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如果(公民)大会通过了某项议案,那么这一议案就成为所有公民必须遵循和执行的法律。……其中的一些重要法律要委托大会秘书刻碑存证。碑文的开头必然是“议事会和人民议决”,或仅仅是“人民议决”,……雅典民主政权机关的运作机制和操作程序,以及不同构成单位之间的整合关系正是依赖这些法律才得以存在和运行的。——《世界历史十五讲》
(1)据所学知识,在下表格中填写相应的内容。
时期 | 政治机构 | 职能 |
伯克利时代 | 公民大会 | |
公民大会的附属机构 | ||
民众法庭 |
(2)阅读材料一,说出材料中划线部分的内容表明了什么?依据材料一,结合所学,概述雅典民主政体包含哪些政权机构?它们的存在和运行靠什么来维系?
材料二 雅典民主政治开启了西方民主政治的先河,对人类文明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卓尔不群的雅典》
(3)根据所学知识并结合材料二,指出雅典民主政治对近代西方的政治文明建设提供了哪些宝贵经验?
材料三 “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客观现实,是当今世界的基本特征,也是人类进步的重要动力”。“在人类文明交流的过程中,不仅需要克服自然的屏障和隔阂,而且需要超越思想的障碍和束缚,更需要克服形形色色的偏见和误解”。“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就是各种文明不断交流、融合、创新的过程。人类历史上各种文明都以各自的独特方式为人类进步作出了贡献”。“我们应该积极维护世界多样性,推动不同文明的对话和交融,相互借鉴而不是相互排斥,使人类更加和睦幸福,让世界更加丰富多彩”。
——胡锦涛在美国耶鲁大学的演讲
(4)据材料三中“文明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的客观现实”,请说明以“古代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文明”和以“古代希腊为代表的西方文明”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主要成就分别是什么?并简要说明其存在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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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中国政制)达臻“文明”一途,实应归功于西周的创制……西周政治里显然有深厚的贵族色彩,而“共主”名义下的地方分权体制……与秦以后一统的君主“独制”格局泾渭分明。因此古贤多称周秦之间为“天下一大变局”。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
(1)依据材料和所学,指出“地方分权体制”“独制”格局的内涵。
材料二 嬴政建立统一国家后,把战国时期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中央集权制度加以系统化、完善化,并推行于全国。这一制度主要有三个环节构成。一是建立国家元首制度……;二是成立中央政府机构……以协助皇帝领导全国军政事务;三是建立地方行政制度。此制的实行开创了此后两千多年历代王朝统治的基本模式。
——袁行霈等主编《中华文明史》
(2)简要阐述中央集权制统治的基本模式。
材料三 汉初制度大多不切实际,要求制度变革的呼声甚高,却无法实施。直到武帝时期,政府才在协调地方与中央的关系、解决皇权与相权矛盾、强化对官僚队伍的管理、确立新的经济政策等重大领域大刀阔斧地推行了制度变革。
——孙家洲、王文涛《制度变革与汉武帝盛世的造就》
(3)结合所学概述汉武帝制度变革的内容,并据此推断汉代政治经济的特点。
材料四 中国之教,得孔子而后立;中国之政,得秦皇而后行;中国之境,得汉武而后定。三者皆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也。
——夏曾佑《中国古代史》
(4)用所学知识解释作者的观点。
材料一 丞相绾、御史大夫劫、廷尉斯等皆曰:法令由一统,命为“制”,令为“诏”,天子自称曰“朕”。……更名民曰“黔首”。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锺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地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乡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徙天下豪富於咸阳十二万户。
——《史记·秦始皇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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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二 统治是一种支配性权利,是建立在强大外力压迫的基础上的控制方式。其特点主要有
(1)统治的主体只能是政府机构
(2)权力的运行方式是自上而下的
(3)依靠强制力的威慑。
——摘编自毛光霞《秦汉转型时期乡绅治理的功能研究》
(1)材料一中的哪些信息可以为材料二的观点提供佐证?
(2)结合秦朝的兴衰,谈谈你对材料二观点的认识。
材料一 秦汉时期,中央行政决策设置了决策机构、审议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等,明确地规定了决策者和参与决策者的职责权限,各机构在决策中既互相配合,又互相制约,互相监督。一切军国大事的决策,都要经过群臣讨论、尚书起草诏书、宰相下达执行等程序,不经过程序的决策就是非法的,百官可以拒绝执行不合程序的中央行政决策。这样较为严格的决策程序,减少了决策的随意性。这一时期中央行政决策会议是法定的,除了决策会议的内容由皇帝决定,会议的时间、参会人员、程序都是法定的,保证了行政决策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秦汉中央行政决策过程中,空帝采用多种形式,尽可能让决策参与者广泛发表意见,参加决策会议的人员少者几人,十几人,多至可达几百人,有时对决策的问题甚至争论很长时间。皇帝决策广泛的征取群臣意见,充分调动了群臣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秦汉统治者通过以上种种决策制度保证了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推动封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
——摘编自高焕祥《秦汉廷议制度试析》等
材料二 明朝建立之初,朱元璋吸取元朝法律松散、贪污腐败成风的教训,十分重视整顿吏治。他试图通过建立、完善封建法律制度,把所有官员的行为都纳入到法律轨道上来,使他们的活动都受到法律的约束,用法律来堵塞、根除贪污腐败现象,防止贪官污吏的出现。朱元璋在制定《大明律》后,几次三番地重申对刑罚的执行必须从严,如《明朝小史》中记载:“官吏贪污钱财六十两以上的,要被斩首示众,剥皮控草”,使官吏看了触目惊心,提醒其警惕。他还亲自拟诏,规定日常中的道德行为规范,即“申明五常,臣民之家,务要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另外,提出了考察官员是否廉洁守法、有所作为的办法,来元璋命令中央史部负责考察全国各地的官员们,还专门制定了《职掌》,规定各种官员的岗位职守,凡官员任期一满,就按照《职掌》进行核考,定为“称职”、“平常”、“不称职”、“贪污”、“才能低微”五种。规定“称职者升,平常者复职,不称职降,贪污者付法司罪之,才能低微者为民。”在这种考核办法下,法办了很多贪官污吏,也淘汰了不少才能平庸不能尽责的官吏。
——摘编自王家范、张耕华等《大学中国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秦汉时期中央行政决策体制的特点。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朱元璋整顿吏治举措的内容,并说明其影响。
材料一 “在雅典,穷人和平民普遍比富人和贵族享有更多的权利是公正的,因为正是这些配备在战舰上的平民,才使得城邦获取了力量;舵手、桡手长、下层桡手长、嘹望者和造船匠——这些人,比之重装步兵和显贵阶层,给城邦贡献出更大的力量。”
“平民大众中则尽是些无知之人,他们不守规矩、不讲道德;贫困致使他们做一些可耻之事,缺钱致使一些人未能接受教育,处于无知状态”
“在训练戏剧合唱队、管理竞技比赛和配备三列桨战舰的过程中,……富人担任舰船指挥官,或者主持竞技比赛,而平民通过在舰上服役或参与竞技而受益。至少在平民看来,自己理应从唱歌、竞赛、跳舞以及海上服役中获得薪酬。……同样,在法庭上,他们所关心的是一己之利,而不是伸张正义。”
“有人感到不解的是雅典人处处给予穷人和平民比贵族以更多的关照,这一点也不足为怪,它恰恰是他们保持民主制的要旨所在。”
——摘编自伪色诺芬《雅典政制》
材料二 《雅典政制》一文的原作者已难以稽考,其自古即被归于色诺芬(古希腊历史学家、作家,约公元前430一公元前354年)名下。但19世纪以后,随着研究的深入,大多数学者认为其不是色诺芬所作,故后世称其作者为“伪色诺芬”。学界大体都认为其成文于公元前5世纪40至20年代,流传于民间(很可能出自于一些贵族人士之手)。
——摘编自徐松岩、赵青青《伪色诺芬〈雅典政制〉史料价值初探》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平民与雅典政制的关系,并简析伪色诺芬《雅典政制》的创作背景。(2)根据材料一二,从唯物史观、史料实证的角度,谈谈你对伪色诺芬《雅典政制》的认识。
材料一:在雅典,官员“在任职前,其资格皆须先经审查”。以执政官为例,其资格先由500人议事会审查,如果有问题提交法庭裁决,以确定其是否能够担任这个职务。执政官和将军“在每一主席团期中都举行一次信任投票,看他们是否称职。如果这种投票反对其中任何一个官员,他便应在陪审法庭中受审,如有罪,则决定他的刑罚或罚金,但是如果无罪,他即复职”。每个官员在任职期满后,还要由专人对其在任职期间的活动和帐目进行审查。
——摘编自于江《雅典民主制评析》
材料二:两汉时期,中央监察机构开始独立设置,并形成全方位监察体制,监察官员在皇帝领导下独立行使监察职能。地方监察机构实行中央垂直领导体制,与地方政府无隶属关系。汉武帝时期,每个州设刺史一名,专职监察地方,后来设立的司隶校尉负责京畿七郡的监察事宜,尔后逐渐设立十三部刺史。刺史最初由丞相府司直节制,武帝晚期至昭宣时期则逐渐转归御史府管辖,这是中央最高监察机关,诸多事宜具体由御史中丞执掌。
——摘编自赵青娟《汉代监察制度运行机制研究》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古代雅典、中国汉代监察官员的举措。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古代雅典与中国汉代监察制度的共同意义。
材料一 《法经》分为“正律”“杂律”和“具律”三部分。其中“正律”又含“盗”“贼”“囚”“捕”四篇。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故《法经》始于"盗”“贼二'‘盗主要指对私有财产的侵犯;“贼”主要是指对人身的侵犯。'‘囚”和“捕”相当于唐律中的《断狱律》和《捕亡律》,主要是一些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杂律”主要是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统治秩序的,"具律"则是根据具体情节有关加重或减轻刑罚的规定。《法经》还充分体现了法家重刑主义的思想。总的来看,《法经》不仅是中国成文法典的滥觞,也是中国封建刑法学体系的基础,它的内容思想在其后的诸部封建法典中得到继承。
——摘编自于语和、董跃《〈法经〉与〈I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
材料二 《十二铜表法》包括第一表,传唤;第二表,审判;第三发,求偿;第四表,家父权;第五表,继承及监护;第六表,所有权及占有;第七表,房屋及上地:第八表,私犯;第九表,公法;第十表宗教法。第1-表为前五表之补充;第十二表为后五表之补充。可见,《十二铜表法》在结构和内容上存在着诸法合体,私法为上,程序法先于实体法的特点。另外,《十二铜表法》是十人委员会赴希腊考察希腊城邦的法律,r要是“梭伦立法”后制的。而“梭伦立法”的核心思想便是推行奴隶制下的“民上政治”及承认“私人所有制”,这两点在《I二铜表法》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摘编自于语和、董跃《〈法经〉与〈卜二铜表法>之比较研究》
(1)根据材料指出《法经》与《十二铜表法》的相同点。
(2)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评析《法经》和《十二铜表法》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