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40 题号:15882629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秦在开疆拓土的过程中,灭义渠后在西北地区设陇西等三郡;开岭南,在南越之地设置南海等郡。汉王朝亦然,在匈奴故地陆续设立敦煌郡等,在西域设立西域都护府。西域都护是西汉政府在西域设立的最高军政长官,其职责主要是维护当地秩序,保障丝绸之路西域南北道的安全和畅通。秦从匈奴手中夺得河套地区后,就以“益田一顷,益宅九亩”的“拜爵”方法,将数以万计的中原汉族军民,“戍以充之和迁去开垦土地”。有汉一代,更是大规模实行屯田戍守、徙民实边的政策。自汉代起,“汉人”作为华夏民族的称谓已为境内外普遍接受。华夏民族与周边民族的融合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内地居民迁入边地,对这些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影响。

——摘编自徐杰舜《秦汉民族政策特点初论》

材料二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所藏秦简,简称“岳麓秦简”。其法律文献抄录于秦王政时期至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岳麓秦简有《质日》《占梦书》《为吏治官及黔首》和《数》书及律令类文献,即法律文献,法律文献约占到2/3。武汉大学测试中心做过老化程度和竹质降解度检测,专家评估是珍贵的秦简。岳麓秦简中首次出现的入一些律名,与云梦睡虎地秦简律典中的律名相当,内容相关,首次呈现的律令令文,在里耶秦简中得到印证。

材料三 岳麓秦简中律令简册在1000枚以上,其中律文约占1/4,令文约占3/4在岳麓秦简新出现的秦律篇名中,10种见于睡虎地秦简,4种则未见,如奉敬律,第一次见到。岳麓秦简新增的秦律条文大多也是首次面世。秦令在传世文献中,缺乏存在的确切证据。岳麓秦简不仅包含有大量的令文,而且这些令大多是比较完整的,往往还带有令名。岳麓秦简律令有细节性规定,反映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及习俗等情况。


(1)阅读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汉政权处理民族关系的举措并说明其历史意义。
(2)阅读材料二,对岳麓秦简的可靠性进行说明,并归纳内容特点。
(3)阅读材料三,分析岳麓秦简的研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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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公元前536年,郑国名臣子产主持铸刑书,将本来由贵族掌握的法律公之于众,让平民在行事上拥有了主动权。子产因此接到了晋国贤臣叔向一封措辞严厉的来信,信中写道:“平民知道了有法可依,就不会畏惧身价比他们高的人,就会弃礼,从法而争。……郑国大概要败亡在你的手里了。”随着平民力量的上升,国家政权对平民的依仗,使法律制度变革势在必行。二十年后,叔向的祖国晋国也铸了刑鼎,公布了成文法。

——摘编自卜宪群《中国通史:从中华先祖到春秋战国》

材料二   《唐律疏议》共十二篇三十五卷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其内容特别重视“孝”,要求维护“孝”的律文有几十条。自辽宋金元迄于明清,刑法律条基本上都以唐律为蓝本。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摘编自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   法国1804年颁布了《民法典》,又叫《拿破仑法典》。这部法典肯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否定封建特权,规定每个公民具有同等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它确认了大革命时期资产阶级和农民占有贵族和教会土地财产的合法性,保证不受封建势力的侵犯;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规定商品的流通,工人的雇佣等,都必须通过契约,买卖、交换,一切均可以自由经营……这部法典确立了现代民法体系,破除了封建的立法原则,成为欧美各国资产阶级的立法规范。

——摘编处百度词条和维基百科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子产铸刑书的政治背景。子产和叔向之争反映了哪两种思想的斗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
(3)根据材料三,概要指出《拿破仑法典》的基本原则。并简要比较中国《唐律》与《拿破仑法典》的本质上的差异。
2022-10-20更新 | 284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如图所示图片回答问题。

请回答:
(1)结合图一和图二反映的两个机构的相关史实,比较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与雅典的不同。
(2)结合史实分析比较图三和图四所示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
(3)从中外政治制度和法律的发展演变中可以得到什么认识?
2024-01-15更新 | 19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史编》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并分析造成不同的主要原因。
2021-11-17更新 | 142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