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卷网 > 高中历史综合库 >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题型:材料分析题 难度:0.65 引用次数:31 题号:22779259
阅读材料, 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十二铜表法》是“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渊源”。

——古罗马 李维

它限制了贵族的司法专横,“有了成文法典他们就可以不再依靠贵族的记忆力”。

——古罗马 西塞罗

罗马法是“简单的商品生产即资本主义前的商品生产的最完善的法”。也是“纯粹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生活条件和冲突的十分经典性的法律表现。”

——恩格斯

材料二:《法兰西民法典》共有2281条,分为3篇、35章。它明确规定了成年法国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体现了在法律上公民平等的原则。法典严格规定了私有财产权的合法性,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侵犯。此外,还确定了契约自由和契约的法律效力。这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法典,对后来许多国家民法典的制定都产生了影响。法典的资产阶级性质表明,波拿巴政权是大革命的延续。

——刘宗绪主编《世界近代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十二铜表法》的历史意义。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法兰西民法典》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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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虽然罗马帝国作为“国家”组织走向了尾声,但罗马法却陆续铸造了很多欧陆国家的民法体系:从葡萄牙到俄罗斯,然后从欧洲大陆出发,从葡萄牙到俄罗斯,然后从欧洲大陆出发,又塑造了整个拉美法律传统。随后在19世纪末,德国法字理论的重要影响达至日本。因此,罗马法继续在各种不同政治体制的国家中存续。……几十年前,罗马法在中国开始落地发芽,中国民事立法也是罗马法穿越千年时光,跨越陆地海洋得以延续的非凡景象。

——摘编自黄美玲《法律帝国的崛起》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指出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并列举西方延续罗马法的重大成果。

材料二       2018年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的宪法宣誓誓词(图片)。


—备注:宪法宣誓制度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宪法宣誓仪式体现的治国原则以及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
2022-11-23更新 | 31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重于防范与惩处。

材料一 周秦以来,中国形成了自创一格的“中华法系”,成为公认的世界五大法系之一。 在历史的推移和王朝的更迭中,法制虽代有损益,但“诸法合体”、“政刑不分”的旧法律结构形式到清末却始终未变。自古以来,中国的法典基本上是刑法典,但又包含有民法、诉 讼法及行政法等法律内容,形成了“民刑不分,诸法合体”、民商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无别的法律结构。

——摘编自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新陈代谢》

材料二 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法官的地位突出,法官可以创立先例,也可以对先例作出新的解释。因此,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也被称为“法官制定的法律”。英美法系主要涵盖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强调宪位的根本法地位,法律体系比较完整,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法官的作用不太突出。大陆法系的代表是法国、德 国、意大利、日本等。

——摘自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据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中华法系的确立标志,并简要概括中华法系的特 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异同之处。
2022-11-13更新 | 74次组卷
材料分析题 | 适中 (0.65)
【推荐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从刑罚的发展历程而言,中国古代的刑罚制度具有代表性的为奴隶社会的旧五刑制度与封建社会的新五刑制度。公元前167年,汉文帝改革刑法制度,基本上废除了奴隶社会的旧五刑体制,将肉刑改为笞刑,同时改无期为有期。至汉景帝时,笞刑制度进一步完善。隋文帝提出“绞以致毙、斩则殊形,除恶之体,于斯已极”,至此,包括笞刑、杖刑、徒刑、流刑与死刑的封建新五刑制度正式确立。虽然宋元明清各朝对刑罚制度均有所创新,但在整体上,其刑罚均以新五刑制度为基础。虽然严刑酷法一直存在,但慎刑、恤刑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

——摘编自杨丽娟《古代中国封建刑罚“文明”之思想原因》

材料二   “神判法”是中世纪前期欧洲流行的司法审判程序,它起源于日耳曼民族的习惯法程序,又与教会关系紧密,强调当人类无法通过自身的智慧来判断嫌疑犯是否真正有罪时,法庭更多的是期冀于获得来自上天的指示等。神判法往往在特定的场合进行,包括某些被指定的教堂、国王的庄园以及某些特定的法庭,主持审判的人通常是国王委派的官员和教士。

中世纪神学家阿奎那(12251274)认为,法律的本质是受理性节制的意志,人的理性要求“过一种有德行的生活”。道德生活要求实行私有制,因为私有财产权是上帝批准的。他把法律分为四类:永恒法、自然法、人法、神法。其中永恒法是最高的法,代表上帝的理性,适用于整个宇街,人法即是统治者颁布的法律,它需要服从永恒法、自然法和教会颁布的神法,如果人法与它们相抵触,那么人法特不再是法。

——摘编自盛宏意《中世纪欧洲神判法的历史考察》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述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刑罚体制发展的趋势及影响。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古代中国封建刑罚“文明”与欧洲封建法制文明的不同,并分析造成这些不同的原因。
2023-12-14更新 | 37次组卷
共计 平均难度: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