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95 题号:17526368
法律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罗马法包含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律关系”,“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恩格斯

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材料二:1982年宪法序言明确规定:“今后国家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确定一切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还提出要发展包括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在内的民主形式。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根据“一国两制”方针规定了特别行政区制度。宪法规定“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明确指出了“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摘编自许安标《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解读》


(1)根据材料一,指出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结合所学,分析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2)根据材料二,概括“1982年宪法”所体现的基本精神。结合所学,指出中共十五大报告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指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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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1】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圜也。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此之谓也。

——《礼记·经解》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韩非子·有度》

材料二   法律始终把它的作者的世界图景包含在抽象的形式中,而每一历史的世界图景都包含一种政治——经济的倾向,这种倾向依据的不是这个人或那个人所想的事物,却依据的是事实上掌握政权并因之掌握立法的阶级所实际打算造成的事物。每一种法律都是由一个阶级以大多数的名义建立起来的。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著,齐世荣等译《西方的没落》

材料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

——2014.10.20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1)根据材料一概括儒、法两家在治国理念上的差异,结合所学指出其中哪一流派的主张更符合战国时期统治阶级的需要,并分析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斯宾格勒关于法律的主要观点。结合所学知识,简述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局限。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时间,并阐明其意义。
2022-04-18更新 | 197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名校
【推荐2】共和制是“君主制”的对称,罗马共和国、威尼斯共和国、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分别是奴隶制共和制、封建城市共和制和资产阶级共和制的代表。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在共和国内部,平民为了与贵族阶层相抗衡,组建了平民会议,并公布了罗马第一部公民法——《十二铜表法》。公民法的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平民阶层最大的优势在于他们是国家的主要兵源提供者,而整个罗马共和国的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对外战争史,在对外战争的巨大压力下,贵族向平民的妥协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改编自吴杰华《古罗马的共和政体》

材料二   在经过了长期的争论以后,国民议会终于在1875年1月30日以一票的多数通过了共和制的宪法。那一票之差是不是出于历史的偶然呢?绝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法国的基本人民大众是拥护共和国的。拥护保皇党的只有一些残存的旧政党的职业政客,而没有任何阶级……甚至连真正从事于工商业的资产阶级也是具有共和主义情绪的。”宪法规定内阁总理须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如果议会反对内阁的行政措施或投不信任票,那么内阁总理就必须辞职,让总统授命另组新的内阁。

——据李昌道、徐静琳《外国法律制度导论》等整理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公民法的特点。分析其实施对罗马共和国的影响。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1875年法国“一票共和”现象出现的原因。比较近代英法两国内阁制的相似之处。
2020-09-18更新 | 108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公元前450-前449年的《十二铜表法》是由贵族和平民以过去的习惯法为基础共同制定的成文法。其内容包括公法与私法、实体法与程序法、刑法与民法、同态复仇与罚金、氏族继承与遗嘱等等相互交错。它不仅规定了残酷的奴隶制,而且还规定了极为严酷的债务奴役制。如第三表中规定,在一定时期后债权人可将债务人处死,或卖至台伯河以外之外邦;如果有多数债权人时,他们甚至可以将债务人的尸体肢解,加以分配。

——摘编自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历史影响》

材料二   《唐律疏议》是唐朝长孙无忌所撰,是对唐律的逐条注解。其内容包括《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捕亡律》《断狱律》等。它把谋反、谋大逆谋叛等定为“十恶”罪,严禁赦、减或赎免;对欠债之人则“百日不偿,合徒一年;更若延日,及经恩不偿者,皆依判断及恩后之日科罪”。唐律的规定中,刑中显德,出德入刑。

——摘编自张煦琳《谈<唐律疏议>体现出的“惩教结合”观》等


(1)根据材料一,概括《十二铜表法》的特征。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唐律与《十二铜表法》对债务事件处置不同的原因。
2021-12-07更新 | 120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