声音啊,奶奶,这声音我听见过。”
“钟声吗?啊,就在那钟楼的尖顶下面。”
这时我才知道,我一来到世上就听到的那种声音就是这教堂的钟声,就是从那尖顶下发出的。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
不知奶奶那天为什么要带我到那儿去,以及后来为什么再也没去过。
不知何时,天空中的钟声已经停止,并且在这块土地上长久地消逝了。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教堂和幼儿园在我们去过之后不久便都拆除。我想,奶奶当年带我到那儿去,必是想在那幼儿园也给我报个名,但未如愿。
再次听见那样的钟声是在40年以后了。那年,我和妻子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地球另一面,到了一座美丽的城市,一走进那座城市我就听见了它。在清洁的空气里,在透澈的阳光中和涌动的海浪上面,在安静的小街,在那座城市的所有地方,随时都听见他在自由地飘荡。我和妻子在那钟声中慢慢地走,认真地听它,我好象一下子回到了童年,整个世界都好象回到了童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人的故乡,并不止于一块特定的土地,而是一种辽阔无比的心情,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心情一经唤起,就是你已经回到了故乡。
1.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若改为“钟声”或“飘在天空中的钟声”,你认为怎样?请简析你的理由。2.本文标题为“消逝的钟声”,但作者却从童年生活回忆写起,而且将童年生活的回忆写得细腻入微,请问: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试简析这样写的好处。
3.简析“暮色浓重了,钟楼的尖顶上已经没有了阳光。风过树林,带走了麻雀和灰喜鹊的欢叫。钟声沉稳、悠扬、飘飘荡荡,连接起晚霞与初月,扩展到天的深处或地的尽头”这句话的作用。
4.文章结尾说“对于故乡,我忽然有了新的理解”,请根据文章信息,适度推断,用自己的话概括作者赋予“故乡”的“新意”。
【推荐2】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国家的人爱吃臭。
过去上海、南京、汉口都卖油炸臭豆腐干,长沙火宫殿的臭豆腐因为一个大人物年轻时常吃而出了名。这位大人物后来还去吃过,说了一句话:“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文化大革命”中火宫殿的影壁上就出现了两行大字:
最高指示:
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
我们一个同志到南京出差,他的爱人是南京人,嘱咐他带一点臭豆腐干回来。他千方百计,居然办到了。带到火车上,引起一车厢的人强烈抗议。
除豆腐干外,面筋、百叶(千张)皆可臭。蔬菜里的莴苣、冬瓜、豇豆皆可臭。冬笋的老根咬不动,切下来随手就扔进臭坛子里。——我们那里很多人家都有个臭坛子,一坛子“臭卤”。腌芥菜挤下的汁放几天即成“臭卤”。臭物中最特殊的是臭苋菜杆。苋菜长老了,主茎可粗如拇指,高三四尺,截成二寸许小段,入臭坛。臭熟后,外皮是硬的,里面的芯成果冻状。噙住一头,一吸,芯肉即入口中。这是佐粥的无上妙品。我们那里叫做“苋菜秸子”,湖南人谓之“苋菜咕”,因为吸起来“咕”的一声。
北京人说的臭豆腐指臭豆腐乳。过去是小贩沿街叫卖的:“臭豆腐,酱豆腐,王致和的臭豆腐。”臭豆腐就贴饼子,熬一锅虾米皮白菜汤,好饭!现在王致和的臭豆腐用很大的玻璃方瓶装,很不方便,一瓶一百块,得很长时间才能吃完,而且卖得很贵,成了奢侈品。我很希望这种包装能改进,一器装五块足矣。
我在美国吃过最臭的“气死”(干酪),洋人多闻之掩鼻,对我说起来实在没有什么,比臭豆腐差远了。
甚矣,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
(选自汪曾祺《五味》)
1.从全文看,作者写了酸、甜、苦、辣、咸、六味,却以“五味”为题,这是为什么?2.结合选文内容,文章写“臭”主要运用了何种表现手法?
3.本文语言活泼而有生趣,请结合文中画线句说说你对本文语言的理解。
4.请分析“甚矣,中国人口味之杂也,敢说堪为世界之冠”这句话在全文结构、表达主旨等方面的作用。
半个柚子(节选)
[加拿大]艾丽丝·门罗
①露丝通过了升学考试,走过桥,上高中。
②墙上有四面大大的干净窗户。头顶是崭新的日光灯。这堂课是卫生与指南,一个教学新主意。男生女生混在一起上课,圣诞过后,他们就去上家庭生活课。老师沿着一排座位走过来又走过去,反复多次,让每个人都讲讲自己早饭吃了些什么,检查他们是否遵守着加拿大的饮食规则。
③城镇和乡村间的差异很快就这么显现出来了。
④“油炸土豆。”
⑤“面包,还有玉米糖浆。”
⑥“茶和粥。
⑦“茶和面包。”
⑧“茶、煎鸡蛋,还有农家肉卷。”
⑨“葡萄干馅饼。”
⑩有人在笑,老师板起脸,但没什么用。她开始走向城里的同学。教室里,同学们自行划成两派,坐在两个方位。这边的人说自己吃了吐司加果脯,培根和鸡蛋,玉米片,甚至还有华夫饼就糖浆。橙汁,有些人说。
⑪露丝挤进了城里人的最后一排。除了她,没有人来自西汉拉提。她实在太想跟城里同学一道,与自己原来的地方对立起来,跟那些吃华夫饼、喝咖啡的人,那些对早餐颇有见地的人扯上关系了。
⑫“半个柚子。”她大胆地说。没人想过这个。
⑬事实上,弗洛(露丝妈妈)会觉得早餐吃柚子跟喝香槟一样糟糕。她们在店里压根就不卖柚子。不怎么进新鲜水果。有些带斑点的香蕉,还有些卖相不佳的小橙子。跟很多村里的人一样,弗洛觉得所有没有认真煮过的东西对胃都是不好的。早餐她们也喝茶和粥。
⑭露丝很高兴自己能想到柚子这事儿,而且以这样自信又自然的语调说了出来。在学校她的声音几近干涸,她的心脏滚动成一个巨大的球体堵住喉咙,汗水像石膏一样将外套紧紧黏住手臂,即便妈妈帮忙也会无济于事。她的神经被下了诅咒。
⑮几天之后,她走上那座桥回家,路。上听见有人在喊她。喊的并不是她的名字,不过她知道是在叫她,所以她在桥板上放慢脚步,听了起来。那声音似乎是从她底下发出来的,尽管她从桥上的缝隙往下看,只能看见湍急的流水。一定有人躲在了桥桩旁边。那声音像在渴望些什么,伪装得恰到好处,露丝都分不清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
⑯“半个柚子!”
⑰那些年里,她仿佛听到有人一遍又一遍地在喊这句话,从小巷,从一扇漆黑的窗户。她再也不能任由这样的声音出现,但很快她就又要捂住自己的脸,将唇膏从她的上嘴唇擦去。人们出汗,总是因为撒了谎。
⑱露丝每天晚上都会带一摞书回来。拉丁文、代数、古代史、中世纪史、法语、地理,《威尼斯商人》《双城记》《短诗》《麦克白》。弗洛对这些书表现出敌意,就跟她对所有书的态度一样。她的敌意似乎随着一本书的重量和尺寸的增加而增多,还跟书包装线、书名的长度和难懂程度有关。当她翻开《短诗》的时候,她发现一首诗居然有五页长,这让她感到愤慨。
⑲露丝的爸爸去浴室得先到楼下来。他紧紧地抓住栏杆,慢慢地向下移动,但中途不会停下来。他穿着一件棕色的羊毛浴袍,戴着一条流苏领带。露丝尽量避免看他的脸。并不是因为会看到他的脸因为生病变了样,而是因为她害怕在他的脸上看到对她的差评。她是为了他才买下这些书的,毫无疑问,就是为了向他炫耀。他也的确看了看这些书,只要他从一本书旁走过,都会拿起来看它的书名。但是他说的却只是这个:“小心点,别自作聪明。”
⑳露丝从来都没有回应过他。当他说话的时候会自然低下头、紧闭双唇,表示不想开口,又并非不敬。她谨慎行事。但是她对夸耀的需求、对自己的高期待、她那浮夸的野心,他却看得一清二楚。他对她的心思了如指掌,令露丝感到丢脸,跟他同处一室就是件很丢脸的事情。她觉得自己给他丢脸了,从出生开始就给他丢脸,以后会丢得更加彻底。但她不是在忏悔。她清楚自己的固执,并不想改变。
一个尘土飞扬的大风天,已经过了平常下雪的时节,却总也没下雪。露丝在店里待着。没人进来。露丝把她的教科书放在柜台上,读英语课本。这是凯瑟琳·曼斯菲尔德写的一个故事,叫作《花园茶会》。故事里有一些很穷的人,他们住在花园最底下的小巷子里。描写他们用的是同情的笔触,表达得恰到好处。但是露丝很生气,因为这个事并非如她所想。她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为什么生气。凯瑟琳·曼新菲尔德的同情是浮在丰硕的财富之上的,她为穷人哀叹,毫无疑问,这点是露丝所鄙视的。露丝在对待贫穷这问题上,俨然是个义正辞严的专家,并且会这样持续很长时间。
露丝已经读完那个故事。她拿起《麦克白》。她能背得出里面的一些台词。她能背诵莎士比亚和诗歌,却背不了学校里规定的那些东西。当她说出这些台词的时候,她并没有把自己想象成一个演员,在舞台上表演麦克白夫人的样子。她想象的是她自己,她自己就是麦克白夫人。
(有删改)
1.理解文中画线句的含义。(1)但是他说的却只是这个:“小心点,别自作聪明。”
(2)她能背诵莎士比亚和诗歌,却背不了学校里规定的那些东西。
2.第⑳段的多个“丢脸”,表达了哪几层意思?
3.小说以“半个柚子”为题,你认为好不好?请结合选文谈谈你的看法。
4.作者擅长“矛盾并置的叙事技法”,找出文中两处矛盾并简析其表达效果。
腊梅
吴连广
腊梅嫁给顺子时,村里的年轻小伙子都当八路走了。腊梅就问顺子:“顺子,人家都当八路打小鬼子去了,你咋没去?”顺子低着头,小声地说:“俺爹俺娘的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不能下地干庄稼活儿,俺去当八路打小鬼子,爹娘咋办?”
顺子说的是实情,爹娘虽然年岁不大,只有五十多岁,可都一身的病,别说下地干庄稼活儿,就连走路都困难。八路军和地方政府也看到了这些,也就没有动员顺子参军。腊梅听顺子的话是真话,也就没多说什么。
第二年一开春,腊梅有了身孕,挺着肚子操持着家务,伺候着病病歪歪的公婆。忽然有一天,顺子对腊梅说:“明天,俺要到二姑家去一趟,有点事,过几天就回来。”
顺子走后,腊梅就听说辽南支队来村里招收新兵。腊梅越想越觉得顺子走得蹊跷,早不走晚不走,偏这个时候到三十里外的二姑家去。第二天,腊梅做好够公婆一天吃的饭菜就走了。她要去找回顺子,让他参加辽南支队打小鬼子。
腊梅一见到在二姑家的顺子,一句话也不说,拉着顺子就走,顺子不敢不跟腊梅走。走了一段路程,腊梅哭了,她望着低着头的顺子说:“打小鬼子,不是哪一个人的事,你不去,他也不去,小鬼子什么时候才能打走!”顺子一下子抱住腊梅激动地说:“腊梅,俺也想参加八路军打小鬼子,可俺舍不得你和肚子里的孩子,还有俺爹俺娘。”两行清澈的泪水从顺子的脸上滚落下来,顺子理了一下腊梅被山风吹乱的头发,接着说:“上了战场,就不能当孬种,可子弹不长眼睛,死了就死了,咱们的孩子就没爹了。”
顺子穿上灰色的军装走了,再也没有回头。腊梅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直到看不到走远的部队。初秋腊梅生了一个大胖儿子,她也听说了辽南支队开赴前线作战的消息,后来这支黑土地上壮大的部队,转战东北抗日战场,奋勇杀敌,让日本关东军非常头痛,无数关东军的尸体倒在黑土地上。
腊梅像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盼望着把小日本早一天打回老家去,顺子就会回来。可小日本还没打走,东北战场上的战事还很激烈,就传回顺子回来了的消息。当腊梅飞似的跑到村口的大槐树下,望着一群人抬着担架走来,腊梅心里咯噔了一下,她不知道顺子是啥模样,她预感到了那不堪入目的一瞬。
人群渐渐地近了,腊梅再次飞奔过去。担架上抬着的是顺子,顺子双腿被炮弹炸飞了。走的时候,是一个有双腿走路如飞的男人;回来时,却把一双腿留在了战场上。腊梅哭了,泪水像雨点似的,砸在了地上。她擦了擦眼泪笑了,无论怎样总算回来了。
自从顺子回来以后,脾气非常暴躁,总是和腊梅发脾气,有时还骂腊梅,拿起东西就砸腊梅。腊梅并不在意顺子对她的不公,依旧细心照料着顺子。那天,顺子又发脾气了,拿起喝水的碗砸在腊梅的头上,一股鲜血顺着脸流了下来,腊梅望着顺子苦苦笑了笑说:“顺子,俺知道你想赶俺走;不想拖累俺,俺知道,俺不走,俺是你的女人,不管你是什么样子,这一辈子俺都是你的女人!”
顺子哭了……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A.小说通过写抗日战争时期一对青年男女顺子和腊梅的故事,歌颂了两个青年人在民族解放事业上的牺牲精神。 |
B.男主人公顺子因家庭困难逃避参军,几经波折后,才在妻子腊梅的帮助下改变了落后思想,在最后毅然从军。 |
C.村里招收新兵,顺子为了躲避从军,谎称有事躲到了二姑家里,直到腊梅追到二姑家,顺子才极不情愿地回来。 |
D.顺子负伤回家后,脾气变了很多,经常向腊梅发脾气,这一切说明顺子怨恨腊梅,腊梅越对他好,就越让他想到腊梅内心的愧疚,因为是她让他去当兵的。 |
3.小说中的细节描写体现了顺子参军过程中的复杂心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玻璃
贾平凹
约好在德巴街路南第十个电杆下会面,去了却没看到他。我决意再等一阵,踅进一家小茶馆里一边吃茶一边盯电杆。旁边新盖了一家酒店,玻璃装嵌,还未完工,正有人用白粉写“注意玻璃”的字样。
吃过一壶茶后,我回到了家。妻子说王有福来电了,反复解释他是病了,不能赴约,能否明日上午在德巴街后边的德比街再见,仍是路南第十个电杆下。第二天我赶到德比街,电杆下果然坐着一个老头,额头上包着一块纱布。我说你是王得贵的爹吗,他立即弯下腰,说:我叫王有福。
我把得贵捎的钱交给他,让给娘好好治病。他看四周没人,就解开裤带将钱装进裤衩上的兜里,说:“我请你去喝烧酒!”
我谢绝了。他转身往街的西头走去,又回过头来给我鞠了个躬。我问他家离这儿远吗,他说不远,就在德巴街紧南的胡同里。我说从这里过去不是更近吗,老头笑了一下,说:“我不走德巴街。”
他不去德巴街,我却要去,昨日那家茶馆不错,走过那家酒店,玻璃墙上却贴出了一张布告——昨天因装修的玻璃上未作标志,致使一过路人误撞受伤。敬请受伤者速来我店接受我们的歉意并领取赔偿费。
我被酒店此举感动,很快想到王有福是不是撞了玻璃受的伤呢,突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既然肯赔偿,那就是他们理屈,何不去法院上告,趁机索赔更大一笔钱呢?我为我的聪明得意,第二天便给王有福打电话,约他下午到红星饭店边吃边谈。
红星饭店也是玻璃装修,我选择这家饭店,是要证实他是不是真的在酒店挂伤的。他见了我,肿胀的脸上泛了笑容,步履却小心翼翼,到了门口还用手摸,证实是门口了,一倾一倾地摇晃着小脑袋走进来。
“我没请你,你倒请我了!”他说。
“一顿饭算什么!”我给他倒了一杯酒,他赶忙说:“我不敢喝的,我有伤。”
“大伯,你是在德巴街酒店撞伤的吗?”
“你……那酒店怎么啦?”
“这么说,你真的在那儿撞的!
“这……”老头瓷在那里,似乎要抵赖,但脸色立即赤红,压低了声音说:“是在那儿撞的。”一下子人蔫了许多,可怜得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这就好。”我说。
“我不是故意的。”老头急起来。“我那日感冒,头晕晕的,接到你的电话出来,经过那里,明明看着没有什么,走过去,咚,便撞上了。”
“你撞伤了,怎么就走了?”
“哗啦一声,我才知道是撞上玻璃了.三个姑娘出来扶我,血流了一脸,把她们倒吓坏了,要给我包扎伤口,我爬起来跑了。我赔不起那玻璃呀!”
“他们到处找你哩。”
“是吗?我已经几天没敢去德巴街了,他们是在街口认人吗?”
“他们贴了布告……”
老头哭丧下脸来,在腰里掏钱,问我一块玻璃多少钱。
我嘿嘿笑起来。
“不是你给他们赔,是他们要给你赔!”
“赔我?”
“是赔你。”我说,“但你不要接受他们的赔偿,他们能赔多少钱?上法院告他们,索赔的就不是几百元几千元了!”
老头愣在那里,一条线的眼里极力努出那黑珠来盯我说:“你大伯是有私心,害怕赔偿才溜掉的,可我也经了一辈子世事,再也不受骗了!”
“没骗你,你去看布告嘛!”
“你不骗我,那酒店也骗我哩,我一去那不是投案自首了吗?”
“大伯,你听我说……”
老头从怀里掏出一卷软沓沓的钱来,放在桌上:“你要肯认我是大伯,那我求你把这些钱交给人家。不够的话,让得贵补齐。我不是有意的,真是看着什么也没有的,谁知道就有玻璃。你能答应我,这事不要再给外人说,你答应吗?”
“答应。”
老头眼泪花花的,给我又鞠了下躬,扭身离开了饭桌。
我怎么叫他,他也不回头。
他走到玻璃墙边,看着玻璃上有个门,伸手摸了摸,没有玻璃,走了出去。
我坐在那里喝完了一壶酒,一口莱也没吃,从饭馆出来往德巴街去。趁无人理会,我揭下了那张布告:布告继续贴着,只能使他活得不安生。顺街往东走,照相馆的橱窗下又是一堆碎玻璃,经理在大声骂:谁撞的,眼睛瞎了吗?!
我走出了狭窄的德巴街。
(有删改)
1.“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2.小说中的王有福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是否状告酒店,“我”与王有福的态度不同,你更认同谁的态度?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
北京,南京
老歪这两天特兴奋,以至于晚上都睡不着,鏊子上烙油馍似的在床上翻来覆去。有人说,睡不着就数羊,数不到一百头就睡着了,老歪连着几个晚上,都数到一万多头了还是没有一点睡意。
是啊,这事换到谁身上都淡定不了。两个孩子都在电话里说,说他一辈子没出过门,趁着现在还能走动,让他到城里逛一逛,转一转,开开眼界,见见世面,想住了就住下来。老歪到过最远的地方是镇上,赶集时去一趟,县城都没有去过。两个孩子像是商量好似的,说这几天就把车票给快递过来,让他做好准备。去就去吧,住是不会住的,玩两天还是可以的。若是犟着不去,说不定哪一天蹬腿了,会让孩子遗憾终生的。
村里人说,老歪该享清福了。可不是吗,老歪的一双儿女都成家立业了,都出息了,他还不该享福吗?
老伴走的时候,两个孩子还小,儿子六岁,女儿三岁。当时,亲戚朋友都劝老歪再找一个,说孩子没妈不行。老歪那时还是小歪,挺倔的,说啥也不找。他说,有了后妈,不一定是孩子的福气。就这样,他既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泪地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供他们上大学。两个孩子也算争气,学业完成后都留在了城里。唯一遗憾的是,两个孩子不在一个地方,儿子在北京,女儿在南京。
两个孩子还算孝顺,没少给他打钱,没少给他寄东西,电话里也没少说话。他们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也曾邀请老歪到城里去,尽管老歪也特想去,却一直没有成行,他怕给孩子们增加负担,现在不一样了,都有房子了,都成家了,该去看看他们。这次邀请他进城,也就是在前几天的电话里说的。
就这样,老歪睡不着了。
北京?还是南京?这几天,村里人见了老歪,都会这样问他。不少人给他出主意,有的建议他去北京,说北京有毛主席纪念堂,有天安门城楼;有的建议他去南京,说南京有中山陵,有雨花台。
老歪呢,咧着嘴嘿嘿直乐。说实话,他也没决定好到底是上北京还是下南京。这两个孩子也真是的,说寄车票都寄车票,说不寄都不寄。
儿子在北京上班,房子买在了河北,每天上班要提前三个小时。唉,上个班就这么远,也真难为儿子了。儿子是去年结的婚,媳妇是日本闺女。他们举行的是集体婚礼,单位操办的。恰好老歪当时刚参加过本村的一个葬礼,按农村阴阳先生的说法,不宜再去参加婚礼,就没有去。他们也没回来过。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老歪没见过媳妇的面,不能说没见过——儿子给老歪买了个智能手机,在手机里见过,还给他拜过年呢,叽里咕噜的,像是鸟语。儿子说那是问候老爸新年好的。老歪想等到孙子出生后再过去,视频了几次也没见媳妇的肚子大起来,老歪也不好意思问儿子,当然,更不好意思问媳妇了。儿子似乎知道老歪的心思,在上次的电话里却轻松地说,他们不打算要孩子了!这还了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得去好好数落数落儿子。
这边牵挂着儿子,那边女儿也连着心。女儿在南京上的大学,女婿是她大学期间就认识的。今年五一结的婚,女婿是南京一家企业的老板。哼,老板有啥了不起,收破烂的也叫老板——去年村里来了个收破烂的,临走给了老歪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着“回收公司总经理”。女儿是旅游结的婚。老歪见过相片,女婿是个秃顶,年龄也不小了,似乎比老歪小不了多少,女儿说他是二婚。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女儿一直没把女婿领回来过。这个女婿不是外国人,是苏州人,说话也听不懂。女儿说,这个老板带来两个孩子,她自己不打算再要了。啧啧,女儿真傻,没有一个亲生的会中?都说闺女是爹娘的小棉袄,儿子指靠不了,还得依靠女儿呢。女儿过不好,也是自己的一块心病。
到底是去北京还是南京?去北京,女儿不高兴,去南京,儿子不高兴。有了,谁的票到的早去谁那里!主意一定,老歪才想起收拾自己,去镇里洗了澡,破天荒请人搓了搓背,理了理发,刮了刮脸,还拿出新衣服让邻居家的媳妇给熨烫了一下。
过了一天,老歪收到了一个快递员送来的两个快递——两张卧铺车票——一张去南京的,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的车次居然是同一天时间!
快递员的到来早已把左邻右舍吸引过来了,他们相互传递着火车票,眼里写满了羡慕,还一边取笑老歪:你不会分身术,看你这次去哪里!
当天晚上,老歪捧着妻子的相片喃喃自语:我实指望到时带上你去城里逛一逛,现在不可能了。我决定了,哪儿也不去,就在家守着你。说罢,老歪那沟壑纵横的脸上淌满了泪水。
去南京的车票是儿子寄来的。去北京的车票是女儿寄来的。
(原发《奔流》2015年第2期,作者侯发山。)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接到儿女都要他进城的电话后,老歪左右为难,左邻右舍羡慕不已并为之出谋划策,意在表现老歪的人际关系很好。 |
B.老歪最后决定哪里都不去,就在家守着妻子的照片,表现出老人孤寂的晚景和内心的失望痛楚,读来让人心酸。 |
C.老歪的儿女都在大城市安了家,生活幸福,却对老父亲不闻不问,反映出当代部分青年不懂感恩,不遵孝道的社会现实。 |
D.文章运用补叙来介绍老歪独自一人拉扯孩子的艰难情形,与下文儿女的不孝形成对照,很好地表现了文章的主题。 |
3.这篇小说的结尾很有特色,小说这样处理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俄罗斯性格
(苏联)阿·托尔斯泰
当德国鬼子已经被打得落花流水、溃不成军的时候,我得知我的朋友叶戈尔·德略莫夫出了事,他的坦克在小山冈上的一片麦地里中了弹,车组有两名战士当场牺牲。中了第二弹后,坦克着起火来。驾驶员丘维略夫拖着他爬过一个又一个弹坑到救护站去。
叶戈尔·德略莫夫活了下来。他在医院里躺了八个月,做了一次又一次整形手术,医生给他重新做了鼻子、嘴唇、眼睑和耳朵。八个月之后拆掉绷带的时候,他看见了自己的面孔。那个把一面小镜子递给他的护士,把身子转了过去,抽泣起来。他立即把镜子还给了她。
他说:“这还不算是最糟糕的事。就这副嘴脸也一样能活下去,一样能回到战场。”
他被批准休假二十天,为了彻底养好身体,他动身回家探望父母去了。
他下了车后步行了十八俄里。四面是厚厚的积雪,空气潮湿,周围阒无人迹。冰冷的风不停地吹开他军大衣的下摆,在他耳边孤独凄凉地呼啸。等他进得村来,已经是傍晚时分了。他忽然停下脚步,把手插在大衣兜里,摇了摇头,转过身斜插着走到父母住的房子侧面,站在齐膝深的雪里弯下身子往窗里探望。叶戈尔·德略莫夫隔着窗子看着母亲,心里明白:绝不能让母亲受惊,不能叫她苍老的面孔由于绝望而抽搐。
他打开篱笆门进了院子,走上台阶敲起门来。母亲在门里应声问道:“是谁呀?”他回答说:“是苏联英雄格罗莫夫中尉。”
他的心剧烈地跳起来,使他不由得一肩头靠到了门框上。是呀,母亲并没有听出他的声音来,就连他自己也好像是头一回听到自己的声音。动了多次手术之后,他的嗓音变了,变得嘶哑不清了。
“玛利娅·波莉卡尔波芙娜的儿子德略莫夫上尉托我给他母亲捎口信问好来了。”
母亲立即打开门,扑到他跟前,握着他的双手问道:“我的叶戈尔活着吗?他身体好吗?您这位大哥请进屋去吧!”
叶戈尔·德略莫夫在桌子旁边的长凳上坐了下来,他开始对母亲讲她儿子的情况,也就是讲自己的情况,讲得很详细:讲他吃得怎样,喝得如何,什么也不缺,身体一直很好,总是快快活活;同时也讲了他和他那辆坦克参加过的战斗,但是讲得很简单。
“请您告诉我,打仗是不是挺可怕的?”母亲打断他的话这样问道,一面用那双黑黝黝的、此刻对他视而不见的眼睛直盯着他的脸。
“是的,老妈妈,当然是挺可怕的。不过我们已经习惯了。”
他的父亲叶戈尔·叶戈罗维奇回来了。他对客人瞧了几眼,在门槛上跺了跺已经穿破了的毡靴,不慌不忙地解下围巾,脱掉短皮大衣,然后走到桌子跟前和客人握手问好。啊,这是他多么熟悉的手啊,这就是他小时候每当犯了错误父亲用来惩罚他的那只又宽又大的手啊!父亲什么也没有问便坐了下来,半闭着眼睛,也开始听着他讲的那些事。
德略莫夫上尉坐的时间越长,把自己的事当成别人的事讲得越多,就越是没有办法把真相和盘托出,坐在父母的桌子面前,他既觉得幸福温暖,又感到委屈心酸。他们就像当年那样坐下来吃晚饭,在吃饭的时候,德略莫夫上尉才发觉母亲特别留神地盯着他握勺的那只手。他苦笑一下,这时母亲抬起头来,脸上的肌肉痛苦地抽动着。
父母在火炕上腾了一个地方给他睡。在隔扇的那一边,父亲不时轻轻地打着鼾;母亲翻来覆去,唉声叹气,睡不着觉。上尉用双手捂着脸趴在那里,心里想道:“妈妈呀,我的妈妈呀!难道到这会儿你还认不出我来!难道你就认不出这是我?……”
就在这一瞬间他下定决心要走,而且明天就走。
他回到了原来所在的团队。战友们怀着由衷喜悦的心情迎接他归队,这就使他卸下了那个把他折磨得吃不下、睡不着、喘不过气来的精神包袱。
大概过了两个星期,母亲来了一封信:
“你好,我最最亲爱的儿子。我真怕给你写这封信,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去想才是。有一个人从你那儿到咱家来过,这个人好极了。他本来打算要住几天的,可不知为什么收拾起东西说走就走了。打那以后,我就一宿一宿的睡不着觉,总觉得那是你回来过。你爹为了这个尽骂我,他说:‘你这个老婆子发疯了吧,要是这个人是咱们的孩子,难道他不会明说吗?……他干嘛要瞒着呢?如果他的脸变得和来过咱家的这个人那样,咱们该感到自豪才对。’你爹老是想要把我说服,可是我这颗做娘的心呀,却还是一个劲地认准了,小叶戈尔呀,你给我写封信来,告诉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莫非我真是疯了不成?……”
叶戈尔·德略莫夫把这封信给我看了。我对他说:“傻瓜呀,你这个傻瓜!快给你母亲写封信请罪吧!别把她折腾疯了……她就那么稀罕你的脸蛋子了?!因为你的脸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她还会更疼你哩!”
他当天就写了这样一封信:“亲爱的双亲:请原谅我糊涂不懂事,回过咱家的那个人确实是我——你们的儿子……”
过了几天,我和德略莫夫正站在靶场里,一个士兵跑来对他说:“大尉同志,有人找您。”这个士兵虽然站得规规矩矩,可是脸上那副表情好像打算去喝二两庆祝什么喜事似的。我们动身回镇上去,当走近我和他合住的房子时,我看见他六神无主,无缘无故地一个劲儿地清嗓子……我想:“坦克手呀,你这个坦克手,怎么还会这样紧张!”我们走进屋去,他走在我的前面。我听见他说了一声:“妈妈,你好哇!这是我呀!……”于是我看到一个瘦小的老太太扑上去紧贴在他的胸前。
是啊,这就是俄罗斯性格!看来,一个人是平凡的,但是,当严峻的灾难降临的时候,他的心中会产生一种伟大的力量……
1.下列对小说艺术特点的理解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德略莫夫回家时,“厚厚的积雪,空气潮湿”“冰冷的风”等内容既交代了当时的环境,也暗示了主人公悲伤的心情。 |
B.吃饭时母亲留神盯着德略莫夫握勺子的那只手,表明母亲对这个动作的熟悉,为下文猜测来访者是自己儿子埋下了伏笔。 |
C.“父亲打鼾”与“母亲翻来覆去”形成鲜明的对比,表现出两人对于“客人”身份不同的态度,突出了母亲的复杂心情。 |
D.作者运用细节、心理、语言、肖像等多种描写手法直接了刻画德略莫夫这个人物形象,使其形象饱满而鲜明,富有艺术性。 |
3.小说结尾“伟大的力量”包括哪些具体内容?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哑巴会唱歌
周尚俊
老家有句土语:看不起的哑巴会唱歌。老家就有个会唱歌的哑巴。
我的老家在山里,这里山大沟深,卯梁纵横,纯属浅山地区,靠天吃饭。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实行公社化土地集体耕种,生产队安排给哑巴的工作是田间管理员,其职责就是保护农田。
这个决定简直让我们这些少年儿童高兴坏了。此前生产队安排的田间管理员是一位四十多岁的壮劳力,对别人管得异常严格。不会说话的哑巴当田管员,任由我们这些顽皮的孩子忽悠吧!
哑巴是在麦田泛黄,庄稼成熟的关键时期走马上任的。一天,我们五六个小伙伴不约而同地赶上毛驴到离村庄最远的名叫鹰高嘴的地方放毛驴,大家各自撒开毛驴,钻进豌豆地摘豌豆瓣。咀嚼着鲜美的绿色食品,呼吸着清新的宜人空气,简直令人陶醉。可是,只是短短的十几分钟,田管员哑巴提着一根棍子朝我们的方向大步流星而来。哑巴身高马大,气宇轩昂,神情庄重。我们迅速钻出豌豆地,快速骑上各自的毛驴,飞快地逃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第二天,我们几人约好,到名叫塔蓝山的地方放驴,哑巴纵有三头六臂也鞭长莫及。然而出乎意料,我们刚钻进麦子地,哑巴似天兵一般,出现在地边。我们丢下毛驴,落荒而逃,直到下午才偷偷地去牵回毛驴。
我们对哑巴怒目切齿,恨之入骨。
哑巴当上田间管理员工作一个月后,一块块庄稼地井然有序,错落有致;一个个麦穗头欣欣向荣,生机勃勃;就连原先靠近草地,容易被羊牲口们践踏的庄稼地也完好如初。
生产队干部对哑巴赞不绝口、表扬有加,社员们对哑巴奉若神明、肃然生敬。哑巴更是踌躇满志。自从他担任田间管理员以来,从没看见他背过一次背篼,没看见他的家人摘过一个穗头。每天傍晚,生产队大场上闲人们聚集在一起说长论短,他都是在众人的眼前空手而归,手里拿的永远是那根棍子。
第二年的夏秋时节,由于雨水充沛,风调雨顺,加上哑巴的田间管理到位,庄稼长势喜人。田野里小麦、青稞、豌豆密密层层,成熟的麦穗颗粒饱满,小拇指大小的豆角鼓鼓胀胀。燕子们欢天喜地地在田间的上空振翅翱翔,麻雀们叽叽喳喳地在农田的周围评头论足。我们垂涎欲滴,蠢蠢欲动。七八个伙伴商量好,利用早晨哑巴睡觉的时间,去地里偷摘。
那天,天刚麻麻亮,我们轻装上阵,偷偷摸摸地钻进了名叫岭背后的一块豌豆地。
豌豆郁郁葱葱,棵棵秆壮叶旺,肥大的豆瓣昂首挺胸,令人心醉。我们欣喜若狂得意忘形地陶醉,手疾眼快地采摘。忽然,山坡上响起一声声“啊吧啊吧”的吼叫声,哑巴来了,我们毛骨悚然措手不及。转身逃跑之际,哑巴似从天而降,清清楚楚地看到了我们每个人。
接下来的几天大家都心惊肉跳。哑巴看见了每个人,如果哑巴告到生产队,告到学校,扣了家里来之不易的工分,我们将会经受极大的惩罚。
胆战心惊地呆了四五天,家庭的生活涛声依旧。第五天小六子悄悄钻进我家,他鬼鬼祟祟的说,早晨他和阿妈去邻村亲戚家时看到了哑巴,哑巴一如往常,还客客气气地和阿妈打了招呼,丝毫没有那天的事一样。
哑巴田管员没有告诉任何人。我们虚惊一场,躲过一劫。
然而,我们的心中又疑点重重,一个聋子,一个什么也听不见的哑子,为什么对我们的行为一清二楚,对我们的防范如此缜密。
后来,我们才知道,哑巴对家家的大人有很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对户户的孩子有独特的看法和判断。他对村庄的一切明察秋毫,任何有悖于生产队的事,他都无所不知;任何违反田间管理规定的行为,都逃不脱他的法眼。
多年后我们才清楚,哑巴当年为了让我们逃跑,故意跳下梯田埂,扭伤了脚腿,在生产队干部面前他表现得责无旁贷,奋不顾身。他觉得孩子们偷摘粮食与贼偷是两回事,是孩子们顽皮的天性使然。
两年后,我们一批孩子到不同地方的学校上学。上学前,哑巴特意到我们家串门,比划哼哈了半天,叔叔翻译。大意是说,我们村庄虽然在这个穷乡僻壤,但孩子们都念了书,都会有出息。他不再当这个惹人嫌的田管员了,准备回家种田。现在农村已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集体的土地分到了一家一户。三四十年后,他们也将离开这块土地,到更好的地方生活。
四十年弹指一挥间,去年到老家,家乡的一切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哑巴的预言丝毫不差。我们这些偷摘麦穗豆瓣的毛头小子,步入了中年岁月,过上了很好的生活。
田间管理员哑巴没有上过一天学,读过一天书。他的世界,没有声音,没有语言,一片寂静。然而,他分明能用眼睛听到一切,用眼神表达一切,用眼光洞察一切,用行动歌唱一切。
(选自《文学港》2020年9期,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描写哑巴主要运用心理、动作、神态描写,比喻等修辞;同时通过孩子、干部、社员的不同态度侧面烘托,使人物形象丰满。 |
B.题目“哑巴会唱歌”设置了悬念,引发读者的兴趣;同时暗含抒情的意味,表达了赞美之情;结尾“用行动歌唱”解释了题目。 |
C.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增加了小说的真实感;同时用孩童视角描写哑巴,“似从天而降”等描述,增添了文章的趣味性。 |
D.小说用“公社化”“联产承包”简略交代了时代的变化;用“毛头小子过上很好的生活”交代了生活的进步,增加了文章的厚重感。 |
3.文中景物描写有多方面作用,请结合文章举例分析。
喜悦
何士光
秋深了,晴朗的早晨,鸭子一半浮在水田里,一半栖在田埂上,已显得那样清冷;余下来的,还没有干透的谷草个子,零落地立在那儿,也显得寂寥。几只白鹭倏地又飞起来,闪着白亮的翅膀,低低地划过田野……在这一片遥远的、被磅礴的大山围着的坝子上,又一个年头算是过去了!
一年一次的,年轻的媳妇惠回娘家的日子到了。一年只有一次,婆婆暗中是这样规定的;哪一天才能上路呢?她不知道,也不敢打听。没有想到,今年婆婆却爽爽快快地要她在今天就动身。日子太平了,田土里有收成,婆婆好像也很高兴。
大清早她就起来挑水,想把家里那一口石板砌的水缸挑满,来答谢婆婆的恩情。那时,雾罩还大得很,现在呢,远远的扁担山虽然还望不见,但晨雾却不再是沉重的一片,已经浮动起来,变得灰白,对面的林子和人家的剪影已经清晰地透出来。
她立在水井边,把扁担横在手腕上。看得出来,她什么也没有想,她的一颗心,只是同这田野的早晨一样新鲜喽。婆婆没有像往年一样,在她要回娘家的时候用难看的脸色待她。她今天能宽宽心心地上路,日子能这样地呈现在她的面前,她就喜悦不尽了。
只一会,她就担好水桶,轻盈盈地顺着窄窄的田埂往回走。太阳虽然还看不见,却让人感到它正朝这一片坝子上走来。雾气也浮转得更快,乱纷纷的,好像很紧张,很快抵挡不住太阳的光亮了。猛地,她觉得肩头一阵温暖,一片光亮已经像水一样漫过去,她家的瓦檐、壁板和窗棂,还有旁边的牛棚和谷草垛子,屋后的那一片杂树林子,都浸在浅黄色的光亮里了。
她担着水走进灶间的时候,婆婆正蜷在灶边,早饭快要好了,她正往灶膛里架柴草。惠连忙倒了水,赶过去说:“妈,我来!”4年前她嫁过来以后,就接替了做家务的位置。
灶膛里散出青烟,枝叶毕剥地响着,探出猩红的火舌来。“我来烧……你看……有哪样要收拾……”婆婆说,声音有些含糊不清,脸上还像往常那样没有一点表情。她的脾气乖戾,常常使人不安,但惠听得出婆婆今天这样说并不是使气。今年分组做活路了,大家都把季节抓得紧,忙不过来的时候,婆婆也高高兴兴地来帮她煮饭的。今天呢?却是要帮她早一点把饭煮好,来犒劳她一年的辛勤。她站着,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就到柴草棚子里去选了一捆树枝,给婆婆堆放在灶边。
早饭摆出来的时候,丈夫也回来了。今早上他好像很忙碌。一家人坐下来吃饭。菜有三碗,一碗红亮的、填了糯米粉的辣椒,一碗白净的、盐水浸渍的蒜瓣,一碗酸菜炒肉片。这比平常丰盛多了。大家都一声不响,没有交谈,只是婆婆吃完了的时候,惠就立即搁下自己的碗筷,起身为婆婆添饭,然后双手把盛好饭的碗送到婆婆的手上。
吃完了饭,她要洗碗,婆婆说把碗收拾在锅里好了。她要喂猪,丈夫先吃完,已经把木桶提在手里了。这么说,她空闲了?
该换衣裳了,但她还是不由得停了一停,才低着头,慢慢地走进自己的房间。她出嫁的那一年,用来压衣箱的衣裳,只有一件碎花灯芯绒上衣,一条蓝布长裤,一双浅蓝色纱袜,一双深棕色布鞋。这套嫁妆她平时从来不穿,现在从红漆已经发暗的柜子里把它们一件件取出来,不一会就穿戴好了。
衣裳是用心浆洗过的,一走动就窸窣作响。她放轻脚步走出来。堂屋里的方桌上搁着一个细篾背篓。她心里一动,不禁偷偷地向背篓里瞥了一眼:好几只黄颜色的旧玻璃瓶里盛着包谷酒;还有用旧报纸一份份包起来的,则多半是砂糖。这一带的风俗,一瓶包谷酒或者一斤砂糖,就是一份带给亲戚的见面礼。要是这些全是婆婆用来打发自己上路的,就可以去看望许多家亲戚了。不知是为了偷看过背篓,还是为了动过这样过分的念头,她顿时觉得脸热心跳。
不一会,婆婆和丈夫从对面的房间里走出来。
“跟亲家说,”婆婆开始嘀嘀咕咕地吩咐她,“这回简单得很,等到正月间,再……”她的心一下子跳得更厉害,慌慌张张地连连点头。眼前的情形叫她不敢相信,因为这样的事情从来也没有发生过。婆婆很爱面子,但又很小气。她已经习惯了不在婆婆面前把喜悦表露出来,只是微微地红着脸,羞涩地低下头去……
终于,婆婆要她动身了。她最后点了一次头,轻轻地“嗯”了一声,往前去背那只背篓。“叫长顺……背嘛……”婆婆说。话还没说完,丈夫就一声不响地把棕丝编织的背篓系子抓在手里。
惠又心跳了。如果她暗暗地盼着什么,就是盼着丈夫和自己一道上路。不是为了恩爱,而是为了让自家的爹娘看见高兴,觉得婆家并没有亏待她,觉得他们当初并没有将她错嫁人家,于是很放心,脸上也光彩。
来到碎石铺的大路上了!经过整个上午的追逐,雾岚已经被赶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浮在那儿一动不动,留在近处的也变得像水一样透明,抖动着,融入阳光之中,浸着水田飞入家和山林,太阳高高地照着,一点也不骄矜,又宽阔又明净。
大路上没有人,但惠还是没有和丈夫并排走,一直落后那么一点点。他们也一直没有说话。她只见那只背篓不停地在眼前晃动,隔一会,她又高高兴兴地往前赶几步,跟上他。
一片晒谷场过去了,一座烘房出现在前面,丈夫的背篓仍在摇晃,而阳光还是那样明亮,天还是那样蓝……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婆婆脾气乖戾,不太好相处,一年只允许惠回娘家一次;为了讨婆婆欢心,能早点回娘家,勤快能干的惠大清早就起来挑水。 |
B.“田土里有收成”,“今年分组做活路了,大家都把季节抓得紧”等等,这些都指向了改革初期农村变化的现实,凸显了时代背景。 |
C.惠从红漆已经发暗的柜子里把用来压衣箱的从来舍不得穿的嫁衣,一件件取出来穿上,既表现了惠内心的喜悦,也折射出生活的艰辛。 |
D.小说围绕年轻媳妇惠回娘家展开情节,描写出女主人公细微而丰富的心理感受,展现了时代变化在百姓日常生活中留下的印记。 |
3.有人评价何士光的小说擅长从生活琐事中挖掘出有价值的内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