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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难度:0.65 引用次数:429 题号:475595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十,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于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一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明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E.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16-17高三上·湖南·阶段练习 查看更多[33]
【知识点】 其他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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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1】一课

叶圣陶

上课的钟声叫他随着许多同学走进教室里。他手里拿着一个盛烟卷的小匣子,里面有几张嫩绿的桑叶,有许多细小而灰白色的蚕附着在上面呢。他开了匣盖,眼睛极自然地俯视,心魂便随着眼睛加入小蚕的群里。许多同学,也有和他同一情形,看匣子里的小生命的;也有彼此笑语,忘形而发出大声的;也有离了座位,起来徘徊眺望的。

冷峻的面容,沉重的脚步声。一阵历乱的脚声,触着桌椅声,身躯轻轻地移动声,全班教室忽然归于寂静。他看见那位教理科的方先生来了,才极随便地从抽屉中取出一本完整洁白的理科教科书,摊在书桌上。那个储藏着小生命的匣子,现在是不能拿在手中了。他乘抽屉没关上,便极敏捷地将匣子放在里面。

他手里不拿什么东西了,他连绵的、深沉的思考却开始了。他预算摘到的嫩桑叶可以供给那些小蚕吃到明天。便想:“明天必得去采,同王复一块儿去采。”立时想起了卢元,他的最亲爱的小友,和王复一样,平时他们三个一同出进、一同玩耍,连一歌一笑都互相应和。

一种又重又高的语音振动着室内的空气,传散开来,“天空的星,分做两种:位置固定,并且能够发光的,叫做恒星;旋转不定,又不能发光的,叫做行星……”

这语音虽然高,送到他的耳朵里便只有模模糊糊、断断续续的几个声音“星……恒星……光……行星”他可以听见。他也不想听明白那些,只继续他的沉思。“卢元几天没来上学了,他母亲说他跟了一个亲戚到上海去了。我不知道他现在做什么。”他这么想,回头望卢元的书桌,上面积着薄薄的一层灰尘。

“……热的泉源……动植物……生活……没有他……试想……怎样?”方先生讲得非常得意,冷峻的面庞现出现不自然的笑,那“怎样”两字说得何等地摇曳尽致,停了一会儿,有几个学生发出不经意的游戏的回答:“死了!”“活不成了!”“它是我们的大火炉!”语音杂乱,室内的空气微觉激荡,不稳定。

他才四顾室内,知先生在那里发问,就跟着他人随便说了一句“活不成了!”他的心却仍在那条眠羊泾。“……北极……南极……轴……”梦幻似的声音,有时他约略听见。忽然有繁杂的细语声打断了他的沉思。他看许多都望着右面的窗。他跟着他们望去,见一个白的蝴蝶飞舞窗外,两翅鼓动得极快,全身几乎成为圆形。一会儿,那蝴蝶扑到玻璃上,似乎要飞进来的样子。他就想:“那蝴蝶飞不进来了!这一间宽大冷静的屋子里,倘若放许多期蝶进来,白的、黄的、斑斓的都有,飞满一屋,倒也好玩,坐在这里才觉得有趣。我们何不开了窗放它进来。”他这么想,嘴里不知不觉地说出“开窗!”两个字来。就有几个同学和他唱同调,也极自然地吐露出“开窗!”两个字。

方先生梦幻似的声音忽然全灭,严厉的面容对着全室的学生,居然聚集了他们的注意力,使他们放弃了那蝴蝶。

方先生才斥责道:“一个蝴蝶,有什么好看!让它在那里飞就是了。我们且讲那经度……距离……多少度。”

以下的话,他又听不清楚了。他俯首假作看书,却偷眼看窗外的蝴蝶。哪知那蝴蝶早已退出了他眼光以外。他立时起了深密的相思:“那蝴蝶不知道哪里去了?倘若飞到小桥旁的田里,那里有刚开的深紫的豆花,可以陪伴它在风里飞舞。它倘若沿着眠羊泾再往前飞,一棵临溪的杨树下正开着一丛野蔷薇,在那里可以得到甘甜的蜜。不知道它还回到这里来望我吗?”他只是望着右面的窗,等待那倦游归来的蝴蝶。梦幻似的声音,一室内的人物,于他都无所觉。

窗外的树经风力吹着,似乎点头、似乎招手地舞动。那些树还似乎正唱一种甜美的催眠歌,使他全身软软的,感到不可说的舒适。他更听得小鸟复音的合唱,蜂儿沉着而低微的祈祷,忽然一种怀疑侵入他的心里,“空气传声音,先生讲过了,但是声音是什么?空气传了声音来,我的耳朵又何以能听见?”他便想到一个大玻璃球,里面有一只可爱的小钟。“陈列室里那个东西,先生说是试验空气传声的道理的:用抽气机把里面的空气抽去了,即将球摇动,使钟杵动荡,也不会听见小钟的声音。不知道可真是这样?先生总对我们说:‘一切仪器不要将手去触着,只许用眼睛看!’眼睛怎能代替耳朵,看出声音的道理来?”

他不再往下想,只凝神听窗外自然的音乐,那种醉心的快感,绝不是平时听到风琴发出滞重单调的声音的时候所能感到的。每天放学的时候,他常常走到田野里领受自然的恩惠。他和自然原已纠结得很牢固了,那人为的风琴哪有这等吸引力去解开他们的纠结呢?

室内动的生命重又表现出外显的活动来,豪放快活的歌声告诉他已退了课。他急急开抽屉,取出那小匣子来,看他的伴侣。小蚕也是自然啊!所以他仍然和自然牢固地纠结着。

(选自叶圣陶《教育小说》,1921430日,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篇通过对教室内学生在老师到来前后不同状态的描写,表明学生在学校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尊师守纪。
B.小说生动地描摹了方先生从平铺直叙到抑扬顿挫、眉飞色舞的讲课状态,表达作者对方先生教学的肯定和赞许。
C.课堂中吸引学生目光的“蝴蝶”,是大自然生机与活力的象征,激发着主人公主动联系书本知识,展开想象。
D.结尾处主人公看蚕的行为既表现他对自然的向往,又写出了他此时只能通过蚕才能与自然保持联系的无奈。
2.下列对文章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紧扣题目“一课”,以时间为序,描写了教师上课前、课中、课后三个时段学生的表现,思路清晰,结构紧凑。
B.小说将先生的讲课和学生的所思所想交织在一起,目的是以老师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反衬学生们的顽劣和厌学。
C.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只是用娓娓道来的独白表达了一位学生的幻想遐思,看似可笑,实则发人深省。
D.小说运用大量的细节描写,惟妙惟肖地展现了教室内的师生样态和主人公的心理活动,增强了主题的表现力。
3.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全知视角”来构思全篇,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本文被编入叶圣陶的《教育小说》,假如你是该小说集的编审,请谈谈选用本文的理由。
2022-06-06更新 | 82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2】失灯影

张炜

直到现在,古登州一带还有一个村子叫灯影。但这个村子是否就是过去那个得而复失的地方,人们还说不准。近一二百年来的变化之速,真可以说是沧海桑田,从古登州府置往西直到屺砪岛、三山岛,现在都成了人烟最稠密的地区。而不足一百年前这里只是荒野,二百年前则是莽莽苍苍的林子。

那时候这里的人走夜路,如果到了荒凉地方,最喜欢也是最害怕的,就是前边遥远处出现一处闪烁的灯影。有人就在挨近了荒郊的一点儿光亮时,才发现这是一处瓜棚,柱子上挂了一盏灯笼,有人坐在灯影里,问他话只字不答,赶路人忍不住拍拍他的肩膀,这人一回头把赶路人吓个半死。原来黑影里坐的是一头老狼,刚刚吃了一个人,正坐在那里舔嘴巴呢。类似的警示故事很多,一半是口耳相传的野趣,一半是当时的真实经历。时过境迁,现在这一带入夜常常是灯火辉煌,早就没有黑夜中星星点点的光亮了。现在所忧虑的只是太热闹了,是人气过盛,除了人什么都没有了。

就在这样的村落里,曾有一位顽皮少年,他像大多数野孩子一样好奇,聪明却不喜读书,愿意冒险,越是家长禁止的事情越是要尝试一番。他多次在夜间独自一人跑到野外,总想遇到一两桩怪事。有一次他真的在野外瓜棚那儿见到了悬挂的灯笼,也真的发现了垂头反坐的人。就像传说中那样,他伸手往那人后背一拍,结果却大失所望:转回头来的是一个上年纪的看瓜人。对方看清了是个孩子,立刻叫出了他的小名。这使他觉得实在无趣。离开瓜棚又往更深的林子里走,这在一般人是绝对不敢的,因为一旦迷路麻烦就大了。

经过了多次冒险,这个孩子胆子更大了。有一次他不知走了多远,感觉就快听到海浪声了,前面还是黑漆漆一片林子。突然他看到了树隙里有一两点灯影在闪烁,心上立刻怦怦乱跳,有不可抑制的兴奋涌出来。随着往前,那灯影竟扩大开来,渐渐显出了街道的形状,原来是一个藏在林子深处的小小村庄!这一下他就放开步子往里闯了。

进了小村,马上有些比他还小的孩子围上来看,一个个毛头毛脑分外好奇,问他是从哪里来的、叫什么等等。他们告诉他这个小小的村子叫灯影。他和他们玩儿得高兴,又跳又叫,玩儿捉迷藏之类,累了就随他们进小茅屋吃各种果子。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野果,一大堆摆满了桌子。这些野果甜得很,结果他一口气吃得肚子都圆了。左右小孩子有男有女,扯上他的手跑到街上,还让他去一个地方打秋千,看另一些有奇才异能的孩子在大树梢上蹿跳。他惊得合不上嘴,因为这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午夜过了,村里的老人扯着他的手,让另几个孩子把他送出林子,叮嘱他对谁也不要告诉这个灯影,要不就来不成了。

他心里揣了个秘密,到后来每隔几天就到林子深处找这个小村子。他走熟了路,为了不再迷失,就在沿途做了一些记号。这个叫灯影的小村成了他的乐园。他在这儿有吃不完的好东西,比如果子、野蜜;还有看不完的趣事,比如连年迈的白发婆婆高兴了也会扔下拐杖,灵活无比地翻起跟头或跃上树梢。他把自己村里才有的一些玩儿法教给他们,比如踢毽子等等。这个小村从老人到小孩都喜欢他。

这样过了半年,让小孩子愁闷的事情发生了,这就是家里人要送他去很远的一个镇子上学,那里有一户亲戚。这是不能逃脱的事,他只好找一个夜晚到灯影告别了。小村的人也舍不得他,都说你只要不忘路,过多久来都行,这儿会一直等着你。

这个孩子上了外地的学堂,中间只回过一两次村子,也去灯影欢聚过一次。又是几年过去,他长大了,聪明过人,没费劲儿就考中了功名。上任后忙于应酬,一连多年后才有空回了一趟老家。因为身在官场,一时忘了灯影,可是一回村子就想起了它,于是就打听起这个村子。村里人摇头,从老到少竟没有一个人知道附近还有这么个村庄。他觉得奇怪极了。

这天,他实在忍不住,就脱了官服,按照小时候牢牢记住的路径往林子深处来了。他料定一定会找得到,因为一个村子既然落成了,哪能轻易挪动呢?可惜他花了大半天时间,直到天黑,把记忆中的那一带找了个遍,就是没有小村的影子。就在他失望至极往回走的路上,也许是有什么在怜惜他吧,一抬头竟看见了影影绰绰的光亮。他嘴里说着就是这儿了,赶紧奔了过去,到了近前只见一个老人坐在那儿吸烟。他当时并没想别的,没觉得一个老人坐在荒野里吸烟有多么不正常,只脱口问:灯影在哪儿?

老人把烟嘴抽出来,说:它还在原来的地方。他说:那怪了,我怎么就是找不见哪?老人说:灯影的人厌弃官人,躲着你。他惊讶说:怪了,我脱了官服啊。老人哼了一声说:这也没用,灯影的人鼻子尖,他们远远一嗅就知道了。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篇有意把从前的“灯影村”与现在的“灯影村”、从前的“灯影”闪烁与现在的灯火辉煌放在一起来写,流露出失落与惆怅。
B.警示故事中的“灯影”令人畏惧,少年见到“灯影”却压抑不住兴奋,这种勇于冒险的性格和异乎常人的兴致帮助他发现了灯影村。
C.“垂头反坐”的看瓜人与后面“坐在荒野里吸烟”的老人都只是次要角色,却都起到渲染故事的神秘气氛、推动情节向前发展的作用。
D.《失灯影》与陶渊明的《桃花源记》都讲述了关于“迷失”的故事,与武陵人背弃约定不同,少年背弃了自我而最终失去了灯影村。
2.张炜善于把故事讲得曲折有致,请指出两处情节转折,并说说有什么作用。
3.本篇小说具有魔幻现实主义的风格,请紧扣“魔幻”与“现实”,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2022-01-04更新 | 122次组卷
现代文阅读-文学类-单文本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寒秋

【俄】蒲宁

那年六月,他来我们庄园做客,我们一向把他视同家人,因为他已故的父亲生前是我父亲的挚友和邻居。

圣彼得节那天,向大家宣布了他是我的未婚夫。可是好事多磨,七月十九日,德国向俄国宣战了……

九月,他来到我们家,总共只待了一昼夜,他要上前线去了,所以前来辞行。晚饭后,端来了茶炊,很快窗户就蒙上了一层茶炊的水汽,父亲望了一眼窗户说:

“今年秋季来得出奇地早,也出奇地冷!”

那天夜晚,我们俩都平静地坐着,只是偶尔交谈一两句无关紧要的闲话,以掩饰各自的思绪和感情。父亲仰靠在圈椅背上,抽着烟,心不在焉地望着悬在桌子上的那盏橙黄色的吊灯;妈妈戴着副眼镜,在昏黄的灯光下一针又一针地缝一个小小的丝袋(我们俩都知道她在缝什么),这既使人感动,又叫人不寒而栗。父亲问:

“这么说你还是决定天一亮就走,不吃早饭啦?”

“是的,如果您允许的话,天一亮就走,”他回答说,“我实在是依依不舍,可是没有办法,家里的事还没有安排好。”

父亲轻声叹了口气:

“那就听便吧,我的亲爱的,既然你明天一早就走,我跟妈妈该去睡觉了,因为我们明天无论如何要送送你……”

母亲站起身来,给未来的女婿画十字祝福。餐厅里只剩下我们两人,我用扑克牌通关,想卜卜吉凶,他默默地在屋里踱来踱去。后来,他问:

“你想出去散散步吗?”

我心头越来越沉重,无可无不可地回答道:

“好吧……”

他在外室穿大衣时,仍在想着什么心事,并露出可爱的笑容,念了费特的两句诗。

多么寒冷的秋天啊!

披上你的围中和大氅吧……

“可我没大氅,”我说,“下面的诗句呢?”

“我记不清了。大概是这样:

看——在黑压压的林间

仿佛燃起了火焰……”

“什么样的火焰?”

“当然是比喻月亮升起。这些诗句中洋溢着田园式的美丽的秋光。‘披上你的围巾和大氅吧……’那是我们祖父母的时代……噢,我的天,我的天啊!”

“你怎么啦?”

“没什么,亲爱的,我只是感到忧伤,同时又感到高兴。我非常非常爱你……”

着好外衣后,我们穿过餐厅和阳台,来到果园里。起初,周遭是那样地黑,我得抓住他的衣袖才能走路。后来,借着星星在夜空中发出的矿石般的亮光,可以影影绰绰地辨别出黑压压的枝丫。他停下来,转过身去指着宅第说:

“瞧,那些窗户亮得多么奇特,只有秋天才会这样。如果我能活下来的话,我将永远记住这个晚上……”

我默默地望了他一眼,他拥抱住裹在瑞士斗篷中的我,凝视着我的脸,说:

“多么晶莹的眼睛啊,”他说,“你觉得冷吗?完全是冬天的气候了。如果我战死沙场的话,你总不至于立刻就把我忘掉吧?”

我心里想:“要是他真的战死沙场了呢?难道我很快就会把他忘掉?要知道世上的任何事情到头来都会忘掉的。”我被自己的这种想法吓坏了,慌忙回答说:

“别说这种不吉利的话!你要是死了,我也活不下去啦!”

他沉吟了片刻,慢慢地说道:

“那何苦呢?如果我被打死了,我将在那个世界耐心地等候你,你该活下去,享受人间的欢乐,然后再到我这里来。”

我伤心地哭了起来……//

翌日清晨,他走了。妈妈把昨晚上缝好的那个护身袋戴在他的脖子上,护身袋里放着她父亲和祖父当年打仗时戴过的那尊小小的金铸的圣像。

一个月后,他在加里西亚战死了——死,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字眼呀!自那时起已经过去了整整三十个年头。三十年来,我历尽沧桑。一九一八年春,那时我的父母都已不在人世,我流落到了莫斯科,住在集市上一个女贩子的地下室里,她总是挖苦我:“喂,伯爵小姐,您日子过得怎么样?”我那时也在做买卖,就像当时的许多人一样,摆个摊儿,把我仅剩下来的一些家什——一只戒指啦,一根十字架项链啦,一条蛀坏了的毛皮领子啦,兜售给戴毛皮高帽、穿军大衣、不扣纽子的士兵们。有一回我在摆摊儿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心肠好得少见的人,他是个上了年纪的退伍军人。没几天,我就嫁给了他。四月里便跟他一起去叶卡德琳诺达尔,和我们同去的还有他的侄子,一个十七岁的半大孩子。那孩子,是去投奔志愿军的,我们走了差不多两个礼拜,我扮作村妇,穿着树皮鞋,他穿一件破旧的哥萨克农夫的上衣,留着夹有白须的黑色络腮胡子,我们在顿河和库班住了两年多。两年后的冬天,我们跟其他许多难民一起,冒着飓风,由新俄罗斯克渡海去土耳其的君士坦丁堡。在海上,我丈夫染上霍乱死了。于是在整个人世间,我就只剩下三个亲人。丈夫的侄子和他年轻的妻子,以及他俩的一个刚满七个月的小女孩。过了一段时间,侄子和他妻子又渡海回克里米亚,把孩子留给我抚养。从此他们下落不明。我还在君士坦丁堡住了很久,拼死拼活地干粗活儿来养活自己和那小女孩。后来,我带着她,就像许多人那样,到处漂泊,我们什么地方没去过呀!保加利亚、塞尔维亚、捷希亚、比利时、巴黎、尼斯……那小女孩早就长大了,住在巴黎,成了一个十足的法国女人,长得十分漂亮,可对我却毫无情义,她在一家巧克力商店里当营业员,用她那涂着银色指甲油的保养得很好的纤手,把一盒盒巧克力包在如缎子一般光滑的包装纸里,再用金色的带子把它们扎好。而我呢,一直住在尼斯,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早在一九一二年,我曾到尼斯观光旅游——在那幸福的日子里,我怎么会料到日后尼斯会这样对待我呢!

当年我曾轻率地说,他若死了,我就活不下去。可是他死了,我却照样活了下来。但是每当我回忆起此后所经历的一切时,我总是问自己:我一生中究竟有过什么东西呢?我回答自己:有过的,只有过一件东西,就是那个寒秋的夜晚。世上到底有过他这么个人吗?有过的。这就是我一生中所拥有的全部东西,而其余的不过是一场多余的梦。我相信,热忱地相信:他正在那个世界的什么地方等候着我——还像那个晚上那么年轻,还像那个晚上那样爱着我。“你该活下去,享受人间的欢乐,然后再到我这里来……”我算是活过了,也算是享受过了人间的欢乐,现在该快点儿到他那里去了。

(本文有删节)

1.简要分析小说中“未婚夫”的形象特点。
2.小说在对话中引入费特诗句有何效果?
3.小说详写离别的夜晚,略写离别后的三十年,有何用意?
4.探究“寒秋”在作品中的深刻意蕴。
2021-02-02更新 | 118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