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材料一 冯道(882—954年),寒门穷儒,历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四朝,相十二君,且“累朝不离将、相、三公、三师之位”。“遇岁俭,所得俸余,悉赈于乡里”。面对盛怒之下的后唐庄宗,冯道晓之以理,从容解救大将郭崇韬,朝臣“重其胆量”;又劝谏唐明宗居安思危,爱惜民力,并诵《伤田家诗》,明宗录以自讽。契丹入汴,冯道回答契丹主的“天下百姓,如何可救”时说:“佛再出救不得,唯皇帝救得。”冯道以当时“诸经舛缪”,委托学官田敏等将西京郑覃刊刻的石经雕为印板,“流布天下,后进赖之”。
——摘编自路育松《从对冯道的评价看宋代气节观念的嬗变》
材料二 北宋初年,冯道就是一个有争议的人物,但总体上是褒大于贬。北宋中期,欧阳修著《新五代史》,塑造出“不知廉耻”的冯道形象。司马光著《资治通鉴》,对冯道的评价与欧阳修一脉相承,批评力度有所加深;胡三省注《资治通鉴》,继承、发展了欧阳修、司马光的观点。南宋时期,《新五代史》取代《旧五代史》的官学地位后,《旧五代史》散佚。《新五代史》《资治通鉴》长期占据传播主渠道,成为人们了解冯道的主要来源,冯道形象的妖魔化程度不断加深。
——摘自张明华《论冯道“不知廉耻”历史形象的塑造与传播》
(1)根据材料一,概括冯道的主要作为。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冯道形象被妖魔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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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秦孝公时,曾有人当面批评商鞅“相秦不以百姓为事”, “残伤民以骏刑”,违背了“得人者兴”“恃德者昌”等治国基本要领,是注定不会有好下场的,“君之危若朝露,尚将延年益寿乎?”西汉时,贾谊总结秦朝灭亡的原因是“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学思之窗
材料二 当时的一位变法追随者写诗颂扬了王安石变法的功绩, “惠遍农无乏,输均役不骚。保兵知警守,吏路禄绝贪饕。”
——北宋·韦襄《钱塘集》卷五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的知识,简评商鞅变法。材料二中反映了王安石变法的那些措施?
(2)商鞅变法结局是“法存人亡”,王安石变法的结局是“法亡人存”,分别简要说明原因。
以余所见宋太傅荆国王文公安石,其德量汪然若千顷之陂,其气节岳然若万仞之壁,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其良法美意,往往传诸今日莫之能废,其见废者,又大率皆有合于政治之原理,至今东西诸国行之而有效者也。
——梁启超《王荆公》(1908年)
(1)请从经济角度举两例说明“其所设施之事功,适应于时代之要求而救其弊”。结合时代背景分析梁启超称赞王安石的原因。
明治政府认为强有力的经济是国家实力的基础,因此兴建了现代化交通、通信和教育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支撑了工业化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在19世纪80年代,政府将其大部分企业出售给和政府官员关系密切的私人投资者。……到了20世纪初,日本进入了主要工业化国家的行列。
——杰里·本特利《新全球史》
(2)依据材料结合所学,概述20世纪初日本实现工业化的原因。
(3)依据材料,结合所学,概括中国改革开放进程的特点。
【推荐3】【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唐太宗即位,于贞观元年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修订新律,至贞观十一年(公元637年)完成,仍为十二篇,五百条,称《贞观律》。《贞观律》克服隋代法律《开皇律》的不足,对《武德律》(唐初律法)作了较大修改,增设加役流作为死罪的减刑,为封建立法提供了死罪减刑较为现实的办法。同时还区分两类反逆罪,缩小缘坐处死的范围,规定“反逆者,祖孙与兄弟缘坐;恶言犯法者,兄弟配流而已”,缩小了旧律株连的范围。确定了五刑、十恶、八议、请、减、赎等断罪量刑的主要原则。
——据叶孝信《中国法制史》等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贞观律》修订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贞观律》的主要特征及其影响。
材料一 对于孝文帝迁都洛阳的原因,陈寅恪先生曾经指出,其目的在于与南朝争取文化正统地位。他认为洛阳是东汉、魏晋故都,北方汉人有认庙不认神的观念,谁能定鼎嵩洛,谁便是文化正统的所在。翦伯赞认为,孝文帝迁都洛阳是北魏政治经济发展、鲜卑族进一步封建化的必然结果。其原因主要有:代北地区农业生产不能满足国都平城日益增长的需要;摆脱代北鲜卑贵族保守思想;加强镇压中原人民起义。王仲荤认为孝文帝所以要迁都,一是为了更好地镇压中原的汉族和其他各民族人民;二是解决塞北一带严重粮荒;三是避免柔然人的势力。
——摘编自戴雨林《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问题研究综述》
材料二 王安石在经济方面的改革思路就是在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通过国家对经济的全面控制来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王安石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鼓励农民垦荒、淤田;通过实施一系列像青苗法、水利法、募役法等制度措施来强化国家对于小农经济的扶植与控制,做到合理均摊赋税,扩大税面,保证财政收入;通过均输法与市易法介入流通领域,对手工业和商业进行控制,从而对社会财富进行重新调配,将大官僚、大地主和大商人的一部分权利收归国家。然而在青苗法实施过程中,许多官吏在发放青苗钱时收受贿赂,有的为了多放邀功,竟然强行摊派,由此导致许多农民破产。均输法和市易法也是如此,原本是为了平抑物价,结果官商代替了私商,而垄断的官商没有竞争对手,对民众的盘剥更为厉害。
——摘编自罗虹宇《王安石变法的得失对当今改革方法论的启示》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北魏孝文帝迁都洛阳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王安石变法在经济领域的得与失。
材料一 “冗官”问题在北宋初年就已经出现了。各级政府机构重叠,官吏人数大增。同时,大批高官的子弟、亲戚甚至门客不必经过选举便涌入仕途。此外,太宗以后,又扩大科举规模,每科总有五、七百到一千人被录取做官。因之,官僚队伍迅速膨胀。
材料二 王安石变法期间高度重视冗官问题的解决,政府颁布法令对铨试法(即对荫补人授予差遣的考试办法)进行了改革。首先废除了以前在恩赦等特殊情况下的恩例免试,一律以成绩高下依次授予实职。神宗熙宁二年年,规定宗室子弟出官,也要参加考试;熙宁四年又规定,铨试不再考诗赋而代之以试断公案、时议或律义。但是为推行变法又增加了一些新的机构,这就增加了官员的人数,甚至为了减少变法阻力,对有俸无事的“宫观官”也不再限制数量。
——屈超立《北宋官冗之弊与吏治改革》
(1)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一“冗官”问题的成因。
(2)根据材料二,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王安石变法针对冗官问题的改革措施。
材料一 纵观中国古代文官选拔制度的发展趋势,其选拔范围在不断地走向扩大和开放,逐渐由统治阶级内部选拔发展到向全社会开放。隋唐时期,中国再度实现了大一统,创立科举制,把平等竞争机制引入选官制度,向社会各阶层人士敞开了入仕的大门,使封建政府可以从社会各阶层吸纳大量优秀人才进入各个管理部门。
——摘编自张国安《中国古代文官选拔制度及其现代借鉴》
材料二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提出了一整套培养公职人员的办法,努力奠定变法的思想基础与组织基础。首先,他针对学校教育空疏腐败的现实,提出以“尚实用”为原则来培养人才,其教育内容具体来说则包括德性的养成及处理具体政务能力的培养。其目的显然是培养政治精英或国家治理者。王安石建议,在进士考试中,取消诗赋、贴经和墨义,改为经义和策论。在人才的任用上,他再次强调了德才兼备的传统观点,认为应以个人德才的高低为依据,在社会有序分工的基础上实现国家的公共治理功能。他积极推行高薪养廉的制度以遏制腐败。他还提出利用礼法相结合的手段来进行保障。两者结合既是减少改革阻力的“托古改制”,同时也是为了通过礼、乐、刑、政的使用保证国家治理结构有序运行的创新尝试。
——摘编自宋丙涛、张庭《历史教训与当代启示:王安石变法的公共经济学分析》
材料三 1906年,孙中山先生在《民报》创刊纪念会上,首次公开提出“五权分立”的思想……所谓“五权分立”是指在统一的“治权”之下实行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弹劾五权分治。他在不同场合曾对弹劾权和考试权进行过论述。 1916年7月20日,孙中山先生在发表演说时指出:“立法、司法、行政固可弗论,其他二权,各国之所无者,我国昔已有之。其一为御史弹劾,即皇帝亦莫能干涉之者;其二为考试,即尽人之所崇拜者也。此弹劾权及考试权实我国之优点,吾人采取外国良法,对于本国优点亦殊不可抛弃。
——《孙中山全集》(第三卷)
材料四 夫科举非恶制也,所恶乎畴昔之科举者,徒以其所试之科不足致用耳。昔美国用选举官吏之制,不胜其弊,及一八九三年,始改用此种实验,美人颂为政治上一新纪元。而德国、日本行之大效,抑更章章也。世界万国中,行此法最早者莫如我,此法实我先民千年前一大发明也。自此法行,我国贵族寒门之阶级永消灭,自此法行,我国民不待劝而竟于学,此法之造于我国也大矣,人方拾吾之唾余以自夸耀,我乃惩末流之弊,因噎以废食,其不智抑甚矣,吾故悍然曰:“复科举,便!”
——梁启超《官制与官规》(1910年)
(1)根据材料一,概括科举制的作用。结合所学,从选官的标准和方式两个角度说明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趋势。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王安石公职人员培养思想的特点并简要进行评价。
(3)阅读材料三,结合所学,概括孙中山关于选拔官员的主张,并概述其积极影响。
(4)根据材料四,指出梁启超对科举制的态度,并分析其理由。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方田均税是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之一……均税,是对清丈完毕的土地重新定税,做到纠正无租之地,使良田税重,瘠田税轻(注:秋税按亩征收粮食,夏税以收钱为主或折纳绸、绢、锦、布),对无生产的田地,包括陂塘、道路、沟河、坟墓、荒地等都不征税。一县税收总额不能超过配赋的总额,以求税赋的均衡。
——周泽民《北宋方田均税》
材料二 1872年7月,进一步通告在全国丈量土地,发给土地的实际所有者(使用者)以土地执照,确认其土地所有权。……1873年7月发布了“地税改革法令”。规定:凡持有土地执照者,均要向政府缴纳地税,地税的税率为土地价格的3%,一律用现金缴纳。土地价格由政府规定,而政府规定的价格很高,以致地税也很高,甚至与幕府时代的封建年贡不相上下。此外,政府还按地税的1/3向土地所有者征收附加税——村费;将旧税法中“水田交纳实物,旱田交纳货币或实物”的规定,改为“一律用货币交纳”。
——《明治维新下的土地改革》
(1)结合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北宋实施方田均税的主要目的。
(2)对比材料一、二,两者在地税的征收方式上有何显著不同?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分析土地改革对日本社会发展产生的影响。
材料一 战国时,多数人称赞商鞅是善于用兵的军事家,韩非、李斯等称颂商鞅推行法治、富国强兵、移风易俗的治秦功绩。汉代以后,称颂商鞅的少,非难商鞅的多。贾谊驳斥商鞅“遗礼义,弃仁恩,上高告奸”;司马迁认为商鞅不重视道德和教化,其评价亦成为后人关注商鞅的标杆。宋代学者主张效仿上古“王道之政”,期冀重回太平盛世,因此批判商鞅变法中的“废井田、开阡陌”、改革秦人风俗习惯的措施,而商鞅军事、耕战、“令出必行”等法律方面的思想在宋代则受到重视。
——摘编自李香玉《变法视野下宋代商鞅评价研究》
材料二 历史现象有时非常有趣,我们现在都说王安石变法,如果不提宋神宗的话,一般大家可能会把宋神宗给忽略掉。这其实是因为南宋以后,人们对王安石变法基本上采取否定的态度,认为他祸国殃民,导致了北宋的灭亡。但王安石改革是经过宋神宗批准的,而中国政治文化中,皇帝是不可能犯错的,所以就需要将皇帝与王安石切割开,把责任都推给王安石。虽然王安石确实是这次改革的主要推动者,但在君主集权体制下,毫无疑问宋神宗才是处于决定性地位的主导者。宋神宗的父亲宋英宗不是宋仁宗的亲儿子,所以神宗对自己皇位继承的合法性有一种焦虑感。为了证明自己即位的合法性、正统性,加强君主专制,宋神宗需要借助一股力量去对抗士大夫的权力。宋神宗有很大的抱负,想要富国强兵,进而收复燕云,但在当时的大臣中,只有王安石支持他。从南宋起,对王安石变法的评价基本上都处于负面的状态。到了晚清,梁启超第一次用现代理念对王安石做了全面的研究,并对王安石变法给予积极的评价。改革开放以后,受民主思潮和民本思想的影响,发现王安石变法也损害了下层民众的利益,一些宋史学者提出了否定的、商榷性的意见。在(20世纪)80年代后的宋史学界,这种争论几乎成为一种常态。
——摘编自虞云国、张钰翰《去符号:还原真实的王安石》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各时期人们对商鞅及其变法不同态度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分析宋神宗“被忽略掉”及其主导变法的原因。
(3)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影响历史评价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