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窟的挣扎
蒋方舟
人生从未如此文化苦旅过,前段时间,我重走了丝绸之路。真是苦旅,戈壁沙漠再辉煌壮丽,一成不变的景色看久了,即便是王维,也吟不出什么新的诗句。
西域的入口是敦煌,僧人求法之旅从这里开始。当我在大马路上饥寒交迫接近绝望的时候,看到无尽的青黑天下压着金边,有夕阳霞光的地平线处就是敦煌,当时场景就像电视剧《西游记》的一幕,我好激动,马上想说的是:“大师兄,你快看,那就是敦煌。”
进了城,《西游记》里面奇诡的神秘文明,变成了现代化的摩登小城,紧凑洁净,饭馆的霓虹灯闪烁。擦肩而过的很多都是外国人,场景让人有点穿越,它仿佛又变成了丝绸之路上中西贯通的重镇,异国商贾云集,胡人遍布。 到敦煌当然是为了看莫高窟。我去之前,就有很多人告诉我:“莫高窟一定会让你觉得失望的。”乍一看,确实是如此,这里和中国其他旅游景区没有区别,到处都是戴着墨镜、遮阳帽,满脸不耐烦地排队的游客。人群里最大声的永远是小朋友的哭喊,都吵着要回家。
但我并没有失望,因为原本也不是为了寻找民族自豪感而来的。
400多个洞窟只开放了20多个,看完感受最深的是:美的事物总逃不过重重磨难,以及它自身求生的挣扎。
第一重磨难来自自然。这里的雨少风大,强风把沙子吹到崖面。天长地久,入口处设置的窟檐逐渐磨损,失去了遮蔽阳光的功能。莫高窟高大,俯仰天地,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一副衣不蔽体的模样。
第二重磨难来自宗教变迁。佛教传入中国之后,经历过四次灭佛的劫难。最早是北魏太武帝:“各地有造佛像者诛,有经书焚烧,有僧侣悉坑之。”敦煌由于偏远,不仅没有受到废佛令的破坏,反而成为中西僧侣和教徒的避难所。他们把信念附在一斧一凿里。
到了11世纪,新疆部分地区开始信奉伊斯兰教。佛教僧侣预感到劫难的可能性,就把数万件经书和藏画放在17窟中近千年。17窟就是著名的藏经洞,早就被洗劫,经书和佛像都已不在,只有当时藏经和尚洪辩的雕塑孤寂地守着空无一物的洞窟。
第三重磨难是“不懂”。大部分洞窟中的佛像都在清朝重新修过。绝美的壁画围簇下,往往是呆滞死板的佛像,脸被涂得红红白白,一点表情都没有,眼珠是琉璃珠子,亮得又假又可疑,毫无动人之处。
开放参观的洞窟里,只有隋朝修的一窟佛像从未被重塑过,三座佛像,分别是“过去佛”“现在佛”“未来佛”。低眉的是弥勒,慈悲带笑,婉约悲悯至极;窟顶是直坠而下的飞天,飞天总是成双的,窟壁四周是撒满金粉的千佛像,现在金粉金箔脱落了大半。在这样的洞窟前,人一进去就有下跪的欲望——出于对美的诚惶诚恐。
第四重磨难是“不惜”。藏经洞被发现之后,当时看管莫高窟的王道士成了千古罪人。历史上真实的王道士,虽然不懂,但是他爱惜。他先是看到官府在运输他至爱的经书时造成破损,看到送给当地官员的精品文物下落不明,然后他才变成了所谓的“卖国贼”。
到了“文革”,当时莫高窟的48位工作人员分裂成大约12个革命派系,成天激烈内斗,所幸他们都同意一个原则:不能碰莫高窟。据说他们为了保护莫高窟,钉死了莫高窟所有的出入口。
我想起清洗竹简上泥土的场景:当把竹简放入清洁剂中,字开始浮现,有的字开始从竹简表面脱落,像是在逃生。天下没有永恒的事物,美的文明不被发现就没有意义,可它暴露的一瞬间就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就像“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一样,它必然要经历更多的磨难,几番挣扎求生才能活下来。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重走丝绸之路,因为戈壁滩上风景一成不变而感到枯燥,但当她来到敦煌时就特别激动,因为敦煌莫高窟吸引着作者。 |
B.文章第三自然段描写了敦煌城内奇诡神秘的景色,“霓虹灯闪烁”“异国商贾云集”,这一切让作者仿佛穿越回到了过去。 |
C.作者在写第四重磨难时,选用了两个事例,写出了王道士和“文革”时期莫高窟工作人员对待经书文物的态度都很爱惜。 |
D.文章写了敦煌莫高窟经受的种种磨难,表现出了作者对包括莫高窟在内的中国文化遗产前景的隐隐担忧。 |
3.文章以“莫高窟的挣扎”为题有何作用?请结合全文内容进行分析。
相似题推荐
【推荐1】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后面各题。
历史的裂痕
在邙山莽莽黄土之上,到处布满了高高低低的墓群。这些墓群依次排列开去,似在诉说着那些尘埋的历史。就在黄河岸边,邙山之巅,横向里现出一条沟壑,像谁猛舞利刃,在历史的深处划出一道裂痕。这就是鸿沟,曾经搅乱历史风云的鸿沟:让人生发无数联想的鸿沟。
鸿沟原名叫广武涧,是战国时期魏国开凿的引黄济田的水利工程。鸿沟的北面是滔滔的黄河,西南面则群山万壑。沟中滚滚的黄河水深不可测,沟的四周万木丛生,百兽哀鸣。其据地势之险,是东西向的咽喉要塞。有人说,当取天下之日,中原在所必争。古往今来,中原多少战事如烟云过眼,唯鸿沟引出的故事成千古绝唱。
史有传闻,当以勾画万里长城的大手笔著称的秦始皇带着车队路过时,有两个人在赞叹之余,同时发出了不同的豪言。一说:“大丈夫当如是也!”一说:“彼可取而代之!”说前一句的较工于心计,后来做了汉朝的开国皇帝;说后一句的则少城府,鸿门宴放走了死对头,一把火焚烧了阿房宫,空做一场皇帝梦。鸿门宴与鸿沟都是鸿字起头,本没有自然的联系,但总让人感到有某种天然的巧合。鸿门宴之时,项羽大军四十万,刘邦仅有十万。项羽若依范增计杀掉狡诈多谋的刘邦,便不会再有后面的鸿沟之争。偏偏项羽自恃高强而犹豫不定,失去了重要的一次机会,以致放虎归山,使之形成与自己抗衡的军事阵营。鸿门宴是项羽的一个败笔,鸿沟亦然。其时是公元前202年,鸿沟西侧是刘邦的汉王城,东侧筑起项羽的霸王城。两军对垒项羽势强,可还是让刘邦滑了过去。
两个鸿字,让项羽有了终生的遗憾,最终自刎乌江。项羽毕竟是项羽,其如果过江而去,汲取教训,重整旗鼓,历史还不定如何写就,但项羽的性格决定了他只能以这样的结局塑造自己的形象。多少年后,一个忧婉的女子在一个梧桐更兼细雨的黄昏想起项将军,依然感叹不已: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李氏之类女子心目中的英雄,于刘项之间,非项莫属。成者英雄败者贼,这贼的骂名,怎么也安不到项羽身上。
在两军对垒,楚军久攻汉军无果的时候,项羽支起了一口大锅,欲把刘邦的老父煮了。而刘邦却耍起了无赖,说:“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不知太史公如何得知血肉横飞的战场上,这等糅合着残忍与机诡的情节。项羽太要名声和体面,人家的老爹没有杀掉,还和刘邦在鸿沟平分了天下。这在项羽来说可能是无奈之举,而对于刘邦,则是一种缓兵之策。其一旦羽翼丰满,便想遮蔽整个中国,野心乘势,要比项羽来得十二分的凶猛,并最终导演了“霸王别姬”这一场历史上最有感染力的话剧,让天地为之动容。当虞姬拔剑起舞,血别项羽,正是四面楚歌唱响之时,“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英雄与美人,刀剑与热血,在那个凄婉之夜形成鲜明的对立。
鸿沟只是一个摆设,一个布景道具,然而,它又是煌煌史册中的神来之笔,这一笔是最有说明力的警言妙语。有人要将长江变成第二个鸿沟时,毛泽东没听那一套,“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这一警觉与历史紧密相连。刘氏建立汉朝之后,恐怕没有故地重游,倒是多少年以后,一个叫做阮籍的人信马由缰,来到这里,看着早已是断壁残垣的古战场,不禁仰天长叹:“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这场叹息由着狂舞的涧风,飞扬了数千年,对其的认识却莫衷一是。那是个产生故事的时代,由鸿沟派生出的诸多故事,足以让后人品味。
历史总是要向前发展的,不管是秦始皇精心修造的长城,还是刘邦与项羽利用的这条鸿沟,都不能阻挡住历史的风雨。这风雨可以使长城颓毁,也可以将鸿沟填平。现在,它们早已不再是深不可测,无法逾越了。鸿沟看上去是那么普通,就像一条干涸的河道,尘土漫漫,芳草萋萋,顺黄河而来的风,腾挪漫卷,搅起阵阵马蹄和喊杀的烟尘。
(选自《艺术散文选萃》,作者王剑冰,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选取“鸿沟”这一有着丰厚底蕴的历史遗迹为观照点和情感生发点,将与之有关的历史掌故一一勾连。 |
B.作者在描绘历史场景,勾描历史人物或抒发深沉之思的时候,文笔挥洒自如,发于所当发,止于所当止。 |
C.霸王沽名,这一点在鸿门宴中有充分体现。作者认为假如在鸿门宴上依范增计杀掉狡诈多谋的刘邦,项羽最终便不会失败了。 |
D.作者说“李氏之类女子心目中的英雄,于刘项之间,非项莫属”,强调了李清照的女性身份,也是为了突出项羽的英雄形象。 |
A.鸿沟本是一项水利工程,开凿的本意是引滚滚河水灌溉农田,因其地处咽喉要塞,成为历史上战事频仍之地。 |
B.文中运用李清照的诗文写出其对项羽的评价,意在强调项羽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虽然失败却不可以以“贼”来称呼他。 |
C.刘项之争中,“分我一杯羹”的情节也很能体现两人的性格特点。刘邦残忍与谲诈,项羽则不免有些优柔良善,这就直接导致了刘项之争最后的结局。 |
D.以毛泽东和阮籍的诗句来突出鸿沟是煌煌史册中的神来之笔,是最有说明力的警言妙语,鸿沟派生出的许多故事,莫衷一是耐人品味。 |
纺车声声
贾平凹
如今,我一听见“嗡儿,嗡儿”的声音,脑子里便显出一弯残月来,黄黄的,像一瓣香蕉似的吊在那棵榆树梢上;院子里是朦朦胧胧的,露水正顺着草根往上爬;一个灰发的老人在那里摇纺车,身下垫一块蒲团,一条腿屈着,一条腿压在纺车底杆上,那车轮儿转得像一片雾,又像一团梦,分明又是一盘磁音带了,唱着低低的、无穷无尽的乡曲……
这老人,就是我的母亲,一个没有文化的、普普通通的山地小脚女人。
那年月,正是“文化大革命”中期,我刚刚上了中学,当校长的父亲就被定为“走资派”,拉到远远的大深山里“改造”去了。没有了父亲的工资,我们兄妹又都上学,家里就苦了母亲。她是个小脚,身子骨又不硬朗,平日里只是洗、缝、纺、浆,干一些针线活计,现在就只有没黑没明地替人纺线赚钱了。家里一应大小开支,先是还将就着应付,麦子遭旱后,粮食没打下,日子就越发一日不济一日了。
我瞧着母亲一天一天头发灰白起来,心里很疼,每天放学回来,就帮她干些活:她让我双手扩起线股,她拉着线头缠团儿。一看见她那凸起的颧骨,就觉得那线是从她身上抽出来的,才抽得她这般的瘦,尤其不忍看那跳动的线团儿,那似乎是一颗碎了的母亲的心在颤抖啊!
夜里,我们兄妹一觉睡醒来,总听见那“嗡儿,嗡儿”的声音,先觉得倒中听,低低的,像窗外的风里竹叶,又像院内的花间蜂群,后来,就听着难受了,像无数的毛毛虫在心上蠕动。我就爬起来,说:“妈,鸡叫二遍了,你还不睡?”她还是给我笑笑,说:“棉花才下来,正是纺线的时候,前日买了五十斤苞谷,吃的能接上秋了,可秋天过去,你们又是一个新的学期呀……”
我想起上一学期,我们兄妹一共是二十元学费,母亲东借西凑,到底还缺五元,后来变卖了家里一只铜洗脸盆,我才上了学,已经是迟了一星期的了。现在,她早早就做起了准备……我就说:“妈,我不念了,回来挣工分吧!”
她好像吃了一惊,纺车弦一紧,正抽出的棉线“嘣”的一声断了,说:“胡说!起了这个念头,书还能念好?快别胡说!”
我却坐起来,再说:“念下去有什么用呢?毕了业还不是回来当农民?早早回来挣工分,我还能养活你们哩!”
母亲呆呆地瓷在那里了,好久才说:“你说这话,刀子扎妈的心。你不念书了,叫我怎么向你爸交代呀?”
后来,我还是回家务了农,但母亲让我仍然自学。这年冬天,母亲的纺车却坏了。先是一个轮齿裂了,母亲用铁丝缠了几道箍,后来就是杆子也炸了缝,一摇起来,就呱啦呱啦响,纺线没有先前那么顺手了:往日一天纺五两,现在只能纺三两。母亲很是发愁,我也愁,想买一辆新的,可去木匠铺打问过了,一辆新纺车得十五元。这十五元在哪儿呢?
这一天,我偷偷跑上楼,将爸爸藏在楼角的几大包书提了下来,准备拿到废纸收购店去卖了。正提着要出门,母亲回来了,问我去干啥,我说卖书去,她脸变了,我赶忙说:“卖了,能凑着给你买一辆新纺车啊……”
母亲一个巴掌就打在我的脸上,骂道:“给我买纺车?我那么想买纺车的?!唵!”
“不买新的,纺不出线,咱们怎么活下去呀?”我再说。
“活?活?那么贱着活?为啥全都不死了?!”她更加气得浑身发抖,嘴唇乌青,一只手死死抓着心口,我知道她胃疼又犯了,忙近去劝她,她却抓起一根推磨棍,向我身上打来……
年底我终于靠砍柴凑够了钱,我们全家人都到木匠铺去,买回来了一辆新的纺车。最高兴的莫过于母亲了,她显得很年轻,脸上始终在笑着,把那纺车一会儿放在中堂上,一会儿又搬到炕角上,末了,又移到院中的榆树下去纺。这一次,她在新纺车上纺了六两线,那“嗡儿,嗡儿”的声音,响了一天半夜。
每天晚上,我要是看书,母亲就纺着线陪我;她要是纺线,我就看着书陪她。这样,分两处点油灯,煤油用得很费,母亲就把纺车搬到我的房间来纺,可那纺车“嗡儿,嗡儿”的响,她怕影响我,就又把纺车搬到院里的月光下去纺了。每当我看书看得身疲意懒,就走出门来,站在台阶上看母亲纺线,那“嗡儿,嗡儿”的响声,立刻给我浑身一震,脑子也就清醒多了,返身又去看书……
几乎就从那时起,我便坚持自学,读完了初中课程,又读完了高中课程,还将楼上爸爸的那几大包书也读了一半。“四人帮”一粉碎,爸爸回来了,我就报考了大学,竟被录取了。
从此,我就带着母亲为我做的那套土布印花被子,来到了大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几年间,再没有见到我的母亲。后来,父亲给我来了信,信上说:你母亲身体似乎比以前还好,只是眼睛渐渐不济了,但每天每晚还要织布、纺线……
读着父亲的信,我脑子里就又响起那“嗡儿、嗡儿”的声音了。啊,母亲,你还是坐在那院中的月光底下,摇着那辆纺车吗?那榆树梢上的月亮该是满圆了吧?那无穷无尽的棉线,又抽出了你多少幸福的心绪啊,那辆纺车又陪伴着你会唱出什么新的生活之歌呢?母亲!
(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洗、缝、纺、浆”几个动作的连续使用,节奏感强,既描写了母亲劳动时的干脆利落,又体现了母亲劳动的繁忙和家庭生活的艰辛。 |
B.听到“我”说“不念了,回家挣工分”后,母亲抽出的棉线断了,体现了母亲对之前没有很好地把握“我”内心的想法的愧疚之情。 |
C.文中的母亲是一位用爱和汗水浇灌贫瘠生活的山地小脚女人,她担起了生活的重担,在纺车上倾注着所有汗水,只为让孩子有食吃、有学上。 |
D.纺线织布是“我”家物质生活的支撑,这也带给“我”无穷的精神力量。年幼的“我”在母亲的教导下,明白生活的不易,学会尽力去承担、去珍惜。 |
A.文章开篇独具匠心,先声夺人,像一组电影镜头由近及远,一幅图画缓缓打开,母亲出现,抓住了读者的心。 |
B.文章中“走资派”“改造”等词语体现了时代的特征,让读者能够通过文章反映的时代来理解文章叙述的事件、刻画的人物等。 |
C.最后一段运用想象的手法,使用疑问的句式,用质朴的语言体现出浓郁的抒情性,表达了对母亲的强烈思念之情。 |
D.文章加横线处,运用了直接描写和比喻、通感等修辞手法来展现声音的特点及“我”的心理感受。 |
4.“纺车声声”是散文构思的关键,蕴含了作者在人物塑造、材料组织方面的考虑。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陈述你的观点并加以分析。
嘉峪关,海子里的城
①是风,从祁连的山壁上吹落来的?还带着月氏族人西奔的足印!墨玉托着黑绿色的头颅思考,浅绿浅白的翠玉石挺着个长满鱼子的大肚子游动,鹅蛋样的粉色石上燕子在飞……这满滩的石,透着千年雪水的清凉。我把它们抱在怀里,握在手里,哪一个都舍不得放下。
②闯入这片石头海子时,一种震惊让我呆立良久。在这个叫嘉峪关的城市生活多年,第一次看到这片石海,一片辽阔得让我绝望的石海,绵延几公里,我怎么走也走不到尽头。在我的眼里,每一颗窝在沙里的石头,都刻着水浸泡过的纹络,都溢着一股水汽。看着它们,我仿佛能感觉到每一颗石头的重量,我虽然无法与它们交流,但我相信它们都和我一样,有语言,有感情,会在月光下张大毛孔呼吸。
③铺满石头的河滩,像一幅石头画,展卷而下,铺向下游灯光很近很亮的酒泉。这片河滩的真实名字叫讨赖河,我站立的地方是它原始而真实的模样,它的上游已变成了彩虹桥下的飘带河,夜幕下的河上霓虹闪烁,水幕电影里放着张骞骑着骆驼出使西域的情景剧……
④我光着脚丫,在石海里朝着祁连山的方向走,仿佛伸伸手就能抓到一把祁连山上的雪粒,可是我走到脚板起泡,血红血红的,结果发现还在原地打转转。绝望的我只好将手里的石头放回到石滩里,放回到它们生存的海里。我看见它们像一只只游动的鱼,张着细小的毛孔,畅快地呼吸,蓬勃出一种生生不息的样子。原来,那些青绿的麦地边、没膝的草丛中和花池肥沃的土里,冷不丁冒出的石头,也是这个样子,墨绿墨绿的。我们生活里的田野、湖泊、公园甚至楼群,都是从这样的石海里生长起来的啊!
⑤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仿佛就在我转身的一刹那,夕阳隐去,一轮李白笔下唐朝的圆月,浮上白雾茫茫的祁连山顶,泻下一海银光。天地苍茫间,月光里的河水,仿佛一条条缀着细碎银片的青灰绸带,徐徐东去,静默无声,而那滔滔的水声,似乎与水的流动无关,在暗静处不住地回响,像霍去病驱逐匈奴飞奔的马队,轰轰隆隆,飞奔而来,又飞奔而去。海走了,石头记得它们。这片记得边塞诗人们且歌且行身影的石海,这片记得西域的驿使和旅人歇脚打尖情景的石海,这片记得李陵将军厮杀与征战血泪的石海,终归旷寂为无声的戈壁,旷寂为沧海桑田、千山万水后一缕花开的声音,一粒风中的鸟鸣,一个静默的骆驼一样向着太阳静卧的姿势。但我相信,亿万年之前这里一定是海,这些亿万年前被海水漂洗过的石头,还记得海的旷放和辽远。
⑥我坐在石头中间,远处看风景的人看我,我就坐成了一枚与祁连对望的石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从这片石海里吹过的长风,将罗布泊的沙粒吹成柔软的丝绸,长驱几万里,去触摸尖顶的金字塔折射在尼罗河上的灿灿金光,沾上沙粒的古希腊神话、古罗马传奇和西欧古典的哲学,也都披上了一层缎面一样的绒光,咝啦润手,柔滑光亮,像《天方夜谭》里的维度,以丝绸的质地,顺着这条天路般的走廊向东飘拂而来,让沾满砾石的边塞诗铿锵有力。于是,这片被西域神话和哲学思维吹拂过的石海,罩上了一层圣洁的韵致。以至于那些散落在城市角角落落石馆里的石头,那些摆上雄关人家办公桌、木书架上的石头,都呈现出哲人沉思的模样。天赖石韵,给这座城市打上了石头坚韧的底色。
⑦往远了说,这座叫嘉峪关的城市,是从石头海子里生长起来的。
⑧在那些出关人的眼里,这片海子是一个永远敞开的怀抱;而对于入关的人,这片叫嘉峪关的海子啊,又是一个可以与炊烟和鸟儿一同栖居的村庄。“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岑参的“轮台”和“走马川”是石韵的,在那些石韵流长的边塞诗的意境里,我看见,卢纶落满弓刀的“大雪”,在那个追逐单于的夜里纷纷扬扬。
(取材于胡美英同题散文)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的开篇描写了“满滩的石”,写出了生活在嘉峪关多年的“我”第一次看到石海时的强烈震撼。 |
B.文章通过“铺满石头的河滩,像一幅石头画”,表现海子的美,并以情景剧为后文的历史怀想铺垫。 |
C.“我”在石海里行走,深情缅怀了李白、霍去病、李陵等英雄人物,目的是赞美嘉峪关的宁静优美。 |
D.文章以“我”行走在这座海子里的城的所见所感所思为线索,巧妙地将现实和历史交织,文脉清晰。 |
3.试探究第⑧段划线句的意蕴。
攀登者
阿来
一九六〇年五月。
凌晨四点。狂风稍息,光线昏暗。
三个人沿着山脊向上摸索前行。暗淡的星光照出隐隐约约的山峰坡面。
王五洲说:“再坚持一下,从第二台阶上来都四个多小时了,应该快到了。”
曲松林:“我要准备摄影机了。”
多杰贡布:“天这么黑,人都看不见,机器看得见吗?”
曲松林还是从背包里拿出摄影机,再重新把背包背上。这样一个简单的动作,用去了好几分钟时间。前面两个人冻得瑟瑟发抖。曲松林终于又迈开了步伐。他终于和前面两个人站在了一起。
王五洲抖抖结组绳,重新迈开了步子。多杰贡布紧紧跟随。他必须跟得很紧,他的眼睛因为雪盲,看不清路。他必须让自己听得见王五洲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呼吸。
曲松林站住,打开摄影机。镜头前一片模糊。影影绰绰的雪坡,两个挣扎着前行的模糊身影。曲松林操纵摄影机时,放下了冰镐,这使他的身体失去了支撑。当他重新迈开步子时,趔趄一下,身体倒地,他惊呼一声,顺着冰坡迅速下滑。
王五洲听到这声惊呼,下意识地把冰镐猛一下插进身前的冰雪中,并将整个身体扑了上去。
曲松林继续下滑,绷直的结组绳猛然一顿,王五洲手下的冰镐险些被拔了出来。
多杰贡布也被绳子拉倒。他倒下时,奋力扑在了王五洲身上,两个人的体重,才使松动的冰镐又插回了地面。
曲松林一只手紧抓着摄影机,头冲下挂在悬崖边缘。
上面传来喊声:“抓紧绳子,不要松手!”
曲松林嘶哑着嗓子:“把摄影机拉上去,不要管我了!”
“不行,老曲,坚持住!”
“我不行了。你们两个定要上去啊!”
上面没有回音,似乎默认了他的决定。
但结组绳紧紧地绷着,曲松林一手紧抓摄影机,另一只手试图解开拴在腰间的结组绳,却怎么也解不开。何况,要是绳结解开,摄影机也会同他一起坠落深谷。
“曲松林!曲松林!”上面又传来了喊声。
曲松林的声音都带上了哭腔:“想死都不行啊!你们拉吧。”
他横着身子,奋力用脚上的冰爪踢开冰面,找到一个支撑点,把倒悬的身子正了过来。
曲松林松了一口气:“好了,你们拉吧。”
但是,无论上面怎么用力,绳子都纹丝不动。曲松林也感觉不到一点点上升的力量。
王五洲让多杰贡布把稳冰锥,自己顺着绳索,在冰坡上摸索而下。原来,是保护绳深深地嵌入一道岩缝中,紧紧卡住了。王五洲试图把绳索从岩缝中拉起来,但没有丝毫作用。
曲松林绝望地闭上眼睛。
一条绳子从上面悬垂下来,在曲松林面前摇摆。
曲松林试图把摄影机绑上,一只手不行,但悬坠在半空中的他又无法腾出两只手来。
王五洲:“老曲,抓住绳子!”
曲松林:“摄影机怎么办?”
王五洲沉默。
曲松林:“你快想个办法!”
王五洲:“人重要还是机器重要?!”
曲松林用尽力气用脚在陡峭的冰面上又踢出一个支点,支撑着身体尽力向上。终于接近了王五洲。他把摄影机推到王五洲手边,王五洲不接。王五洲把绳子递到他手上。
曲松林:“队长说过,摄影机就是性命……我们要用摄影机证明中国人登上了峰顶。”
王五洲:“没有人,怎么登上峰顶?老曲,十几个人冲顶,死的死、伤的伤,眼下就剩我们三个人了,不上去,对不起他们啊!”
曲松林:“为这机器,已经牺牲一个同志了!”
王五洲:“多一个人,就多一分登顶的希望。我是代理队长,我命令你扔掉机器!”
曲松林松手,腾出手来抓住绳索,摄影机从他手上滑落坠下了深谷。机器下落,和山壁碰撞,发出巨大的回响。
王五洲:“曲松林!曲松林!”
曲松林在下面声音微弱:“摄影机掉下去了。”
当他脱离危险时,三个人都倒在了山脊上什么话都没有,只有粗重无比的喘息。
王五洲翻身起来,摸索着检查了曲松林腰间的绳子,又手持着冰镐继续前进了。
好一阵艰难的攀登,意识模糊、反应迟钝的他们只是在机械地挪动脚步。
终于,王五洲一脚踏空,上坡的路从脚下消失了。他摔倒了,摔在山的另一边。
“下坡?怎么下坡了?”王五洲躺在地上问。
多杰贡布和曲松林也都爬上了峰顶。那就是一块两米见方的冰雪地面。两个人跪在地上,伸出手向着四面摸索。确实,每一面都是下坡再没有往上的地方了。
两个人把跌在峰顶另一边的王五洲拉回到峰顶上。
他们都拉下氧气面罩。
“真的上来了?”
“真的上来了!”
“我们登顶成功了?”
“我们登顶成功了!”
三个人拥抱到一起。臃肿的登山服、背上的登山包和氧气瓶并不能让他们真正完成拥抱的动作。
虽然没有人会看见,甚至星光稀薄的天空也不能看见,但他们仍然展开了五星红旗。风中,旗帜猎猎振动,三个人齐声呼喊:“万岁!祖国万岁!”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开头交代攀登珠峰的具体时间,说明这个时间具有重要意义,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
B.曲松林不断提及“摄影机”,并为保护“摄影机”而不惜牺牲生命,因为在攀登者的心目中个人荣誉高于生命。 |
C.曲松林脱离危险后,三个人都倒在山脊上,什么话都没有说,此时无声胜有声,更能让读者感受到攀登者经历生死后的复杂心情。 |
D.小说开头和结尾都写到了星光,形成了呼应关系,但是作用和意义并不相同,引人深思。 |
3.小说以“攀登者”为题,表达了作者哪些思想感情?
船夫曲
魏钢焰
多喝了两杯辞岁酒,心头热烘烘的。我从房中走了出来,强劲的蒙古风,夹着塞外的雪花,向人裹来,多清爽啊!我踏着散碎的雪片信步走去。
走过那一排排的猪舍,我听见了一场有趣的对话。
“你没听说,那里是个重灾……李书记原本要带你去,可一想,你年纪还小……”
“收起你的‘年纪小'吧!哼!”
“……好小梅咧!要听…….小场长词穷了,“就是怕你妈不同意,那儿吃食不强……”
“人,不是光为了吃喝才活在世上的!”
没想到,我在塞外的一个农场,能听到这样动听的一段对话,听到这样亲切而动心的“诗”,很想找个人去倾吐这感情。
推开房门一看,李书记已经睡下了。我走过去,想叫醒……
“当啷!”我碰倒了他立在炕角的粪叉。
听说有这么个故事。去年,他刚调到一个历来缺粮的落后队去,召集干部来开会。人们对他的狠劲、干劲、钻劲闻名已久,便带了干粮、笔记本、皮袄,准备狠狠开一天会。一进门,他脸色就沉了下来:“怎么, 都空着手来了?”干部们急忙掏出了材料和报告说:“还要啥材料、 数字,我们去取!”“我要你那数字做啥?是煮呀还是炖呀! 你们的粪叉咧?”干部们面面相觑。“粪都把人绊倒呀,为啥不拾?靠唾沫能打粮么? 同志啊!党派咱们到这儿来是干啥的?从明儿起,拿起粪叉来!”
一年后,这个队有余粮了。
这个在黄河畔当了十几年水手的人,明天,就要到一个落后的、几乎是颗粒无收的地区去了。可是,他却扯着呼噜,眼角旁的皱纹溢出笑意,睡得那么甜!那么踏实!
风,越来越猛,它弯下腰,从高空向下俯冲。房里炉火正红,火焰像一面飘飘红旗!炉腔里呼呼作响,似千军万马在呐喊;纸顶棚如鼓风的帆一收一张,哗啪作响。我觉得,脚下波浪滚滚,耳边是船夫的呐喊……
此刻,我清晰地感觉到有一支歌,像滚滚激流涌到喉……啊,星海,这就是你的黄河船夫曲!
那是一九四一年吧,我在太行山的一座核桃林中,第一次听到了这首歌。 林子里黑压压、齐崭崭坐着几千战士,静悄悄地等着就要开始的演出。忽听得,背后有一阵急促的蹄声。回头望时,有三个人在林边的大路上勒住了马。带头的是一个瘦削的首长,他矫健地从马身上落下地面,和参谋从草地上轻捷走来。
“噢!是唱黄河的嘛?这倒要听听!”借着烟斗的火光,我看见,好一副浓黑的剑眉!
“朋友,你到过黄河么……”在森林的深处,一个声音亲切地发问了。指挥棒向下一劈,乐声像冲出闸门的洪水,黄河之水天上来啊!只觉得,扑面飞来的水珠,脚下滚滚的波浪;万千父老弟兄,盯着一个人的眼睛。桨板,劈动了死寂的东海;号子,震醒了沉睡的山峰。中国号,乘驾着怒吼的黄河,向前冲去!
大道上传来了脚步声,可以听出这是支有素养的战斗部队。“来了! ”首长欣然地说,“还真不慢,出发!”和参谋疾步向前走去。
首长注视着一个个战士的面孔,突然,脸色沉了下来。
“往哪儿躲?出来!”
一个想躲在连长身后“混”过去的小号兵,被喊住了,他狼狈地整了整帽檐,慢吞吞撅嘴走过来。
“这不是去逛会赶集,知道咱们去哪几么?”
“知道!”小号兵抬起了头,一双圆圆的虎眼看着首长。
“你呀!大娘知道你去么?”
“她比你开通!”小号兵的嘴振得更高了。
首长和周围的人笑了起来。
“好嘛!你还有理了!”首长伸指笑点着小号兵说,“好, 好,算你能缠!过些时候再来,现在先回去。”
小号兵像根钉子动也不动。
“为啥还不走?”首长口气严峻了。
号兵的小手紧捏鲜红的号穗,坚定地说:“部队离不开号! 号,也离不开部队。”
首长全身震了一下,他眯缝起眼睛凝视着孩子的脸,半晌,说了句:“入列去吧!”
林中的合唱在继续着,“风在吼,马在叫……歌声像是为这支队伍送行似的。事隔二十多年了。我不止一次想起:如今,他们在哪儿?
一九六〇年,我偶然在一张报纸上,见到了一则消息和照片。在东北某地,我部队在某将军率领下,与洪水奋战几昼夜,抢险堤,救群众……照片并不清楚,将军又是个背影,但我一下就认出来了,就是他!
“我是共产党员!”“我是共青团员!”六亿人民面对党,面对祖国,义无反顾地争着要最重的担子,最危险的任务!
船夫曲,是一九二一年在浙江南湖的一只小船上,写下的第一个音符,听今日,六亿人民怎样唱起这英雄号子吧!
一九六一年的第一个早晨来了,白雪皑皑的沙原上,染上了橙色的霞光。李书记披着羊皮袄,立在路口,叫我们送行的人回去。那边,一个穿着枣红袄的女孩子,挑着包袱跑了过来。
“啊呀!险乎把人……跑死,我真怕你……你偷跑了!”她掀住李书记的袖子气喘吁吁地说。
“这憨娃娃,你场长呢?”
“没不了你的穆杜英!咱先走!”小梅扛起包袱就走。
霞光从雪地上浮升起来。李书记,这个十几年的老水手和她,迎着一九六一年的太阳向前走去,迎着“黄河的怒涛”走去。
在今天,有多少新水手走上甲板?
船夫曲,开始了新的乐章!
(有删改)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人,不是光为了吃喝才活在世上的!”这句话具有让人心动的诗意美,可见小梅年纪不大,却能认识到精神与信仰远比物质重要。 |
B.作者由岁末塞外农场写到太行山的核桃林,由风雪之夜的声响想到黄河船夫曲……由此及彼,由实而虚,联想丰富,笔法灵活。 |
C.本文写人物对话,语言简洁质朴,鲜活真实,具有口语化的特点:写合唱场景,骈散结合,语言含蓄柔婉,具有极强的音乐感、抒情性。 |
D.本文融多种表达方式为一体,写法自由多样,不拘一格,但文章始终涌动着作被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们激发的革命热情。 |
3.本文写了“李书记、小梅”与“首长、小号兵”两组人物,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镶嵌在墙上的黑板
孙道荣
①这是一片神秘的土地,在大山掩映之中,一个小村庄,兀然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带的地图上根本没有标注,就连为我们带路的向导,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小村庄。
②小小的村落,散布着几十户人家,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与近乎原始的自然环境相比,更让我们惊讶的,是当地的村民。据说,除了偶尔有县乡的工作人员和村民的亲戚外,这些年,几乎没有什么外人走进过这个村庄。村民们看见我们这些误闯进来的外人,就像看见外星人一样,好奇而激动。我们在村民们好奇的目光中,好奇地绕着村庄边走边看。家家户户的门,都是敞开着的。在其他地方,你已经无法看到这样日不闭户的场景。
③最后,我们来到了小村唯一的一家代销店,我们想在这里补充点物资。小店里只有最基本的日常生活用品:盐、酱油、一两种廉价烟、坛装的老白干……都是村民们需要的东西,而我们需要补充的矿泉水和方便面,竟然都没有。店主解释说,矿泉水,村民根本不需要;方便面?那么贵的东西,小村可没几个人吃得起。
④我们买了几块当地产的大饼,店主热情地为我们灌满了凉开水,这样,我们后面的行程就不怕了。因为要出山进货,店主算得上这个小村里见过世面的人。我们和店主聊起来。小店门边镶嵌在墙上的一块黑板,引起了我的兴趣。上面用粉笔歪歪扭扭写着一些文字和数字,如大黄,酒,4.6;二贵妈,酱油,2;黑头,盐、烟,13.45……问店主,黑板上写的是什么?店主笑着说,是大家伙赊的账,等有钱的时候,就来结一下。原来是账单。正说着话,一个中年人来买烟,店主递给他一包烟,中年人接过烟,顺手在墙上抠下一小块石灰,将黑板上的一个数字擦了,重新写了个数字,然后,拍拍手,和店主打声招呼,走了。我们惊讶得目瞪口呆,就这么随便擦擦写写啊?店主看出我们的困惑,笑着说,都是乡里乡亲的,谁还会赖我几个钱啊?
⑤有人上前用手轻轻擦黑板上的字,一擦就没了,而且,这块黑板是镶嵌在墙上的,即使晚上,也只能“挂”在外面,如果谁晚上偷偷来将名字擦掉了,或者将数字改了,那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啊。店主说,这事,还真发生过。有一次,一个村民来买东西,忽然发现自己名字下面的数字没了,可能是被哪个调皮的孩子擦掉了,村民赶紧找了块石灰,将数字重新写在了黑板上。大家在我这里赊了东西,他们记得可清楚了,我这个黑板,也就是个形式,其实,账本都在大家的心里呢。
⑥回城之后,我们将这个故事讲给身边的人听,闻者无不激动不已,太难得了!一批批人沿着我们的足迹,走进了深山,去寻访那个神秘淳朴的村庄,而大家最感兴趣的,就是那块镶嵌在墙上的黑板……
⑦一年之后,我们一帮人,再次踏上了那片神秘的土地。进山的道路,已经拓宽了很多。我们轻松地找到了那个小村。未进小村,就被它热闹的气息感染,一打听才知道,这一年来,小村已经被开发成旅游景点了。
⑧我们顺利地找到了那家小店,小店的周围,又开了好几家纪念品和土特产店。让我们聊感欣慰的是,镶嵌在墙上的那块黑板还在,上面的账单也还在。很多游客,在黑板前拍照留念。我悄悄摸了摸黑板上的字,擦不动,原来是白色的油漆写的。店主认出了我们,一边忙着招呼生意,一边告诉我们,小店生意大了,经常有人赖账,所以已经不赊账了,再说,现在村民也都有钱了。我问,那还留着这块黑板干什么?店主呵呵一乐,招牌啊,很多人就是冲着它来的呢,这还得谢谢你们的宣传啊!
⑨我无言以对。墙上的黑板,白漆的名字和数字,冷眼看着眼前热闹的景象。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1年9期)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掩映在大山之中的小村庄在地图上没有标注,也不为向导所知,是为了后文突出小村经我们的宣传发生的可喜的变化,强调舆论宣传在发展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
B.第②段写村民们对我们这些外来人十分好奇,而我们也对山村和村民感到好奇,这恰恰表现了城乡之间的巨大差距和山里人与城里人之间的隔膜。 |
C.小说第④段先借店主之口,概括介绍黑板的用途,然后运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详细描摹了中年人买烟的情形,点面结合,真实可感。 |
D.一批批人走进深山寻访近乎原始的神秘的小村庄,表现了人们对繁华虚伪的城市生活的厌倦,寄托了“我”对当下城市生活精神匮乏的深切忧虑。 |
3.“镶嵌在墙上的黑板”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寞丹青路
王舒
小时候,最恨的是毛笔,最怕的是父亲。
画画,对于童年的我来说,是一种最可怕的刑罚,做美术教师的父亲,年轻时,也做过一段时间的画家梦,可是,瘫痪的祖母,多病的母亲让他的梦碎了。于是,他便将他的圆梦之梦寄托在我的身上。
一套《永乐宫壁画》,不知勾了多少遍,一本《吴昌硕画辑》,不知临了多少回。那时,最怕父亲说的一句话就是“临画去”。
直到今天,孩子们在童年该会的游戏、我一样也不会。因为,那时在我做完一天功课之后,能去做的也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临画去”。
临着临着,画画已渐渐成为我生活中的一种习惯。父亲督促少了,自己用功勤了。
背着父亲,偷偷摸摸参加了一次什么大赛,虽然缴了一笔很可观的参赛费,但那一等奖的获奖证书拿到了我手里的时候,那份疯狂啊!十几年的辛苦,终于没有辜负我。
当我目光炯炯地把证书送给父亲时,父亲的脸上,只在刹那间掠过一丝欣喜,然后,便是好一阵子沉默了好久之后,才叹了一口气,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也许,是我错了,不该让你走这条路。”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父亲的满目苍凉。
当时的我,根本没有的理解父亲的话,父亲也再没有和我谈过画,对于我的画,也没有再评价一字。
那时,我真觉得自己在艺术上颇具天才,早晚必定成名,于是乎,在飘飘然中五年的光阴,转眼即逝了。
唤醒我春秋大梦的,是梁畸先生。记得那次,在和平文化馆一次笔会之后,送梁老回家。路上梁老对我说:“画,其实也是道,是修身之道,也是寂寞之道,与名利毫无关系,在一般人眼里,只有名人字画才是字画。其实,名人和字画是两码事,为名而画失真情,无真情哪有真趣,无情无趣哪儿能叫画,你说呢?”
从那时起的十年里,我再也没有出过一次风头。我闭门读书,废寝忘食,竭尽心力去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临画去。
(选自《中学生语文报》)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2分A.作者之所以说“最恨的是毛笔,最怕的是父亲”,是因为临画使自己失去了童年的游戏,临画是被迫的。 |
B.本文以“临画去”为线索组织材料,表现出“我”对临画认识和感情的变化。 |
C.第四段和末段两次写去做的“只有一件事”都体现出“我”临画的专注。 |
D.文标题的意思是:学画要注重修身,耐得寂宽,而不要热衷于名利。 |
3.“我”获得大赛一等奖以后,为什么父亲的欣喜“只在刹那间掠过”,而后是“满目苍凉”?
树犹如此(节选)
白先勇
我家后院西隅近篱笆处曾经种有一排三株意大利柏树。这种意大利柏树(ItalianCypress)原本生长于南欧地中海畔,与其他松柏皆不相类。树的主干笔直上伸,标高至六七十尺,但横枝并不恣意扩张,两人合抱,便把树身圈住了,于是擎天一柱,平地拔起,碧森森像座碑塔,孤峭屹立,甚有气势。
我是一九七三年春迁入“隐谷”这栋住宅来的。房子本身保养得还不错,不需修补。问题出在园子里的花草。屋主偏爱常春藤,前后院种满了这种藤葛,四处窜爬。常春藤的生命力强韧惊人,要拔掉煞费工夫,还有雏菊、罂粟、木槿,都不是我喜爱的花木,全部根除,工程浩大,绝非我一人所能胜任。幸亏那年暑假,我中学时代的挚友王国祥从东岸到圣芭芭拉来帮我,两人合力把我“隐谷”这座家园,重新改造,遍植我属意的花树,才奠下日后园子发展的基础。
圣芭芭拉附近产酒,有一家酒厂酿制一种杏子酒(Aprivert),清香甘洌,是果子酒中的极品,冰冻后,特别爽口。邻居有李树一株,枝桠一半伸到我的园中,这棵李树真是异种,是牛血李,肉红汁多,味甜如蜜,而且果实特大。那年七月,一树累累,挂满了小红球,委实诱人。
花种好了,最后的问题只剩下后院西隅的一块空地,屋主原来在此搭了一架秋千,架子搬走后便留下空白一角。因为地区不大,不能容纳体积太广的树木,王国祥建议:“这里还是种ItalianCypress吧。”这倒是好主意,意大利柏树占地不多,往空中发展,前途无量。我们买了三株幼苗,沿着篱笆,种了一排。刚种下去,才三、四尺高,国祥预测:“这三棵柏树长大,一定会超过你园中其他的树!”果真,三棵意大利柏树日后抽发得傲视群伦,成为我花园中的地标。
那年我刚拿到终身教职,《台北人》出版没有多久。国祥自加大柏克莱毕业后,到宾州州大去做博士后研究是他第一份工作,那时他对理论物理还充满了信心热忱,我们憧憬人生前景,是金色的,未来命运的凶险,我们当时浑然未觉。
一九八九,岁属马斗,那是个凶年。有一天,我突然发觉后院三棵意大利柏树中间那一株,叶尖露出点点焦黄来。起先我以为暑天干热,植物不耐旱,没料到才是几天工夫,一棵六七十尺的大树,如遭天火雷击,骤然间通体枯焦而亡。那些针叶,一触便纷纷断落,如此孤标傲世风华正茂的常青树,数日之间竟至完全坏死。奇怪的是,两侧的柏树却好端端的依旧青苍无恙,只是中间赫然竖起槁木一柱,令人触目惊心,我只好教人来把枯树砍掉拖走。从此,我后院的两侧,便出现了一道缺口。柏树无故枯亡,使我郁郁不乐了好些时日,心中总感到不祥,似乎有什么奇祸即将降临一般。没有多久,王国祥便生病了。
我与王国祥十七岁结识,那时我们都在建国中学念高二,一开始我们之间便有一种异姓手足祸福同当的默契。高中毕业,本来我有保送台大的机会,因为要念水利,梦想日后到长江三峡去筑水坝,而且又等不及要离开家,追寻自由,于是便申请保送台南成功大学,那时只有成大才有水利系。王国祥也有这个念头,他是他们班上的高材生,考台大,应该不成问题,他跟我商量好便也投考成大电机系。我们在学校附近一个军眷村里租房子住,过了一年自由自在的大学生活。后来因为兴趣不合,我重考台大外文系,回到台北。国祥在成大多念了一年,也耐不住了,他发觉他真正的志向是研究理论科学,工程并非所好,于是他便报考台大的转学试,转物理系。我们正在庆幸,两人懵懵懂懂,一番折腾,幸好最后都考上与自己兴趣相符的校系。可是这时王国祥却偏偏遭罹不幸,患了这种极为罕有的血液病。
王国祥重病在身,在我面前虽然他不肯露声色,但他独处时内心的沉重与恐惧,我深能体会,因为当我一个人静下来时,我自己的心情便开始下沉了。我曾私下探问过他的主治医生,医生告诉我,国祥所患的“再生不良性贫血”,经过二十多年,虽然一度缓解,已经达到末期。他用“Endstage”这个听来十分刺耳的字眼,他没有再说下去,我不想听也不愿意他再往下说。
一九九二年一月,王国祥五十五岁生日,我们煮了两碗阳春面,度过王国祥最后的一个生日。星期天傍晚,我要回返圣芭芭拉,国祥送我到门口上车,我在车中反光镜里,瞥见他孤立在大门前的身影,他的头发本来就有少年白,两年多来,百病相缠,竟变得满头萧萧,在暮色中,分外怵目。开上高速公路后,突然一阵无法抵挡的伤痛,袭击过来,我将车子拉到公路一旁,伏在方向盘上,不禁失声大恸。我一向相信人定胜天,常常逆数而行,然而人力毕竟不敌天命,人生大限,无人能破。
一九五四年,四十四年前的一个夏天,我与王国祥同时匆匆赶到建中去上暑假补习班,预备考大学。我们同级不同班,互相并不认识,那天恰巧两人都迟到,一同抢着上楼梯,跌跌撞撞,碰在一起,就那样,我们开始结识,来往相交三十八年。王国祥天性善良,待人厚道,孝顺父母,忠于朋友。他完全不懂虚伪,直言直语,我曾笑他说谎话舌头也会打结。但他讲究学问,却据理力争,有时不免得罪人,事业上受到阻碍。我与王国祥相知数十载,彼此守望相助,患难与共,人生道上的风风雨雨,由于两人同心协力,总能抵御过去,可是最后与病魔死神一搏,我们全力以赴,却一败涂地。
我替王国祥料理完后事回转圣芭芭拉,夏天已过。那年圣芭芭拉大旱,市府限制用水,不准浇灌花草。几个月没有回家,屋前草坪早已枯死,一片焦黄。退休后时间多了,我又开始到处收集名茶,愈种愈多,而今园中,茶花成林。春日负暄,我坐在园中靠椅上,品茗阅报,有百花相伴,
①暂且贪享:
②无法弥补的天裂:
2.请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这篇散文有许多具体的年份和时间,请你谈谈作者这样处理的用意。
4.将人事沧桑寄托于植物的兴荣变化中,这种写法由来已久。如《诗经·采薇》中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以及《项脊轩志》中所写的枇杷树。请你谈谈这种笔法的好处。
大河家
张承志
大河家是一处黄河渡口。
年年放浪在大西北的黄土高原之家,大河家便渐渐地成了自己的必经之地。它恰像那种地理老师不懂得、暗中的地理枢纽;虽然偏书贫穷,不为人知,却比交通干线的名声更自然更原始。不露痕迹地沟通着中国。
这些地点,一旦了解多了,去熟了,就使人开始依恋。像我此次离开祖国两年之久.从归国那一瞬起便觉得它们在一声声呼唤。真是呼唤,听不见却感觉得到,在尚未立稳脚跟放下行李前,在尚不能马上去看望它们之前,该先在纸上与它们神交。
大河家是甘肃南缘边界上的一个回民小镇。密集的、土夯的农家参差不齐地排成几条街巷,街头处有一块尘土飞扬的空场,那就是著名的大河家集。店铺簇堆,人马拥挤.集上半数以上都是头成白帽的回民。清真寺的塔尖高出青杨树的梢头,远近能看见十几座之多。
出集百步.便是咆哮黄河。
在这里等摆渡,一眼可以看见甘青两省,又能同时见识回藏两族。傍大河家集一侧是甘肃.黄土绿树,戴白帽的回民们终日在坡地里忙碌。大河彼岸是青海.红石嶙峋.服色尚黑的藏人们隐约在山道里出没。大河家,它把青海的柴禾和药材,把平特角的藏羊和甘肃的大葱白菜.把味浓叶大的茶——在轰鸣滚翻的黄河水上传递。
河上悬空吊着一条胳膊般粗的大铁索。一条大木船挽在这悬索上.借黄河水的冲力.用一支舵往返两岸。船入中流时,那景色十分壮观。在颤篮如叶的渡船上,船客子扳牢大舵,把黄河的千钧水力,分成了横渡的巧劲。
此地指行业为客。割麦人称走客子,船把式称船客予,淘金人称金客子。船撞入漩涡时。水溅起来,岸上船上的人都怔怔地看。使船时的吆声是听不见的,在大河家.永远地充斥着河谷的,只有黄河跌撞而下的轰轰涛声。
清晨时分,因为黄河走得太急.过水太多吧,整个河谷白摹津地罩着浓雾.听得水响,不见河流。渐渐天热了.阳光照透了雾,才看见平素黄河的雄姿。那黄河太漂亮了.衬着一面被它在古时劈开的红石头山,衬着被它滋润得冲天的茂盛青扬林.一川狂怒狂欢的黄河水,不顾性命地尽管奔流。
我住在韩三十八家里是第几次了.现在回想着已经数不清楚。此刻从异国归来.仿佛中我又住进了他那院里。韩三十八今年盘是八十岁。他也喜欢看河。黎明时,雾罩河.他一声不响地凝望着那一川雾。水气渗在他脸上的皱纹里,我猜不出他在看河时想些什么。
他从死地里挣着命回来了。五十年前他做过护兵.在喀什以南的戈壁滩上.捏着步枪疯跑.天上的飞机追着他们剿杀。那是没有边的大戈壁滩呐.不知道人怎么能跑过飞机.队伍散了,他和几个大河家同乡钻进了昆仑山。
沿着昆仑山北缘.沿着塔里木沙漠南缘。他们几个大河家男子逃回了家—— 世界上著书立说的探险家谁走过这样的路线?韩三十八老汉和我看河.总是默默无浯。他从来不提当年,也不讲他见识过的血腥沙场。这对我这个求学者不免可惜,因由我只有凭自己猜想了。
返回大河家以后.他干尽了渡口远近的一切营生:船客、金客、麦客.卖过茶叶,闯过藏人地方。黄河是他的家路;他说过,只要挣上了钱.就找河。在任何一个渡口搭上个筏子.或是再当个筏客子再挣几个钱,不多久就能与他的妇人相遇。这真是一种准确的地理;任世界再大也不难找到黄河,河水一直流向家门.正因此韩三十八老汉稳如泰山.任世事浮沉总那么胸有成竹。壮游无止,这是中国的古风。与其随波逐流,不如先去大河家住一阵。去看甘青两省,去看黄土高原和积石山脉的分界,去看那造雾的滔滔大河,和真的经过险境的人一块。
1.结合全文来看,开头三段在文章中有哪些作用?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不露痕迹地沟通着中国。
(2),与其随波逐流,不如先去大河家住一阵。
3.文中说:“此地指行业为客。割麦人称麦客子,船把式称船客子,淘金人称金克子。”综观全篇,这两句话有哪些作用?
4.(1),韩三十八老汉“喜欢看河”又“总是默默无语”,这是为什么?(2)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有是什么?谈谈你的看法。
答:(1)
走出以后
孙犁
南都村虽然说不上什么山光湖色,有出奇的风景可看,却是大平原田园本色。围村一条堤,堤外接连不断已经收割起庄稼的田亩,杨柳树也很多。村西有一条大河绕过,隔河望去,又是一围村庄,一片田亩围坑麻地,倘在夏秋两季也一定有些风光景致。
正是冬天,快要过旧历年了,我在这村子住下。房东老伴两个,待我很好。
房东只有个女儿,今年十八岁。从小娇惯,抗战以来,更当男孩子看待,说一不二。我们不久就熟起来。她交游很广,认识许多女孩子,不但本村,外村也有许多姐妹。同时,她的好处也很多。为人慷慨,对抗日工作热心,敢出头,所以也着实令人赞佩。
不久,她一定要去升学。我写了一封信,介绍她到抗属中学附设的卫生训练班去试试,却录取了。回来,和她母亲说了没三句话,就跑到街上去,找她的伙伴们去了。到夜晚回来,带来一个同她年岁差不多,比起她那细长个子,算个中等身材,比起她那尖长脸,算是圆脸,细眉大眼的女孩子来。说是她一个干妹妹,也要去升学,叫我写介绍信。
那个新来的叫王振中,自己说十七岁,家里愿意叫她出去。这个女孩子说话声音低,但听来很清楚响亮,老是微笑着,还有些害羞。说话和房东姑娘不同,很少流行的新名词,但是道理说的也很明白,叫人相信;只是在说话中间,有时神气一萎,那由勇气和热情激起的脸上的红光便晦暗下来,透出一股阴暗;两个眉尖的外梢,也不断簌簌跳跃,眼睛对人有无限的信赖。她把要说的说完,就要走;我也随便答应,明天再说,可以写个信会考考。
女房东是没事,也要一天找我谈上一个甚至两个钟头的。这回,王振中走了,她就过来,和我讲说了王振中的家:王振中是这村北头赶大车王六儿的女孩子,也是独生女,家里虽然穷,但也因为这孩子从小就仁义懂事,爹娘也娇养惯了的。前几年王六儿死在保定城了,她是从小许给本村在北平开店发家的黄清晨的儿子了,但那婆家并不叫这女孩子应心满意,公公在村里名声最不好,没人愿意招惹,有名的顽固分子。
她说起话来就要离开这个家。
果然第二天太阳还没出来,王振中就来了。换了一身黑棉袄棉裤,袄很长大可体,裤脚很瘦,头发修剪的更短了,脖里围一条新毛巾,按着冀中区流行的青年妇女打扮起来,挟了一个包裹。我说:
“信可以写,上学是好事,可是你和你婆家说好了没有?”
她红着脸说:
“这是我情甘乐意,谁也管不了我。我和他们讲好了。你看我才从婆家出来,这鞋还是在那里拿的呢。”
我终于写了封简单的信,叫她去试试。临走,我说用不着带包裹,这是去考啊,不一定能录取。但她没答话,便催着房东的女儿走了,从门前堤上跳过去,走的非常快。
这样,我在南郝村过了旧年。正月间,冀中各地非常热闹,抗属中学驻的村子里,有五千个中学生参加大检阅。早晨,在会场上,我看见王振中穿了黑色棉军装,外罩一件长大的棉背心,背包、挂包、小碗、防毒口罩,一色齐全,和那些小同学一样站在队里。她的脸更红、更圆,已经洗去了那层愁闷的阴暗;两个眉梢也不再那样神经质的跳动,两片嘴唇却微微张开,露着雪白的牙齿,睁着大眼望着台上讲话的程子华同志的脸,那信赖更深了。
那个村庄,正在滹沱河和沙河之间。村边便是一片沙滩,上面一排高大的白杨树,一天早晨我正在杨树林里和一个老乡谈这一带的白菜和红薯的产量,王振中穿了护士的白布罩单和翻卷的白布单帽走过,手里还托了一个药瓶。看见我,大远跑来,敬了礼,问过我怎样到这里来,我的女房东身体好不好,小羊羔长大了没有,才微笑着听我对她的问话:
“听说你婆家从北平把你……叫回来,像有什么打算,来找过你吗?”
“找过。”她又红了脸,但随着就平静流利地谈下去,“他们一家人全来了,男兵女将,直找到队长跟前去,要我回去。起先队长还要我回去看看,等我把事情说明白,说回去了就不会再有王振中了,队长才说你自己解决吧。可不是我自己解决,我已经向县政府告了状,解除婚约。这就一干二净,再说我也还不到结婚年龄……”
临走时,她说今天是看护实习,刚给一个伤员上了药。我问她那是什么药,她用德文告诉我那药的名字。
(选自《中国现代名家名著珍藏本·诗意小说》,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开头对田园风光的描写,交代故事环境,烘托美好的风土人情,体现孙犁小说富有诗情画意的一贯特点。 |
B.前文从房东女儿写起,引出小说主人公,通过比较映衬使主人公形象更为丰满,引导读者加深了对主人公的了解。 |
C.“脸上的红光便晦暗下”的神情,暗示王振中因包办婚姻带来的不快,“眉尖的外梢,也不断簌簌跳跃”体现了对他人的信赖。 |
D.“我”既是王振中离开家庭参加抗日工作的促成者,又是她成长过程的见证人,这样安排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性。 |
3.小说以“走出以后”为题,反映了抗战期间什么样的社会现实?
纯爷们
余显斌
爷一手抱着爹一手提着刀,在空旷的原野上走过。身后,是死寂的虎山峪,是鹅毛一样乱飘乱飞的雪片。爹被寒风一吹,醒了,伸着胳膊踢着腿哇哇大哭起来。爹的哭声撕扯着原野的寂静,撕扯着原野上的狂风,也撕扯着爷的心。
爷用脸轻轻贴了一下爹的脸道:“现在,虎山峪就剩下我们爷儿俩了。”爷的声音喑哑着,被狂风阻塞住,哽咽了一下。
爷的刀上凝着血,复仇的血。
死者,一个是藤野,一个是韦二。
为了虎山峪,为了虎山峪一千多口子,爷提着刀摸进城去,手刃了仇人。虎山峪啊,在一个叫作藤野的少佐的带领下,一夜之间被一群披着人皮的东洋野兽围了起来。虎山峪一千多人,上至九十多岁的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娃娃,几乎无一幸免。
爷是在部队上听到这个消息的,他大叫一声晕倒在地上,醒来后,连夜赶回了家。
爷离开村子已经两年多了,走时,没娘的儿子放在朋友韦二的家里。爷的老婆,也就是我奶奶,是难产死的。
可是,韦二在这次劫难中逃了出来,带着自己儿子进了城,却丢下了爷的儿子。
韦二能跑出来,是因为他有一个做日军翻译的表弟。因了那个翻译的求情,他带着他的病秧子老婆,抱着两个孩子——一个是他的,一个是爷的,走出人群,走向外面,可是迅即被藤野挡住了。藤野瞪着血红的眼珠子问翻译:“不是说出去三个吗,怎么成了四个了?”说完,他仁丹胡抖动了两下,“嚓”的一声抽出战刀,在空中划过一道雪亮的光。
韦二一惊,顿时怂了。
韦二的裤裆慢慢洇湿了,竟然失禁了。
他双手将怀里的孩子送过去,结结巴巴道:“我举报,他……他爹是八路,太君。”
藤野一把扯过孩子,瞪了韦二一眼,狼一样嗥叫一声,狠狠将孩子掼在墙上,孩子一声没吭就死了。人群里顿时响起一阵惊叫声。韦二的女人见了,张着嘴惨叫一声,倒在地上,再也没有起来。
然后,藤野举起手,使劲向下一切,枪声和手榴弹的爆炸声响起,中间夹杂着喊叫声哭泣声和咒骂声。当这一切都结束时,虎山峪一千多老少都倒在场地里,没有了声息。
一桶桶汽油泼上,藤野一声吼,一片火海升腾起来,掩盖了一切。
爷回来时,虎山峪已经不存在了。
爷站在那儿,如一尊石刻的雕塑,泪水一颗颗落下来。然后,他抽出背后的钢刀,坐在磨刀石旁,咬着牙使劲地磨起来,整整磨了三天三夜,一把刀磨得雪亮,一双手磨得血水直流。在一个黑夜,爷走了,消失在虎山峪。
第二天,整个丰阳城炸开了锅,藤野死了,死在一个窑子里,身上连中七刀,刀刀致命。另外,丰阳城还死了一个人,就是韦二。而韦二的儿子却不见了。
韦二被爷一刀杀了,可是儿子却被爷抱走了。爷恨韦二,把自己的儿子交给了藤野,惨死在魔瓜下,这样的人不死天理不容。至于爹,是虎山峪的爷们儿,得救。
爹于是就跟着爷,就做了爷的儿子。
时间,一晃就是十几年。十几年后,解放了,一路从炮火硝烟里走来的爷成了将军,准备回到虎山峪,去祭祀那里的一千多亡灵,祭祀那群十几年前惨死的父老乡亲,告诉他们,小鬼子已经投降了,国家已经解放了,他们可以含笑九泉了。可是,在路上,却发生了车祸。爷被送到了当地医院,需要输血。爹听了,急了,一撸胳膊道:“用我的,我是他儿子。”
医生听了,忙着抽血化验。
当爷知道这事后,苦笑一声告诉爹:“不行的。”
爹不解,忙问为什么。
爷眼圈红了,再次想起故乡,想起虎山峪死去的父老乡亲,许久,告诉爹:“孩子,你不是我儿啊。”
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听到这话,大惊,瞪着眼睛望着爷。
爷流着泪,把虎山峪的往事告诉了爹,过了一会儿,缓缓地道:“我是你的杀父仇人。”
爹望着爷,想到爷对自己的好,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不相信地喃喃道:“不会的,怎么会?”
两人正愣着,医生跑进来说;“快输血,化验成功了。”
爷不解地望望爹,爹也不解地望望爷。两个虎山峪的爷们儿几乎同时一声大叫,扯过化验单,睁大眼睛瞪着上面的结果,再次傻了眼。
爷看着看着,猛地醒悟到什么,一声长号,咚地跪在地下大叫:“我的韦二兄弟啊。”
爹也醒悟了,也咚的一声跪在爷的身旁,流下泪来。
(选自2017年9期《小说月刊》)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善于运用细节描写表现人物,写日本少佐藤野“瞪着血红的眼珠子”“一把扯过孩子,瞪了韦二一眼”,生动体现了藤野的凶残。 |
B.小说叙事时空跨度大,人物关系复杂,以“复仇”作为主线贯穿全文,串联起人物和故事,使情节发展集中紧凑。 |
C.小说运用伏笔暗示情节的发展,如韦二“结结巴巴道……”、韦二的女人“张着嘴惨叫一声”等,为出人意料的结尾作了铺垫。 |
D.文章最后写爷咚地跪在地上,既是对韦二牺牲自己儿子,保全爹的性命行为的感激,也是爷误解韦二,为韦二冤死于自己刀下深深地忏悔和自责。 |
3.小说的题目是“纯爷们”,有人认为文章要表现的“纯爷们”是“爷”,有人认为是“韦二”,你认同谁的观点?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喜悦
何士光
秋深了,晴朗的早晨,鸭子一半浮在水田里,一半栖在田埂上,已显得那样清冷;余下来的,还没有干透的谷草个子,零落地立在那儿,也显得寂寥。几只白鹭倏地又飞起来,闪着白亮的翅膀,低低地划过田野……在这一片遥远的、被磅礴的大山围着的坝子上,又一个年头算是过去了!
一年一次的,年轻的媳妇惠回娘家的日子到了。一年只有一次,婆婆暗中是这样规定的;哪一天才能上路呢?她不知道,也不敢打听。没有想到,今年婆婆却爽爽快快地要她在今天就动身。日子太平了,田土里有收成,婆婆好像也很高兴。
大清早她就起来挑水,想把家里那一口石板砌的水缸挑满,来答谢婆婆的恩情。那时,雾罩还大得很,现在呢,远远的扁担山虽然还望不见,但晨雾却不再是沉重的一片,已经浮动起来,变得灰白,对面的林子和人家的剪影已经清晰地透出来。
她立在水井边,把扁担横在手腕上。看得出来,她什么也没有想,她的一颗心,只是同这田野的早晨一样新鲜喽。婆婆没有像往年一样,在她要回娘家的时候用难看的脸色待她。她今天能宽宽心心地上路,日子能这样地呈现在她的面前,她就喜悦不尽了。
只一会,她就担好水桶,轻盈盈地顺着窄窄的田埂往回走。太阳虽然还看不见,却让人感到它正朝这一片坝子上走来。雾气也浮转得更快,乱纷纷的,好像很紧张,很快抵挡不住太阳的光亮了。猛地,她觉得肩头一阵温暖,一片光亮已经像水一样漫过去,她家的瓦檐、壁板和窗棂,还有旁边的牛棚和谷草垛子,屋后的那一片杂树林子,都浸在浅黄色的光亮里了。
她担着水走进灶间的时候,婆婆正蜷在灶边,早饭快要好了,她正往灶膛里架柴草。惠连忙倒了水,赶过去说:“妈,我来!”4年前她嫁过来以后,就接替了做家务的位置。
灶膛里散出青烟,枝叶毕剥地响着,探出猩红的火舌来。“我来烧……你看……有哪样要收拾……”婆婆说,声音有些含糊不清,脸上还像往常那样没有一点表情。她的脾气乖戾,常常使人不安,但惠听得出婆婆今天这样说并不是使气。今年分组做活路了,大家都把季节抓得紧,忙不过来的时候,婆婆也高高兴兴地来帮她煮饭的。今天呢?却是要帮她早一点把饭煮好,来犒劳她一年的辛勤。她站着,一时间有些手足无措,就到柴草棚子里去选了一捆树枝,给婆婆堆放在灶边。
早饭摆出来的时候,丈夫也回来了。今早上他好像很忙碌。一家人坐下来吃饭。菜有三碗,一碗红亮的、填了糯米粉的辣椒,一碗白净的、盐水浸渍的蒜瓣,一碗酸菜炒肉片。这比平常丰盛多了。大家都一声不响,没有交谈,只是婆婆吃完了的时候,惠就立即搁下自己的碗筷,起身为婆婆添饭,然后双手把盛好饭的碗送到婆婆的手上。
吃完了饭,她要洗碗,婆婆说把碗收拾在锅里好了。她要喂猪,丈夫先吃完,已经把木桶提在手里了。这么说,她空闲了?
该换衣裳了,但她还是不由得停了一停,才低着头,慢慢地走进自己的房间。她出嫁的那一年,用来压衣箱的衣裳,只有一件碎花灯芯绒上衣,一条蓝布长裤,一双浅蓝色纱袜,一双深棕色布鞋。这套嫁妆她平时从来不穿,现在从红漆已经发暗的柜子里把它们一件件取出来,不一会就穿戴好了。
衣裳是用心浆洗过的,一走动就窸窣作响。她放轻脚步走出来。堂屋里的方桌上搁着一个细篾背篓。她心里一动,不禁偷偷地向背篓里瞥了一眼:好几只黄颜色的旧玻璃瓶里盛着包谷酒;还有用旧报纸一份份包起来的,则多半是砂糖。这一带的风俗,一瓶包谷酒或者一斤砂糖,就是一份带给亲戚的见面礼。要是这些全是婆婆用来打发自己上路的,就可以去看望许多家亲戚了。不知是为了偷看过背篓,还是为了动过这样过分的念头,她顿时觉得脸热心跳。
不一会,婆婆和丈夫从对面的房间里走出来。
“跟亲家说,”婆婆开始嘀嘀咕咕地吩咐她,“这回简单得很,等到正月间,再……”她的心一下子跳得更厉害,慌慌张张地连连点头。眼前的情形叫她不敢相信,因为这样的事情从来也没有发生过。婆婆很爱面子,但又很小气。她已经习惯了不在婆婆面前把喜悦表露出来,只是微微地红着脸,羞涩地低下头去……
终于,婆婆要她动身了。她最后点了一次头,轻轻地“嗯”了一声,往前去背那只背篓。“叫长顺……背嘛……”婆婆说。话还没说完,丈夫就一声不响地把棕丝编织的背篓系子抓在手里。
惠又心跳了。如果她暗暗地盼着什么,就是盼着丈夫和自己一道上路。不是为了恩爱,而是为了让自家的爹娘看见高兴,觉得婆家并没有亏待她,觉得他们当初并没有将她错嫁人家,于是很放心,脸上也光彩。
来到碎石铺的大路上了!经过整个上午的追逐,雾岚已经被赶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浮在那儿一动不动,留在近处的也变得像水一样透明,抖动着,融入阳光之中,浸着水田飞入家和山林,太阳高高地照着,一点也不骄矜,又宽阔又明净。
大路上没有人,但惠还是没有和丈夫并排走,一直落后那么一点点。他们也一直没有说话。她只见那只背篓不停地在眼前晃动,隔一会,她又高高兴兴地往前赶几步,跟上他。
一片晒谷场过去了,一座烘房出现在前面,丈夫的背篓仍在摇晃,而阳光还是那样明亮,天还是那样蓝……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婆婆脾气乖戾,不太好相处,一年只允许惠回娘家一次;为了讨婆婆欢心,能早点回娘家,勤快能干的惠大清早就起来挑水。 |
B.“田土里有收成”,“今年分组做活路了,大家都把季节抓得紧”等等,这些都指向了改革初期农村变化的现实,凸显了时代背景。 |
C.惠从红漆已经发暗的柜子里把用来压衣箱的从来舍不得穿的嫁衣,一件件取出来穿上,既表现了惠内心的喜悦,也折射出生活的艰辛。 |
D.小说围绕年轻媳妇惠回娘家展开情节,描写出女主人公细微而丰富的心理感受,展现了时代变化在百姓日常生活中留下的印记。 |
3.有人评价何士光的小说擅长从生活琐事中挖掘出有价值的内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