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 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287 题号:19978554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1348日,第一届国会在北京成立。国会采用两院制,分为参议院与众议院。参议院由各省议会、蒙、藏、青海、华侨学会,按照《国会组织法》规定的名额,实际选出266名参议员。众议院按照人口每满80万选出议员1名的原则,共选出596名议员。两院议员合计862人。根据《临时约法》《国会组织法》的规定,国会主要有立法与行政监督两大权力。国会在短暂存在的半年多时间里,不少议员积极问政,宋教仁案、大借款案、俄蒙协约案、预算案等争执激烈,弹劾、质询案层出不穷,先后迫使国务总理赵秉钧、财政总长周学熙辞职。在立法活动中,总共通过各类议案42件,制定出民国宪法草案,展现出一定的立法活力。国会初开的两个月,被后人称为“国会神圣时代”。

——摘编自严泉《民国初年的制宪与民主转型》

材料二   (北洋政府统治期间)时人评价某些政客“朝进党而暮脱党,暮进党又朝脱党,朝秦暮楚,一人一日数变,恬不为怪,党德政德荡然无存”“收买选票,或一二元、或四五元一张,出资数百元即可当选。复选时乃有数百元即俨然可为国会议员矣!”此外,更有政客以暴力胁迫投票者的情况出现。选出的国会议员多是“原清政府的官吏”(包括参加新政权的旧官吏)和“士绅”出身的,与封建经济、政治、文化联系密切的议员,而真正出身有产阶级的议员却为数甚少,据统计不超过全体议员的3%。

——摘编自汪朝光《中国近代通史·第六卷:民国的初建(19121923)》


(1)据材料一,概括“国会神圣时代”的表现。
(2)据材料二,指出民国初年政党政治的弊端,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其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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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选举”作为中国政治制度的一部分,有一个更替嬗变的发展过程。

材料一   中国古代的“选举”可以说是由统治者自上而下地来选择治理者,或者说是以“贤”选“贤”。……西汉时岁举和特举“贤良方正……‘明法”诸科并行,地方官掌握着较大的选举权。魏晋时代,实际选举权掌握在豪门世家手中。唐代选举权收归中央,士民可以自由投考。宋代通过锁院、糊名、誊录等方式形成“取士不问家世”的局面,……北宋入宋史的官员有46.1%来自寒族。

——摘编自何怀宏《选举社会》

材料二   根据1832年改革法令,56个腐败选区被废除,30个较小的选区失掉一个席位在伦敦和其他新兴城市,新设了40多个新选区。仍有一些仅有数十名选民的小选邑被保留下来;一些人口较多的城市依然无权选送代表。改革法案还保留了选举人的财产资格,规定地主或房主年收入达10磅者、租地经营达50磅者才有选举权。全国选民大约增加了30万,即由1831年的51万增加到8万,选民在全国成年居民中的比例由5%提高到8%。

——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   选举政治是孙中山及革命党人共同追求的目标。……孙中山指出“今者由平民革命以建国民政府,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民国初年参议员选举法有44条,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有121条,国会组织法22条。

——摘编自谢冬慧《我国选举制度的近代嬗变》


(1)根据材料一概括两汉到唐宋时期“选举”的变化,并概括唐朝“选举”制度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832年改革法令的背景及其影响
(3)分析材料一与材料二、材料三中“选举”的不同点,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推动中国近代选举政治的变化的原因。
2020-07-24更新 | 65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1948年副总统历次投票统计表



请回答: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1948年“国民大会”选举的认识。
2022-10-31更新 | 25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1946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国民党不顾中共和民盟的反对,召开了“制宪国民大会”(简称“制宪国大”或“国大”),国民党代表“占到百分之八十以上”。国民党人认为,以三民主义冠国体,是国民党领导革命的目的,也是建国的准绳,“民有、民治、民享”及“民主”等字义已包含于“三民主义共和国”的含义之中,不必赘述,在会议中与青民两党代表展开了激烈争论。

青年党与民社党代表指出修改宪法第1条为“中华民国为民主共和国”,认为“各国宪法第一条皆规定国体,规定主权者是谁……现中华民国既规定为三民主义之国体,等于国民党为主权者,国民党员为八百万,则其他四万万四千二百万人民将摒弃于主权之外”。民社党代表指出“三民主义是一种广泛政治思想,各人都可能有不同的解释,如果订在宪法条文中,将来必会引起种种争执与借口。”

国民党代表潘公展、叶青则强调三民主义目前已为国内各党派所一致承认,写入政协通过的《和平建国纲领》之中,已“非国民党一党者”,称此举“甚合理想”。

蒋介石与国民党被迫作出一定让步,同意“民有、民治、民享”入宪,称“这部宪法‘以三民主义为基础,成为民有、民治、民享共和国的宪法,是世界上共和国最新的宪法’”。

——摘编自张维达《1946年“制宪国大”国体之争研究》

(1)根据材料,概括这场争论双方的主要依据。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对1946年“制宪国大”国体之争进行评价。
2024-05-10更新 | 35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