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题型:单选题-单题 难度:0.4 引用次数:135 题号:22171764
唐以前并无关于侵犯受业师的专门律法。至唐朝,唐律中出现了“殴伤见(现)受业师”条,规定:“殴伤见受业师,加凡人二等,死者,斩。”并注云:“谓伏膺(胸)儒业而非私学者”。此外,实科、职业类“受业师”即使有品级与公职,也不适用于此条。唐律这一变化(       
A.折射出当时教师社会地位较高B.反映了唐律贯彻德主刑辅的原则
C.意在加强教化以维护统治秩序D.体现了唐律专业化和体系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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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1】秦律规定:若有人在大道上杀人,距离百步以内的路人不加以救援的,应罚缴铠甲两套;若能抓获逃亡盗贼,抓捕者可得其所携钱财。由此可见,秦朝
A.传承尚武的社会风气B.注重法治建设以教化民众
C.确立严苛的法律体系D.强调社会责任以维护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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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睡虎地秦墓竹简·语书》记载,秦王政二十年(前227年)南郡守腾颁发布告,宣布要“除其恶俗”,针对“乡俗淫失(洪)之民不止”的现象,重申禁令“举劾不从令者,致以律,论及令、丞”。这可以用来印证秦(     
A.实现封建国家统一B.注意端正地方风俗
C.加强地方基层自治D.注重社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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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唐律疏议》规定,贵族犯罪,分别得以议、请、减、赎和官当;如犯谋反大逆罪,则因家庭关系,按亲疏分别“缘坐”;如家属或亲属间一般犯罪,可“同居相为隐”;如夫“殴伤妻者,减凡人二等”,而妻殴夫,要徒一年;如“主人殴部曲至死者,徒一年”,而部曲、奴婢过失杀主,处绞刑;等等。《唐律疏议》的上述规定(       
A.有利于唐朝皇权的强化B.适应了封建统治的需要
C.是理学对法律渗透的结果D.导致了尖锐的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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