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建武六年春诏曰:“往岁水旱蝗虫为灾,谷价腾跃……其命郡国有谷者, 给禀(送给)高年、鳏、寡、孤、独、无家属贫不能自存者,如《律》。”
《文献通考》记载,宋朝灾情不严重时,开当地仓廪放粮或是平粜(平价卖粮),如果不够的话再转运其他地区的粮食,如果还不够就从当地富人中募捐粟米。倘若灾情严重,地方力量不足以救济,便动用中央库存金帛。1098 年,朝廷颁布居养法,“诏鳏寡孤独贫乏不能自存者,以官屋居之,月给米豆,疾病者仍给医药。”
——摘自《论唐宋时期社会救助机制的变化及特点》
材料二 本文所依据的史料包括:其一是唐宋时期的档案文献,如《唐六典》《唐会要》《唐大诏令集》《宋大诏令集》等;其二是正史,如新旧《唐书》《资治通鉴》《宋史》等。
——摘自《论唐宋时期社会救助机制的变化及特点》
(1)根据材料一,指出宋朝的救灾方式出现的新变化,简析古代中国救灾方式进步的历史条件。
(2)试评析材料二中两种史料的价值。
A.不利于皇帝体察民情 | B.使决策效率显著降低 |
C.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 D.有效杜绝了君臣矛盾 |
A.历史事实虽是客观的,历史的书写却需要合理的想象 |
B.历史学追求的是史实的纯粹与客观,而非细节的毛发毕具 |
C.历史虽是过去的现实,历史的信息却可以各种方式存在 |
D.历史研究不仅要有文献资料和档案记录,还要有口述历史相佐 |
A.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 | B.土地实际上为周王占有 |
C.诸侯贵族将公田据为己有 | D.井田制下地权合一的现象 |
材料 史观是学习与研究历史知识的基本价值指向和评判是非功过的一把标尺。近年来,除唯物史观外,文明史观、近代化史观、全球史观、社会史观以及阶级史观等在历史学习与研讨中都有一定程度的运用。但究竟采取何种史观研讨历史,还须结合具体的问题进行考量。具体来讲,分析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社会的发展、中西之间的关系可采用文明史观的视角。
(1)……而梳理鸦片战争后中国社会思想的变迁,运用阶级史观分析则更加贴切。
(2)……
结合材料和所学知识补充材料中省略的文字内容。(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
A.经济困难,物资匮乏 |
B.企业热衷产品直销 |
C.三大改造,政府取缔 |
D.国家实行计划经济 |
材料一 周恩来对统一战线理论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他首先提出并论述了求同存异原则。1941年,在粉碎蒋介石发动的第二次反共高潮的严酷斗争中,为了尽可能多地争取和团结朋友,周恩来明确提出:“干革命,人越多越好,为了团结更多的人,思想上可以‘求同存异’。”这是迄今所见最早的中共领导人关于求同存异原则的明确表述。
——摘编自孙信、李健《求同存异原则溯源》
材料二 建国初期,周恩来同志首倡求同存异原则,使新中国得以打破孤立,新生政权得以巩固并发展。20世纪七十年代,在求同存异外交原则指导下,我国解冻了与西方大国的关系并恢复了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权利。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本着“求同存异”精神,继续保持并发展了与西方国家或国家集团之间的友好关系,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腾飞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邓小平进一步发展了求同存异原则,用“一国两制”的模式,实现了港澳回归祖国的夙愿,使祖国统一大业向前迈进。
——摘编自王欢雪《中国共产党求同存异外交原则的历史演进及其实践》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史实说明“求同存异”原则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所起的作用。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求同存异”外交思想的当代价值。
A.证明皇位正统合法 | B.体现专制独尊权力 |
C.保证皇位世代永续 | D.震慑割据篡权企图 |
材料一 19世纪中叶以来,德国迅速向工业国转型,各地区之间商业活动频繁,但地区交易规则的差别和习惯法差异对商业规范造成诸多不便;1871年德国统一,《德意志帝国宪法》为法律统一化和法典化提供了依据;强调价值观统一、重民族传统的民族主义深刻影响德国,直接作用于法典的编纂;强调个人民主权利和经济自由、代表资产阶级利益的自由主义思潮,影响法典的价值取向;丰富细密的各地方民事普通法以及法国、奥地利的法典化实践为德国提供了广泛的资料来源;由罗马法发展而来的潘德克顿法学学派,建构了德国民法典的理论基础;主张保留封建政制的保守派最终占据上风,塑造了德国民法典内容上保守的特征。德国民法典在长达23年的制定过程中历经多次审查和广泛订论,不仅为本国制定了一个法典,也为各国学者留下了一整套系统完整的立法资料。
——摘编自谢怀栻《大陆法国家民法典研究(续)》
材料二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逐步实现全国统一,为制定民法典创造了政治前提;新知识精英参与执政,为民法典编纂提供了人力支持;国民政府出于巩固统治、树立法治政府形象的需要,强势推动民法典编纂,立法方针、立法原则与立法人员都由政府决定。整个民法典编纂历时三年,由主要仿《德国民法典》的《大清民律草案》基础上发展而来,各编相继完成,次第公布施行。政治精英和法学家秉承对三民主义政治理论的价值认同,贯彻于立法原则和条文中,导致法典过于精英化和政治化,基本上在封闭状态下完成,缺乏对舆情的了解。用大陆法系的标准来衡量,民国民法典“集现代各国民法之精英,而弃其糟粕”,“民法和民事诉讼法足以跻身最优良的现代法典之林”,“在改革中国数千年的法制、开创私法制度与司法文化方面,较之法国民法尤有过之”。
——摘编自张生、李彤《民国民法典的编订:政府与法学家的合作》
(1)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德国民法典与中华民国民法典的异同。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中华民国民法典。
十一届三中全会 (1978年12月) | “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在农村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 |
十二大 (1982年9月) | “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 |
十二届三中全会 (1984年10月) | 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阐明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提出建立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计划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
十三大 (1987年10月) | “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社会化、现代化的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 |
十四大 (1992年10月) | “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十四届三中全会 (1993年11月) | 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
十六届三中全会 (2003年10月) | 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决策,是对全党新的重大考验” |
——据《中国共产党历次代表大会数据库》整理
(1)根据材料,指出新时期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特点。
(2)你认为材料中哪次会议的决策在经济体制改革中最具突破性的意义?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说明理由。