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代实行租庸调制,成年男子是国家赋役的主要承担者。其每年需向国家交纳粟二石,为租;交纳绢二丈、棉三两或布两丈五尺、麻三斤,为调;需为政府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徭役,丁男可采取“输庸代役”的方式以免役。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农民大量逃亡。安史之乱爆发后,政府新增很多税收项目,但并没有解决经济困局。780年,宰相杨炎将此前的租庸和名目繁多的杂税合并为地税和户税,地税是履亩征税,户税是按户等高低征收绢帛和钱,分夏秋两次征税,此为两税法。
——摘编自李军《从租庸调到两税法》
材料二 唐初立租庸调之法,……杨炎变为两税,……虽租庸调之名浑然不见,其实并租庸而入于租也,相沿至宋,未尝减庸调于租内,而复敛丁身钱米。……嘉靖末行一条鞭法,通府州县十岁中,夏税、秋粮、存留……均徭、里甲、土贡、雇募、加银之例,一条总征之。……杂徭仍复纷然。……嗟乎!税额之积累至此,民之得有其生也亦无几矣。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朝两税法与租庸调制相比有何新变化,并分析两税法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古代中国赋税制度演变过程中出现的主要弊端,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