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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①“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②“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③“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⑤“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⑦“先别吹。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护卫鹿群。转眼间,它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⑪“嘿,傻小子。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⑫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⑬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⑭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⑮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被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⑯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⑰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⑱就在狼对准鹿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⑲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⑳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要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节选自乌热尔图《七岔犄角的公鹿》,有删改)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
请简要概括七岔犄角公鹿的形象特征。
有一次休息时候,陈秉正叫王新春上去吸烟。陈秉正是用火镰子打火的,王新春说:“烧一堆柴火吸着多痛快!”一个新参加学习的中学生听说,忙帮他们在就近捡柴,却找不到什么东西,只捡了二寸来长两段干柿树枝。王新春笑了笑说:“不用找!你陈家爷爷有柴!”那个学生看了看,没有看到什么柴。陈秉正老人也说了个“有柴”,不慌不忙放下火镰子,连看也不看,用两只手在身边左右的土里抓了一阵,不知道是些什么树皮皮、禾根根抓了两大把;王新春老人擦着洋火点着,陈老人就又抓了两把盖在上面。那个学生看了说:“这个办法倒不错!”说着自己就也去抓。陈老人说:“慢慢慢!你可不要抓!”可是这一拦拦得慢了点,那个学生的中指已经被什么东西刺破了,马上缩回手去。王新春说:“你这孩子!你是什么手,他是什么手?他的手跟铁耙一样,什么棘针蒺藜都刺不破它!”那个学生,一边揉着自己的中指,一边看着陈老人的手,只见那两只手确实和一般人的手不同:手掌好像四方的,指头粗而短,而且每一根指头都展不直,里外都是茧皮,圆圆的指头肚儿都像半个蚕茧上安了个指甲,整个看来真像用树枝做成的小耙子。不过他对这一双手,并不是欣赏而是有点鄙视,好像说“那怎么能算‘手’哩”。
陈老人虽然不希望别人的手长成那样,可是他对他自己已经长成那样的一双手,仍然觉着是足以自豪的。他这双手不但坚硬,而且灵巧。他爱编织,常用荆条编成各色各样的生产用具,也会用高粱秆子编成各色各样的儿童玩具。当他编生产用具的时候,破荆条不用那个牛角塞子,只用把荆条分作三股,把食指塞在中间当塞子,吱吱吱……就破开了,而他的手皮一点也磨不伤;可是他做起细活计来,细得真想不到是用这两只手做成的。他用高粱秆子扎成的“叫哥哥”笼子,是有门有窗又分楼上楼下的小楼房,二寸见方的小窗户上,窗格子还能做成好多不同角度的图案,图案中间的小窟窿,连个蜜蜂也钻不过去。
(选自赵树理《套不住的手》,有删改)
关于陈老人的手,选文主要写了哪些内容?名医
张炜
有一段时间我立志要做医生,而且很快觉得自己是一个医生了。这事起因比较复杂,虽然能找到具体的缘由,但说实话,我觉得自己天生就该是个医生。
我生病的时候妈妈就带我去看病,最常去的是园艺场门诊部。可有时怎么也治不好,比如咳个不停、皮肤上生了发痒的红疙瘩等,妈妈就会领我过河,去河西一个大村子里找一位名医。
名医的名字很怪,不像人名,叫“由由夺”。大家都这样叫,也就没人觉得不对。后来我独自揣摩他的名字,觉得奇怪,也许只有名医才配有这样的怪名吧,反正“由由夺”是海边最有名的医生,他绝不像园艺场门诊部那样量体温、打针,给一包包的药片,而是用另一种方法。妈妈说:“这就是‘中医’。”
“由由夺”总是先让我伸出舌头,看一会儿,又让我伸出胳膊。用三根手指按住手腕,我趁这工夫看清了他的手:指甲圆鼓鼓的,比一般人长,但是很干净。我相信自己的全部秘密都被这只手给探去了。
我们从这儿取走一小袋粉末、一瓶黑乎乎的药水,还有三包草药。看着妈妈欢天喜地的样子,我知道自己的病好了。
回家后按“由由夺”的叮嘱吃药擦药,第一天好了一半,第二天全好了,第三天好上加好。这不是名医是什么?这个神奇的人就在河西,是谁也不能怀疑的事实。
我大约被“由由夺”治好了十几次病。
外祖母由河西名医说到了另一个人,他就是过世的外祖父。外祖母不太说他,因为害怕自己想得厉害,就使劲压到心底,可这次她实在忍不住了,说:“要是你外祖父在多好,他是远近闻名的名医啊,这点儿小病对他不算什么,唉!你外祖父……”
妈妈也叹息,说:“咱家没人接下他的手艺,真是……”
妈妈抹起了眼睛,外祖母没有。外祖母很少掉泪——妈妈说外祖母“眼硬”。
就在那些日子里,我认为自己该是一个医生。我暗暗思考这个问题,并没有告诉家里人。奇怪的是,我最先想到的不是找人拜师,不是学习医书,而是觉得自己差不多已经是个医生了。
我思考了五六天,就决定当一个医生。从此以后,我就以医生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一切,也以一个医生的身份要求自己了。我对所有生病的人都特别关心,不止一次陪感冒的同学去门诊部。我对他们说:“得病了最好找名医,实在不行了就去河西。”
“由由夺”这个名字不少人知道。我发现园艺场和村子的人也去河西。我对同学们说:“我其实就是一个医生,不过不想告诉别人,也希望你们为我保密。”他们瞪大了眼睛。我们一起到林子深处,在一块隐蔽的空地上谈论秘密。他们最急于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因为从我严肃的表情上看,这绝对不是玩笑。
我直率地告诉他们,我的外祖父就是一位名医。
“啊,原来是这样!那后来又怎么了?”“二九”恍然大悟地问。
“后来?”我抿抿嘴,“后来我也做了医生。”
“可是没见你给人看过病呀!”旁边的同学像是焦急,又像是埋怨。
我眯上眼睛看看远处,点点头说:“会的。”我接着给他们一一号了脉,又看了舌苔。“我有什么病啊?”他们胆怯地问。我说:“还没有很重的病,不过以后也许会有的,发烧、咳嗽,这些总会有的。”他们张大了嘴巴看着我,问:“那怎么办?你会治吗?”我摇头又点头:“当然会。
同学们很是惋惜。
我再次嘱咐他们为我保密,大家就分手了。
我自制了一个小药箱,把家里所有的药片、碘酒和紫药水之类的都装进去。我上次得病没有喝完的一小包草药也收在了里面。“由由夺”用来抹皮肤的黑药水很像某种草木烧成的,这就是草药。我把自己最喜欢的几种野花晒干,研成了粉末,又把一些根茎烧成了灰,分别装在了小瓶中。
有一天我的食指被蜂子蜇了一下,又痛又痒,就用自制的药水抹了,两天之后手指好多了:这使我信心倍增。还有一天我的脚被碰痛了,照例也抹上药水,结果当天就不痛了。我觉得自己的医生生涯就这样开始了,于是去林子里总不忘背上药箱。
大家被荆棘扎了,不小心碰了哪儿,过去都不会在乎,现在就不同了,有了医生,自然个个都变得娇气了。“黑汉腿”也许是故意的,刚玩了一会就被槐刺扎破手,一边大叫一边跑过来让包扎。另有一个女同学被百刺毛虫蜇过,差不多要哭了。我安慰她,号过脉看过舌苔,用野花根烧成的炭水给她细细地搽了三遍。她马上笑了,说:“这药真管用。”
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越是需要保密的事情越是容易走漏。就在一切顺利的时候,麻烦事就来了。先是外祖母把我的药箱没收了,接着又是父亲不无严厉的训斥。他说:“胡闹。这是乱来的吗?”我心里的委屈太大了,但又觉得一时说不清。我只想对父亲大声说明:我已经是个医生了。
最让人难堪的是后来班主任找我谈话了。她说:“咱们谈谈你当医生的事吧……有这种志向是好的,但这要毕业以后,要经过专门的培养。你先把功课学好吧。”
就这样,一位名医被扼杀在了摇篮之中。
(有删改)
“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以“我”的视角叙述有什么表达效果?请结合全文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