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136 题号:1441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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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摘编自白寿彝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史编》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2)依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并分析造成不同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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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春秋决狱案例

案例编号和标题焦点问题法律适用的标准裁判观点判决结果
一、养父匿子案无子之人拾道旁弃儿养之以为子是否构成父子关系首匿罪相坐养育之恩,视为父子关系甲宜匿乙,诏不当坐
二、弃养子杖生父案亲生而未亲养的父子之间是否还是父子关系杖父须诛恩断义绝,不构成父子关系不应坐
三、大夫放魔案因侧隐之心而违背君命,君对其先贬后褒,大夫放鹿的行为该如何评价君命难违中感母恩,难废君命徙之可也
四、武库卒盗弩弦案武库卒盗强弩弦,是否与盗强弩同罪盗武库兵当弃市;边鄙兵所赃值百钱者当坐弃市虽与弩异处,不得弦不得谓弩弃市
五、子误伤父案因救父心切而误杖父亲的行为是否构成殴父殴父当枭首君子原心,非殴父行为不当坐
六、夫死未葬再嫁案夫死未葬而遵母命改嫁的行为,是否构成私为人妻罪私为人妻当弃市夫死无男,听从为顺,尊者所嫁,非私为人妻皆无罪名,不当坐

——摘编自高汉成《春秋决狱与法律解释》

材料二   辽之立法分为蕃制和汉制,汉律源于《唐律疏议》与《宋刑统》。辽圣宗在位时“诏汉儿公事皆须体问南朝(宋朝)法度行事,不得造次举止”。代表西夏治国理念的《圣立义海》记载:“(君子)判案律事,宰司执事,依律令审,定罪断义,乘公不阿。常有恭行,依礼践行,敬颂他人,己行有常,勿言妄杂……为官役使,小心勤俸,释愿解恨,诸处办事。”《泰和律令敕条格式》为金朝最具代表性的成文法典,其采用“罪刑法定”原则,以抑制官吏的任意裁判,重视对儒家礼义的维护,《金史》指出其“实唐律也”。

——摘编自于熠《多元一统:宋辽夏金法律文化的融合》


(1)概括材料一中案例判决的特征,结合所学说明其成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分析辽夏金法律实践的意义。
2024-01-10更新 | 24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西汉董仲舒首创以春秋经义决狱,以经代律,使儒家思想直接进入法律领域,从而奠定了礼法融合的基础。此后经过魏晋南北朝礼的进一步入律,形成了以“礼法结合”为核心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这一思想至唐代达到圆熟程度,其突出代表是《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是唐代长孙无忌等奉唐高宗的诏令编纂,经过多次修改,我国古代保存下来最早、最完备的一部法典。它体系完备,包罗广泛,上集战国、秦汉、魏晋南北朝及隋代法制之大成,下开宋元明清立法之风气,其影响曾覆盖整个东亚,被称为“东方罗马法”,是“中华法系”的代表著作。

——摘编自李杰《从法律用语看<唐律疏议>“礼法结合”的特点》

材料二

序列内容
11所有法国人都享有民事权利。
544545所有权是无限地利用并支配物品的权利,但利用以不受法律禁止为限。
除非供公用并有公正的赔偿,不得强迫任何人放弃自己的财产。
1134依法成立的契约,在缔结契约的当事人间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

——摘自《法国民法典》(1804年)

材料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进入新时代,编纂民法典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说明——20205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唐律疏议》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概括指出《法国民法典》所体现的法律原则。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的重要意义。
2022-01-11更新 | 58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朝的法律原则及内容,连并司法制度等,都是承继自《开皇律》。唐朝的法律形式包括:律、令、格、式、典。“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唐朝以礼立法,相对于秦商鞅严苛立法,唐朝立法侧重于教化民众,立法相对宽松。同时礼教的精神也处处体现在唐律中,比如:在诉讼中明确禁止以下诉上,审判中减免拷讯等手段。

——摘编自郑显文《唐代司法自由裁量权的法律规制及其实践价值》

材料二   明太祖提出了“仿古为治,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乱世需用重典”的思想,并沿用了唐宋时期的律令模式,制定了以《唐律》为蓝本的明初律法。《大明令》和《大明律》,分别从国家政令和刑罚律典两个方面对当时的社会关系进行了约束和规范;其中作为国家“政典”的《大明令》更是以立法形式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并成为明代数百年治国的基本章程。

——摘编自《<大明令>与明代的律令体系》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唐朝法律与明朝法律的异同。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大明令》《大明律》的史学价值。
2023-11-18更新 | 31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