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青苗法)与今世银行所营之业相近,青苗则农业银行之性质也。以国家为唯一之资本家,为唯一之企业家,更无第二者以与之竞争。现今之经济社会,惟有听其供求相调剂,而自至于平。所谓自由竞争者,实其不可动之原则也。国家为唯一之兼并者而莫与抗焉,则民之憔悴,更安得。
——摘编自梁启超《王安石传》
材料二 青苗者,其立法之本意,固未为不善也。但其给之也以金,而不以谷,其职之也以官吏,而不以乡人士君子。是以王氏能以行于一邑,而不能以行于天下。
——摘编自《朱子文集》
材料三 青苗法推向全国时,却引发了灾难性后果。各地都有固定的贷款准备金,上级下达的任务是要全部贷出去,并完成百分之二十的增值。有了硬指标,官员们就要用手段。他们根据农户的经济情况,将之分为不同等级,各自要承担不同的贷款额度,而不论是否需要。青苗法实行后连年自然灾害,官员逼债,农户纷纷破产,连富户也无法幸免。
——摘编自梁小民《王安石变法——动机与效果》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指出青苗法的实质及其影响,并列举出与其相似的一个措施。
(2)据材料二、三归纳青苗法“不能以行于天下”的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改革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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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王安石并不一般地反对发家致富,只是反对那些“豪杰有力之人,其议论足以动士大夫者”,这是指家室富有、社会政治地位很高而又恣意兼并的人;他反对那些“富姓赇(受贿)吏,寓田势家”,……他反对那些“元奸宿豪,舞手以乘民”,这是指乘人之危以攫取暴利的人;……主张通过法令制度和政策措施适当加以限制。
——谷霁光《王安石变法与商品经济》
材料二 荆公欲举财权悉集于国家,然后由国家的酌盈剂虚,以均诸全国之民,使各有所藉以从事于生产。……此义也,近数十年来乃大盛于欧美两洲,命之日社会主义,……荆公之政策,其于财政上所收之效虽颇丰,而于国民经济上所收之效滋啬,良以此也。
——梁启超《王安石传》(1908年)
(1)依据材料一,归纳王安石变法的矛头所指。结合所学知识列举王安石在农村采取的相应措施。
(2)材料二中,梁启超是如何认识王安石变法作用的?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梁启超将王安石变法的举措标榜为“社会主义”的主要原因。
近代都用“社会主义”一词来指称王安石的新法。我们可以肯定,一种社会公正和有时甚至是平均主义的理想鼓舞着10-12世纪知识分子与农民中的某些阶层。但同样也显而易见,王安石的目的绝不在于对社会和政权的基础提出质疑。影响他的是一些自由化观念和行政官吏的那种注重实际的思想。······在他看来,单独负担直接赋税和徭役的小农所遭受的事实上的歧视,乃是国家衰败的深刻原因。他认为,一旦改善他们的处境和在分配负担方面恢复一定程度的公平,就有可能更有效地把他们团结在抗击北方帝国的蚕食和入侵的斗争中。
——【法】谢和耐《中国社会史》
(1)根据所学知识,指出王安石“在分配负担方面恢复一定程度的公平”的措施,这样做的效果如何?
(2)王安石的新法是不是“社会主义”,依据材料及所学知识作出判断并说明你的理由。
材料一九州之民,贫富不均,风俗不齐。版籍之高下不足据,今一旦变之,则使之家至户到,均平如一,举天下之役人人用募,释天下之农归于畎亩,苟不得其人而行,则五等必不平,而募役必不均矣。故免役之法成,则农时不夺而民均矣。
——王安石《论五事札子》
材料二熙宁四、五年(1071—1072)间,朝廷接连调整雇役细目,“今依仿府界之法,又令四等以下均出役;未几,又令只据税钱,不用等第;又今挪移补助。”其中的做法取自开封府、江南东西、福建等路的经验。梓路判官冯山说“自去年冬末已后,访问诸处,仅能成书,方议奏报,而旋有新制,……半年之间,改动者数四,官吏惶骇,不知定议,……然则役法何时而定耶?”
——摘编自黄敏捷《北宋熙丰时期的役钱征收与地方权限》
材料三邓绾言:“昨者朝廷免役率钱之法,初且用丁产户籍,故诸路患其未均,相继奏陈,各请重造,多于改造矣。”正因为朝廷与地方就役钱计征事宜反复商议并由朝廷让步,遂取得“法虽不同,大约己定,而民乐输矣”的效果。
——摘编自黄敏捷《北宋熙丰时期的役钱征收与地方权限》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王安石谈及的是变法中的哪一项内容并要达到什么目的?
(2)据材料二指出朝廷在变法过程中采取了什么做法,出现了什么问题?结合材料三指出这一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3)综合上述材料,你能得到什么启示?
材料一 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或非市肆所无,必买于市易。而本务率皆贱买贵卖,重入轻出;广收嬴余。……凡牙侩市并之人,有敢于与市易争买卖者……小则笞贵,大则编管。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材料二 市易法的确剥夺了大商人的“较固取利”,即垄断性的商业经营,却建立了官府的垄断经营。在中国封建时代前期,桑弘羊等人实行盐铁官营,尚有打击奴隶主工商业的积极意义。而在封建时代后期的市易法,就只能阻碍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是不折不扣的倒行逆施。……每年二分市易息钱,特别是辗转加罚的罚患,使大商人都因而负愤和破产。……由于数量众多的大中小商人债台高筑,唯一的出路只能提高城市物价。……在楚州,市易务官员甚至利用饥荒,贱籴贵粜,“贩者为不行,人以乏食”。物价上涨,自然影响了都市坊郭户的生活。
——王曾瑜《王安石变法简论》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一,归纳王安石市易法的主要内容。结合所学,指出其主观目的。
(2)据材料二,分析市易法实施后产生的消极效果,并归纳作者认为造成这些消极效果的原因。
北宋经历70余年,至宋仁宗时积弊日深。庆历三年,宋与西夏交战接连失利,西北形势紧张,仁宗遂启用范仲淹,并多次督促其改革弊政,更新时局。范仲淹从改革吏治入手,朝廷颁布了新的贡举法。新法要求“州若县皆立学,本道使者选属部官为教授,三年而代;选於吏员不足,取於乡里宿学有道业者,三年无私谴,以名闻”“士须在学习业三百日,乃听预秋试”。改革专用辞赋和墨义取士旧制,着重考试策论和经义。新法历时极短,一年即虚,但各地州、县学纷起,使“学校之盛,俾于汉、唐矣”。庆历八年,又有官员向仁宗提议恢复范仲淹改革科考的措施,意在减少冗员。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新学知识,简述范仲淹改革科举制度的原因。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庆历新政中新贡举法的特点。
材料:封建社会后期的改革,必须打击维护旧传统治旧官僚体制,才能造成社会进步的政治环境。张居正明白,依靠明朝后期那个只尚空谈,不办实事的庞大腐朽的官僚集团来推行他的改革,就意味着寸步难行。他不得不精简官僚机构,裁减名实不符的官吏达官僚总数的20-30%。对在职官员用“考成法”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吏部判定官吏勤惰的依据,官吏的“用舍进退,一以功实为准”。他整顿吏治“杜绝贿门,痛惩贪墨”以达到“私门闭、公室强”。在用人和选才方面,他大破常格,唯才是用,精选和提拔了一批有才干的官吏如张学颜、潘季驯、王宗古、戚继光等,对改革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它并未超出官吏传统的吐故纳新的范围。
——熊家利《十六世纪中西面对封建危机的不同改革》
(1)根据材料概括张居正政治改革的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简评张居正政治改革的影响。
材料一 王安石的第一项经济改革措施是解决农民的资金短缺问题……这项改革计划在官员中激起强烈反响,许多官员在争论中上表要求辞职以示抗议。正如司马光批评的那样,反对派认为,与其说新政节省了财政开支,不如说是加强了中央集权,并进一步加深了官僚化。他们批评说,从金钱交易中获利不是国家该做的事情。在写给司马光的信中,王安石礼貌地反驳道,对借贷制度的改革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
——【加】卜正民《哈佛中国史》
材料二 青苗者,其立法之本意,固未为不善也。但其给之也以金,而不以谷,其职之也以官吏,而不以乡人士君子。是以王氏能以行于一邑,而不能以行于天下。
——摘编自《朱子文集》
材料三 青苗法推向全国时,却引发了灾难性后果。各地都有固定的贷款准备金,上级下达的任务是要全部贷出去,并完成百分之二十的增值。有了硬指标,官员们就要用手段。他们根据农户的经济情况,将之分为不同等级,各自要承担不同的贷款额度,而不论是否需要。青苗法实行后连年自然灾害,官员逼债,农户纷纷破产,连富户也无法幸免。
——摘编自梁小民《王安石变法——动机与效果》
完成下列要求: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这项改革计划”是王安石变法中的什么法令?简述其影响,并列举出与其相似的一个措施。
(2)据材料二、三归纳青苗法“不能以行于天下”的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你对改革的认识。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市易法有“平物价,通有无”、“抑兼并”的初衷,但机制的实质恰是减少商品流通量,剥削商人,将商人的利益“归之公上”。……作为王安石发展商业的一项长期政策,政府财政的压力迫使市易走向商业垄断的官营道路。大规模的官营垄断必然是低效率的,官营垄断如要运营下去,就不能亏本,就只能依靠超经济的行政力量剥削消费者和商人,进而造成整个社会经济处于低水平。
——周筱赞、陈志广《解析王安石变法中的市易法》
材料二 由于日本原有的工业基础十分薄弱,而且军事工业又占有极大的比重,加之经营庞大的国营企业经常亏损。......1880年,明治政府决定将以国营企业带动和示范的方针改为“处理”国营企业,扶植私人资本主义发展的方针。……明治政府“处理”国家工矿企业,价格极为低廉,实际上几乎等于无偿转让。
——王铭《“殖产兴业”与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
(1)据材料一概括指出王安石推行市易法的目的。
(2)据材料二概括指出明治政府扶植私人资本主义的出发点及其主要措施。综合材料一、二,谈谈你对官(国)营经济弊端的整体认识。
材料一免役法厘革数千年之苛政,为中国历史上开一新纪元。当改革伊始,虽不免一部分人略感苦痛,然所不利者在豪右之家,前此有特权者耳。自余细民,则罔不食其赐也。此可谓纯有利而绝无病者也。保甲法体大思精,为公一生最用力之事业,其警察的作用,可谓有利而无病,其成效亦已章章可睹。其寓兵于农的作用,则以当时募兵未能尽废,常备后备之区别不立,其稍扰民,固意中事。然为起宋之衰,势不得不尔也。独至市易法,其用意虽非不善,然万不可以行于专制政体之国家。荆公之失策,殆未有过是者。
——梁启超《王安石传》
完成下列要求:
(1)据材料指出梁启超所肯定的两项新法。结合所学知识,分别归纳推行两法的积极作用。
(2)据材料指出梁启超所不赞同的新法,并分析其理由。
(3)归纳材料中评价历史事件的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