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低着头
陈宝全
我家存着的一张黑白照片,大约是我两岁的时候拍的。灰白的背景里,我和姐姐像那个年月营养不良的麦捆,松松垮垮地挨在一起,眼睛里充满了胆怯和对眼下生活的懵懂。身后的一棵小树,瘦弱得分辨不出季节。一条狭窄的村道从眼前逶迤而过,看不见来处,也不知道伸向何方。后来,我沿着这条路去了更远的地方求学、生活。而我姐姐留了下来,嫁给路旁一户李姓人家。而今我似乎明白,那些路,是村庄的符号,更是生活变迁的标识。
年轻的时候,对这些村庄的路不屑一顾,确定它们对我没有多少意义。双脚带风,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宽阔的大道。人到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再看村子里的路,心头有点酸楚:它们,大路拉着小路,就像大人牵着孩子。有了这些路,村庄与外面的世界才慢慢融合在一起。而仍然是这些路,又成为村庄的精神胎记。
我家后囤子有条不足一米宽的小路,是父亲开的。我家在村庄的最北端,属于村庄的偏僻之地,这条路走的人自然也少。只有父亲和母亲经常到菜园子里春播秋收。我最喜欢这条路的春天,草木疯长,路边开满了野花,迎风微笑,蜜蜂嗡嗡叫,过着蜜汁的生活。我站着,路就躺下,我躺下,路就直直地立了起来,这么反复间,我才不觉得累。
我三岁时,父亲刚刚从老宅分了出来,新院子就在后囤子旁边,但院墙还没有打起来,建起的两间房子尚没有门窗。擅长木匠的父亲便一个人在房子里做着门窗。好几天里,我经常提着瓦罐,沿着这条路给父亲送饭。有一天,下着小雨,路滑滑的,我一脚没踩稳就顺着陡坡往下滚,父亲一眼看见了,惊叫着从路的另一头跑了过来。可惜的是,瓦罐未碎饭却倒了个精光,父亲没有责怪我,只顾看我受伤了没有。时至今日,我仍然记着一条路给我的人间温暖。
有一条年代久远的路横贯村庄,把村庄一分为二。远看,它更像一条曲转的河流。原先,这条路上没有贼匪,没有黑社会,没有飞驰的大车,人们走得跟羊一样自在。起初,走路的都是穿着大襟子、粗布衣、戴着暖帽的人。后来,就有穿着鲜艳的人走过。现在,穿裙子的扎堆走,她们也不怕山村的风大。但不管走过去了多少人、什么人,数十年了,路还是坑坑洼洼的,也没有拓宽。如今,通村的公路主干线建成了,路边的村庄繁华了,我的村庄变得偏僻了,就像一节被遗弃的骨头,干梆梆的。小的时候,生活困难,吃了上顿没下顿,村人在这条路上碰面,有用没用地问“吃了吗”,若看见谁挑着担,又问“担水去”一类的话,前一句是不知才问,后一句就是明知故问,都是一副亲热的样子。他们知道怎么把穷日子过得有滋有味。这几年,村庄里房瓦亮得发光,腰包里有了钱的,改名变姓叫富人了,走路带风,遇见穷人懒得理,穷人自是人穷志不短,哪肯笑脸迎合。富人遇见比自己更有钱的,就像遇见仇人一样,爱理不理。于是,村庄的路似乎也势利了起来。
在村庄的这些路上,每个人都有过二十年左右的年轻日子,而老年的时光会相对充足一些。阳光好的时候都会有老人坐在村庄不同的路边上。场边的路上坐着一个小脚的老婆子,老汉走的早,身下无子无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都叫她里头院老婆子。打我记事起,她就一直在那儿坐着,看着我们上学、放学,有糖果一类的好东西了,笑嘻嘻地给我们吃;长槐树的路边上,坐着我的奶奶,自打爷爷去世埋在村庄对面山后,奶奶常常坐这儿,望着沟那边发呆;双禄妈眼睛瞎了,坐在门前的路边上,听着风听着人畜的脚步声;我大娘坐在她家门前的路边上,看见干完活回家的人,她就叫住问长问短……村庄大大小小的路上,每年都会迎娶一些新人进来,打发一些老人离去。奶奶走的时候,路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雪,干草堆、疏朗朗的树枝、枯萎的小草像戴孝。村人抬着她的灵柩从老院门里出来向北,路过刘把式家、老安家、章子家、裁缝家、老支书的大儿子家,经过我家大门时灵柩沉了一下。
朋友给我父母画了油画,还是觉得不够,邀电视台的朋友给我父亲拍纪录片。夕阳下,父亲背着木工箱,弯着腰,面朝大地,而他当年开的那条小路似乎也老了,朝天弯着腰,走着走着,他们像老朋友一样抱在一起,在他们身体的缝隙里,落日像揉红的眼睛,在另一边望着。路低着头,它看到了许多,却不语。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描写“‘我’家存着的一张黑白照片”,极具一种怀念意味,从而奠定了文章的感情基调,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 |
B.文章围绕村庄的路组织行文,从照片上的路写到“我”家后囤子那条小路再写到横贯村庄的那条路及村庄里其他的路。 |
C.“村庄的路似乎也势利了起来”运用拟人手法,将人的感受融入到村庄的道路上,表现了村人在精神层面上的变化。 |
D.不管是里头院老婆子、双禄妈、“我”大娘,还是“我”的奶奶,她们坐在村庄道路上的种种表现,写出了人们无所事事的现状。 |
3.“扎根乡土,方能写出接地气的作品”。陈宝全的散文无论在于“神”还是在于“形”,都具有浓浓的“乡土味”。请简要分析这篇散文的“乡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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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袖
铁凝
多年前的一个秋天,我因事去天津。行前朋友嘱我带封信给孙犁老师。我脸上竟显出了难色,我怕见大作家,尽管他的优美篇章有些我几乎可以背诵。我还听人说过,孙犁的房间高大幽暗,人也很严厉,少言寡语,连他养的鸟在笼子里叫得都不顺畅。向我介绍孙犁的同志很注意细节的渲染,而细节是最能给人以印象的。我怎么也忘不掉这点:连孙犁的鸟都怕孙犁。
我带了信,终于走进了孙犁老师的“高墙大院”。这是一座早已失却了规矩和章法的大院,如今各种凹凸不平的土堆、土坑在院里自由地起伏着,稍显平整的一块地,一户人家还种了一小片黄豆。
那天黄豆刚刚收过,一位老人正蹲在拔了豆秸的地里聚精会神地捡豆子。我先看到老人的侧面,就猜出了那是谁。
看见我,他站起来,把手里的黄豆亮给我们,微笑着说:“别人收了豆子,剩下几粒不要了。我捡起来,可以给花施肥,丢了怪可惜的。”
他身材很高,面容温厚,语调洪亮,夹杂着淡淡的乡音。说话时目光很少朝你直视,你却时时感觉到他的关注。他穿一身普通的灰色衣裤,当他腾出手来和我握手时,我发现他戴着一副青色棉布套袖。他引我们进屋,高声询问我写作、工作情况。很快就如释重负。我相信戴套袖的作家是不会不苟言笑的。戴着套袖的作家给了我一种亲近感。
再次见到孙犁老师,是次年初冬。那天很冷,还刮着风。他刚裁出一沓沓粉连纸,和保姆准备糊窗缝。见我进屋,孙犁老师迎过来说:“铁凝,你看我是不是很见老?我这两年老得特别快。”
“您是见老。”我说。
接着我便发现,孙犁老师两只袄袖上,仍旧套着一副干净的青色套袖。套袖的颜色是凝重的,但人却洋溢着一种干练的活力,一种不愿停下手、时刻准备工作的情绪。
我又见孙犁老师,是和六七位同行一道。那天他没捡豆子,也没糊窗缝,正坐在写字台前。桌面摊开着纸和笔,大约是在写作。看见我们,他立刻停下工作,招呼客人就坐。我还是先注意了一下他的袖子,又看见了那副套袖。
那天他很高兴,随便地和大家聊着天,却并没有摘去套袖的意思。这次我才意识到,戴套袖并不是老人的临时“武装”。
多年之后,有一次我把友人赠我的几函宣纸精印的华笺寄给孙犁先生时,收到他这样的回信,他说:“同时收到你的来信和惠赠的华笺,我十分喜欢。”但又说:“我一向珍惜纸张,平日写稿写信,用纸亦极不讲究。每遇好纸,笔墨就要拘束,深恐把纸糟蹋了……”如果我不曾见过习惯戴套袖的孙犁先生,或许我会猜测这是一个名作家的“矫情”,但是我见过的戴着套袖的孙犁,见过了他写给我的所有信件,那信纸不是《天津日报》那种微黄且脆硬的稿纸就是邮局出售的明信片,信封则永远是印有红色“天津日报”字样的那种。
一副棉花套袖,到底联系着什么,我说不清。我没问过孙犁老师为什么总戴着套袖。也许,他也会说是为了爱护衣服,但我深信,孙犁老师珍爱的不仅仅是衣服。不然,为什么一位山里老人的靛蓝衣裤,就能引他写出《山地回忆》那样的名篇?尽管《山地回忆》里的一切和套袖并无联系,但它联系着织布、买布。作家没有忘记,战争年代山里一个单纯、善良的女孩子为他缝过一双结实的布袜子。而作家更珍爱的,是那女孩子为他缝制袜子所付出的劳动和在这劳动中倾注的难以估价的感情,展现的中华民族乐观向上、坚忍不拔的天性。是这种感情和天性,滋养着作家的心灵。
正月已近。“正月里来是新春”,春天是开拓、创造的季节。春天永远属于勤劳、质朴、潜心创造着的人。春天离珍惜它的人最近。
【注】①孙犁,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极负盛名的小说、散文大家。他崇高的文品、人品,深深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
1.下列对作品的概括与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本文借物抒情,通过叙写“我”对套袖逐步深入的认识过程,颂扬了孙犁老师的简朴美德和潜心创造的精神。 |
B.全文反复强调套袖,以小见大,以普通平凡的细节,表现了大师品质的高尚,使孙犁先生戴套袖的形象深入读者的心。 |
C.孙犁老师是大作家,“我”怕见大作家,套袖消除了“我”对孙犁老师的怕。戴着套袖的孙犁给了“我”亲近感。 |
D.作者说孙犁老师的住处是高墙大院,并特意用了引号,强调了孙犁老师的院落高大,与他的大作家身份相匹配。 |
3.有人认为这篇文章的结尾段与全文内容联系不大,可以删去。你认为可以删掉吗?请表明观点并阐述理由。
流淌的秋虫清音
付秀宏
中秋是一个丰收的时令,听秋虫在秋夜里声声鸣叫,仿佛是听孔子讲不舍昼夜,听峨眉山的法师讲解禅心,让我的内心变得阔远,因着秋凉的沉静被洗涤,像似秋空和秋水一样。
中年的我,有几年很是热衷法布尔的《昆虫记》,可惜此后,除了听到秋光里蟋蟀的凄清鸣叫,闻到蜻蜓飞过头顶的草色醇香,对那些细小的生灵,我几近相忘。虽然很长时间没有读法布尔,但我还是记得那个法国长寿老头的昆虫王国。
秋虫,就像秋天一样,辽阔中交融着丰富与淡然、喜悦与凄凉,那种难以言明的情绪总在心头萦绕。
一位朋友曾捉到蹲伏在厨房角落里的一只瘦小的蟋蟀,因为惊惧,它的清脆而响亮的声音戛然而止。朋友和我提起此事,我笑着说,你打扰蟋蟀作诗了。
蟋蟀是唐朝的李白,黑夜是它饮不完的酒。噫!秋虫与秋夜之相悦,是把深情写在纸上的那种感觉。
前两天去母亲家,住在那里。窗外的一棵小樱桃树下,秋虫不停歇地吟唱,我不知道哪一声鸣叫是海子的,哪一声又是北岛的,密密匝匝的樱桃叶子看过去一是无数沉醉的耳朵。
还曾读过一首有关秋虫的诗歌,题目叫《为何不带秋虫回家》,我臆测这里的“家”是人的心灵的家园。你想啊,秋虫的诗会多像李清照的诗词专场,它可以把人们一颗颗浊躁的心变得一点一点清澈起来。难怪有人说,彻夜的虫鸣好比山顶银河倾泻的水,洗涤着那些仰望天空的人们……
秋虫就是禅修的一种,虽然细微,但非常沉醉迷人,即便有些冷寂,但那种专注、那种深情,可以让人的身心澄明起来,那是秋的暗语与玄机。一鸣三千里,都写在一个人又一个人的心弦上,恰似“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境界。
秋虫有清音,它们不嘲笑什么,只是把生命里低沉的基音和高亮的泛音用断续的咏叹表达出来。秋虫清音的高与低,唱与停,融汇在秋空的高渺与周遭的宁静里……的确,只有这种微小的生命才能发出这样的声音,那是一群执着灵魂的美妙合唱。
记得,幼时对静寂之声敏感。那秋虫、那鸣叫、那声韵,还有那种说不清的凄凄切切,每晚悠扬动人地响着,令我异常着迷。从立秋开始,秋虫们日复一日踩着灼热夏季的尾巴,把秋意谱成深夜里长长的弦歌;在明耀的新月下或徐缓的凉风中,有意无意地靠着枕,听虫儿们的合奏,足以撼动泪湿的心情。这种种心迹,现在回忆起来,那份亲切似乎与年俱增了。
对秋虫的声音,何以如此钟爱呢?难道说它们的演奏是一川清凌凌的融水?是啊,秋虫的清音,在自然中汇入了无尽的神妙,于是众妙毕集,各抒灵趣,我自己也有点儿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每当没听到秋虫之声,便会莫名地想流泪,生出难于言说的慰藉与寂寥。我的心情,仿佛远离了床榻,沉浸在思慕与怀恋之中。这些虫声里会有李白的感叹、杜甫的伤怀、李商隐的微唱、李煜的低泣,酸酸麻麻的,却有非常永恒的心境。
夜沉沉地睡了,只有往昔真挚而柔韧的声音,宛若秋水的微澜一般颤动不已。我不能忘怀于秋虫之鸣,任由秋虫是先哲心声余韵那般缭绕着,似动不动,似淌非淌,用它不懈的努力——融化我敏感多愁的心。听得久了,我如同羁旅返乡的游子终于踏上故土,又似忆起与诗心碰撞那一刻的会心之笑,既有几分陌生,又感到舒畅和亲切。因有秋虫在耳,自己的情感得以恢复本来的纯净。
不知多少次,半夜从睡梦中醒来,听见秋虫的哨子还在奏响,只是有一点儿瑟瑟的冷意。当这凉意微逗之时,我心中总是疑惑:这是不是“纷披灿烂”的《广陵散》遗篇?是不是唐末黄巢《不第后赋菊》的“我花开后百花杀”?这时,我的心——像夏日河面上的巨蜻蜓时停时飞,惊骇般地睁大了眸子。从一个文化记忆驶向了另一个桥头,犹如驶入了梦境;夜半秋虫清音——于我,仿佛是一个个的新发现,引发深切的共鸣。
秋天气温日渐降低,虫音那冷静而又清澈的质感,如秋月般洁白纯净,如月光般水银泻地,如秋风般凉意深沉,亦如秋风般了无痕迹。听秋虫之声,最有情味,如同古老编钟一样传来的悠远的音。那悠悠的声音仿佛有了倒影似的,一身静气地走着,值得我们去用心细细品味。如果有雅兴,不妨披一件夹袄,一个人走进这秋野之夜,此间月光清亮、露水清凉,虫鸣清越而密集,蟋蟀、蝈蝈、金铃子的清音一起倾倒而来,却丝毫不纷乱,婉转缠绵,喃语不尽。我甚至能察觉到,家中秋虫的低吟浅唱,已与明月之下田野里的噪噪天籁,交相共鸣,合成了一处旋律。
我不禁潸然泪下,倘若此时有人问我:“秋虫的声音如何迷人?”我会静静地说“在这声音中,不仅领悟到各种美妙的声音,而且可以听懂你自己。”因声声不息的秋虫清音,能把自己的那颗心读懂、读透,该是身为人最幸福的事情了!
(摘编自《人民周刊》2020年18期,有删减)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开篇写庆祝丰收的中秋时令的秋虫鸣叫,并将听清音的感觉等同于聆听圣贤的教导和法师的禅语,让读者对秋虫清音有了非常美妙的第一印象。 |
B.作者笔下的秋虫,是在辽阔的背景下将“丰富与淡然、喜悦与凄凉”自然融合在一起的,而这也正是作者在文中要向读者传达的无法说得清楚的情绪。 |
C.“我”之所以会臆测《为何不带秋虫回家》中“家”是人的心灵的家园,是因为诗歌作者将秋虫的诗会比作李清照的诗词专场,能让读者浊躁的心逐渐清澈。 |
D.文中写《广陵散》遗篇的“纷披灿烂”,引用黄巢的诗句,意在以自我困惑引出对秋日夜半时分由瑟瑟冷意中听到的秋虫清音引发的内心深切的共鸣。 |
A.作者在写自己去母亲家居住,听到樱桃树下的秋虫鸣叫声时,插叙了朋友捉蟋蟀的事,“打扰”一词在幽默调侃的口味中引发了对秋虫和文化的相似联想。 |
B.文中写秋虫并不嘲笑什么,而只是将自己声音的高低、唱停自然地表达出来,意在突出作者对微小秋虫的执着及其清音的美妙的深深喜爱和赞美之情。 |
C.作者在文中解释了自己钟爱秋虫声音的原因后,先写自己听不到秋虫之声后的寂寥感受,再写听到秋虫清音后的巨大震撼和纯净内心,对比鲜明,描写细腻。 |
D.本文既联想、想象丰富,又借助了比喻、拟人、对比等手法将秋虫清音写得清新脱俗,使得整篇文章意境优美,读来极富诗歌的节奏和韵律之美。 |
4.作者说秋虫清音是“流淌的”,而这种“流淌”在文中体现为多个层面,请结合全文分别简析。
文本一:
写于悲痛中
茅盾
十九日下午三时接到我妻由上海拍给我的急电,报告鲁迅先生逝世,促我速回上海,真如晴天霹雳!我不能相信!十月十日下午,我到上海大戏院去看苏联名片《杜勃洛斯基》,恰好遇着鲁迅先生和他夫人、孩子,我们坐在一处,谈了好多话。十日离十九日不过九天,我怎么能够相信会出了这样大的乱子!
然而电文上明明写着“周已故”,这“周”不是“大先生”还有哪个?不是他还有哪一个“周”能使我妻发急电来促我速归?
然而我却因为痔疮发作,卧在床上动不得。我恨极了这一次忙里偷闲的旅行!我发了个回电。仍旧希望第二天早上能够勉强动身,夜里我躺在床上,回忆着十日和鲁迅先生在上海大戏院里的谈话,又回忆着十月二日(或三日)我和G君到鲁迅先生家里给他拍照那一个下午的谈话,又痛苦地猜想这“晴天霹雳”的来由。凭那两次最后的晤面,我不能相信鲁迅先生会突然于十九日逝世。虽然和G君去访他那一次回来时,G君在车中对我说:“今天看见鲁迅的面色和精神比我意想中好些,可是他若不赶紧转地疗养,总是危险。”我又记起史沫特莱①女士在八月初离上海去避暑时,也对我说:“他此时虽然好得多了,可是靠不住,一定要转地疗养!他自己总说不要紧,可是患肺病的人自己常常是乐观的啊!”八月中旬,鲁迅先生拣定了转地疗养的地点是日本镰仓,或许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成行。夏天已过去了,九月中旬我去见他,他说大暑已过,或者到香港去换换空气。谁知道十月中旬忽然这晴天霹雳!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若能把转地疗养这问题很早布置妥当,则鲁迅先生不至因有事实上的一些困难而迁延了这三个月的工夫,我们太不负责,我们这罪不能宽饶!我们太不中用了!
十九日一夜,在这样悲痛回忆中过去。二十日清晨,我跳起来决定乘早班船再转火车,可是疼痛至刚走得一步便蹲下了!我太不中用!我没有法子瞻仰先生最后的遗容了!
“中国只有一个鲁迅,世界文化界也只有几个鲁迅,鲁迅是太宝贵了!”——这是G君在十月二日和我去访鲁迅先生后回来时的话。但是,但是我们太不宝贵鲁迅了,我们没有用尽方法去和鲁迅的病魔斗争,我们只让他独自和病魔挣扎,我们甚至还添了他病中精神上的不快!作为中国人的我们,愧对那几位珍爱鲁迅先生的外国朋友!
(有删改)
注释:①史沫特莱:全名艾格尼丝。史沫特莱,是美国著名作家、新闻记者;也是杰出的国际主义战士、社会活动家,中国人民的老朋友;1931年与鲁迅先生结识并成为好朋友。
文本二:
为了纪念鲁迅的六十生辰
茅盾
第一次见鲁迅先生,是一九二七年十月,那时我由武汉回上海,而鲁迅亦适由广州来。他租的屋,正和我同在一个弄堂。那时我行动不自由,他和老三到我寓中坐了一回,我却没有到他寓里去,因为知道他那边客多。
这以后,我不再走动,长住上海,所以和他见面的时候也多了。不过我所知道的关于他的私生活,亦不多。现在追忆起来,觉得有些事虽然未经人道及,但是大都牵涉到过去十年间文坛上的“故事”,此刻暂时不提起也好。此外,好像大家都已听说过,我如果再来写,亦殊嫌画蛇添足。无已,从他治病这方面说一件事吧。
今年是鲁迅先生的六十冥寿,如果我们是在替他做生日,该多么好!他五十岁生日那天,上海文艺界同仁曾在一个荷兰餐馆里为他祝寿。记得那天到会的外宾只有二三人。那时谁也不会想到(或感觉到)鲁迅先生活不过六十岁!
不但那时,在一九三五年如果有人说鲁迅不久于人世,那一定会被认为是“黑老鸦”。鲁迅自己从未说他身体不好,人家看他也认为好;他精神抖擞地战斗着。但在这一年十一月,有人“发现”了鲁迅身体实在不好。
记得是十一月七日(苏联“伟大十月革命社会主义革命节”)的前一天或后一天,上海苏联领事馆招待少数文化人到领事馆去看电影。中国人去的只有五六个,其中有鲁迅和他的夫人、公子。那晚上看了《夏伯阳》,鲁迅精神很好,喝了一两杯“伏特加”。史沫特莱喝得很多,几乎有点醉了;但在电影映完休息时,史沫特莱严肃地对鲁迅说:“我觉得你的身体很不好,你应该好好休养一下,到国外去休养。”
“我直觉到。我说不上你有什么病;可是我直觉,知道你的身体很不行!”
鲁迅以为她醉了,打算撇开这个话题,然而史沫特莱很坚持,似乎马上要决定:何时开始治病,到何处去,等等。她立刻要得一个确定,并且再三说:“你到了外国,一样做文章,而且对于国际的影响更大!”
那晚上没有结论。但在回去的汽车中,史沫特莱又请鲁迅考虑她的建议,鲁迅也答应了。
过了一天,史沫特莱找我专谈这问题。总结她的意见:她认为鲁迅如不及时出国休养,则再活多少年很成问题。
鲁迅后来也同意了——虽然他说起史沫特莱的“直觉”时,总幽默地笑着。并且也谈到,在休养时间他有机会完成《中国文学史》的著作了。但在不再反对之中,鲁迅也表示了如果当真出国,问题却还多得很,终究还是不出去为好。
到那年年底,史沫特莱说是接洽已妥,具体地来谈怎样走、何时走的时候,鲁迅早已决定还是暂时不出去。有过几次的争论,但鲁迅之意不能改。鲁迅的意见:自己不觉得一定有致命之病,倘说是衰弱,则一二年的休养也未必有效,因为是年龄关系;再者即使在国外吃胖了,回来后一定立即要瘦,而且也许比没有出去时更瘦些;而且一旦出了国便做哑巴,也太气闷。
据我猜想,那时文坛上的纠纷,恐怕也是鲁迅不愿出国的一个原因;那时期有人在传播他要出国的消息。鲁迅听了很不高兴,曾经幽默地说:他们料我要走,我却不走,使他们多些不舒服。
出国问题争论的最后结果:过了夏天再说。因为即使要出国,也得有准备,而他经手的事倘要结束一下,也不是一二个月可以完成的。
不幸一九三六年二月尾,鲁迅先生就卧病,这病迁延到了秋季,终于不救。
(有删改)
1.下列对两则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得知鲁迅先生逝世的消息,“我”因痔疮发作,躺在床上动弹不得,但仍然希望第二天能赶回上海,表达了对鲁迅先生的无限敬仰。 |
B.“我”因不相信鲁迅先生会突然逝世,就回忆起最近与先生交往的几件事,从这几件事来看,鲁迅先生的突然逝世没有任何征兆。 |
C.“瞻仰”“冥寿”等词语的使用,不仅使得文章的语言典雅,也使文章显得庄重,从而有助于作者表达对鲁迅先生无尽的哀思。 |
D.鲁迅先生说起史沫特莱的“直觉”时总“幽默地笑着”,听了“很不高兴”的话也“幽默”地回复,体现了鲁迅先生幽默的性格。 |
3.文本二题为“为了纪念鲁迅的六十生辰”,作者却详写鲁迅先生治病之事,这样会不会文不对题?请谈谈你的看法。
材料一
江南的冬景
郁达夫
①凡在北国过过冬天的人,总都道围炉煮茗,或吃煊羊肉,剥花生米,饮白干的滋味。而有地炉、暖炕等设备的人家,不管它门外面是雪深几尺,或风大若雷,而躲在屋里过活的两三个月的生活,却是一年之中最有劲的一段蛰居异境;老年人不必说,就是顶喜欢活动的小孩子们,总也是个个在怀恋的,因为当这中间,有萝卜、雅儿梨等水果的闲食,还有大年夜、正月初一、元宵等热闹的节期。
②但在江南,可又不同;冬至过后,大江以南的树叶,也不至于脱尽。寒风——西北风——间或吹来,至多也不过冷了一日两日。到得灰云扫尽,落叶满街,晨霜白得像黑女脸上的脂粉似的。清早,太阳一上屋檐,鸟雀便又在吱叫,泥地里便又放出水蒸气来,老翁小孩就又可以上门前的隙地里去坐着曝背谈天,营屋外的生涯了;这一种江南的冬景,岂不也可爱得很么?
③我生长江南,儿时所受的江南冬日的印象,铭刻特深;虽则渐入中年,又爱上了晚秋,以为秋天正是读读书,写写字的人的最惠节季,但对于江南的冬景,总觉得是可以抵得过北方夏夜的一种特殊情调,说得摩登些,便是一种明朗的情调。
④我也曾到过闽粤,在那里过冬天,和暖原极和暖,有时候到了阴历的年边,说不定还不得不拿出纱衫来着;走过野人的篱落,更还看得见许多杂七杂八的秋花!一番阵雨雷鸣过后,凉冷一点;至多也只好换上一件夹衣,在闽粤之间,皮袍棉袄是绝对用不着的;这一种极南的气候异状,并不是我所说的江南的冬景,只能叫它作南国的长春,是春或秋的延长。
⑤江南的地质丰腴而润泽,所以含得住热气,养得住植物;因而长江一带,芦花可以到冬至而不败,红叶也有时候会保持得三个月以上的生命。像钱塘江两岸的乌桕树,则红叶落后,还有雪白的桕子着在枝头,一点一丛,用照相机照将出来,可以乱梅花之真。草色顶多成了赭色,根边总带点绿意,非但野火烧不尽,就是寒风也吹不倒的。若遇到风和日暖的午后,你一个人肯上冬郊去走走,则青天碧落之下,你不但感觉不到岁时的肃杀,并且还可以饱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含蓄在那里的生气;“若是冬天来了,春天也总马上会来”的诗人的名句,只有在江南的山野里,最容易体会得出。
⑥说起寒郊的散步,实在是江南的冬日,所给与江南居住者的一种特异的恩惠;在北方的冰天雪地里生长的人,是终他的一生,也决不会有享受这一种清福的机会的。我不知道德国的冬天,比起我们江浙来如何,但从许多作家的喜欢以散步一词来做他们的创造题目的一点看来,大约是德国南部地方,四季的变迁,总也和我们的江南差仿不多。
⑦江南河港交流,且又地濒大海,湖沼特多,故空气里时含水分;到得冬天,不时也会下着微雨,而这微雨寒村里的冬霖景象,又是一种说不出的悠闲境界。你试想想,秋收过后,河流边三五家人家会聚在一道的一个小村子里,门对长桥,窗临远阜,这中间又多是树枝桠杈的杂木树林;在这一幅冬日农村的图上,再洒上一层细得同粉也似的白雨,加上一层淡得几不成墨的背景,你说够不够悠闲?若再要点景致进去,则门前可以泊一只乌篷小船,茅屋里可以添几个喧哗的酒客,天垂暮了,还可以加一味红黄,在茅屋窗中画上一圈暗示着灯光的月晕。
⑧一提到雨,也就必然的要想到雪。“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自然是江南日暮的雪景;“寒沙梅影路,微雪酒香村”,则雪月梅的冬宵三友,会合在一道,在调戏酒姑娘了;“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是江南雪夜,更深人静后的景况;“前村深雪里,昨夜一枝开”又到了第二天的早晨,和狗一样喜欢弄雪的村童来报告村景了。诗人的诗句,也许不尽是在江南所写,而做这几句诗的诗人,也许不尽是江南人,但借了这几句诗来描写江南的雪景,岂不直截了当,比我这一枝愚劣的笔所写的散文更美丽得多?
⑨有几年,在江南也许会没有雨没有雪的过一个冬,到了春间阴历的正月底或二月初再冷一冷,下一点春雪的。去年的冬天是如此,今年的冬天恐怕也不得不然,以节气推算起来,大约大冷的日子,将在明年的二月尽头,最多也总不过是七八天的样子。像这样的冬天,乡下人叫作旱冬,对于麦的收成或者好些,但是人口却要受到损伤。旱得久了,白喉,流行性感冒等疾病自然容易上身,可是想恣意享受江南的冬景的人,在这一种冬天,倒只会得到快活一点,因为晴和的日子多了,上郊外去闲步逍遥的机会自然也多;喜欢徒步旅行的日本人、德国人,所最欢迎的也就是这样的冬天。
⑩窗外的天气晴朗得像晚秋一样;晴空的高爽,日光的洋溢,引诱得使你在房间里坐不住。空言不如实践,这一种无聊的杂文,我也不再想写下去了,还是拿起手杖,搁下纸笔,去湖上散散步罢!
(1935年12月1日)
材料二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摘自 郁达夫《故都的秋》)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及艺术手法的理解,A.材料一标题为《江南的冬景》,文章一开头却大量描绘北国的冬景,这种构思与《荷塘月色》篇末提到的《采莲赋》异曲同工。 |
B.在郁达夫笔下,江南之冬可爱而明朗:叶未凋尽,晴空高爽,暖阳明媚,黄发垂髫曝背谈天怡然自得,即便偶有雨雪也别有韵味。 |
C.材料一第⑧段不对雪景展开具体描绘,而是引用大量古人诗文,借他人之笔、避实就虚,边引边评,文字简、意象丰,独具雅趣。 |
D.作者在材料一第⑥段提到江南冬日的寒郊“散步”和第⑩段搁笔到湖边走走的“散步”,前后呼应,表达了对江南冬景的赞美。 |
3.材料一第⑦段“江南冬雨之景”与材料二“故都秋院晨景”的景物描写颇具特色,请简要分析二者的异同。
材料一:
盛夏之妖
池莉
武汉的季节,是又一个奇迹。我以前的文字,对于武汉的气候,似乎都带了一些憎恶,曾经说这是一个水深火热的城市。但是,人的感觉是非常复杂的。憎恶与喜爱,会随着人的经历而此消彼长。人渐渐地有了年岁,走的地方渐渐地多起来,看的事物也渐渐多了起来,比较也就自然地多了起来,这个时候,方才知道自己真正的喜欢与憎恶是什么。
武汉最著名的,大约是夏天的热。是的,武汉的夏天的确是非常炎热。热得没有道理,没有规律,非常任性,又不屈不挠,热得跟妖精一样。
以前一到夏天,我就会选择一个北方或者海边的笔会去避暑。近年来,我不特意寻求避暑了。因为其实,哪里的夏天都热,海边还咸,整日里,皮肤上沾满黏乎乎的盐,让人很不清爽。如果到完全不热的地方,又不像过夏天,日子久了便很失落,好像被小偷窃走了人生的一个季节。那么就待在武汉的夏天里吧。待在武汉的夏天里,该流多少汗就流多少汗,也是一种痛快。单凭一支雪糕就可以生出对生活的感恩之情;也是一种懂事。人是要知道好歹的。知道好歹首先就要懂得什么是感恩之情。感恩之情是别人教不会的,全靠生活本身给予。
武汉的盛夏真是有点妖精,正因为有了它,其他的季节就分外鲜明了。一立秋,后半夜就凉了,虫鸣就细了,桂花就香了。冬天就格外寒冷了。春节也就可以围炉喝酒了。白雪之后的春天也就来得格外喜人了。春往秋来,寒暑易节,四季鲜明,感受不仅总是强烈的,还总是常新的,就很有一点诱人了。
我与武汉,其实没有更具体更深入的交往。我的朋友中武汉土著也非常稀少。全国人民传说的关于武汉的各种人文特点,都似是而非,我从来不往心里去。我觉得现在全中国的城市都一模样,几十年来,一种教育,一种制度,一种口径,大家关键的优点和缺点都差不多。哪里都有小市民和自以为是大市民的小市民,每个城市一般都习惯欺生,都爱好恃强凌弱,说搞经济都搞经济,说建广场都建广场。一个人无论生活在哪个城市,都不会完全满意和完全不满意。
我的小说,只写自己塑造虚构的个人形象。种种感受和描述,也许是从天空中得来,也许是从季节中得来,也许从非常遥远的记忆中得来。比如短篇小说《金盏菊与兰花指》,几乎是从睡梦中得来。至于小说中出现的地理背景,有许多时候,仅仅是一个载体而已。如果仅仅就小说载体而言,我以为武汉是最单纯也是最丰富的城市了。它没有北京那么政治,那么先锋,那么霸道;也没有上海那么时尚,那么经济,那么自恋;更不像江南那一片土地,千百年积淀下来的江南文化,阴魂不散,谁走了进去,出来的都还是那副绵软的腔调,辛辛苦苦挣扎出一些文字来,却还是倚靠着江南文化在撒娇。
我在秋天的风雨中写,在我生活的汉阳写作,没有人可以进入我的城市,我很自由。当我写完了这篇我喜爱的小说,走到户外,侧耳谛听江轮的汽笛声,我就再一次喜爱了我居住的环境。让我想想我与武汉这个城市的关系,我想我与这个城市,酷似狗与狗窝的关系。这是我的一个老窝了,多年来,我在这窝里扒拉,嗅嗅,转圈,睡觉,做梦和哭泣。我习惯了。我与它气场匀和了。光凭气息和声音,我就知道自己不是陌生人,于是就容易安心。
不过,谁又不心存流浪的幻想呢?明天我就启程去远方了。
(有改动)
材料二:
日常生活中的所有事物仿佛都可以进入池莉散文。池莉满心欢喜、如数家珍地向读者诉说着生活的趣味,闲谈中有真性情。吃饭、炒菜、喝酒、种菜、养花、购物、旅行、足球等看上去的“琐事”,经过池莉细腻和温情的加工,变成了生气盎然的生活图景,池莉游于其中,自得其乐,她希望读者也能感受她的这份快乐。
池莉记录着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经历的真实的日子,并在其中找到了人活着的基础,并将活着本身上升到一种诗意的境界。在琐碎的事物当中感受生活,这是一种激情和真诚。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建功立业的宏图,“做大事者不拘小节”,但也正因为如此,容易忽略日常生活。在这个意义上,池莉对日常生活的珍视,是一种反拨和提醒,具有正面的意义和价值。
池莉散文以凡俗生活为题材浅斟低唱,但并不沦为浅薄和粗俗。相反,正是通过凡俗生活,池莉向我们展示了“轻与重的辩证法”:看似轻飘飘的凡俗生活可以引领人们走向本真、永恒和无限。“轻与重的辩证法”在此处有两层含义:一是技巧层面,池莉散文总是从细节出发,透过细小事物引申出耐人寻味的人生哲理;二是内容层面,池莉散文看似写俗人俗世,琐碎繁杂,但却最终指向无限丰富的人生,由此池莉在书写凡俗事物中实现了升华和超越。
(摘编自雷登辉《生命本真的艰难追寻——池莉散文论》)
1.下列对材料一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突出了武汉“热得跟妖精一样”的夏天,在对武汉盛夏之热感受的变化中,展现了作者心境的变化和沉淀,以及从中悟得的对生活的感恩之情。 |
B.文章用武汉人文特点的似是而非,得出各地城市优缺点均具有的结论,说明每个城市都有欺生和凌弱的特点,意在说明自己的反感之意。 |
C.文章将武汉与政治先锋、霸道的北京,时尚、经济、自恋的上海和绵软腔调的江南的作对比,意在展现这座城市给自己的一份心安和灵感。 |
D.文章艺术地记录了武汉的如妖之夏、人文风物在作者内心留下的触动和产生的影响,流露着作者对这座城市特有的一种归属感和依恋。 |
3.你如何看待池莉散文创作的特点?请结合两则材料加以分析。
大禹:寂寞的英雄
何向阳
时隔四千年之后,已经难见当年辕关的地貌了,只剩了讲说,在往事与神话间游走,还有“古辕关”这几个清人的字,刻在关隘立壁上,写着历史。夏禹,一半被压了纸型,叠藏在文典史籍里头,一半,化作了口口相传的故事,散落在如空气无形却有时又凝聚成某种气候的民间里。
然而,真的跑了几十里地,到“萃两间之秀,居四方之中”的嵩高之地登封城北约两公里万岁峰下,面对高10米、周长43米的巨大“启母石”时,才知道那个英雄是彻底地寂寞的。
早年读《史记·夏本纪》,印象中叫禹的英雄与洪水斗了一辈子,太史公用了几大段写他从这里到那里,好像走遍了天下河流,连一些不知名的地图上都找不到的小河都布满他的足迹,哪里有水难,哪里就能看见他的身影,忙碌得不知道还有别的生活。重翻《史记》,“敏给克勤”“劳身焦思”的句子扑进来,对应“开九州,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的功劳,“陆行乘车,水行乘船,泥行乘橇,山行乘辇”的做法更惹人眼目,“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终于告功于天下,天下也终于因这个人的忙碌操劳而“太平治”。然而行为、功绩之外,仍有一句不能舍下,是“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较之,我倒更喜欢口传历史中那句——禹,三过家门而不入,去了“敢”字,可能更见禹的风格。不是不敢,而是不能,司马迁的文人叙事中说的是责任,民间叙事中说的是精神。二者叠加,仍不能抹去个寂寞么?
禹治水前,还有一个人因治水建功,也因治水被杀,当那个叫鲧的人用堵的方法没有最终止住而失败时,死的命运其实已等着他了,“九年治水而不息”,功用不成是小事,关键是民生之系。《史记》中那一句让人看了心悸——“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可见当时的责任制之严明。“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这里面有种难以人情释解的苦痛,前赴后继才不那么浪漫,舜此举之用意今人不好揣摩,然而也让人觉出搭了性命的压力,不知尚年轻气盛的禹怎么想?反正,他是上路了。面对因洪水而生灵涂炭的百姓,他是非要把自己的身家性命置之度外了。
在失去了父亲之后,谁又是第二个要他付出的亲人呢?五层楼高的启母石就是另一场不幸的实证。“禹治洪水,通轩辕山,化为熊。谓涂山氏曰:‘欲饷,闻鼓声乃来。’禹跳石,误中鼓。涂山氏往,见禹方作熊,惭而去。至嵩高山下,化为石。方生启,禹曰:‘归我子。’石破北方而启生。”《淮南子》里这篇故事一波三折,熊身的禹,和无意中见了熊身禹的为妻的涂山氏的“惭而去”——写得太生动,也太涩苦,还有启之生,都神迹般,扑朔迷离;然而立于启母石前的下午,阳光是这么好,壁峭的石头破裂开来,一分为二,围着它走,有种本真的崇慕,因为它本身没有任何雕饰或者后天的人文附丽,就是一块巨石,风雨阳光都经过了,还是一块巨石。对于那不知神迹的过路人,它会因没有文字与解说而沉默为一块真正的顽石。大禹寂寞着,他的寂寞还不是后天的懵懂,而在当时,最亲密如妻子的人仍然会“惭而去”,离开他,不解是深的,比水更深一些。大禹,枉有回天之力,能够劈山让泄流改道,却不能够让一个心爱的女人回心转意,一任那自心流漫的大潮淹没自己。
何况诸侯们叫叫嚷嚷,争相出着主意,到了要走向水泽大野时,便多缩进家门不愿出去。对于这帮人,大禹怎么不会冲他们把那双总是在走、长满老茧的大脚伸开呢。这个英雄,领着一批人实干,却还要永担背后的热嘲冷眼、唾沫星子,那也是一种水,堵或者导似已不是对付的方法,它汇聚着另一场洪水要淹没这个治水的人。还有民众,他们的纪念随时随处,然而民众的纪念也会时过境迁,也因随时随处而心境迁移,也会遗忘。他们忘了一个人的最好办法是将人打入历史,在史录的隧道里或可赢取一个空间,几行文字,然而内心呢,当洪水不再,阳光灿烂,歌舞升平,与幸福伴行之际,谁会想起、忆念、沉吟,或者祭奠。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从难见当年辕关的地貌写起,点出大禹是彻底地寂寞的,转入对大禹治水的叙写,在现实与历史的交互中再现英雄的业绩。 |
B.文章以丰富的史料、细腻的笔触表达了对大禹公而忘私精神的赞扬,更对大禹的寂寞进行了深层次的挖掘和分析。 |
C.鲧因治水失败而被杀,大禹因治水成功而被人纪念,文章以对比的方式深刻揭示了主题:个人功绩事小,民生之系事关重大。 |
D.以民众对大禹的纪念也会时过境迁乃至遗忘结尾,含蓄而深沉,既照应了标题,又表明作者的叹惋,引发读者进行深入思考。 |
A.文章开头“散落在如空气无形却有时又凝聚成某种气候的民间里”与结尾在结构上遥相呼应,表达了作者深沉的思考,引人发省。 |
B.文章大量引用《史记》中的句子,既写出了治水的难度,更表现了大禹的辛劳与忙碌,增强了文章的文化底蕴。 |
C.作者行文严谨,善于斟酌的字词。他认为“不敢入”体现的是责任,“不入”体现的是忘我精神,作者更欣赏大禹将国之大事扛于肩上的担当与责任。 |
D.文章最后两段运用了对比的手法,既写出了大禹的勇往直前,也展现了他的寂寞与忍耐。 |
4.为什么作者说“大禹是彻底地寂寞”的?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